A. 企業在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中遇到的問題及因難有哪些
1、如果一項稅收優惠政策設定了一個優惠的前提條件——需要政府其它部門認定資格或審批的話,那這個政府相關部門的辦事效率,會影響一項稅收優惠政策的實際效用與效率。
2、納稅人會因為稅收優惠政策方面存在的先天性信息不對稱問題,也無法真正享受到稅收優惠政策的「實惠」。或者因為他們不知道政府出台了哪些稅收優惠政策,或者因為他們不知道這些稅收優惠政策與自己的實際關系有多大,實際效用有多大。事實上,即就是一個納稅人知道政府出台了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3、享受稅收優惠所需付出的成本,諸如金錢、時間、機會等成本高
B. 增值稅的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工業園的稅收優惠政策與在園外的企業是一樣的。具體上稅務總局的網站政策欄目里查看。
C. 融資租賃有哪些稅收政策
一、增值稅
(一)稅率
1、直租:動產16%;不動產10%。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文)》,自2018年5月1日起動產增值稅稅率由17%調整為16%;不動產增值稅稅率由11%整為10%
2、回租: 5%。
財稅【2016】36號文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二、契稅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根據《契稅暫行條例》第2條規定,本條例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
1、直租
出租人(融資租賃企業)購入土地、房屋融資物時,出租人應繳納契稅;融資租賃期間,土地、房屋的產權仍屬於出租人,不涉及契稅;融資租賃期屆滿後,土地、房屋權屬轉移至承租人,則承租人應繳納契稅。因此,對於土地、房屋直租而言,所有權發生移轉的,就應繳納契稅。
2、回租
財稅【2012】82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以售後回租方式進行融資等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第1條規定,對金融租賃公司開展售後回租業務,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權屬的,照章征稅。對售後回租合同期滿,承租人回購原房屋、土地權屬的,免徵契稅。
三、房產稅
財稅【2009】128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第3條規定,融資租賃的房產,由承租人自融資租賃合同約定開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合同未約定開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簽訂的次月起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
需要說明的是:
1、房產稅由承租人(實質重於形式,雖然法律上的產權人為出租方)按照房產余值繳納,而非由出租人按照租金繳納。
2、財稅【2010】121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規定,對按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房產原值均應包含地價,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因此,在法律形式上,在租賃期間土地使用權在出租方名下,根據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承租方還應當將相關地價並入房產原值計算繳納房產稅。但在實際操作中,根據財稅【2016】36號文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的原則,因此一般在確保不發生風險的同時,多採取暫不變更土地使用權等其他變通方法處理,以避免繳納過高的產權轉讓稅。
四、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因此,融資租賃期限屆滿,不動產權屬發生轉移,出租人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
五、印花稅
國稅地字【1988】30號《國家稅務局關於對借款合同貼花問題的具體規定》第4條的規定,關於對融資租賃合同的貼花問題。銀行及其金融機構經營的融資租賃業務,是一種以融物方式達到融資目的的業務,實際上是分期償還的固定資金借款。因此,對融資租賃合同,可據合同所載的租金總額暫按「借款合同」計稅貼花。
財稅【2015】144號《關於融資租賃合同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第1條規定,對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含融資性售後回租),統一按照其所載明的租金總額依照「借款合同」稅目,按萬分之零點五的稅率計稅貼花。
拓展資料
融資租賃(financial lease) 是目前國際上最為普遍、最基本的形式。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用戶) 的請求,與第三方(供貨商) 訂立供貨合同,根據此合同,出租人出資購買承租人選定的設備。同時,出租人與承租人訂立一項租賃合同,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人,並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融資租賃和傳統租賃一個本質的區別就是:傳統租賃以承租人租賃使用物件的時間計算租金,而融資租賃以承租人佔用融資成本的時間計算租金。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而產生的一種適應性較強的融資方式,是20世紀50年代產生於美國的一種新型交易方式,由於它適應了現代經濟發展的要求,所以在20世紀60~70年代迅速在全世界發展起來,當今已成為企業更新設備的主要融資手段之一,被譽為「朝陽產業」。
我國20世紀80年代初引進這種業務方式後,三十多年來也得到迅速發展,但比起發達國家來,租賃的優勢還遠未發揮出來,市場潛力很大。
D. 國家政策在創業者融資難,這個方面有什麼優惠政策嗎
就知道這么多降低融資成本6月,國家發改委等四部門聯合印發將成本的通知,出台回政策降低融資負擔。答指出:
鼓勵有條件的金融機構開展應收賬款融資、動產融資、銀稅合作、資產證券化等合理金融創新;
鼓勵大中型商業銀行設立普惠金融事業部,國有大型銀行要率先做到,實行差別化考核評價辦法和支持政策;
督促商業銀行落實有關小微企業授信盡職免責的監管政策,制定內部制度方法;鼓勵大型銀行在有效防控風險的前提下,賦予縣支行合理的信貸業務許可權;規范發展互聯網金融,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防範風險、審慎經營的前提下,利用互聯網、大數據技術,提升客戶信息採集與分析能力,創新小微企業金融產品,探索發放信用貸款等。6月,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意見,部署第二批雙創示範基地建設工作。提出:支持設立一批扶持早中期、初創期創新型企業的創業投資基金;引導和規范政府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建立完善引導基金運行監管機制、財政資金績效考核機制和信用信息評價機制。支持雙創示範基地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開展投貸聯動、專利質押融資貸款等金融改革試點等。昆明永諧為你解答
E. 為解決小微企業融資困境的問題,政府出台了哪些政策
國務院正在組織多個部門制定針對中小企業的系列扶持政策,預計將會在今年下半年陸續推出。
知情人士向《經濟參考報》記者透露,國家將出台政策引導民間資本對中小企業進行投融資,以破解中小企業融資困境,而相應的准入政策將進一步放開,准入門檻也將降低。
國資委下屬的全國中小企業服務機構機械工業信息中心提供的材料顯示,工信部等部委將針對目前中小企業亟待解決的問題,推出相應的扶持政策,計劃於今年下半年陸續推出,並將貫穿整個「十二五」期間。
長期擔任國資委和工信部相關政策研究和制定工作的機械工業信息中心主任劉功效向《經濟參考報》記者透露,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是「十二五」期間國家相關扶持政策的重中之重。「更多地是通過建立各類中介服務機構,引導民間資本對中小企業進行投融資,並幫助中小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信用體系,然後通過發行債券和股權融資等多種形式,破解中小企業的融資困境。」
上述知情人士介紹,引導民間資本的過程將分為三步走。首先,中央會建立一個政策框架,出台一系列的指導文件和法規,調整民間資本准入制度,並建立中小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和股權融資的相關規范;第二步,有關部委將通過建立具有示範性的中介服務頂場侈渡儂盜疇醛川互機構,為中小企業和民間資本牽線搭橋;最後,將這一模式在全國范圍內推廣。
劉功效介紹,在拓寬中小企業融資途徑的同時,國家還會鼓勵各類中介服務機構,協助中小企業進行現代企業改造。
上述知情人士還透露,民間資本對中小企業的投融資將進一步放開,門檻也將降低。另外,國家會鼓勵民間資本投向具有自主創新能力的中小企業,並給予一定的資金扶持和稅收優惠。
對這一說法,劉功效予以確認。他還介紹,「十二五」期間國家會引導民間資本優先進入具有創新能力的中小企業,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葯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中小企業。
劉功效還透露,「鼓勵自主創新」將成為「十二五」期間出台的中小企業系列扶持政策的一大思路。
上述知情人士介紹,推進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將通過兩條路徑實現。一方面,國家將出台資金支持和稅收優惠政策,向有自主創新實力的中小企業傾斜。而對於暫時不具備創新能力,但有創新意願的中小企業,國家將通過設立中介服務機構的方式,在中小企業和科研院所之間建立合作。另外,在國家大型項目、政府采購以及高端裝備製造、新材料、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在達到技術標准或服務要求的前提下,將優先採用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中小企業的產品或服務;另一方面,對於技術附加值較低的中小企業,國家除了會逐步降低稅收減免的幅度,還將力促企業間進行兼並重組,並對兼並重組後進行自主創新的企業給予新的政策扶持。
劉功效介紹,8月份開始,國資委、工信部等國家部委將舉行全國范圍內的中小企業研討和調研活動,目的是摸清中小企業的現狀和面臨的問題,並對扶持政策做進一步調整。
F. 融資租賃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融資租賃是國家鼓勵行業,優惠政策比很多行業多太多了。准確的說,不叫優惠,叫行業政策。
給出法規,法規文字太多就不列出。請自行查看。
營改增法規類:
一般納稅人2016年4月30日前簽訂的不動產融資租賃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提供的融資租賃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的納稅人,以保理方式將融資租賃合同項下未到期應收租金的債權轉讓給銀行等金融機構,不改變其與承租方之間的融資租賃關系,應繼續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並向承租方開具發票。
印花稅:
對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含融資性售後回租),統一按照其所載明的租金總額依照「借款合同」稅目,按萬分之零點五的稅率計稅貼花。
進出口類: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管理辦法》的公告
特區扶持:
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確認北京農投租賃有限公司等企業為第十一批內資融資租賃試點企業的通知
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確認世欣合匯租賃有限公司等企業為第十二批內資融資租賃試點企業的通知
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確認北京中煤設備租賃有限責任公司等企業為第十三批內資融資租賃試點企業的通知等等很多批次
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天津等4個自由貿易試驗區內資租賃企業從事融資租賃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
G. 融資租賃的稅收優惠
非常感謝你的信任與提問L1、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該如何確定增值稅銷售額?稅率是多少?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明確:「經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或者商務部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提供除融資性售後回租以外的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以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保險費、安裝費和車輛購置稅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根據財稅〔2013〕106號第十二條規定:「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2、從事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該如何確定增值稅銷售額?稅率是多少?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明確:「經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或者商務部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以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以及對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根據財稅〔2013〕106號第十二條規定:「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稅收優惠政策: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附件3《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二點明確:「經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或者商務部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在2015年12月31日前,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商務部授權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批準的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2013年12月31日前注冊資本達到1.7億元的,自2013年8月1日起,按照上述規定執行;2014年1月1日以後注冊資本達到1.7億元的,從達到該標準的次月起,按照上述規定執行」。因此,符合上述規定的從事融資租賃的納稅人可以在2015年12月31日前,享受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行為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3號)規定:「根據現行企業所得稅法及有關收入確定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租賃期間,承租人支付的屬於融資利息的部分,作為企業財務費用在稅前扣除」。因此,企業通過融資性售後回租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發生的融資利息,可以作為企業財務費用直接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扣除。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H. 統借統還貸款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所謂統借統還貸款,說簡單點就是「集團公司統一融資,所屬企業申請使用」的資金管理模式。也就是說,企業主管部門或企業集團中的核心企業等單位(簡稱「統借方」)向金融機構借款後,將所借資金分撥給下屬單位(包括獨立核算單位和非獨立核算單位),並按支付給金融機構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屬單位收取用於歸還金融機構的利息。
統借統還貸款不但降低了企業的融資難度、擔保風險,還能在稅收上享受一定的優惠政策。
1、營業稅優惠
根據財稅字[2000]7號文、國稅發[2002]13號文的規定,統借統還貸款模式下,企業集團核心企業或所屬財務公司按照支付給金融機構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屬單位收取用於歸還金融機構的利息不徵收營業稅。
2、企業所得稅優惠
根據國稅函[2002]837號文的規定,統借統還貸款模式下,集團公司所屬企業向集團公司申請使用金融機構借款,不屬於關聯企業之間的借款,因此,對集團公司所屬企業從集團公司取得使用的金融機構借款支付的利息,不受《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第三十六條「納稅人從關聯方取得的借款金額超過其注冊資本50%的,超過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的限制,凡集團公司能夠出具從金融機構取得貸款的證明文件,其所屬企業使用集團公司轉貸的金融機構借款支付的利息,不高於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的部分,允許在稅前全額扣除。
根據《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國稅發[2009]31號)的規定,對於房地產開發企業:企業集團或其成員企業統一向金融機構借款分攤集團內部其他成員企業使用的,借入方凡能出具從金融機構取得借款的證明文件,可以在使用借款的企業間合理的分攤利息費用,使用借款的企業分攤的合理利息准予在稅前扣除。
I. 稅收政策對中小企業盈利情況存在哪些問題
一、當前面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一)生產成本持續攀高。原材料價格波動較大,企業融資成本高,市場銷售疲軟,期末借款余額和產成品庫存數量上升較快;同時,用工成本上漲,職工工資待遇持續提高,社保、醫保等費用相應增加,與去年同期相比,企業用工成本漲幅達20%,利潤空間受「多重擠壓」,導致中小企業生存空間縮小。
(二)市場前景不容樂觀。目前,因出口市場下滑造成沿海相當數量的外向型中小企業停產、倒閉。我省外向型中小企業比重雖然很小,目前暫未出現大面積中小企業關停、倒閉現象,但因對市場和投資預期不穩定,部分中小企業已出現訂單減少、開工不足等狀況。
(三)企業「融資難、融資貴」仍未得到緩解。中小企業貸款時通常會在規定利率的基礎上上浮50%左右,再加房產土地抵押登記費、工商查詢費、抵押物評估費、擔保費、會計審計等中間費用占貸款成本20%左右。中小企業普遍規模小,缺乏抵押資產,且有效擔保不足;同時經營管理水平不高,市場行為不規范,財務管理不健全,依法經營、誠信觀念不強,導致銀行貸款意願不高和「惜貸」,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仍未得到有效緩解。
(四)要素保障難度進一步加大。各地天然氣、電力指標缺口較大,特別是受土地指標制約,小微企業擴大再生產項目很難獲得項目用地;同時,由於受投資強度、投資規模等較高的入園「門檻」影響,中小企業難以進入工業園區,無法享受資源綜合配置,生產經營要素難以得到有效保障。
(五)中小企業自主創新能力較弱。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資金、人才和高端技術匱乏的問題,導致企業技術創新整體實力弱,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少,產業關鍵技術受制於人;中小企業尤其是規模以下小微型企業大多尚未建立起完善的產品質量與技術標准體系,自主創新能力較弱,對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引導和扶持力度還有待進一步加大。
二、意見建議
(一)建議在財政、稅收、減負方面進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議進一步加大財政對小微企業的扶持力度,按中小微企業的類型和發展階段進行指導和幫扶。加大稅收調控力度,制定有利於小微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延長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的期限。進一步改善小微企業發展環境,清理行政和事業收費項目,加強監督檢查,查處「三亂」行為,切實減輕小微企業負擔。
(二)建議研究設立中小企業專業銀行。根據區域經濟發展基礎和中小企業的實際需求,研究制定相關金融扶持政策和措施,開展專門針對中小企業貸款融資的專業銀行試點工作。
(三)建議進一步加強對西部地區小微企業發展的支持力度。鑒於西部工業發展相對滯後的現實,尤其是中小微型企業發展面臨困難和壓力更大,發展步伐緩慢,建議在項目資金投入、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政策先行先試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和傾斜。
(四)建議加強創業輔導和創業載體建設。進一步加大創業輔導力度,提升創業人員的創業能力。加大對小企業創業基地的扶持力度,在建立工業園區時按比例配套建設小企業創業基地,預留小微企業發展所需用地。引導和鼓勵各類投資主體建立小企業創業基地、孵化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