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籌資管理的制度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經營運作中的籌資行為,降低資本成本,減少籌資風險,以提高資金運作效益,依據相關規范,結合公司具體情況,特製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總部、各子公司及各分公司的籌資行為。
第三條 本制度所指的籌資,是指權益資本籌資和債務資本籌資。
權益資本籌資是由公司所有者投入以及以發行股票方式籌資;債務資本籌資指公司以負債方式借入並到期償還的資金,包括短期借款、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等方式籌資。
第四條 籌資的原則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原則;
2.統一籌措,分級使用原則;
3.綜合權衡,降低成本原則;
4.適度負債,防範風險原則。
第五條 資金的籌措、管理、協調和監督工作由公司財務部統一負責。 第六條 權益資本籌資通過吸收直接投資和發行股票兩種籌資方式取得。
1.吸收直接投資是指公司以協議等形式吸收其他企業和個人投資的籌資方式。
2. 發行股票籌資是指公司以發行股票方式籌集資本的方式。
第七條 公司吸收直接投資程序
1.吸收直接投資須經公司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批准。
2.與投資者簽訂投資協議,約定投資金額、所佔股份、投資日期以及投資收益與風險的分擔等。
3.財務部負責監督所籌集資金的到位情況和實物資產的評估工作,並請會計師事務所辦理驗資手續,公司據此向投資者簽發出資報告。
4.財務部在收到投資款後應及時建立股東名冊。
5.財務部負責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和企業章程修改手續。
第八條 吸收投資不得吸收投資者已設有擔保物權及租賃資產的出資。
第九條 籌集的資本金,在生產經營期間內,除投資者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第十條 投資者實際繳付的出資額超出其資本金的差額(包括公司發行股票的溢價凈收入)以及資本匯率折算差額等計入資本公積金。
第十一條 發行股票籌資程序
1.發行股票籌資必須經過股東大會批准並擬訂發行新股申請報告。
2.董事會向有關授權部門申請並經批准。
3.公布公告招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與證券經營機構簽訂承銷協議。定向募集時向新股認購人發出認購公告或通知。
4.招認股份,交納股款。
5.改組董事會、監事會,辦理變更登記並向社會公告。
第十二條 公司財務部建立股東名冊,其內容包括股東姓名、名稱、住所及各股東所持股份、股票編號以及股東取得股票的日期等。 第十三條 債務資本的籌資工作由公司財務部統一負責。經財務部批准分支機構可以辦理短期借款。
第十四條 公司短期借款籌資程序
1.根據財務預算和預測,公司財務部應先確定公司短期內所需資金,編制籌資計劃表。
2.按照籌資規模大小,分別由財務部經理、財務總監和總經理審批籌資計劃o
3.財務部負責簽訂借款合同並監督資金的到位和;使用,借款合同內容包括借款人、借款金額、利息率、借款期限、利息及本金的償還方式以及違約責任等。
4.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簽字。
第十五條 公司短期借款審批許可權
短期借款採取限額審批制,投資限額標准如下(超過限額標淮的由公司董事會批准):
1.財務部經理審批限額:10萬元;
2.財務總監審批限額:50萬元;
3.總經理審批限額:100萬元。
第十六條 在短期借款到位當日,公司財務部應按照借款類別在短期籌資資記簿中登記:
第十七條 公司按照借款計劃使用該項資金,不得隨意改變資金用途,如有變動須經原審批機構批准。
第十八條 公司財務部及時計提和支付借款利息並實行崗位分離。
第十九條 公司財務部建威立資金台賬,以詳細記錄各項資金的籌集、運用和本息歸還情況。財務部對於未領取利息單獨列示。
第二十條 公司長期債務資本籌資包括長期借款、發行公司債券以及長期應付款等方式。
第二十一條 公司長期借款必須編制長期借款計劃使用書,包括項目可行件研究報告、項目批復、公司批准文件、借款金額、用款時間與計劃以及還款期限與計劃等。
第二十二條 長期借款計劃旅出公司財務部經理、財務總監和總經理依其職權范圍進行審批。
第二十三條 公司財務部負責簽訂長期借款合同,其主要內容包括貸款種類、用途、貸款金額、利息率、貸款期限、利息及本金的償還方式和資金來源、違約責任等。
第二十四條 長期借款利息的處理
1. 籌建期間發生的應計利息計入開辦費;
2.生產期間發生的應汁利息計入財務費用:
3.清算期間發生的應計利息計入清算權益;
4.購建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有關的應計利息,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者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木辦理竣工決算之前,計人購建資產的價值、
第二十五條 公司發行債券籌資程序
1.發行債券籌資應先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
2.向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公司登記證明、公司章程、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以及資產
B. 眾籌融資管理需要完善哪些內容
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一直比較突出,也難以有效的得到解決,而眾籌這一創新的互聯網金融形式打破了一系列的限制,為中小企業融資鋪平了道路。
一、降低融資門檻,化解融資難問題
我國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以商業銀行和民間借貸為主。以商業銀行為代表的金融機構為降低放貸風險,往往對中小企業設立較高的融資門檻:對企業資產規模、營業收入、企業信用、貸款額度與期限等方面做出嚴格要求,導致中小企業無法獲得足額貸款。民間借貸雖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融資難問題,但其高利率與高風險讓中小企業苦不堪言。相比之下,眾籌融資門檻要低很多。中小企業只需要在眾籌平台上提供項目創意、可行性、風險等信息即可,待通過審核後就可以在網路平台上向公眾融資。
二、降低融資成本,化解融資貴問題
據《小微企業融資發展報告2013》調查數據顯示,59.4%的小微企業表示其融資成本在5%-10%,40.6%的小微企業表示融資成本超過10%。在中小企業的負債數據中,絕大部分都不是來自國有商業銀行的貸款,而是「影子銀行系統」的信託、乃至各種其他類型的高利率借貸。即使有些中小企業能有幸獲得國有銀行貸款,各種形式的風險溢價也相當沉重,最終導致中小企業融資成本居高不下。眾籌融資使中小企業能合理避開多項稅費,並分散公眾的資金風險,進一步降低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
三、加速資本運轉,提高融資速度
在傳統的國有銀行間接融資、「場內市場」直接融資模式中,金融機構往往要求中小企業提供本企業的詳盡信息,並通過層層審核以評估其償債能力,最終仍可能拒絕其貸款申請。「成功把握小」和「審核時間長」延長了中小企業的融資時間,並可能使其喪失最佳投資機會。而眾籌模式打破了投融資雙方信息不對稱瓶頸,利用網路平台進行融資,突破了時間和地域的限制,公眾可以隨時隨地進行資助,更加便捷;同時面向網民公眾進行融資,平攤金額更小,風險更低,更能促進籌資成功。
四、前期市場調查,降低經營風險
眾籌模式的一個隱性價值在於融資同時即進行前期的市場調查。部分中小企業家由於缺少對宏觀經濟形勢的掌控和了解,往往投入到「過飽和」行業或者是盲目跟投,結果造成項目投產之日就是產品積壓之時。在眾籌模式中,項目發起者通過平台向公眾展示項目信息,公眾對項目進行評估並決定是否支持或投資以及支持或投資金額的大小,這就相當於對預投產的產品進行了前期的市場調查,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應出產品未來投放市場的成效,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生產成本與融資風險。
結論
眾籌平台是一個有巨大發展前景的創新型經濟模式,對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具有巨大價值。但也正是由於其「新」的特質,國內諸多配套的制度無法迅速跟上,因此限制了眾籌行業的快速發展。不過,互聯網金融模式在未來20年將成為主流。尋找價值觀的認同是一種剛性需求,信用和風險的把控將決定眾籌模式在中國能否做大,政府監管部門也應重視這一新興產業帶來的積極影響和監管難題,建立監管機制與行業標准,引導眾籌行業的健康發展。
C. 公司融資管理辦法主要有什麼內容
企業籌資是指企業根據生產經營、對外投資以及調整資金結構等活動對資金的需要,通過一定的渠道,採取一定的方式,獲取所需資金的一種行為。企業的籌資活動,按時間區分,有創建時的初始籌資和經營期間的籌資;按籌資的性質區分,有權益籌資和債權籌資。不論什麼時候,籌集什麼性質的資金,由於籌資有不同的渠道、不同的方式可供選擇,籌資的成本、籌資風險又各不相同,因此,為保證籌資活動的有效、合理進行,企業應建立有關制度。
(一)籌資計劃制度
籌資計劃是在對企業短期和長期所需資金進行預測的基礎上,分析計算不同籌資方式的籌資成本、籌資風險,選擇適合自已的籌資方式,並確定在什麼時候,用什麼方式,籌集多少數量的資金。籌資計劃的編制可以使企業用盡可能低的代價,取得所需資金,並能有效防範風險。一項完整的籌資計劃應包括:
1.企業資金需求量的預測;
2.籌資方式的選擇及籌資數量安排;
3.籌資程序及時間安排;
4.籌資前後企業資金結構及財務狀況的變化;
5.籌資對企業未來收益的影響。
(二)籌資審核制度
籌資計劃的編制人員應與審核人員適當分離,以便審核人能從獨立的立場來衡量計劃的優劣。負責審核的人員可自行完成對籌資計劃的審核,也可聘請法律顧問和財務顧問共同審核該項籌資活動對企業未來凈收益的影響以及籌資方式的合理性。同時,還要審核籌資計劃的實施細則,以書面形式記錄審核結果,並特別註明籌資的執行程序及各項手續。
(三)籌資檢查和考核制度
籌資檢查制度是指及時了解籌資活動的進展情況,發現籌資活動中可能出現的問題,以及籌資計劃的執行情況。籌資檢查可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視籌資規模、籌資方式、籌資程序而定。
籌資考核是將籌資結果與籌資計劃進行比較,對產生的差異進行分析,找出原因。建立籌資考核制度是為了明確籌資活動的責權利,保證籌資計劃的有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