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西部信託李哲與龍揚公司受賄案
都過去幾年了?還在追查這么一攤子爛事?具體內幕消息不是你想知道就能知道的。
② 西北五省有幾家信託公司,有哪個省份沒有信託公司,甘肅省的信託公司叫什麼名字
全國共有68家信託,至於哪個省有沒有的,不太清楚。
③ 甘肅信託被光大收購了,我想問一下現在的信託公司里有多少家和銀行有關系啊
直接去信託公司的官網就可以進行了解了,其他和銀行系背景的還有,平安信託,交銀國際信託,建信信託,興業信託,民生信託等
④ 金新信託一案中,哪些人是信託主體關系
不懂餓
⑤ 浦發銀行證實將控股上海信託嗎
市場多天以來的傳言終於由一紙公告證實。昨日晚間,因重大事項未公告而停牌的浦發銀行(600000)發布公告稱,公司正與上海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研究受讓上海國際信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信託」)控股權等事宜。由於沒有具體的方案披露,業內人士稱今日可能會繼續停牌。
浦發銀行在公告中表示,具體方案尚在研究過程中,公司將根據相關事項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這也證實了此前的收購傳聞。昨日浦發銀行從開市時起停牌。等待具體的方案批復後,浦發銀行的「金控夢」將更進一步,不少業內人士認為浦發銀行收購上海信託,試圖打造全牌照金融優勢。
現如今,市場上的信託牌照已經相當稀缺,同時監管層對於信託牌照的管控也是相當嚴格。據了解,除了值錢的信託牌照外,上海信託還持有陸家嘴、愛建股份等上市公司股份,以及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1%股權、上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權、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股權、上海證券33.33%股權。相關分析人士表示,如果浦發銀行對上海信託實現了全面控股,那麼浦發銀行在擁有信託牌照的同時,還可以間接持有資產管理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的牌照。
這是網易財經的報道,其他多家媒體也轉載了這一消息。望採納哦!
⑥ 華信信託董事長掄錘打傷總經理致其全身14處傷,將面臨怎樣的處罰
不管在什麼時候打人都是不對的,解決什麼事情都不能用打人這種暴力的處理方式,輕則會影響雙方的感情,重則甚至會將人打傷或者是打死,而打人者也需要受到法律的嚴懲,不管從哪方面來講,打人都沒有任何的好處。不過有些人還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華信信託董事長就被爆料毆打公司的總經理王瑾,而華信信託董事長已經被警方刑事拘留。
個人感慨
不管在什麼時候,打人都不是解決問題的方式,華信信託董事長已經64歲,年齡這么大卻還因為一時的沖動而造成這樣的局面,甚至還要面臨牢獄之災,這對誰來說都不是一件好消息。我希望大家以後遇到事情的時候要保持冷靜,可不能因為一時沖動而做下讓人後悔不及的事。
⑦ 信託近來風險案件頻發,還可以繼續投資嗎或者說 該投什麼樣的項目比如:金融股權質押
信託是存在一定風險的投資。一般來講,看信託主要看三方面,第一是信託公司的實力,這個是最主要的因素;第二看資金的投放,是不是有穩定的回報;第三看提供的擔保情況,信託都是有擔保的,一般來說質押物越低越好,質押物波動越小越好。再就是看看連帶擔保責任人的情況怎麼樣。就目前而言,房地產的抵押擔保出現違約的概率大一些,因為其波動性太大,現在不建議,您說的金融股權質押的話,如果是上市公司的股票,包括即將解禁的法人股都是很不錯的質押。只要質押率低於50%基本可以看做是無風險信託,因為就是萬一出現違約,把股票在二級市場賣出去還債是沒有問題的。每一個字都是手敲的哦,還望採納。呵呵
⑧ 華信信託董事長竟然用錘子打傷總經理!這是否構成刑事案件
這已經構成刑事案件,不管二者之間存在什麼分歧,都不應該選擇以如此暴力的方式去解決問題,這樣不但不會將問題解決,反而還會讓問題變得更加復雜,原本可能只需要只解決這一個問題,但現在不但要解決這個問題,還要解決打人的問題,這對於打人者和被打者來說都是極度不利的。
據悉華信信託董事長與總經理在一些異常問題的處理上存在很大的分歧,總經理在一些事情上的做法讓董事長不滿意,不知二人如何談判,到現在這個地步,董事長用錘子打至總經理全身上下共14處傷,目前總經理仍然需要開顱手術,傷勢還是比較嚴重的,現在董事長已經被刑事拘留,這起案件也正在調查辦理過程中,不管最終的調查結果如何,可以明確這起案件已經構成刑事案件。
所以董事長對於這件事情的做法也應引起大家的注意,不管身居何種職位,從事哪方面的工作,都不是不能夠選擇用暴力的方式去對待別人,傷害別人的人身安全,構成刑事案件對於誰來說都不會是一件好的事情。
⑨ 非法信託業務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依據刑法,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為保障公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懲處非法行醫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根據刑法有關規定,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行醫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自2008年5月9日起施行。
司法解釋進一步明確了認定非法行醫犯罪行為的5種情形,並對造成刑法有關條款中「情節嚴重」和「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情形,作出了詳細規定。
司法解釋規定非法行醫犯罪行為的5種情形是: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醫師資格從事醫療活動的;
2、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開辦醫療機構的;
3、被依法吊銷醫師執業證書期間從事醫療活動的;
4、未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從事鄉村醫療活動的;
5、家庭接生員實施家庭接生以外的醫療行為的。
司法解釋還規定,下列情形之一應認定為「情節嚴重」:
1、造成就診人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2、造成甲類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有傳播、流行危險的;
3、使用假葯、劣葯或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衛生材料、醫療器械,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
4、非法行醫被衛生行政部門行政處罰兩次以後,再次非法行醫的;
5、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下列情形之一應認定為「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
1、造成就診人中度以上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2、造成三名以上就診人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司法解釋還規定,實施非法行醫犯罪,同時構成生產、銷售假葯罪,生產、銷售劣葯罪,詐騙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⑩ 法律關系中自然人之間的民事信託糾紛案件中,因受託人過失造成信託財產損失,委託人可以據此向對方索賠嗎
你好
只要不是信託本身的風險,由其他原因造成的損失,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