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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融券簡述

發布時間:2021-06-24 09:10:15

㈠ 資本市場、金融市場與貨幣市場有什麼區別和聯系

區別:

  1. 貨幣市場主要是資金借貸期期限在1年或1年以下的市場。它主要包括:同業拆借、回購協議,票據市場、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市場和短期政府債券市場。

  2. 資本市場亦即稱長期資金市場,它是買賣中長期信用工具、實現較長時資金融通的場所,泛指資金借貸期長於1年的市場。它可細分為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基金市場,金融衍生工具市場等。

  3. 金融市場是指從事外匯買賣的交易場所,或者說是各種不同貨幣相互之間進行交換的場所。

聯系:資本市場與貨幣市場統稱金融市場。

金融市場是資金融通市場,是指資金供應者和資金需求者雙方通過信用工具進行交易而融通資金的市場,廣而言之,是實現貨幣借貸和資金融通、辦理各種票據和有價證券交易活動的市場。比較完善的金融市場定義是:金融市場是交易金融資產並確定金融資產價格的一種機制 。

資本市場是政府、企業、個人籌措長期資金的市場,包括長期借貸市場和長期證券市場。在長期借貸中,一般是銀行對個人提供的消費信貸;在長期證券市場中,主要是股票市場和長期債券市場。

資本市場上的交易對象是一年以上的長期證券。因為在長期金融活動中,涉及資金期限長、風險大,具有長期較穩定收入,類似於資本投入,故稱之為資本市場。

金融市場三個組成部分之一。進行長期資本交易的市場。長期資本指還款期限超過一年、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公司債務和股東權益——股票。與調劑政府、公司或金融機構資金餘缺的資金市場形成鮮明的對照引。

貨幣市場是短期資金市場,是指融資期限在一年以下的金融市場,是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由於該市場所容納的金融工具,主要是政府、銀行及工商企業發行的短期信用工具,具有期限短、流動性強和風險小的特點,在貨幣供應量層次劃分上被置於現金貨幣和存款貨幣之後,稱之為「准貨幣」,所以將該市場稱為「貨幣市場」。

拓展資料:

金融市場是指經營貨幣資金借款、外匯買賣,有價證券交易、債券和股票的發行、黃金貴金屬買賣場所的總稱,直接金融市場與間接金融市場的結合共同構成金融市場整體。

金融市場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分類:

按融資期限,可分為短期金融市場和長期金融市場。短期金融市場亦叫貨幣市場,包括票據貼現市場、短期存貸款市場、短期債券市場和金融機構之間的拆借市場等;長期金融市場亦稱資本市場,包括長期貸款市場和證券市場。

按交易對象,可分為本幣市場 (包括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證券市場等。

金融市場 網路

㈡ 證券公司主要業務的種類及內容

證券公司是專門從事有價證券買賣的法人企業。從證券經營公司的功能分,專可分為證券經紀屬商、證券自營商和證券承銷商。1、證券經紀商。即證券經紀公司。代理買賣證券的證券機構,接受投資人委託、代為買賣證券,並收取一定手續費即傭金。2、證券自營商。即綜合型證券公司,除了證券經紀公司的許可權外,還可以自行買賣證券的證券機構,它們資金雄厚,可直接進入交易所為自己買賣股票。如國泰君安證券。3、證券承銷商。以包銷或代銷形式幫助發行人發售證券的機構。實際上,許多證券公司是兼營這 3 種業務的。按照各國現行的做法,證券交易所的會員公司均可在交易市場進行自營買賣,但專門以自營買賣為主的證券公司為數極少。

㈢ 簡述股票交易市場極其構成。

股票交易市場習慣稱之為證券交易所。股票流通市場是已經發行的股票按時價進行轉讓、買賣和流通的市場,包括交易所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兩部分。由於它是建立在發行市場基礎上的,因此又稱作二級市場。 相比而言,股票流通市場的結構和交易活動比發行市場更為復雜,其作用和影響也更大。
構成
流通市場的構成要素主要有:
(1)股票持有人, 在此為賣方;
(2)投資者,在此為買方;
(3)為股票交易提供流通、轉讓便利條件的信用中介操作機構,如證券公司或股票交易所。
交易所市場是股票流通市場的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交易所會員、證券自營商或證券經紀人在證券市場內集中買賣上市股票的場所,是二級市場的主體。具體說,它具有固定的交易所和固定的交易時間。接受和辦理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股票上市買賣,使原股票持有人和投資者有機會在市場上通過經紀人進行自由買賣、成交、結算和交割。
證券公司也是二級市場上重要的金融中介機構之一,其最重要的職能是為投資者買賣股票等證券,並提供為客戶保存證券、為客戶融資融券、提供證券投資信息等業務服務。
場外市場又稱店頭市場或櫃台市場。它與交易所共同構成一個完整的證券交易市場體系。場外交易市場實際上是由千萬家證券商行組成的抽象的證券買賣市場。在場外市場易市場內,每個證券商行大都同時具有經紀人和自營商雙重身份,隨時與買賣證券的投資者通過直接接觸或電話、電報等方式迅速達成交易。
作為自營商,證券商具有創造市場的功能。證券商往往根據自身的特點,選擇幾個交易對象。作為經紀證券商,證券商替顧客與某證券的交易商行進行交易。在這里,證券商只是顧客的代理人,他不承擔任何風險,只收少量的手續費作為補償。

㈣ 論述2015年股災與融資融券的關系

高比例場外配資的強制平倉導致股價繼續跌從而多米諾骨牌一般影響低杠桿的場外配資平倉,最後傳到場內融資

㈤ 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概述

簡稱「證金公司」,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是經國家同意,中國證券監督主管部門批准,由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共同發起設立的證券類金融機構。公司於2011年10月28日成立,注冊資本金75億元人民幣。主要業務職責范圍是:為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提供轉融通服務,對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運行情況進行監控,監測分析全市場融資融券交易情況,運用市場化手段防控風險,以及中國證券監督主管部門批準的其他職責。
在人事任用上,原證監會陝西證監局局長薛文石將出任公司董事長兼黨委書記,原證監會融資融券工作小組辦公室主任聶慶平將出任證金公司總經理。
證金公司的成立,是融資融券開閘以來第二個突破性進展,意味著醞釀數時的轉融通業務將獲得突破,融資融券將就此駛入快車道。
作為轉融通業務主體的證券金融公司,將不以營利為目的,在提供轉融通服務之外,還將肩負對融資融券業務運行情況的監控、監督職能。

目前「轉融通」相關的其他配套規則已基本准備完成。業內人士表示,在轉融通實施方案敲定後,各相關公司和機構將很快展開聯網測試等一系列工作,預計轉融通有望年內正式推出。
此前,市場曾流傳轉融通開啟或將引發大量「賣空」現象,對此,證監會規定,證券金融公司融出的每種證券余額不得超過該證券可流通市值的10%。
針對限售股有可能借融券變相解禁賣出的情況。相關規定也有所限制,如「大小非」所持有的解禁後限售股在合法合規情況下,將可作為轉融通業務中融券證券來源,但還在限售期的股份將不能成為融券證券來源。

㈥ 證券交易概述中的交易席位和交易單元怎麼理解

交易所會員取得了交易席位,才有交易的資格,是會員享有權益的基內礎,但是有了交易席位只表容示你有交易資格,這時候還不能參加交易,還要申請交易單元,你所有的交易全部 通過交易單元來實現,交易單元是交易許可權的技術載體。
一個會員在某個特定的證券品中只需要1個交易席位,但是可以有1個以上的交易單元(比如1個會員只需要1個A股普通席位,但是他必須有幾個A股交易單元,因為會員的經紀、自營、融資融券業務各需要專門的交易單元)。
簡單的表述可理解為:
交易席位是大院子,交易單元是大院子里各個功能小屋(廚房、卧室、雜物間等等)。

㈦ 企業資金籌集的渠道有哪些試簡述相應籌資渠道的融資工具

籌資渠道解決的是資金來源問題,籌資方式則解決通過何種方式取得資金的問題,它們之間存在一定的對應關系。一定的籌資方式可能只適用於某一特定的籌資渠道,但是同一渠道的資金往往可採用不同的方式取得,同一籌資方式又往往適用於不同的籌資渠道。
企業目前主要有以下幾種籌資方式:①吸收直接投資;②發行股票;③利用留存收益;④向銀行借款;⑤利用商業信用;⑥發行公司債券;⑦融資租賃;⑧杠桿收購。 其中前三種方式籌措的資金為權益資金,後幾種方式籌措的資金是負債資金。
籌資渠道有:1、開展好商品經營,加速資金周轉,向市場要資金2、國家財政投入籌資3、銀行貸款籌資4、吸收股份,發行股票籌資5、發行企業債券籌資6、企業利用外資籌資如合資經營、合作經營、合作開發7、租賃籌資8、盤活企業內存量資產籌資如合理壓縮原材料與中間半成品庫存,處理產成品積壓,收回被拖欠的應收貸款,提高勞動生產率與資金周轉次數,降低單位產品能耗,出租出售閑置資產,盤活級差地租,開展出售專利技術、有償輸出管理、出售獨立銷售權等無形資產經營9、商業信用籌資如商品賒銷、預收貨款、預收服務費、匯票貼現、拖後納稅及企業之間的資金拆借等方式。

㈧ 簡述證券公司的主營業務和品種

我國證券公司的業務范圍包括:證券經紀,證券投資咨詢,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及其他證券業務。《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證券公司可以為客戶買賣證券提供融資融券服務及其他業務。 (一)證券經紀業務 證券經紀業務又稱「代理買賣證券業務」,是指證券公司接受客戶委託代客戶買賣有價證券的業務。在證券經紀業務中,證券公司只收取一定比例的傭金作為業務收入。證券經紀業務分為櫃台代理買賣證券業務和通過證券交易所代理買賣證券業務。目前,我國證券公司從事的經紀業務以通過證券交易所代理買賣證券業務為主。證券公司的櫃台代理買賣證券業務主要為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進行交易的證券的代理買賣。 在證券經紀業務中,經紀委託關系的建立表現為開戶和委託兩個環節。 經紀關系的建立只是確立了投資者和證券公司直接的代理關系,還沒有形成實質上的委託關系。當投資者辦理了具體的委託手續,即投資者填寫了委託單或自助委託及證券公司受理了委託,兩者就建立了受法律保護和約束的委託關系。經紀業務中的委託單,性質上相當於委託合同,不僅具有委託合同應具備的主要內容,而且明確了證券公司作為受託人的代理業務。 根據《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的規定,證券公司從事證券經紀業務,可以委託證券公司以外的人員作為證券經紀人,代理其進行客戶招攬、客戶服務及產品銷售等活動。證券經紀人應當具有證券從業資格。證券經紀人應當在證券公司的授權范圍內從事業務,並應當向客戶出示證券經紀人證書。2009年3月,中國證監會發布《證券經紀人管理暫行規定》,對證券公司採用證券經紀人制度開展證券經紀業務營銷活動作出了進一步的明確規定。 (二)證券投資咨詢業務 證券投資咨詢業務是指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及其咨詢人員為證券投資人或者客戶提供證券投資分析、預測或者建議等直接或者間接有償咨詢服務的活動。 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是指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接受客戶委託,按照約定,向客戶提供涉及證券及證券相關產品的投資建議服務,輔助客戶作出投資決策,並直接或者間接獲取經濟利益的經營活動。投資建議服務內容包括投資的品種選擇、投資組合及理財規劃建議等。 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是指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對證券及證券相關產品的價值、市場走勢或者相關影響因素進行分析,形成證券估值、投資評級等投資分析意見,製作證券研究報告,並向客戶發布的行為。證券研究報告主要包括涉及證券及證券相關產品的價值分析報告、行業研究報告、投資策略報告等。證券研究報告可以採用書面或者電子文件形式。 (三)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業務 財務顧問業務是指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咨詢、建議、策劃業務。它具體包括:為企業申請證券發行和上市提供改制改組、資產重組、前期輔導等方面的咨詢服務;為上市公司重大投資、收購兼並、關聯交易等業務提供咨詢服務;為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組織收購上市公司及相關的資產重組、債務重組等提供咨詢服務;為上市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設計經理層股票期權、職工持股計劃、投資者關系管理等提供咨詢服務;為上市公司再融資、資產重組、債務重組等資本營運提供融資策劃、方案設計、推介路演等方面的咨詢服務;為上市公司的債權人、債務人對上市公司進行債務重組、資產重組、相關的股權重組等提供咨詢服務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業務形式。 (四)證券承銷與保薦業務 證券承銷是指證券公司代理證券發行人發行證券的行為。發行人向不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證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證券公司承銷的,發行人應當同證券公司簽訂承銷協議。 證券承銷業務可以採取代銷或者包銷方式。證券包銷是指證券公司將發行人的證券按照協議全部購入或者在承銷期結束時將售後剩餘證券全部自行購入的承銷方式,前者為全額包銷,後者為余額包銷。證券代銷是指證券公司代發行人發售證券,在承銷期結束時,將未售出的證券全部退還給發行人的承銷方式。《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還規定了承銷團的承銷方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證券票面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的,應當由承銷團承銷,承銷團由主承銷商和參與承銷的證券公司組成。 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依法採取承銷方式的,或者公開發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行保薦制度的其他證券的,應當聘請具有保薦資格的機構擔任保薦機構。證券公司履行保薦職責,應按規定注冊登記為保薦機構。保薦機構負責證券發行的主承銷工作,負有對發行人進行盡職調查的義務,對公開發行募集文件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核查,向中國證監會出具保薦意見,並根據市場情況與發行人協商確定發行價格。 (五)證券自營業務 證券自營業務是指證券公司以自己的名義,以自有資金或者依法籌集的資金,為本公司買賣依法公開發行的股票、債券、權證、證券投資基金及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證券,以獲取營利的行為。證券自營活動有利於活躍證券市場,維護交易的連續性。但在自營活動中要防範操縱市場和內幕交易等不正當行為。由於證券市場的高收益性和高風險性特徵,許多國家都對證券經營機構的自營業務制定法律法規,進行嚴格管理。 證券公司開展自營業務,或者設立子公司開展自營業務,都需要取得證券監管部門的業務許可,證券公司不得為從事自營業務的子公司提供融資或擔保。同時,要求證券公司治理結構健全,內部管理有效,能夠有效控制業務風險;公司有合格的高級管理人員及適當數量的從業人員、安全平穩運行的信息系統;建立完備的業務管理制度、投資決策機制、操作流程和風險監控體系。 (六)證券資產管理業務 證券資產管理業務是指證券公司作為資產管理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與投資者簽訂的資產管理合同,按照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的方式、條件、要求和限制,為投資者提供證券及其他金融產品的投資管理服務,以實現資產收益最大化的行為。 證券公司從事資產管理業務,應當獲得證券監管部門批準的業務資格;公司凈資本不低於2億元,且各項風險控制指標符合有關監管規定,設立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凈資本限額為3億元,設立非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凈資本限額為5億元;資產管理業務人員具有證券從業資格,且無不良行為記錄,其中具有3年以上證券自營、資產管理或者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從業經歷的人員不少於5人;公司具有良好的法人治理機構、完備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制度。 證券公司為單一客戶辦理定向資產管理業務,應當與客戶簽訂定向資產管理合同,通過該客戶的賬戶為客戶提供資產管理服務。定向資產管理業務的特點是:證券公司與客戶必須是一對一的投資管理服務;具體投資的方向在資產管理合同中約定;必須在單一客戶的專用證券賬戶中封閉運行。 證券公司為多個客戶辦理集合資產管理業務,應當設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並擔任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管理人,與客戶簽訂集合資產管理合同,將客戶資產交由具有客戶交易結算資金法人存管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或者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機構進行託管,通過專門賬戶為客戶提供資產管理服務。集合資產管理業務的特點是:集合性,即證券公司與客戶是一對多;投資范圍有限定性和非限定性的區分;客戶資產必須託管;專門賬戶投資運作;比較嚴格的信息披露。 證券公司辦理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可以設立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和非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七)融資融券業務 融資融券業務是指向客戶出借資金供其買入上市證券或者出借上市證券供其賣出,並收取擔保物的經營活動。 證券公司經營融資融券業務,應當具備以下條件:公司治理結構健全,內部控制有效;風險控制指標符合規定,財務狀況、合規狀況良好;有開展業務相應的專業人員、技術條件、資金和證券;完善的業務管理制度和實施方案等。 根據《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證券公司申請融資融券業務試點,應當具備以下條件:經營經紀業務已滿3年,且在分類評價中等級較高的公司;公司治理健全,內控有效,能有效識別、控制和防範業務經營風險和內部管理風險;公司信用良好,最近2年未有違法違規經營的情形;財務狀況良好;客戶資產安全、完整,實現交易、清算以及客戶賬戶和風險監控的集中管理;有完善和切實可行的業務實施方案和內部管理制度,具備開展業務所需的人員、技術、資金和證券等。 (八)證券公司中間介紹(IB)業務 IB(IntrocingBroker)即介紹經紀商,是指機構或者個人接受期貨經紀商的委託,介紹客戶給期貨經紀商並收取一定傭金的業務模式。證券公司中間介紹(IB)業務是指證券公司接受期貨經紀商的委託,為期貨經紀商介紹客戶參與期貨交易並提供其他相關服務的業務活動。根據我國現行相關制度,證券公司不能直接代理客戶進行期貨買賣,但可以從事期貨交易的中間介紹業務。 1.證券公司IB業務的資格條件 證券公司申請IB業務資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日前6個月各項風險控制指標符合規定標准。 (2)已按規定建立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3)全資擁有或者控股一家期貨公司,或者與一家期貨公司被同一機構控制,且該期貨公司具有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期貨交易所的會員資格、申請日前2個月的風險監管指標持續符合規定的標准。 (4)配備必要的業務人員,公司總部至少有5名、擬開展IB業務的營業部至少有2名具有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的業務人員。 (5)已按規定建立健全與IB業務相關的業務規則、內部控制、風險隔離及合規檢查等制度。 (6)具有滿足業務需要的技術系統。 (7)中國證監會根據市場發展情況和審慎監管原則規定的其他條件。 證券公司申請IB業務,應當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介紹業務資格申請書》等規定的申請材料。 2.證券公司IB業務的業務范圍 證券公司受期貨公司委託從事IB業務,應當提供下列服務: (1)協助辦理開戶手續。 (2)提供期貨行情信息、交易設施。 (3)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服務。 證券公司不得代理客戶進行期貨交易、結算或者交割,不得代期貨公司、客戶收付期貨保證金,不得利用證券資金賬戶為客戶存取、劃轉期貨保證金。 3.證券公司IB業務的業務規則 證券公司只能接受其全資擁有或者控股的,或者被同一機構控制的期貨公司的委託從事IB業務,不能接受其他期貨公司的委託從事IB業務。證券公司應當按照合規、審慎經營的原則,制定並有效執行IB業務規則、內部控制、合規檢查等制度,確保有效防範和隔離IB業務與其他業務的風險。期貨公司與證券公司應當建立IB業務的對接規則,明確辦理開戶、行情和交易系統的安裝維護、客戶投訴的接待處理等業務的協作程序和規則。證券公司與期貨公司應當獨立經營,保持財務、人員、經營場所等分開隔離。

㈨ 簡述銀行借款的信用條件

由你來提供 資料,銀行負責審核信用條件。
天和大黃頁知識非常全,可以到這來了解!
常見金融工具,零息債券不支付利息,象財政儲蓄債券一樣[詳細] 同業借款
同業借款意思是指商業銀行之間開展的4個月至3年(含3年)的銀行間人民幣借貸,是外資金融機構籌集人民幣資金的一項常用金融工具。同業借款的主要形式是同業拆借,除此之外,還有轉抵押借款和轉貼現借款。[詳細] ·課稅對象 國家金庫 所得課稅
·國進民退 歐洲債券 杠桿交易
·股權資本成本 負債籌資 債務成本
·基金定投 財政支出規模 融資融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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