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信託的本質是什麼
信託的本質就是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信託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
信託的目的是委託人通過信託所要達到的目的,如委託人為了財產安全或為避免投資風險同時取得高額收益等。信託責任是在信託關系成立,受託人就負有信託責任,不得使自己的利益與其責任相沖突,不得以受託人的地位謀取利益,也不得因此所獲得利益除非委託人同意。
(1)動產信託實質擴展閱讀:
信託的作用
1、代人理財的作用,拓寬了投資者的投資渠道
規模效益,信託將零散的資金巧妙的匯集起來,由專業投資機構運用於各種金融工具或實業投資,謀取資產的增值;專家管理,信託財產的管理的運用均是由相關行業的專家來管理的,具有豐富的行業投資經驗,掌握先進理財技術,善於捕捉市場機會,為信託財產增值提供重要保證。
2、聚集資金,為經濟服務
由於信託制度可有效地維護、管理所有者的資金和財產,它具有很強的籌資能力,為企業籌集資金創造了良好的融資環境,更為重要的是它可以將儲蓄資金轉化為生產資金,可有力的支持經濟的發展。
3、規避和分散風險的作用
由於信託財產具有的獨立性,使得信託財產在設立信託時沒有法律瑕疵,在信託期內能夠對抗第三方的訴訟,保證信託財產不受侵犯,從而使信託制度具有了其他經濟制度所不具備的風險規避作用。
4、發展社會公益事業,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的作用
通過設立各項公益信託,可支持我國科技、教育、文化、體育、衛生、慈善等事業的發展。
5、信託制度有利於構築社會信用體系
信用制度的建立,是市場規則的基礎。信託制度的回歸,不僅促進了金融業的發展,而且對構築整個社會信用體系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Ⅱ 動產信託中哪個主體承擔風險
信託業務總部、證券管理總部、自營業務總部等部門,同時資金管理部作為公司的業務支持部門,其資金運用和調度,對風險具有直接的重大影響。
(1)政策風險。指因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產業政策、地區發展政策等發生變化而給信託業務帶來的風險。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對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影響顯著,產業政策則對實業投資領域有明顯作用。在我國,市場化程度還並不充分,政策因素很多時候對某一行業或市場的發展具有決定性的影響。這種政策因素可能直接作用於信託投資公司,也可以通過信託業務涉及的其他當事人間接作用於信託投資公司。
(2)法律風險。對信託業務來說,其法律風險主要是指信託法律及其配套制度的不完善或修訂而對信託業務的合法性、信託財產的安全性等產生的不確定性。我國現行的法律體系同以衡平法為基礎的信託法之間存在一定的沖突,且信託登記制度、信託稅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大量信託配套法規尚不健全,在這種情況下,信託業務的法律風險就更為明顯。
(3)市場風險。即由於價格變動而造成信託投資公司固有財產或信託財產損失的風險。市場風險可細分為利率風險、匯率風險、價格風險、通貨膨脹風險等。
(4)信用風險。對信託投資公司而言,主要指信託財產運作當事人的信用風險。信託財產在管理運用過程中會產生信託財產的運作當事人,形成新的委託代理關系,從而也會產生新的信用風險,該風險主要來自於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在業務運作前,信託財產的實際使用方(融資方)向信託投資公司提供虛假的融資方案與資信證明材料、提供虛假擔保等,騙取信託財產,最終造成信託財產損失;
二是在運作過程中,信託財產的實際使用方或控制方為了自身的利益的最大化,未嚴格按合同約定使用信託資金,或將信託資金投向其它風險較高的項目,造成信託財產損失
Ⅲ 動產信託的方式
動產信託的方式一般可分為三種:管理處理方式、處理方式和管理方式。
(l)管理處理方式動產信託在這種動產信託中,受託人(信託機構)在一個信託協議下承擔對信託財產(動產)進行管理和處理兩項任務。例如,某項動產的所有者(機械設備製造商)和信託機構、設備用戶簽訂信託協議。設備所有權轉移給信託機構,由信託機構出租給用戶使用,信託期滿再出售給用戶。在信託期間,信託機構在一個信託協議項下,先後承擔了屬於管理性的代出租和屬於處理性的代出售兩項業務。這種動產信託方式稱為管理處理方式動產信託。
⑵處理方式動產信託在設立信託時,動產(如機械設備)所有者(委託人)把設備所有權轉移給信託機構,由信託機構代為出售給設備用戶,設備用戶向信託機構分期支付貨款和利息。
⑶管理方式動產信託在信託期間,動產(如電子計算機)所有者(委託人)根據信託契約把動產所有權轉移給信託機構,由信託機構受託出租給用戶使用,並通過向用戶收取租金收回設備全部價款,信託期滿收回設備、
Ⅳ 什麼是動產信託,信託公司在這個業務中的比較優勢是什麼
動產信託是指接受的信託財產是動產的信託,它是不動產信託的對稱。所謂版動產,是指權可以移動的財產,如交通工具、設備、原材料等一切可以搬運、移位的財產。因此,動產信託又稱設備信託或動產設備信託,它是財產信託的一種,主要以動產(主要指契約設備)的管理和處理為目的而設立的信託。即由設備的製造商及出售者作為委託人,將設備信託給信託機構,並同時將設備的所有權轉移給受託人;後者再將設備出租或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出售給資金緊張的設備使用單位的一種信託方式。
Ⅳ 動產信託與融資租賃的區別
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租賃,是一種以一定費用借貸實物的經濟行為。在這種經濟行為中,出租人將自己所擁有的某種物品交與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獲得在一段時期內使用該物品的權利,但物品的所有權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承租人為其所獲得的使用權需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費用(租金)。
以上是匯融天下融資租賃為您做出的解答,希望能夠幫到您。
Ⅵ 下列關於動產信託特點說法正確的是(
這樣的題目有點莫名其妙:)
Ⅶ 關於信託類型的疑問~!
首先你的四種分類方式是不對的,不屬於同一種分類科目。
1.投資的形式分貸款類,權益類,夾層類(貸款和權益兩種形式共同使用)
權益類其實按照權益性質又可以分為兩種,一種即是你所提到的股權投資+溢價回購的形式,這種是債性的權益投資,性質上是屬於債,但操作上是利用了股權的形式而已。還有一種就是直接的股權投資,與項目公司同股同權,享受超額收益的,這類產品信託做的比較少,對融資人的資質要求,及項目地要求非常高,且設定了浮動收益,不約定具體利息,對投資者而言會有一定風險的。最近有個萬科張江的項目,上國投在做的,你可以去了解一下。
2.不動產對應的是動產信託,狹義上理解,不動產信託就是房地產信託,因為信託不動產這類主要是涉及房地產,但實質上,能稱得上是不動產指的是土地及附著於土地的改良物,這里不僅包括,房屋在建工程,也包括土地本身,土地上的植被(林業等),土地下的礦產資源等。但目前由於政策限制,信託還不能從事於投資標的為土地一級開發,林業林權等,因此常見的不動產信託除了房地產,就是礦類。取得收益的方式,如1所示,一個就是債權,約定的利息,一個就是投資的收益。主要是看信託根據項目的情況而定。
動產信託則是指投資標的動產以外的信託,比如股票,應收賬款,生產設備等等。
3.融資租賃信託目前確實非常少,因為信託比較看重標的物的變現能力,且處置設備的能力資源較差,因此導致標的物的流動性在管理上存在風險敞口,術業有專攻,因此,基本信託都不會去做,主要就是租賃反售的形式,性質上也是債類,主要形式是根據承租人的要求,先購買承租人需要的設備,然後租賃給承租人,到期由承租人本金和利息的價格溢價回購,主要是長期為生產型企業調轉資金的,這樣企業就可以提前用到設備,發揮效能,提高利潤。
Ⅷ 如何利用動產信託來融資
目前業內有種「微信託」是採用動產信託的方式運轉的,不過這種方式目前仍然在萌芽,具體你可以了解下
Ⅸ 關於動產信託案例
從目前我們掌握的情況看,國內尚沒有信託公司開展過真正的動產信託業務。專而一些被屬信託業內外人士歸入動產信託品種的「醫療器械融資租賃信託」實際上是屬於資金信託中的融資租賃信託,並非真正的動產信託。
從理論上來說,中國的動產信託的發展前景應該是不錯的。比如,動產設備信託,可以有效地聯通設備供應商和使用者,達到為供求雙方提供融資、融物的目的。動產設備屬於固定資產,具有價值大、投資回收期較長的特點,設備使用者投資動產設備需要支付的投資款巨大,如果能夠運用動產設備信託的方式獲得設備的使用權,則可以大大節省資金投入。而設備的供應商如果運用設備信託,也可以通過受益權轉讓的方式進行融資,從而達到加速資金周轉、節省運營資金的目的。應當說,動產信託的潛在市場需求是客觀存在的,這也決定了這種信託具有一定的發展空間和市場前景。從國外的情況看,動產信託在美國和日本等國家也有相當程度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