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融資租賃的會計分錄
(1)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2500000-(3000000-1000000)=500000
(2)出售時
借:固定資產清理 2000000
累計折舊 1000000
貸:固定資產 3000000
借:銀行存款 2500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2000000
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融資租賃) 500000
(3)2008年分攤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
未確認融資費用分攤的處理——按實際利率法分攤。
未確認融資費用每一期的攤銷額=(每一期的長期應付款的期初余額-未確認融資費用的期初余額)×實際利率
分攤率的確定:
以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為折現率將最低租賃付款額折現、且以該現值作為租賃資產入賬價值的,應當將租賃內含利率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率。
以合同規定利率為折現率將最低租賃付款額折現,且以該現值作為租賃資產入賬價值的,應當將合同規定利率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率。
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為折現率將最低租賃付款額折現,且以該現值作為租賃資產入賬價值的,應當將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率。
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為入賬價值,應當重新計算分攤率。該分攤率是使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等於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的折現率。
(1)融資融券的會計處理擴展閱讀:
融資融券業務本身對證券市場可發揮積極的影響。
首先是可以發揮價格穩定器的作用,即當市場過度投機或者坐莊導致某一股票價格暴漲時,投資者可通過融券賣出方式沽出股票,從而促使股價下跌;反之,當某一股票價值低估時,投資者可通過融資買進方式購入股票,從而促使股價上漲。
針對香港市場的研究表明,在開放融券賣出機制以後,股指期貨偏離現貨的幅度與次數均明顯減少。如果融券機制的缺位,將使反向期現套利幾乎不能進行。而投機者更有可能利用這個制度缺陷,藉助利空消息全力做空期貨進行逼倉,而不會受到套利交易的阻力。
推出融資融券,將對促進股指期貨期現套利交易、平抑過度投機,進而保證套期保值功能、促進股指期貨乃至我國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起到關鍵作用。
其次,股指期貨推出對於融資融券的發展也有推動作用。特別對機構投資者而言,如果沒有股指期貨,進行大量的融券拋空業務,風險也是極大的。
另外,股指期貨的價格發現功能可以實現對融資融券業務的有效引導,避免融資融券變成一種純粹的高風險投機行為。
❷ 融資融券是什麼
你好,抄融資融券交易,襲又稱「證券信用交易」或「保證金交易」,是指投資者向具有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證券(融資交易)或借入證券並賣出(融券交易)的行為。
小張證券賬戶有100萬資產(包含現金和股票),保證金比例為1:1,小張非常看好股票A,認為該股未來6個月內存在可觀漲幅,股票A在融資融券交易標的范圍之內。但小張賬戶資金有限,於是以自己證券賬戶100萬資產作為質押,向證券公司借入資金100萬元並全部買入股票A。
幾個月後,股票A已達預期漲幅,小張認為該股被市場過度炒作,下跌風險較大,於是清倉股票A,償還借款本息,同時以賬戶資產作為質押,向證券公司借入2萬股賣出,做空該股,半個月後股票A下跌20%,小張以較低價格買回2萬股歸還券商並支付相應的融券費用。
❸ 融資融券業務會計處理的現行規定有哪些
融資融券業務會計處理的現行規定:
融資融券是指先由客戶向證券公司支付一定版比例的現金或證券權等相應擔保物,由證券公司向客戶借出資金供其買入證券或者借出證券供其賣出,在約定期限之後歸還證券公司相應資金或證券的經營活動。融資融券業務分為融資業務和融券業務兩種形式。
《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4號》對融資和融券業務會計處理給出如下原則性規定:關於融資業務,證券公司融出的資金,應當確認應收債權,並確認相應利息收入;客戶融入的資金,應當確認應付債務,並確認相應利息費用。關於融券業務,證券公司融出的證券,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有關規定,不應終止確認該證券,但應確認相應利息收入;客戶融入的證券,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有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並確認相應利息費用。
❹ 融資融券浮動盈虧計算公式
融資融券浮動來盈虧計算公自式?浮動盈虧一般指持倉盈虧;持倉盈虧,與平倉盈虧相對。亦稱賬面盈虧或浮動盈虧。交易者在交易閉市時所持有合約按當日結算價計算的持倉值與原持倉值的價差。持倉盈虧是一種未實現損益,根據會計科目收入實現原則,通常不確認為投資收益。但是,由於期貨投資風險較大,為了向財務報表的使用者提供決策相關的信息,有必要對此加以揭示。因此可在期貨投資收益賬戶中反映,也可以在期貨下設置二級科目持倉盈虧加以反映,以區別於已實現的期貨投資損益平倉盈虧。計算公式:持倉盈虧;持倉盈虧=歷史持倉盈虧+當日開倉持倉盈虧;歷史持倉盈虧;歷史持倉盈虧=∑[(當日結算價-上一日結算價)*買入持倉量]+∑[(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當日結算價)*賣出持倉量];前面是買入開倉,當日結算價相當於賣出價;後面是賣出開倉,當日結算價相當於買入價。當日開倉持倉盈虧;當日開倉持倉盈虧=∑[(賣出開倉價-當日結算價)*賣出開倉量]+∑[(當日結算價-買入開倉價)*買入開倉量];
❺ 融資融券交易費用
融資融券交抄易可能會產生以下襲費用:1、進行融資買入或融券賣出會產生相應的融資負債或融券負債,會計收融資利息或融券費用。2、融資買入和融券賣出會產生相關的交易費用。3、若賬戶中發生資金投資,被計入其他負債,那麼其他負債也需計算利息。4、負債到期未償還會計收違約金。
❻ 幾種增值稅不能抵扣進項稅額的會計處理
第一種情形: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納稅人憑完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當具備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票。資料不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例:A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6月境外B企業向其提供咨詢服務,A企業在主管稅務機關為B企業代扣代繳增值稅6000元,但A企業不能夠提供與該業務相關的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票。
故該筆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會計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 或相關科目 6000
貸:銀行存款 6000
第二種情形: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簡易計稅方法是指一般納稅人發生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特定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一般納稅人,其取得的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如:房地產開發企業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老項目、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等。
例:某建築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6月購買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金額100000元,進項稅額17000萬元,該批材料用於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老建築項目,該筆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應直接計入成本。會計處理如下:
借:原材料 或相關科目 117000
貸:銀行存款 或相關科目 117000
第三種情形:用於免徵增值稅項目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免徵增值稅是指財政部及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免徵增值稅的項目。如: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婚姻介紹服務、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的教育服務、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等。
第四種情形:用於集體福利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集體福利是指納稅人為內部職工提供的各種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等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
第五種情形:用於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個人消費是指納稅人內部職工個人消費的貨物、勞務及服務等所發生的費用。如:交際應酬消費、職工個人的車輛加油費等。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於個人消費。
上述第二至五種情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於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若納稅人取得的進項稅額同時用於正常繳納增值稅項目和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則進項稅額可以抵扣。
第六種情形: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貨物被盜、丟失、霉爛變質,以及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貨物被依法沒收、銷毀、拆除的。該貨物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所對應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例:某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6月因管理不善霉爛變質材料一批,該批材料購買時,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金額100000元,進項稅額17000萬元,該筆進項稅額已抵扣。假設無相關責任人賠償,則,該批材料的進項稅額如何處理?
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其取得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故該筆進項稅額應做進項稅額轉出處理。會計處理如下:
借: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 117000
貸:原材料 或相關科目 1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17000
借:管理費用 117000
貸: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117000
第七種情形: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在產品、產成品被盜、丟失、霉爛變質,以及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在產品、產成品被依法沒收、銷毀、拆除的。該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所對應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第八種情形: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不動產被盜、丟失、霉爛變質,以及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不動產被依法沒收、銷毀、拆除的。該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所對應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上述所稱貨物,是指構成不動產實體的材料和設備,包括建築裝飾材料和給排水、採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及配套設施。
第九種情形: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不動產在建工程被盜、丟失、霉爛變質,以及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不動產在建工程被依法沒收、銷毀、拆除的。該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所對應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所稱貨物,是指構成不動產實體的材料和設備,包括建築裝飾材料和給排水、採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及配套設施。
第十種情形: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
旅客運輸服務是指客運服務,包括通過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為旅客個人提供的客運服務。納稅人取得的旅客運輸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例:某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6月,職工報銷差旅費,其中報銷交通費用(飛機票)11100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金額10000元,進項稅額1100元。則,該筆旅客運輸對應的進項稅額如何處理?
納稅人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對應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故該筆進項稅額應直接計入相關損益類科目,不得抵扣。會計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 或相關科目 11100
貸:其他應收款—XX 11100
第十一種情形:購進的貸款服務。
貸款服務是指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如:銀行提供的貸款服務、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利息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後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納稅人取得的貸款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第十二種情形:購進的餐飲服務。
餐飲服務是指是指通過同時提供飲食和飲食場所的方式為消費者提供飲食消費服務的業務活動,納稅人取得的餐飲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第十三種情形:購進的居民日常服務。
居民日常服務是指主要為滿足居民個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務,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慶、養老、殯葬、照料和護理、救助救濟、美容美發、按摩、桑拿、氧吧、足療、沐浴、洗染、攝影擴印等服務。納稅人取得的居民日常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第十四種情形:購進的娛樂服務。
娛樂服務是指為娛樂活動同時提供場所和服務的業務。具體包括:歌廳、舞廳、夜總會、酒吧、檯球、高爾夫球、保齡球、游藝(包括射擊、狩獵、跑馬、游戲機、蹦極、卡丁車、熱氣球、動力傘、射箭、飛鏢)。納稅人取得的娛樂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❼ 你好 證券公司在財務報表什麼項目反應融資融券的
在合並資產負債表中的新增行項目「融出資金」中,反映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中的融資專部分,以及買入相屬關監管部門規定的約定購回等買入返售之外的向客戶提供融資的業務,例如包括證券公司在境外開展孖展業務等。今後新出現的類似業務,也在此項目下反映。
❽ 投資負債:如融資融券保證金、發揮財務杠桿的借錢投資。這個看不了,來點通俗或者庸俗的例子,百度之後看
你拿了10000元作保證金,按照1:1.5的杠桿,你還可以借入5000元作為你的融資或者融券的回錢。就這么簡答單。如果你在虧到1:1.2時,也就是你借入的錢比起你的保證金只有0.2時,機構會要求你加倉以提高保證金杠桿比例,或者強制平倉。
❾ 企業會計准則解釋 1-4講解的答案能發給我嗎謝謝
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4號
財會[2010]15號
一、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中,合並方發生的審計、法律服務、評估咨詢等中介費用以及其他相關管理費用,應當於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中,購買方發生的上述費用,應當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答: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中,購買方為企業合並發生的審計、法律服務、評估咨詢等中介費用以及其他相關管理費用,應當於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購買方作為合並對價發行的權益性證券或債務性證券的交易費用,應當計入權益性證券或債務性證券的初始確認金額。
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中,購買方在購買日取得被購買方可辨認資產和負債,應當如何進行分類或指定?
答: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中,購買方在購買日取得被購買方可辨認資產和負債,應當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結合購買日存在的合同條款、經營政策、並購政策等相關因素進行分類或指定,主要包括被購買方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分類、套期關系的指定、嵌入衍生工具的分拆等。但是,合並中如涉及租賃合同和保險合同且在購買日對合同條款作出修訂的,購買方應當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結合修訂的條款和其他因素對合同進行分類。
三、企業通過多次交易分步實現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的,對於購買日之前持有的被購買方的股權,應當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答:企業通過多次交易分步實現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的,應當區分個別財務報表和合並財務報表進行相關會計處理:
(一)在個別財務報表中,應當以購買日之前所持被購買方的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與購買日新增投資成本之和,作為該項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購買日之前持有的被購買方的股權涉及其他綜合收益的,應當在處置該項投資時將與其相關的其他綜合收益(例如,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的部分,下同)轉入當期投資收益。
(二)在合並財務報表中,對於購買日之前持有的被購買方的股權,應當按照該股權在購買日的公允價值進行重新計量,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投資收益;購買日之前持有的被購買方的股權涉及其他綜合收益的,與其相關的其他綜合收益應當轉為購買日所屬當期投資收益。購買方應當在附註中披露其在購買日之前持有的被購買方的股權在購買日的公允價值、按照公允價值重新計量產生的相關利得或損失的金額。
四、企業因處置部分股權投資或其他原因喪失了對原有子公司控制權的,對於處置後的剩餘股權應當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答:企業因處置部分股權投資或其他原因喪失了對原有子公司控制權的,應當區分個別財務報表和合並財務報表進行相關會計處理:
(一)在個別財務報表中,對於處置的股權,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同時,對於剩餘股權,應當按其賬面價值確認為長期股權投資或其他相關金融資產。處置後的剩餘股權能夠對原有子公司實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按有關成本法轉為權益法的相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二)在合並財務報表中,對於剩餘股權,應當按照其在喪失控制權日的公允價值進行重新計量。處置股權取得的對價與剩餘股權公允價值之和,減去按原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購買日開始持續計算的凈資產的份額之間的差額,計入喪失控制權當期的投資收益。與原有子公司股權投資相關的其他綜合收益,應當在喪失控制權時轉為當期投資收益。企業應當在附註中披露處置後的剩餘股權在喪失控制權日的公允價值、按照公允價值重新計量產生的相關利得或損失的金額。
五、在企業合並中,購買方對於因企業合並而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應當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答:在企業合並中,購買方取得被購買方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在購買日不符合遞延所得稅資產確認條件的,不應予以確認。購買日後12個月內,如取得新的或進一步的信息表明購買日的相關情況已經存在,預期被購買方在購買日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帶來的經濟利益能夠實現的,應當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同時減少商譽,商譽不足沖減的,差額部分確認為當期損益;除上述情況以外,確認與企業合並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本解釋發布前遞延所得稅資產未按照上述規定處理的,應當進行追溯調整,追溯調整不切實可行的除外。
六、在合並財務報表中,子公司少數股東分擔的當期虧損超過了少數股東在該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權益中所享有的份額的,其餘額應當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答:在合並財務報表中,子公司少數股東分擔的當期虧損超過了少數股東在該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權益中所享有的份額的,其餘額仍應當沖減少數股東權益。
本解釋發布前子公司少數股東權益未按照上述規定處理的,應當進行追溯調整,追溯調整不切實可行的除外。
七、企業集團內涉及不同企業的股份支付交易應當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答:企業集團(由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構成)內發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應當按照以下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一)結算企業以其本身權益工具結算的,應當將該股份支付交易作為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處理;除此之外,應當作為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處理。
結算企業是接受服務企業的投資者的,應當按照授予日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或應承擔負債的公允價值確認為對接受服務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同時確認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或負債。
(二)接受服務企業沒有結算義務或授予本企業職工的是其本身權益工具的,應當將該股份支付交易作為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處理;接受服務企業具有結算義務且授予本企業職工的是企業集團內其他企業權益工具的,應當將該股份支付交易作為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處理。
本解釋發布前股份支付交易未按上述規定處理的,應當進行追溯調整,追溯調整不切實可行的除外。
八、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執行何種會計標准?
答: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執行企業會計准則,並按照《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有關保險公司財務報表格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編制財務報表並對外披露相關信息,不再執行《擔保企業會計核算辦法》(財會[2005]17號)。
融資性擔保公司發生的擔保業務,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5號——原保險合同》、《企業會計准則第26號——再保險合同》、《保險合同相關會計處理規定》(財會[2009]15號)等有關保險合同的相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本解釋發布前融資性擔保公司發生的擔保業務未按照上述規定處理的,應當進行追溯調整,追溯調整不切實可行的除外。
九、企業發生的融資融券業務,應當執行何種會計標准?
答:融資融券業務,是指證券公司向客戶出借資金供其買入證券或者出借證券供其賣出,並由客戶交存相應擔保物的經營活動。企業發生的融資融券業務,分為融資業務和融券業務兩類。
關於融資業務,證券公司及其客戶均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有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證券公司融出的資金,應當確認應收債權,並確認相應利息收入;客戶融入的資金,應當確認應付債務,並確認相應利息費用。
關於融券業務,證券公司融出的證券,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有關規定,不應終止確認該證券,但應確認相應利息收入;客戶融入的證券,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有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並確認相應利息費用。
證券公司對客戶融資融券並代客戶買賣證券時,應當作為證券經紀業務進行會計處理。
證券公司及其客戶發生的融資融券業務,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有關規定披露相關會計信息。
本解釋發布前融資融券業務未按照上述規定進行處理的,應當進行追溯調整,追溯調整不切實可行的除外。
十、企業根據《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2號》(財會[2008]11號)的規定,對認股權和債券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中的認股權,單獨確認了一項權益工具(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認股權持有人沒有行權的,原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的部分,應當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答:企業發行的認股權和債券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認股權持有人到期沒有行權的,應當在到期時將原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的部分轉入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本解釋發布前認股權和債券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未按照上述規定進行處理的,應當進行追溯調整,追溯調整不切實可行的除外。
十一、本解釋中除特別註明應予追溯調整的以外,其他問題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