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可以用別人的銀行卡幫對方買理財產品嗎
不可以復的,需要本人身份證。制
銀行卡的作用有:
1、消費。持卡人可根據發卡銀行規定的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在特約商戶購物或支付勞務費,通常出示銀行卡並輸入預留密碼,或出示身份證件,就可代替現金支付。
2、存取款、匯兌。持卡人可利用銀行卡辦理存款、取款(包括異地、跨行取款)和匯款業務。
3、透支。信用卡持卡人還可申請一定額度的信用透支。
4、單位卡使用。單位卡不得存取現金,單位卡內的資金一律從基本賬戶轉賬存入。單位卡可以辦理商品交易和勞務供應款項的結算,但不得透支
⑵ 委託理財如何記賬
委託理財的記賬方式可以通過它的定時定點以及消費記錄來完成。
⑶ 銀行的櫃台上可不可以叫人家幫自己買定期理財產品
在櫃台上是可以買定期理財產品的。但是必須本人操作用本人的卡帶本人的身份證。現內在的理財產品基本上都容要求。本人操作而且要簽署一些風險協議,因為現在的理財基本上都是不保本的。即使是定期理財產品,他也沒有保本的。
⑷ 委託別人炒股票,他能不能取走我的錢
委託別人炒股票,錢財可能會被騙,也有可能會被賠掉,所以不要輕易相信別人炒股能賺錢,尤其是委託別人進行炒股。
尤其是在委託炒股中,還由協議的,在法院的審判中針對不同類型的受託人形成不同的做法:受託人為證劵金融機構,未經許可原則上合同認定為無效;受託人為一般企事業單位的,如果不具備相應資質,訂立的金融類委託理財合同原則上認定為無效。
受託人為自然人的,原則上合同認定有效,但個人接受社會上不特定多數人委託炒股或理財,會認定為無效。還有保底等,法院在審判中一般做法是原則上認定保底條款無效,考慮到保底條款違背市場基本規律,容易誘導非理性的理財,引起市場泡沫從而放大金融證券市場系統性風險。
(4)人家委託理財擴展閱讀:
委託別人炒股票,都是不安全的,尤其是騙錢或者炒股票時全部賠掉。但是很多人認為委託別人簽訂了協議或保底等保障,但是一旦保底條款無效一般會導致整個委託理財合同無效。而且委託理財糾紛,受託人一般被判返還本金與利息
一旦委託理財的合同無效,法院在司法實踐中原則上是要求受託人返還全部委託資金並支付同期存款利息,並綜合考量委託方、受託方的過錯程度、不對稱的優勢地位等因素加以司法自由裁量權之調整。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委託炒股賠28萬 兩老友對簿公堂
⑸ 可不可以幫別人贖回理財產品
(招商銀行)到櫃台贖回理財產品:需本人持借記卡(或財富賬戶號碼)、有效身份證明前往我行任意櫃面辦理,不能代辦。
⑹ 別人用自己的身份證辦理財產品合適嗎
不合適。
以後出了問題,打官司是個大問題。法律上對你不利,一定要慎重。比如說某老闆讓司機做法人,結果法人跑路了,老闆苦逼~~
⑺ 委託別人拿我身份證去銀行給我買理財產品行嗎
不可以
銀行理財產品還可以吧,不過時間有點長
不如投資理財通的項目,這樣支取自由
如果是貨幣基金 定期理財或者是保險理財
這樣基本是無風險 穩賺不賠的
說的風險是指數基金的
指數基金是高風險高回報的 可能存在賠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