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國銀行對公福費廷介紹
產品簡介 指銀行無追索權地買入因商品、服務或資產交易產生的未到期債權,該債權通常由金融機構承兌/承付/保付。福費廷業務的市場運作分為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一級市場業務指銀行直接從出口商無追索地買入未到期債權;二級市場業務是未到期債權在銀行(或福費廷商)間買賣。 辦理福費廷,既可以將買斷的債權持有至到期日,也可以根據承兌/承付/保付銀行的國家風險及其資信狀況、市場變化及我行授信額度和風險政策等情況,將未到期債權在二級市場轉賣。包括以公開轉賣或風險參與的形式賣斷。 公開轉賣是我行(賣出銀行)將未到期的債權無追索權地轉讓給其他銀行/福費廷商(買入銀行),買入銀行成為未到期債權持有人,並向我行支付融資款項。 風險參與是我行(風險出讓人)按照約定的比例和條件,將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未到期債權的風險出讓給其他銀行 / 福費廷商(風險參與人)。根據風險參與人是否融資,又分為融資性風險參與和非融資性風險參與。 融資性風險參與(Funded Risk Participation)指風險參與人將其參與份額的貼現款項支付給風險出讓人,風險出讓人在債權到期日收回款項後,按照風險參與人參與的比例支付給參與人應得份額。如債權到期後,債務人或承兌/承付/保付銀行不付款,風險參與人對風險出讓人無追索權,但是風險出讓人應將未收匯事宜及時通知風險參與人。通常根據協議,風險出讓人需根據風險參與人的要求,配合風險參與人向債務人或承兌/承付/保付銀行追索貨款或進行法律訴訟。 非融資性風險參與(Unfunded Risk Participation)指風險參與人承諾如債務人或承兌/承付/保付銀行到期不履行付款義務,風險參與人將向風險出讓人按照其參與風險的比例支付債權款項,而風險參與人不向風險出讓人提前貼現。風險出讓人應將到期未收匯事宜及時通知風險參與人。非融資性風險參與類似於一種付款擔保。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最新業務變動請以中行官網公布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2. 非融資性擔保業務范圍
非融資性擔保業務范圍:
1、訴訟保全擔保、財產保全擔保、工程履約擔保、工程支版付擔保、投標擔保、預權付款擔保、尾付款如約償付 擔保、原材料賒購擔保、設備分期付款擔保、租賃合同擔保、財政支付擔保、聯合擔保、倉儲監管擔保
2、其他經濟合同擔保以及與擔保業務有關的投融資咨詢和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
3、不得從事吸收存款、集資收款、受託貸款、發行票據、發放貸款等國家金融監管及財政信用業務。
擔保的定義如下:
1、擔保是指法律為確保特定的債權人實現債權,以債務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財產來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制度。
2、擔保法上的擔保,又稱債權擔保、債的擔保、債務擔保,是個總括的概念,內涵豐富,外延極廣。
3、擔保是一種承諾,是對擔保人和被擔保人行為的一種約束。擔保一般發生在經濟行為中,如被擔保人到時不履行承諾,一般由擔保人代被擔保人先行履行承諾。
3. 非融資性保理是什麼
非融資性保理,也就是純粹的應收賬款管理和財務顧問。也就是保理商不提供資金。
保理業務是一項集貿易融資、商業資信調查、應收帳款管理及信用風險擔保於一體的新興綜合性金融服務。
非融資性保理業務舉例說明:
Q公司在某銀行授信往來多年,近年來該客戶重新規劃業務框架,進行業務轉型,逐漸退出房地產領域,主營業務調整到交通、水務、能源及環保等基礎設施的投資和運營。2008年初經辦支行上報Q公司流貸的續授信方案,由集團公司擔保並提供相應的公路收費權質押,但未能獲准。
經辦支行和分行業務推動部門多次拜訪Q公司,了解到今年年中Q公司將持有名下江浙滬相關房地產項目公司的股權轉讓給K公司,合同標的為10000萬元,其中20%部分的股權轉讓款項(2000萬元)在2007年上半年結清。由於K公司是國內排名前十的房地產集團公司。
針對這部分未結清的股權轉讓款項,該經辦行提出「擔保項下的流貸+非融資性保理」的保理綜合方案,並順利獲批。具體方案如下:先按照流動資金貸款發放融資款項,由Q公司之母公司提供信用擔保;再安排敘作非融資性保理,由Q公司和某銀行向K公司發出《應收賬款債權轉讓通知書》,由K公司簽章確認,並承諾合同付款到期時將未結清之股權轉讓款項劃付至某銀行指定賬戶。
4. 非融資性擔保業務范圍有官方解釋嗎最好能提供出處,謝謝
根據業務范圍劃分,非融資性擔保是指非融資性擔保機構可以開展的業務范圍,而非融資性擔保機構是指未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但實際在為法人及自然人提供業務的機構,主要業務范圍為:訴訟保全擔保、財產保全擔保、工程履約擔保、工程支付擔保、投標擔保、預付款擔保、尾付款如約償付 擔保、原材料賒購擔保、設備分期付款擔保、租賃合同擔保、財政支付擔保、聯合擔保、倉儲監管擔保、其他經 濟合同擔保以及與擔保業務有關的投融資咨詢和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
問題的關鍵在於是否具備並獲取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
5. 中行福費廷是什麼業務
中行福費廷指銀行無追索權地買入因商品、服務或資產交易產生的未到期債權,該債權通常由金融機構承兌/承付/保付。福費廷業務的市場運作分為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一級市場業務指銀行直接從工商客戶(賣方)無追索地買入未到期債權;二級市場業務是未到期債權在銀行(或福費廷商)間買賣。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6. 什麼是非融資性擔保
非融資性擔保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但未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實際在為法人及自然人提供業務的機構。
非融資性擔保業務范圍
訴訟保全擔保、財產保全擔保、工程履約擔保、工程支付擔保、投標擔保、預付款擔保、尾付款如約償付 擔保、原材料賒購擔保、設備分期付款擔保、租賃合同擔保、財政支付擔保、聯合擔保、倉儲監管擔保、其他經 濟合同擔保以及與擔保業務有關的投融資咨詢和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
不得從事吸收存款、集資收款、受託貸款、發行票據、發放貸款等國家金融監管及財政信用業務。
(6)非融資性風險參與擴展閱讀
變更終止
(一)、擔保機構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1、分立或者合並,應當向行業指導部門交回原等級證書,經重新審查或者核定等級後領取相應的等級證書;
2、歇業、宣告破產或者因其他原因終止業務,應當報行業指導部門備案,取消其資質等級資格後,依法按企業歇業、破產等程序辦理有關手續;
3、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向行業指導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4、因嚴重違規違紀被取消從事擔保業務資格的,應終止擔保業務;
5、股權發生變更。
(二)、 擔保機構分立、合並或者終止時,應依法保護其財產,按法定程序清理債權、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