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房地產融資問題 及其風險研究的論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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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房地產金融的房地產金融風險
我國房地產金融風險的成因
1.房地產業融資結構不合理。近幾年,由於利潤的誘惑吸引了眾多企業涉足房地產市場,但真正能達到上市融資標準的企業數量很少。大多數企業融資的主要渠道是銀行貸款。全國房地產銀行貸款依賴水平在50%左右,而部分大型城市開發商對銀行信貸資金的依賴程度已高於80%。銀行實際上直接或間接承受了房地產市場各個環節的風險,一旦房地產市場中某一環節出現問題,風險會向銀行傳遞,帶來逾期貸款和呆滯資金。
2.相關政策、法律不健全。一個地區的房地產市場繁榮與否取決於國家和地區出台的政策能否刺激房地產的發展。但目前出現了一種比較極端的傾向:一些地區片面追求GDP增長,強調房地產業對經濟增長的推動作用,這樣就造成當地經濟增長對房地產開發投資過分依賴。而當房地產開發企業資信較差、竣工期限與房屋質量 無保證時,現行的以虛擬房地產作為抵押物的做法會給銀行帶來更大風險。
3.銀行與開發商信息不對稱。在信息源的佔有上,開發商與銀行相比具有優勢。由於銀行客戶行業的廣泛性和離信息源頭比較遠等原因,銀行對開發商的信息只能通過間接途徑了解。而開發企業不僅直接掌握自身的全部信息也深知房地產開發的風險,但是由於房地產高收益率的特點和我國信用制度不健全等原因,容易產生房地產開發企業「空手套白狼」向銀行借款。如果開發項目成功,開發商可以以小博大、牟取暴利;如果開發項目失敗,銀行則要承擔虧損的大頭。
3. 房地產開發商融資的途徑和方式
一、上市融資 房地產企業通過上市可以迅速籌得巨額資金,且籌集到的資金可以作為注冊資本永久使用,沒有固定的還款期限,因此,對於一些規模較大的開發項目,尤其是商業地產開發具有很大的優勢。一些急於擴充規模和資金的有發展潛力的大中型企業還可以考慮買(借)殼上市進行融資。
二、海外基金 目前外資地產基金進入國內資本市場一般有以下兩種方式—一是申請中國政府特別批准運作地產項目或是購買不良資產;二是成立投資管理公司合法規避限制,在操作手段上通過回購房、買斷、租約等直接或迂迴方式實現資金合法流通和回收。海外基金與國內房地產企業合作的特點是集中度非常高,海外資金在中國房地產進行投資,大都選擇大型的房地產企業,對企業的信譽、規模和實力要求比較高。但是,有實力的開發商相對其他企業來說有更寬泛的融資渠道,再加之海外基金比銀行貸款、信託等融資渠道的成本高,因此,海外基金在中國房地產的影響力還十分有限。
三、聯合開發 聯合開發是房地產開發商和經營商以合作方式對房地產項目進行開發的一種方式。聯合開發能夠有效降低投資風險,實現商業地產開發、商業網點建設的可持續發展。大多數開發商抱著賣完房子就走的經營思想,不可能對商業地產項目進行完善規劃和長期運營,因此,容易出現開發商在時銷售火爆,但他們走了以後商業城和商業街日漸蕭條的現象。開發商和經營商的合作開發可以實現房地產開發期間目標和策略上的一致,減少出現上述現象的可能性。
四、並購 在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影響下,房地產市場將出現兩種反差較大的情況:一方面,一些手中有土地資源而缺少開發資金成本的中小房地產企業因籌錢無門使大量項目停建緩建,只有盡快將手中的土地進入市場進行開發才能保證其土地不被收回;另一方面,一些資金實力雄厚的大型房地產企業苦於手中無地而使項目擱淺,因此,不失時機地收購中小企業及優質地產項目,從而實現規模的快速擴張。
五、房地產投資信託(REITS) 2003年底,中國第一隻商業房地產投資信託計劃「法國歐尚天津第一店資金信託計劃」在北京推出,代表著中國房地產信託基金(REITS)的雛形。但它並未上市交易,投資的房地產缺乏多樣性,不參與房地產的開發過程等問題使我國市場以往的 REITS產品與國際上真正意義上的REITS有很大不同。REITS的風險收益特徵是,股本金低,具有較高的流動性;其次,收益平穩、波動性小,市場回報高,可享受稅收優惠,股東收益高;同時,REITS實行專業化團隊管理,有效降低了風險。
六、房地產債券融資 發債融資對籌資企業的條件要求較高,中小型房地產企業很難涉足。再加上我國企業債券市場運作機制不完善和企業債券本身的一些缺陷,國內房地產企業大都不採用該種融資方式。
七、夾層融資 夾層融資是一種介乎股權與債權之間的信託產品,在房地產領域,夾層融資常指不屬於抵押貸款的其他次級債或優先股常常是對不同債權和股權的組合。在我國房地產融資市場,夾層融資作為房地產信託的一個變種,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最直接的原因是,夾層融資可以繞開銀監會212號文件規定的新發行房地產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開發商必須「四證」齊全,自有資金超過35%,同時具備二級以上開發資質的政策。與REITS相比,夾層融資更能解決「四證」齊全之前燃眉之急的融資問題。
八、房地產信託融資 防火牆是信託產品本身所具有的法律和制度優勢。信託財產既不是信託公司的資產,也不是信託公司的負債,即使信託公司破產,信託財產也不受清算影響,實現了風險的隔離。另外,信託在供給方式上十分靈活,可以針對房地產企業本身運營需求和具體項目設計個性化的信託產品。信託融資的主要缺陷,一是融資規模小;二是流動性差,由於受「一法兩規」的嚴格限制,遠遠無法滿足投資者日益增長的轉讓需求;三是對私募的限制,即規定資金信託計劃不超過200份,相當於提高了投資者的門檻。
九、項目融資 項目融資是指項目的承辦人(即股東)為經營項目成立一家項目公司,以該項目公司作為借款人籌借貸款,並以項目公司本身的現金流量和收益作為還款來源,以項目公司的資產作為貸款的擔保物。
十、開發商貼息委託貸款 開發商貼息委託貸款是指由房地產開發商提供資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其商品房者發放委託貸款,並由開發商補貼一定期限的利息,其實質是一種「賣方信貸」。開發商貼息委託貸款採用對購房消費者提供貼息的方式,有利於住宅房地產開發商在房產銷售階段的資金回籠,可以避免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暫時銷售不暢的情況下發生債務和財務危機,可以為部分有實力的房地產公司解決融資瓶頸問題。
十一、短期融資券 短期融資券指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3、6或9個月內還本付息,用以解決企業臨時性、季節性短期資金需求的有價證券。短期融資券所具有的利率、期限靈活周轉速度快、成本低等特點,無疑給目前資金短缺的中國房地產業提供了一種可能的選擇。短期融資券對不同規模的房地產企業沒有法律上的約束,但就目前的情況來看,由於短期融資券的發行實行承銷制,承銷商從自身利益考慮,必然優先考慮資質好、發行規模大的企業。
十二、融資租賃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房地產融資租賃合同是指房屋承租人自己選定或通過出租人選定房屋後,由出租人向房地產銷售一方購買該房屋,並交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
十三、房地產證券化 房地產證券化就是把流動性較低、非證券形態的房地產投資直接轉化為資本市場上的證券資產的金融交易過程,從而使得投資者與投資對象之間的關系由直接的物權擁有轉化為債權擁有的有價證券形式。房地產證券化包括房地產項目融資證券化和房地產抵押貸款證券化兩種基本形式。我國正處於房地產證券化推行的初級階段進行中的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是其現實切入點。
拓展資料:
從狹義上講,融資(financing)即是一個企業的資金籌集的行為與過程,也就是說公司根據自身的生產經營狀況、資金擁有的狀況,以及公司未來經營發展的需要,通過科學的預測和決策,採用一定的方式,從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資者和債權人去籌集資金,組織資金的供應,以保證公司正常生產需要,經營管理活動需要的理財行為。
從廣義上講,融資也叫金融,就是貨幣資金的融通,當事人通過各種方式到金融市場上籌措或貸放資金的行為。《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對融資的解釋是:融資是指為支付超過現金的購貨款而採取的貨幣交易手段,或為取得資產而集資所採取的貨幣手段。
4. 房地產融資有風險嗎
當然有風險了,不知道你是怎樣的融資,是貸款呢,還是找到其他股東投資呢?
5. 房地產企業如何走出融資難困局
房企融資破局之道:搭建平台盤活存量,拍賣商票
對於核心房企而言,可開具商票實現圍繞其產業鏈上下游的中小企業供應商的支付。核心房企與外部機構合作,搭建商票流轉專屬平台,為供應商手中持有的商票的變現流轉提供支持,引導產業鏈上機構、個人及認可核心房企信用的社會投資人投資。
對核心房企而言,商票模式優勢如下:
1.不佔核心房企在金融機構授信額度。不涉及新增貸款,不佔用授信額度;
2.不增加(核心房企為承兌人時)或有負債。僅盤活自身應付票據資源(核心房企上下游中小企業供應商持有的應收票據);
3.不增加核心房企財務費用;
4.不影響核心房企在人行徵信系統信息;
5.不受貨幣政策、信貸政策直接影響。盤活商票資源,不涉及監管對於房地產融資的相關政策。
對比傳統融資渠道(銀行貸款、信託及各類資管),商票模式主要優勢體現為:
1.不體現為借貸;
2.成立條件簡單。只要有支付需求辦妥公司內部支付流程即可。沒有432、發行備案、抵押、會計律師中介介入要求;
3.融入資金使用靈活,沒有針對性限制;
4.規模及時間自主控制。只要是項目對外采購支付范圍內,可依進度隨時辦理;
5.可以公開徵集投資人,易推廣;
6.投資起點靈活性強,易滿足各類投資人需求。
在該業務模式當中,需要解決以下三個問題:
一是商票的真實性問題。前期市場中已經接連出現銀行承兌匯票的「假票」事件,一時間人心惶惶。對於商票而言,其終極風險就是開票企業的支付能力,即能否到期准時兌付。就這一點而言,優質企業的商票市場認可度甚至要高於一般的銀票。通過核心房企與服務機構合作搭建商票流轉平台,為核心房企產業鏈上下游供應商持有的、由核心房企簽發的商票提供二級交易市場,可以在本源上解決商票的真實性問題。唯有經核心房企確認的商票,方可在核心房企與服務機構合作建立的商票流轉平台上架為產品,實現商票的審核及真實性回歸核心房企。
二是商票的最終受讓群體問題。持有核心房企商票的中小企業供應商將商票進行質押,交易以票據收益權為標的進行,可以擴大受讓權益的合格投資人群體。就核心房企而言,其龐大的業主群體,屬於自身產品服務的買受人,對於企業的品牌及信用有充分了解,以及天然的認可,通過合規的方式進行交易,實現業主資源的盤活,一方面可以解決資金來源問題,另一方面,也為業主群體提供了優質的理財渠道及產品。
三是商票的定價問題。當商票最終以票據收益權方式進行交易,可以考慮採用公開拍賣模式進行定價。《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三條:「拍賣是指以公開競價的形式,將特定物品或者財產權利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買賣方式。」第六條:「拍賣標的應當是委託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處分的物品或者財產權利。「商票屬於持票人所有的財產權利,符合《拍賣法》關於拍賣標的的定義,可以通過拍賣形式進行交易。
在業務層面的問題解決之餘,技術層面上的關鍵一環在於核心房企與服務商合作搭建的商票流轉平台。為從源頭確保商票的真實性,該商票流轉平台系統應內嵌至核心房企的官方渠道,如官網、官方微信等,由核心房企把關商票產品的准入,同時可接入業主群體;為合規交易,同時確保交易過程的公開公平公正,該商票流轉平台的系統及結算服務,應由具備相應交易資質的第三方服務商提供。從而在客觀公正的第三方平台交易基礎上,實現資產與資金的閉環化體系管理。
如此,具備優質信用的核心房企,在當前主力融資渠道四面楚歌的態勢下,仍可通過盤活自身積累的產業資源,找到一條新的出路。
6. 房地產企業選擇私募融資的風險有哪些
弊端的話就是融資成本高 風險控制能力偏低 PE從立場角度來說就是高風險偏好的的一種融資形式
7. 房地產融資,融資公司做風險評估報告, 通過的幾率有多大
您好!
這個主要還是看上級領導,說不準的。
望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