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在武漢用公積金貸款買房了還能取公積金嗎
不可以。住房公積金只能用於買房,不可以用於裝修。而且住房公積金在辦理住房公積金版貸款期間,是不可以提取權的。 答案補充 辦法是有的,以下是《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關於提取公積金的條款: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⑴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⑵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⑶租房自住的; ⑷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的; ⑸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⑹出境定居的; ⑺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⑻戶口遷出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⑼下崗、失業人員,男性45歲(含45歲)、女性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下崗、失業12個月以上的; ⑽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 你找一條變通一下,應該就可以提取了/。
B. 武漢公積金交多久才能貸款買房
根據2010年3月8日武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的《武漢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的第二章
第五條
貸款對象和條件規定: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按規定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達6個月(含6個月)以上的職工,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現在執行的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最長期限30年。首套房首付30%,可貸款70%,首套房面積不超過90平米,首付20%,貸款比例可放寬至80%,但不得超過60萬。
至於申請完畢公積金貸款後停繳公積金會有什麼影響?
嚴格來說肯定是不被允許的,但是實際上對還貸沒有任何影響。因為你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已審批下來,貸款已劃入到你所購樓盤開發商的賬戶上,你已進入到正常的還貸程序了,只要你正常還貸,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會拿你怎樣的。只是你的住房公積金停繳後,屬於非正常繳交,時間超過一年,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會被凍結。1、停止正常提取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2、停批再次申貸;3、因工作調動辭職原因辦理個人賬戶封存、轉移、銷戶受限。
直接影響就是:對你今後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用於還貸,不予審批。
當然,僅僅為了申貸,按最低標准繳納住房公積金半年,個人賬戶內余額不多,貸款到手後再不理會賬戶內的那幾個錢,今後也不需再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抱著這樣的心理,就另當別論了。
註:第二點解釋純屬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普遍工作規定和個人工作經驗積累,沒有文本出處哈,抱歉了!
C. 現在在武漢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子,貸款額度怎麼算是按還款能力算還是按公積金賬戶余額算
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1、申請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半內年以上,累計繳存公積金的時間不容少於2年;
2、未有尚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
;
3、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證件;
4、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D. 想在武漢買房能用公積金貸款嗎
符合條件來可以使用源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滿足什麼條件,主要內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5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
公積金貸款流程:
1.借款人至受理網點申請貸款;
2.受理網點代為辦理家庭名下房產狀況查詢;
3.受理網點受理;
3.簽約;
4.審批;
5.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6.銀行放款。
E. 繳納公積金,能在武漢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嗎
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公積金專繳存證明屬(或住房公積金卡);
3、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和婚姻狀況證明;
4、所在單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職職工,其本人須正常繳存六個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達到管委會公布的最低月繳存額;
5、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含)內,可以申請購房貸款;
6、職工首次及二次申請貸款的,需支付購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7、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個人信用良好,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F. 想要在武漢購房,如果公積金貸款可以帶多少如何計算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要綜合計算才可以確定的。
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
計算方法如下:
個人實際貸款計算公式(以下兩種方式計算,取數值低的為實際可以貸款的額度)
1.不高於按照公積金繳存時間和繳存余額綜合確定的貸款額度貸款額度=(借款人公積金繳存余額+配偶公積金繳存余額)×20倍×繳存時間系數。公積金繳存賬戶必須為正常繳存賬戶。
2.不高於按照貸款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額度貸款額度=(借款人公積金月繳存額/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積金月繳存額/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之和)×45%×12個月×貸款期限。
用公積金貸款注意事項:
1、借款人到本人繳存公積金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管理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選擇擔保中心提供擔保的,應提交包括擔保申請所需材料在內的全部個貸申請所需材料,包括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證,購房首付款證明資料,購房合同,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等。
2、管理部對借款申請初審通過後,開具《擔保申請審核通知單》,列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將全部個貸資料交與擔保中心。
3、擔保中心對擔保申請進行審核,借款人符合擔保條件的,擔保中心開具《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借款人委託中介機構代辦公積金貸款的,擔保申請手續由代辦機構負責代理並代收擔保服務費。(注:代辦中介機構須具備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資質認證,且與擔保中心簽有合作協議。
4、借款人依據審核通過的《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繳納擔保服務費。擔保中心開具擔保服務費發票,對審批通過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蓋擔保中心公章。
審核後的個人貸款申請資料(包括蓋章後的合同),由擔保中心轉送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委託中介機構代辦的,由中介機構負責上述資料的傳遞工作。
參考鏈接:網路_住房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