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個原則就跟拍賣一樣.
誰願意出更高的價來買,系統就會把股票給誰;對於賣的人來專說,就是誰願意以更第的屬價來賣掉自己的股票,那麼系統就會先賣誰的.
如果有兩人出價一樣,那就要看出價的時間,誰先出價誰就先買或者先賣.
其實還有一個原則,就是量大優先,也就是說如果價格相同,出價的時間也相同,那麼就看誰交易的量大誰就優先,因為成交量越大,交易所和證券公司都能賺更多的錢,所以才有這個原則.當然,他們不會把這個原則說出來,因為這是不公平的原則.它對小股民不利.
B. 炒股交易中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哪一個更優先
首先是價格復優先,然後制是時間優先。
買賣優先順序:
1.價格優先— — 較高價格買進申報優先於較低價格買進申報, 較低價格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價格賣出申報;
2.時間優先— — 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 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
C. 什麼是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原則
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原則
股票買賣時,如果許多股民同時買賣一個股票,則回必須按照「價格優先、時答間優先」的規則辦。
如:許多股民同時買深發展股票,此時該股票的價格是10元,如果甲股民輸入的買入價格為10.01元,則甲股民優先成交。這就是價格優先。
如果大家都輸入10.01元買入,則按照先來後到排隊等待成交,即誰先輸入的買單,誰就先成交。這就是時間優先。反過來賣股票也照此辦理。
如:許多股民同時賣深發展股票,此時該股票的價格是10元,如果甲股民輸入的賣出價格為9.98元,則甲股民優先成交。這就是價格優先。
如果大家都輸入9.98元賣出,則按照先來後到排隊等待成交,即誰先輸入的賣單,誰就先成交。這就是時間優先。
掌握好這個規則,對我們在急風暴雨的行情操作中幫助極大。特別是價格優先規則,新股民一定要深刻體會。比如行情一旦啟動,您還空倉。此時應該迅速採用價格優先規則,高填買單以便迅速成交,防止踏空。而行情一旦開始下跌,您還滿倉。此時應該迅速採用價格優先規則,低填賣單以便迅速成交,防止套牢。
D. 股票交易時的順序是價格優先,時間優先。這個我知道,但我有個問題不清楚。
高掛會現價成交,意思就是說你在盤中你掛110,現價98,那麼成交價格就是98,不會是110,高掛買入和低掛賣出都是為了能成交而已
E. 股票集合竟價交易什麼是時間優先,價格優先
股票集合抄競價是撮合成交,盡可能多的撮合成功,所以報價在開盤價以上的買盤和開盤價以下的賣盤全部成交。因此集合競價不講時間優先。開盤後的連續競價時才按時間優先價格優先成交。時間優先就是同樣的報價時間早的先成交,同樣的時間報價高的(指買入)先成交。
F. 什麼是"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競價交易原則
你好,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3.5.1條規定,價格優先的原則為:較高價專格買入屬申報優先於較低價格買入申報,較低價格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價格賣出申報。時間優先的原則為: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G. 請問股票交易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是什麼意思
你好,價格優先的原則為:較高價格買入申報優先於較低價格買入申報,較低價格賣內出申報優先容於較高價格賣出申報。時間優先的原則為: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H. 股票交易的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怎麼理解
誰願意出更高的價來買,系統就會把股票給誰,對於賣的人而言,就是誰願意以更第的價來賣掉股票,那麼系統就會先賣誰的,如果有兩人出價一樣,那就要看出價的時間,誰先出價誰就先買或者先賣。
時間優先原則表現為:在以相同的價格申報時,應該與最早報出該價格的一方成交。如果甲以10元的價格買入,乙同樣以10元的價格買入, 還有很多人都以10元的價格買入,那麼在價格優先的原則 上,具有同等的優勢。
所以價格優先原則是前提,在價格沒有優勢或同樣的價格下,才會用到時間優先原則。所以價格優先是要比時間優先更重要的,只有在價格沒有優先優勢的情況下,才會應用到時間優先。正確的順序應該是:價格優先然後是時間優先。
(8)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證券交易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T+1|D在T+1的基礎上,增加了賣出可遞延的選項,符合遞延條件下,可將持倉時間延長至下一個交易日,最多遞延9次。
2、觸發止損:點買人於點買時選擇的止損比率,當T+1或T+1|D持倉盤中浮動虧損達到或超過止損時,投資人有權及時賣出,並以實際成交金額進行結算。
3、觸發止盈:策略交易的觸發止盈率為20%,當T+1或T+1|D持倉盤中浮動盈利達到或超過止贏時,投資人有權及時賣出,並以實際成交金額進行結算。
4、股票T日盤中漲幅≥8%或盤中跌幅≤-8%時,投資人有權不執行點買人的點買指令,直至股票漲跌幅回落到(-8%,+8%)區間。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票交易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時間優先原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市優先原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價格優先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