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博白縣民生資金監管公開平台的系統功能
實行資金綜合動態監控。紀檢監察局幹部、業務主管部門登錄系統可版查詢各種民生資金權下達、在途、到位情況;對安排到個人(戶)的補貼,可查詢補助標准、受益對象、發放時間、發放形式、住宅地址、補助金額等信息;對安排到項目的資金,可查詢項目建設名稱、工程概算、施工單位、建設狀態、撥付金額等信息。
加強資金違規情況監控。及時監控對個人和家庭的補貼資金是否及時足額發放到位,項目資金是否按工程進度撥付工程款;及時發現是否存在多頭申報、虛報冒領、套取資金問題,是否存在截留、擠占、挪用資金問題,是否存在滯留資金、資金使用效率低問題;及時發現民生專項資金相關賬戶設置和資金劃轉存在不規范問題,對發現違規情況及時監管、糾正和督辦。
公開入戶監管到人。系統構建八個一村級工作網路,通過博白縣電視台、廣西廣電網路博白分公司等媒體平台定期定時播放國家涉農政策、個人享受補貼情況的專題片,並通過「兩屏兩欄三台三網一中心」基層糾風宣傳平台播放,廣大群眾足不出戶在家裡打開電視就能知曉國家惠民政策和全縣民生資金落實情況,群眾看得明白、幹部幹得清白。
② 如何做好對財政資金的監督及監管
1、完善監管規章制度。 2、著力從體制機制上加強監管。具體通過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收支兩條線、政府采購、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五項改革加強財政資金使用監管。按照「公共財政體系」建設的要求,不斷深化財政改革,以改革促監管,以創新謀發展,努力探索建立與市場經濟發展相適應的財政預算管理機制。
③ 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自查報告
關於切實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報告
為進一步貫徹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推進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更好地發揮鄉鎮財政職能作用,落實好中央各項民生政策,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現就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目標
(一)將所有財政資金納入監管范圍。鄉鎮財政要將各級政府安排和分配用於鄉鎮以下的各種財政資金,以及部分鄉鎮組織的集體經濟收入等,全部納入鄉鎮財政監管范圍。包括:對人員和家庭的補助性資金,支農惠農的項目建設資金;鄉鎮財政本級安排資金,上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下達到鄉鎮的資金。
(二)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做好預算執行工作,加快預算支出進度,促進資金及時足額撥付。提高資金項目的安全性,防止數據不實、虛假立項、騙取套取、擠占挪用財政資金等行為。推進資金使用的績效評價工作,不斷提高農民受益程度。
二、強化對補助性資金的監管
(三)明確補助性資金監管工作的重點。財政補助性資金,是指以人口、耕地面積、糧食產量、牲畜頭(只)數、購買行為等為分配依據,直接或間接補助到農民的財政資金。包括鼓勵農民發展農業生產、增加農民收入、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和支持農村教育、文化、衛生事業運轉方面的財政補助資金。及時公開、公示補助政策和補助對象。鄉鎮財政要聯系或配合有關站所、單位,及時公開各種補助政策,要把有關《公開信》和「一折通」(或一卡通)等及時發放到農戶,確保農民群眾的知情權。要聯系或配合有關站所、單位,將村委會上報的補貼對象、補貼依據、補貼標准、補貼金額、聯系電話等信息通過「村務公開欄」或「財務公開欄」進行公示,加強社會監督。認真核實補助信息。鄉鎮財政對公示中有舉報、有反映的案例,要派人及時到當地核實真偽。對比較容易發生變化的在校學生人數、寄宿生生活補助人數、農村貧困家庭大學生補助人數、五保戶供養人數、優撫對象人數、低保救助人數、農業保險補貼面積等,在向縣級財政或主管部門匯總上報補貼名冊前,鄉鎮財政要有重點地派人到現場進行清點抽查,並將抽查結果及時向上級財政和主管部門報告。切實將補助資金落實到戶。要按照各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採取國庫集中支付與「一折通」(或「一卡通」)相結合等有效的資金發放制度,保證補助資金及時、安全、便捷地落實到戶,避免多卡發放,不得以任何理由剋扣農民補貼資金。扎實做好補助信息的基礎管理工作。鄉鎮財政要與有關站所一起,認真做好本鄉鎮范圍內補助資金相關基礎數據信息的收集、整理、分類、報告和建檔等台賬工作,適時對有關信息進行補充和更新,確保基礎信息完整、真實、准確。
(四)協調做好上級安排補助性資金的監管。對於由上級財政或主管部門發放的補助性資金,上級財政部門應協調同級主管部門,及時向鄉鎮財政提供相關補助政策文件,並提出監管要求。鄉鎮財政根據上級財政的委託,做好監管工作。
(五)抽查審核單位經費預算。對於教育、衛生等按照生均、人均標准安排公用經費等支出的單位,鄉鎮財政要積極配合縣級財政落實有關資金管理辦法,加強對補助對象實有人數等情況的抽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並報告上級財政和主管部門。
三、嚴格項目資金監管
(六)把握項目資金監管的關鍵環節。項目資金是指用於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自然生態環境、教育、醫療、文化條件和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的財政補助資金。嚴把項目申報關。鄉鎮財政要對項目申報的真實性、可行性進行實地察看,並向縣級財政提出意見建議。做好項目公示。鄉鎮財政要對項目的實施范圍、責任人和受益人等情況進行公示,鼓勵農民參與,加強群眾監督。跟蹤項目實施。實地檢查項目的開工建設和進展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向縣級財政報告,按照縣級財政委託,做好項目支出審核和資金撥付工作。及時評估驗收。做好項目評估驗收和檔案管理工作,提出項目運轉和維護管理建議等。
(七)細化納入鄉鎮財政預算管理的項目資金監管。細化預算編制。鄉鎮財政要按照部門預算編制要求,進一步細化項目預算編報,嚴格審核有關申報項目的真實性、可行性,對符合要求的項目納入年度預算。加強預算執行管理。項目預算執行過程中,要確保資金及時撥付到位,並對項目實施進度進行跟蹤管理。項目完成後要組織評審驗收和績效考核。完善「鄉財縣管」制度。縣級財政部門要負責對鄉鎮納入預算管理的項目進行審核把關,組織好資金撥付和跟蹤監控工作。
(八)協作監管項目建設資金。對於上級財政與主管部門共同支持或上級主管部門直接下達到本鄉鎮的資金,鄉鎮財政要建立與各專業站所、村委會的日常信息聯絡制度,及時掌握上級主管部門下達到各站所、村、組、農場、企業、合作社、專業協會等的項目資金信息,建立項目檔案,及時納入監管范圍。要主動收集縣級財政各業務股室下發的項目資金文件,了解下達到本鄉鎮范圍內的項目資金,及時實施監管。要實地察看或抽查項目開工建設情況,檢查資金使用情況,評估項目運行效果,並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九)夯實項目建設資金的基礎管理工作。鄉鎮財政要按照本鄉鎮的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搞好本鄉鎮范圍內的農林水利、鄉村道路、學校醫院、集鎮村莊、環境保護等項目庫建設。對項目申報和項目安排提出合理化建議,避免隨意申報和重復申報項目。對建設項目要進行公示,避免虛假立項、套取項目資金現象。對已完工項目要進行檔案管理,跟蹤項目效益。
四、規范鄉鎮本級、村級資金和財務的監管
(十)加強鄉鎮財政預算管理。要將稅收收入、非稅收入、上年結余資金等所有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實行綜合預算。要積極清理預算外收入,嚴格基金收入管理。要加強收入征管工作,對鄉鎮負責徵收的財政收入,按照規定及時、足額繳入國庫,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規定,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和私設「小金庫」。要逐步完善鄉鎮基本支出定員定額管理,建立項目庫管理制度。要及時報送預算,按規定程序報送人大批復,並強化預算執行管理。要進一步推進「鄉財縣管」改革,完善有關制度措施,嚴格鄉鎮財政支出和會計核算管理,加強縣級財政對鄉鎮的監督檢查。
(十一)健全鄉村財務管理。要逐步建立鄉村債務動態監控制度,及時、全面地掌握鄉村債務變化情況,建立健全債務控制和化債工作規章制度。鄉鎮財政既要尊重村級組織資金安排使用的自主權,也要加強對村級組織財務的管理,積極探索村賬鄉代管等管理方式。要對上級部門補助村級組織的專項工作經費進行專賬核算。要加強對鄉村資產的管理,建立健全鄉村資產購建、驗收、保管、使用、處置等管理制度,做到資產實物管理和價值管理相統一。
五、指導和督促鄉鎮財政開展資金監管
(十二)加強工作指導。各級財政要加強組織領導,指導督促鄉鎮財政有效開展監管工作。明確鄉鎮財政監管工作的職責,加強工作指導。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全面掌握其他部門下達到鄉鎮的各類資金的政策信息。要推進專項資金整合工作,研究對性質相同的資金進行適當歸並和統籌使用,更好地調動和發揮基層政府和部門的積極性、主動性,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十三)建立信息通報和反饋機制。上級財政在有關資金和項目管理的文件中要明確規定鄉鎮財政的監管責任。要明確信息通報制度,將下達的資金管理辦法和撥款文件等逐級抄送傳達到鄉鎮財政,使其掌握開展監管工作所必需的信息。對於鄉鎮財政在監管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和情況,要建立反饋渠道,逐級上報至負責資金和項目分配、管理的財政部門,以利於完善有關政策,規范財政管理。
(十四)規范補助資金分配和管理。上級財政要規范有關補助資金分配辦法,加強資金管理和對鄉鎮財政的政策指導。要根據基層財政反饋的實際情況,調整和完善有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逐步實現資金分配與績效考評掛鉤。財政監督檢查部門要積極參與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及時了解情況,反映問題,提出政策建議,配合開展好相關工作。
(十五)建立健全監管工作監督管理機制。建立鄉鎮財政直接聯系點制度,及時分析、研究監管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建立財政資金監管工作日常考核制度和激勵約束機制,對工作開展得好、監管工作成效明顯、信息反饋及時的鄉鎮財政部門,予以表揚;對工作開展不力的,要強化責任追究,並責令整改。
(十六)加強鄉鎮財政監管能力建設。健全鄉鎮財政職能,完善機構人員管理,選擇作風正派、責任心強、業務素質高的幹部充實到鄉鎮財政隊伍中來。加強鄉鎮財政人員培訓工作,制定培訓規劃,建立健全分級培訓機制。保障鄉鎮財政實施監管工作的必要經費,改善工作條件。
(十七)發揮縣級財政的作用。縣級財政是強化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的關鍵,是上級部門與鄉鎮財政間監管信息反饋交流的樞紐,擔負著承上啟下和橫向協調的重要任務。縣級財政要明確鄉鎮財政的具體監管范圍,要量化、細化監管任務和責任。要把上級財政或主管部門下發的項目資金文件、制度辦法、監管重點和具體要求等及時下發、抄送鄉鎮財政,以便其開展監管工作。
(十八)細化實施辦法。省級財政部門要根據本通知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報財政部備案。
④ 怎樣推動縣鄉黨委政府和主管部門落實好民生資金、民生項目管理的主體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加強宣傳力度和覆蓋面,黨管制度,制度管人,誰主管,誰負制。層層落實,使黨員幹部責任到位,目標清晰。
⑤ 求一篇社會調研報告,題目是關於重慶城鄉統籌情況、重大民生工程實施情況、農民增收脫貧情3000-5000字
重慶市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
設立重慶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是國家進一步深化改革開放和發揮重慶西部大開發戰略支點作用的重大舉措。設立直轄市以來,重慶市經濟社會發展取得了重大成就,但城鄉二元結構特徵仍很突出,集大城市、大農村、大庫區、大山區和民族地區於一體的基本市情尚未根本改變,當前又面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新挑戰。新形勢下,國家對重慶統籌城鄉改革和發展賦予了新的使命。近期,專門出台了《國務院關於推進重慶市統籌城鄉改革和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3號,以下簡稱《意見》)。為做好《意見》的貫徹落實工作,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批准重慶市和成都市設立全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通知》(發改經體〔2007〕1248號)要求,結合重慶市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改革試驗的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為動力,以推進新型工業化、城鎮化為支撐,遵循「統籌兼顧、科學規劃、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的原則,積極穩妥地推進改革試驗。著力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構建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城鄉差距不斷縮小的長效機制;著力探索富有西部特色的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模式,推進自主創新,構建大城市帶動大農村、促進城鄉經濟社會逐步一體化的良性機制;著力推進三峽庫區移民安穩致富和生態環境保護,構建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發展持續、社會和諧的科學發展新機制,全面加強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加快把重慶建設成為西部地區的重要增長極、長江上游地區的經濟中心和城鄉統籌發展的直轄市,在西部地區率先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努力為全國統籌城鄉發展探索新路子。
(二)基本措施。
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是長期而艱巨的歷史任務,近期重點圍繞三條主線推進改革試驗,探索建立統籌城鄉發展的12項新機制。同時,著力改善市場經濟環境,探索內陸開放型經濟發展模式,深入推進西部大開發,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力爭在改革和發展上有新的突破。
――推進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以主城為核心、一小時車程為半徑的經濟圈(簡稱「一圈」)和以萬州為中心、重慶三峽庫區為主體的渝東北地區,以黔江為中心、少數民族聚居的渝東南貧困山區(簡稱「兩翼」)是重慶二元結構在區域上的表現形態。要加快把「一圈」建成西部地區重要增長極的核心區域、長江上游經濟中心的主要載體、城鄉統籌發展直轄市的重要平台,把渝東北地區建成長江上游特色經濟走廊和重要生態屏障,把渝東南地區建成扶貧開發示範區,促進「一圈兩翼」協調發展,實現大城市帶大農村、推進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一是建立產業合理布局與有序發展的導向機制,落實主體功能定位,促進人口資源環境協調發展;二是建立政府財力向公共服務特別是農村基本公共服務傾斜的投入機制,構建合理的公共財政體制框架;三是構建區域對口幫扶、互動發展機制,建立和完善「一圈」在產業布局和社會事業發展、扶貧開發等方面幫扶「兩翼」的合作方式;四是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運行要求的政府服務機制,不斷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推進城鄉勞務經濟健康發展。發展勞務經濟是加快工業化、城鎮化的需要,對於一個農業人口比重很高的直轄市特別重要。要把統籌解決農民工問題作為重慶統籌城鄉發展的突破口。一是建立提升勞動力素質和引導其就業創業的新機制,進一步加強城鄉教育事業和勞動力培訓;二是建立覆蓋城鄉、有序轉接的社會保障新機制,健全城鄉社會保障體系;三是建立引導城鄉人口合理分布的新機制,不斷完善城鄉戶籍管理制度;四是建立促進和諧的現代社會管理新機制,保障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推進土地流轉和集約利用。遵循依法、自願、有償原則,有序引導土地流轉和集約化經營。一是探索農村土地流轉和征地補償新機制,促進農村人口有序向城鎮轉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二是探索農業現代化的新模式、新機制,建立農村土地流轉和現代農業服務體系;三是建立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網路加快向鄉村延伸的新機制,加強農村生態環境建設;四是建立招投標方式配置扶農資源的新機制,落實集約節約用地制度。
(三)實現目標。
到2012年,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取得重大進展,統籌城鄉發展的制度框架基本形成,經濟實力、人民生活和城鄉統籌發展水平邁上新台階。人均地區生產總值達到全國平均水平,城鄉居民收入達到西部地區較高水平,基本公共服務能力達到全國平均水平,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比2007年下降20%,三峽庫區長江幹流水質達到II類。一是基本形成大城市帶大農村發展的良性機制,「一圈」與「兩翼」人均GDP之比、城鄉居民收入比分別縮小到2.2?1和3.15?1,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率不低於11%;二是基本形成開發與保護並重、收益合理分配、規范有序的土地流轉和利用制度,農村土地規模經營比例超過25%;三是基本形成農民工穩定就業、有序遷居城鎮的政策制度,非農產業就業比重超過65%,城鎮化率達到55%以上;四是基本形成城鄉社會保障制度框架,擴大最低生活保障覆蓋面,並建立城鄉低保標准聯動調整機制;五是基本形成保障公共服務城鄉均衡的公共財政框架,加快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全市新增社會事業投入主要用於農村;六是基本形成城鄉統籌的行政管理體制,政府與市場的關系進一步理順。
到2020年,各項改革全面深化,形成統籌城鄉發展的制度體系,支撐經濟發展質量提升、結構優化、人民生活水平穩步提高,統籌城鄉發展水平在西部領先,長江上游地區經濟中心、西部地區重要增長極的功能形成,在西部率先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取得科學發展、社會和諧的明顯成效。人均地區生產總值超過全國平均水平;城鄉居民收入達到全國平均水平,收入差距縮小至2.5?1,城鎮化率達到70%;基本公共服務能力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進一步顯著下降;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森林覆蓋率達到45%,三峽庫區長江幹流水質穩定保持II類。
二、改革試驗的重點任務
按照改革試驗的總體思路和分階段目標,加快推進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社會事業和社會保障向農村延伸,市場機制和市場要素向農村延伸;著力攻克農村土地制度創新、農民工轉移就業和安居扶持機制創新、城鄉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公共財政制度改革、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等五大難點。主要實施以下重點改革任務:
(一)加快形成市域主體功能區布局。加快推進全市主體功能區規劃編制,充分考慮人口空間分布的影響,明確區域主體功能,合理確定區域開發強度。引導區縣錯位發展,營造與資源要素流動和產業發展要求相銜接的政策環境。貫徹實施重慶市城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推進城鄉一體規劃建設,促進城鄉生產、生活、生態空間相協調。完善市、區縣、鄉鎮、村規劃體系,按照本地主體功能定位,統籌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土地利用、城鄉建設、生態環保規劃,分區域確定產業結構、人口密度、建設用地標准、投入產出強度、環境保護要求,建立各類規劃統籌協調的新機制。
(二)構建城鄉統籌公共財政框架。優化公共財政投向,財政性資金逐步退出競爭性領域,加大對「三農」、就業和社會保障、社會事業、基礎設施、生態環保、公共安全等民生投入。以財政支出結構調整引導國民收入分配結構優化,促進建立向農村傾斜的投入機制,逐步提升財政對公共服務特別是農村基本公共服務的保障水平。著眼於增強重慶自我發展能力和提高統籌城鄉的財力水平,進一步加大中央財政轉移支付、中央預算內專項資金和中央預算內投資以及其他中央專項資金對重慶市的投入力度。用好各類專項補助和項目資金,加快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進程。投入生產領域的財政性資金,優先支持節能減排、自主研發、循環經濟等符合科學發展要求的項目。完善財政管理體制,提高市對區縣一般性轉移支付比例,加強預算管理和監督。繼續完善「鄉財縣管」體制,提前清償鄉鎮債務。
(三)建立城鄉經濟互動發展機制。以「一圈」和區域性中心城市為重點,加快技術創新推動產業升級,引導產業向城鎮和園區集聚,建設現代產業基地。加大「兩翼」地質勘探和資源調查力度,大力發展特色優勢產業,實施林業發展和特色農業發展戰略,建設現代畜牧業示範區。創新扶貧機制,實行新的扶貧標准,加大扶貧開發力度,實施整村推進扶貧。建立「一圈」對口幫扶「兩翼」的機制,著力在園區發展、公共資源共享和對口扶貧方面創新,通過經濟發展提供更多的人口轉移就業崗位,減輕三峽庫區、少數民族地區的人口資源環境壓力,促進「兩翼」地區可持續發展,縮小區域差距。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和資金向「兩翼」傾斜,主城區產業園區建設佔用耕地主要通過在「兩翼」地區定向開發整理土地予以平衡和補償,創新產業園區多元共建和異地投資利益分享新機制。探索建立區域橫向轉移支付機制,促進「一圈兩翼」公共資源共享。進一步加大對「兩翼」區縣的政策扶持和對口幫扶力度,落實全國對口支援三峽庫區移民工作五年規劃綱要,探索更有效的對口支援方式。盡快編制報批三峽庫區後續工作規劃,在研究制定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管理辦法和分配方案時統籌考慮三峽庫區後續資金需求,爭取盡快依法開征三峽電站水資源費,支持庫區移民安穩致富、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地災防治、生態建設、環境保護和提高水庫管理能力。
(四)構建統籌城鄉行政管理體系。鞏固直轄市行政管理體制優勢,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調整,實現政府管理和服務對農村工作的全覆蓋。合理劃分市、區縣、鄉鎮三級政府管理許可權,增強區縣統籌管理能力。認真實施「農村基層人才隊伍建設計劃」,2008―2012年選派32000名大學生到鄉鎮和村「兩委」工作,完善鄉鎮綜合服務和社會管理職能。整合行政資源,將可由社會承擔的職能逐步轉移到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改革行政績效考核機制,將符合主體功能定位和部門職責定位,體現統籌城鄉發展的內容納入對區縣和部門的考核,形成科學的分類考核制度。
(五)健全城鄉就業創業培訓機制。建立統籌城鄉的就業服務體系,加大農村勞動力就業創業培訓力度,實現勞務經濟由數量型轉向質量型。對新生勞動力和長年務工者實行區別化培訓,促使部分農民工轉向中高端就業,加速向新型產業工人轉化。支持職業培訓社會化、市場化,鼓勵用人單位加大對農民工在崗培訓和技能培訓的投入,完善政府購買勞務培訓的辦法。優化職業教育資源配置,逐步把農村新生勞動力納入系統化職業教育培訓體系。完善農村勞動力資源調查和信息共享制度,形成市、區縣、鎮鄉、村互聯互通的勞務信息體系。規范發展勞務中介組織和勞務經紀人,加大勞務品牌建設投入,提升勞務附加值。鼓勵農民經商辦企業,增強勞動者創業意識,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改進工商、稅務、融資、用地、用工等服務。
(六)建立城鄉社會保障體系。進一步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加快建設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擴大農民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推進農民工養老保險關系靈活轉續。完善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制度。構建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探索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實現農村社會救助對象全覆蓋,關心關愛農村留守兒童、留守老人。探索最低生活保障標准與經濟發展水平掛鉤、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准聯動調整機制,縮小城鄉低保差距。著力研究解決城鎮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遺留問題,將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納入城鎮社會保險體系。完善城鄉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現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接軌,不斷提高城鄉合作醫療保障水平。提高對生活困難人員的醫療救助水平。建立健全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信息網路。
(七)均衡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深化教育體制改革,支持重慶建設國家統籌城鄉教育綜合改革試驗區。在「普九」全覆蓋基礎上推進「雙高普九」,2012年全市基本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擴大高校招生計劃,加快職業教育發展。健全城鄉基本醫療服務,完善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與重慶城市定位相匹配的醫學中心體系。深化研究計生獎勵扶助政策,促進城鄉優生優育。統籌城鄉文化建設。推進國家文化和自然遺產地保護、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搶救性文物保護、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鄉鎮綜合文化站、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農村電影放映工程建設。加大政府投入支持,促進公共資源向農村社會事業傾斜,鼓勵引導社會資金投入,扶持農村社會事業及相關產業發展。實施農村義務教育、村級基礎醫療、鄉村文化室等標准化工程,逐步從硬體上縮小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差距。加快建立有利於城鄉社會事業一體化發展的體制機制,加強對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的績效評價考核。加強對農村教師、衛生等專業技術人員培養培訓,改善基層公共服務人才待遇,引進人才,穩定隊伍,提高素質。
(八)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改革完善戶籍管理制度,引導人口隨就業在各級城鎮合理、有序流動。實行積極的產業政策,引導人口合理布局。以縣城和小城鎮為重點,放寬入戶條件,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與宅基地使用權的流轉機制,鼓勵在城鎮穩定就業的農民工家庭自願退出宅基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進入城鎮安家落戶,享有城鎮居民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增加縣城和中心鎮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投入,結合農村危舊房改造和宅基地整理復墾,在小城鎮規劃建設農村外出務工人員新居工程,不斷增強縣城和小城鎮對農村勞動力轉移吸納的承載能力。結合農民工遷居城鎮,加快「城中村」、城鎮危舊房、工礦成片棚戶區改造步伐,探索在「城中村」改造中留出適量土地由轉為市民的當地居民組織經濟實體進行開發。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逐步建立起以常住人口為基礎的社會管理、財政投入、轉移支付和考核評價制度體系。
(九)加強農民工服務與管理。嚴格執行勞動合同制度,構建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和工資合理增長調控機制,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方便農民工子女在城鎮就近入學,確保農民工子女依法接受義務教育。完善農民工聚居區醫療設施和服務體系,保障農民工按居住地享有國家規定的免費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建設必要的文體設施,組織流動影視、圖書站、新市民學校等服務,豐富農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規劃管理好農民工進城居住區,鼓勵為農民工提供集體宿舍、務工公寓和低租住房,改善農民工在務工地的居住條件。保障農民工政治權利,在社區居住滿半年的農民工依法享有居委會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吸納流動人口參與社區管理和服務,加強城市社區居民與農民工遷居家庭的融合,促進城鎮新老市民和諧共處。關注和保障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權益。推進「城中村」、城鄉結合部、新型農村居民點等綜合治理,適時推進「村改居」,完善服務和管理。
(十)促進農村土地規模化集約化經營。強化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意識,確保全市耕地保有量按照國務院確定的面積一畝不減,糧食年產量不低於1100萬噸。從穩定數量和提升質量兩個方面加強耕地保護,推進土地整理、移土培肥、土壤改良等工作,穩步提高耕地質量。實行農用地分類保護,制定耕地和基本農田分區保護規劃,盡快完成耕地和基本農田劃定工作,並落實到具體地塊。鼓勵採取轉包、轉讓、出租、互換、股份合作等多種流轉形式,加快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步伐,促進土地規模經營,大幅度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為現代農業發展創造條件。建立區縣、鄉鎮、村三級農村土地流轉服務體系,充分發揮各類土地流轉服務機構作用,規范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秩序,建立農地流轉價格評估和風險防範機制。引導農用地集約化經營,財政性支農資金重點支持經營大戶和規模農業發展。鼓勵社會資本、人才、管理等要素參與農業長期開發,把現代市場經濟理念和組織方式引入農業。建設規模化糧食、蔬果、肉類、水產等生產基地,實現市域內主要農副產品基本自給。推進農村土地資源市場化配置和林權制度改革,探索農民分享承包地、林地流轉後增值收益的長效機制,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十一)建立新型土地利用和耕地佔補平衡制度。在確保耕地保有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的前提下,在市域內探索補充耕地數量、質量按等級折算占補平衡制度,健全城鄉建設用地置換和跨區域耕地佔補平衡市場化機制。在國家指導下開展集體建設用地有償使用制度改革,穩步開展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規范開展農村土地交易所土地實物交易和指標交易試驗,爭取條件成熟時發展成為城鄉一體化的土地交易市場。引導城鄉建設集約用地,鼓勵節地型產業發展。對不同行業、不同區域項目實行差異化供地政策,引導產業結構調整升級和優化布局。規范和嚴格管理農村宅基地,盤活和高效利用宅基地,推廣節地型住宅標准,鼓勵農村居民自願聯建住宅和相對集中居住。鞏固完善城鎮土地儲備制度,加強城鎮土地招拍掛工作。改革征地制度,探索開展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審批和實施分離改革試點,建立征地補償安置標准適時增長機制及與社會保障制度的聯動機制。創新國土規劃計劃管理制度,開展國土規劃編制試點,在新增建設用地總規模不變的前提下推行年度用地指標的彈性管理。
(十二)統籌城鄉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健全節能減排工作機制,強化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制,完善統計監測和考核實施辦法,把重慶建成中西部地區發展循環經濟的示範區。加強城鄉污染綜合治理,防止污染企業向農村轉移。全面加強城鎮生活污染防治及垃圾處理和再利用力度,加大水污染防治、環境質量整治和環保執法力度,形成政府監督、企業自律、公眾參與的環保監督機制。以改水改廁、垃圾集中處理、養殖業廢棄物無污染治理、農村沼氣建設、減少化肥農葯使用等為重點,強化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加快實施三峽庫區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規劃,保護好長江、嘉陵江流域水體和生態環境,保護好中梁山、銅鑼山、明月山等生態走廊。加快納入規劃的污水和垃圾處理、重點工業污染源治理、次級河流污染整治等項目建設,用好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加強長江流域重慶段防護林體系建設,穩步實施25度以上陡坡耕地退耕還林,加強天然林保護,力爭森林覆蓋率每年提升1個百分點,2020年達到45%。探索建立區域生態補償機制。
(十三)完善農村綜合服務體系。健全農村生產生活服務體系,推進城鎮公共設施網路和服務向鄉村延伸,加強農村水利、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礎設施建設,實施山水田林路氣綜合整治。加快建設「澤渝」等大中型水利工程和小型水源工程,實施蔬菜、柑桔、煙葉基地水利配套工程,增強城鄉居民飲水、農業灌溉用水、防洪減災安全保障。加快實施公路鄉村通達工程,促進城鄉公共交通一體化發展,改善農村居民出行條件。構築穩定、經濟、清潔的能源保障體系,在推進重大能源項目建設的同時,加快農村沼氣及配套服務體系建設,合理開發利用生物質能源。加強城鄉大型防災骨幹工程和信息系統建設,提高農村災害監測預警和防禦水平。積極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試驗,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完善農產品質量技術服務,支持農產品品牌建設,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及種養殖業技術服務覆蓋面。完善農村流通體系,提高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保障水平。加快農村金融機構改革,積極開展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試點。探索開展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鄉村房屋產權抵押融資服務。建立多層次農業農村保險與再保險體系,擴大政策性農業保險覆蓋面,逐步形成農業災害風險轉移分攤機制。
(十四)推進建立高效的「三農」投入機制。提高財政資金投入「三農」的績效,建立以競爭方式安排鄉村產業及建設類財政資金的制度,加快支農資金、扶貧資金整合運用,集中資金保障重點領域、重點區域、關鍵環節的投入。統籌鄉村建設資金,引導農民新村建設與土地集約化經營、易地扶貧、生態移民、減災救災等相結合,鼓勵相對集中居住。加強市場體系建設,支持生產要素和市場機制向鄉村延伸,培植各類市場主體,加快農村市場化進程。推進農村集體資產產權制度改革,提升集體經濟自我發展能力,壯大集體經濟實力。加大稅收優惠、財政貼息等政策運用,進一步開放鄉村經營性公共服務領域,擴大財政購買鄉村公共服務的范圍,加快社會資本進入「三農」發展,逐步建立多元化的鄉村投入機制。
(十五)著力改善市場經濟環境。努力消除制約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更好地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深化審批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准入寬松、監管嚴格、懲處及時的管理新體制。壯大行業競爭力強的大企業集團,發展就業吸納能力強的中小企業,落實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扶持政策,貫徹實施西部開發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國家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抓好重點產業、優勢企業的兼並重組和技術改造,通過體制創新和機制轉換形成一批市場競爭力強的優勢產業集群。健全宏觀調控機制,綜合運用政策調控手段,激勵自主創新,促進資源節約,加強環境保護,轉變生產方式,推進產業向園區集中。加快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推進國有經濟布局與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深化國有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深化壟斷行業改革,支持非公經濟進入金融、經營性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公用事業等領域。大力發展資本、產權、技術等要素市場,完善有利於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的資源要素價格形成機制。加快發展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適時把重慶納入全國場外交易市場體系。支持期貨交易所在渝設立本地優勢品種商品的期貨交割倉庫,創造條件設立以生豬等畜產品為主要交易品種的遠期交易市場。待時機成熟後,優先考慮在重慶設立全國性電子票據交易中心。擴大直接融資和中小企業擔保規模,引導金融企業實施金融創新,開發更多適合中小市場主體的金融產品。設立保險業創新發展試驗區,開展保險資金投資基礎設施等試點。穩步開展外匯管理體制改革試點。
(十六)探索內陸開放型經濟發展模式。加快建設暢通重慶、森林重慶、健康重慶、宜居重慶、平安重慶,著力完善長江上游地區綜合交通樞紐和物流中心功能,改善發展環境,進一步增強重慶對內對外開放能力,以大開放促大改革。開放投資領域,改進產業配套條件,完善物流配送、公共研發、人才培訓、企業融資、污染治理、質量標准等公共服務平台,吸引世界500強和中國500強企業投資興業。與世界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合作推進統籌城鄉改革和發展示範項目。創新涉外經濟體制,建設內陸商貿、旅遊、物流集散地和出口基地。建設西部地區服務外包基地,大力承接沿海地區加工貿易和產業轉移,為企業「走出去」創造條件。以北部新區為基礎,研究設立「兩江新區」問題。加快建設兩路寸灘保稅港區,借鑒國內外經驗做法,開展國際配送、國際采購、國際轉口貿易和出口加工等業務。建設電子口岸,充分發揮長江黃金水道的優勢,推進江海直達,將重慶打造成為長江上游的航運中心,輻射帶動長江上游和西南地區先進製造業、現代物流業發展邁上新台階。構建區域經濟合作新機制,促進重慶與周邊地區基礎設施互聯互通、資源共同開發、產業分工協作。加快成渝經濟區建設,加強與沿江省市的產業協作聯動,著力建設東西部合作示範基地。加強旅遊資源保護和旅遊景區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旅遊業發展。
重慶市建設全國統籌城鄉
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目標測算表
指標
類別 指 標 名 稱 單 位 2007年 階段性目標
2012年 2020年
城鄉
經濟 1.城鎮化率 % 48.3 55 70
2.農業勞動力人均耕地 畝 2.3 3.1 5
3.農業耕種收綜合機械化率 % 13.2 30 40
4.農產品商品率 % 58.6 62 85
5.土地規模經營比例* % 15.1 25 50
生活
水平 6.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收入比 以農為1 3.6 3.15 2.5
7.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消費支出比 以農為1 2.63 2.5 1.8
8.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人均生活用電量比 以農為1 5.2 2.0 1.6
9.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恩格爾系數比 以城為1 1.46 1.3 1.2
10.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醫療保健支出比 以農為1 4.4 3.4 2
公共
服務 11.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人均受教育年限之比 以農為1 1.82 1.7 1.5
12.村公路通暢率 % 27.9 55 75
13.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 % 2.2 80 95
14.農民生產生活信息化程度 % 42.9 60 100
15.農村安全飲水人口佔比 % 33 100 100
資源
環境 16.萬元GDP綜合能耗 % 1.31 1.05 0.8
17.森林覆蓋率 % 32 38 45
18.人口自然增長率 ‰ 3.8 4 4
19.城鎮空氣質量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准二級及以上的天數 天 289* 305 310
20.三峽庫區長江幹流及重要支流水質 Ⅲ類 Ⅱ―Ⅲ類 Ⅱ類
註:1.「土地規模經營比例」指農村連片經營面積達到5畝及以上規模的耕地佔農村承包經營土地總面積的比重。
2.「城鎮空氣質量滿足優良的天數」2007年數據為主城區數據。
⑥ 中行手機銀行存量房資金監管功能是什麼業務
中行手機銀行存量房資金監管功能:您可通過此功能一次或分成多次將監管資金(購二手房全款或首付款)存入房地產交易部門指定的監管賬戶,在完成全部過戶等手續之後,監管資金將自動轉入賣房人的賬戶中。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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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如何運用大數據開展民生監督工作
一是加強民生資金的常態化監督。 按照審計監督全覆蓋的要求,將民生資金納入日常審計范圍,通過區政府政務網、審計內部網等平台,不斷充實完善審計項目的年度計劃和長期規劃;編制審計工作方案和實施方案時,著重體現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凡是涉及民生的政策、資金和工程項目,都納入監督范圍,建立健全定期必審和跟蹤審計制度,不留監督空白,確保黨和政府的惠民富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實處。
二是加強資金流向的管控環節。 在審計工作中,積極關注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加強對社保、教育、醫療、扶貧等重大民生工程、項目和資金的審計,監督檢查民生相關政策落實情況,充分利用財政局的預算項目編制系統、國庫集中支付系統等各類財務和業務數據,創建相關運用模型,並注重把民生資金審計與預算執行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和專項審計有機結合,達到「足不出戶就可以知曉民生資金的使用情況」的效果,做到「全方位監督」和「有重點的全覆蓋」。
三是加強外圍信息的調查比對。 不斷創新工作思路,注重外圍信息調查比對。如在對有關部門預算執行和經濟責任審計中,將城鄉低保資金、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資金納入審計范圍,運用計算機信息技術手段,通過獲取公安、民政等相關部門的外圍數據資料,對其人員信息進行比對取證,檢查民生項目資金管理中是否存在擠占挪用、截留等違規現象,以規范補貼資金的發放使用。真正做到民生資金項目為民所建、民生資金為民所用,為區委、政府進行民生資金管理及相關決策提供依據。
⑧ 賈寶倉:有限資金如何發揮最大民生效益
河北省邯鄲市財政局局長 賈寶倉 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是財政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是落實以人為本、打造民生財政的理論基礎和行動指南。財政部門要遵循財政運行規律,綜合運用財政工具,強化財政調控保障,力求有限的財政資金發揮最大的民生效益。 牢牢把握財政政策與民生問題的契合點,科學確定財政資金投向。當前,我們正處於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需要調整的利益關系和解決的民生問題十分繁雜。對此,財政部門要突出「穩中求進」的經濟總基調,強化財政政策引導,完善民生穩定增長機制,優化民生支出結構,把財政資金投向最緊要處的民生項目。一是重點支持保障困難群體的民生項目。對事關百姓基本生計的衣食住行等民生項目,千方百計予以保障,進一步建立完善基本醫療、農村養老、居民低保和安居工程四大保障體系。二是重點支持利於長遠可持續發展的民生項目。著眼推進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傾斜財力支持工業技改、「噸糧市」建設和公共教育、城鄉衛生、養老保障、勞動就業、生態環保等民生項目,實現個人和整體、當前和長遠共同受益。三是重點支持彌補「市場失靈」的民生項目。對公共消費方面的民生項目,當通過市場機制配置社會資源和財富難以有效滿足時,需要政府通過財政補貼、稅費減免等形式,帶動和擴大私人消費尤其是低收入群體的消費水平。如,財政設立物價調節基金,保證市場物價穩定;通過發放燃油補貼,保證計程車收費不漲價;通過發放家電下鄉補貼,保證農民群眾的正常消費水平等。四是重點支持保障社會安全的民生項目。著眼構建全市大維穩格局,建立應急處突資金保障體系;支持城鄉一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積極開展平安創建活動;支持公共安全防控體系建設,提升食品葯品安全和生產安全管理水平;支持監控樞紐平台建設,打造覆蓋廣泛、快捷高效的「安全網」。 牢牢把握「福利最大化」原則與財政調控的結合度,提升財政民生投入績效。圍繞實現「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力求「福利最大化」目標,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強化調控引導,確保財政民生資金有效投入。一是補助吸引。建設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和服務體系,是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和長期任務。對此,財政部門將逐步加大支持力度,重點以補助的形式,調動企業、個人和社會的籌資積極性,達到政府引導、財政支持、共建共享的效果。二是杠桿撬動。對支持發展的民生資金,引入市場機制,更多地採取貸款貼息、提供擔保金、注入資本金等形式,發揮財政資金的「酵母」和乘數效應,撬動更多的社會資金改善民生。三是以獎代補。通過調整財政資金投入的方式和辦法,變事前補助為事後獎勵、變無償支持為動態調控,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激勵效應,確保民生項目的成功率和實效性。對此,我們將加大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爭取和下達力度,從自願籌資和爭取獎補兩方面,增加新農村建設投入,切實加快農村民生事業建設。 牢牢把握群眾訴求與公共財政的一致性,切實保障民生資金落實到位。公共財政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本質屬性,要求各項民生資金都要最大限度地滿足群眾訴求。做到這一點,我們將進一步強化民生財政理念,在構建改善民生的監管機制上下工夫。一是嚴格預算制度。堅持以「民主財政」建設促進「民生財政」實現,嚴格預算編製程序,廣泛徵求基層群眾意見,經人代會依法審批預算後,不折不扣地落到實處,切實維護預算的嚴肅性。堅持科學、民主、依法編制預算,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力保每年總支出的60%以上用於民生事業。二是建立績效評價制度。研究制定民生資金標准化管理辦法,對每一個民生項目的支出進度、資金管理、績效認定等,分別提出量化標准、時限要求、測算依據和獎懲措施,進一步增強責任單位的績效觀念,選好「少花錢」與「辦好事」的結合點,努力由程序標准化向管理標准化延伸,提高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三是完善民主理財制度。通過領導幹部聯系基層、設立民生信箱、開辦網路民生論壇等多種形式,在建立健全民情民意收集和分析處理機制的基礎上,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基層群眾參與對民生資金運行的監管,確保每一筆民生資金都能真正讓群眾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