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期權利潤如何計算
期權分買入期來權和賣出期權,源利潤計算方式如下:
一、買入期權利潤計算。
1、期權未到期,期權的利潤就是將持有的期權賣出可得的期權費和之間買入期權支出的期權費之間的差額。
2、期權到期,如果行權,就是行權價格和市場價格之間的差價所得的收益和期初買入期權所支付的成本的差額。如果不行權,損失期權費。
二、賣出期權利潤計算。
1、期權未到期,期權的利潤是將持有的期權從市場上買回所需支付的期權費和之前賣出期權所得期權費的差額。
2、期權到期,如果交易對手要求行權,行權價格和市場價之間的差價產生的虧損和之前賣出期權所得的期權費之和是客戶的總盈虧。如果無需行權,客戶收益就是期權費。
(1)期權的行權價格怎麼計算出來的擴展閱讀:
期權的獲利的時機比較難以掌握。建立頭寸後,當匯率已朝著對自己有利的方向發展時,平倉就可以獲利。例如,以120的匯率買入美元,賣出日元;當美元上升至122日元時,已有2個日元的利潤,於是便把美元賣出,買回日元使美元頭寸軋平,賺取日元利潤。
或者按照原來賣出日元的金額原數軋平,賺取美元利潤。這些都是平盤獲利行為。掌握獲利的時機十分重要,平盤太早,獲利不多;平盤太晚,可能延誤時機,匯率走勢發生逆轉,不盈反虧。
⑵ 期權價格計算
我敢肯定的說,這個題目不完整,沒有說合約單位是多少,所以沒辦法得到確定的專答案。 假設按屬國內豆粕等商品期權每張合約10噸為單位,那麼求出答案為3560元/噸。如果結果為3700元/噸,反推合約單位應為每張合約3噸。 感覺上不大可能,問題主人,再看看,補充下問題吧,然後大家再一起討論下。
⑶ 行權價為20的看漲期權和看漲期權的價格計算
這個不難的, 只要是大於你的這個20以上的就可以獲利的啊
⑷ 50etf期權的權利金價格如何形成
我理來解你的想法,現在源花0.0508去買期權,然後不如去花2.496直接買現貨,還省了0.0508...你這個理解確實是錯了哈。
比如我現在回復你的時候,50ETF價格是2.47,但是購10月2500的價格是0.0391,如果按照你之前的理解,那這個價格組合更不可理喻:我居然要為能夠以2.50的價格買入現在只有2.47的東西付出0.0391?
期權的權利金,是指你付了這個錢,擁有了在某天行權購買該標的的權利。國內個股期權使用的是歐式期權,就是你現在付出0.0508,只能在10月期權到期時才能行權。換句話說,現在的50ETF價格,和行權2500價格,沒有什麼關系,它們之間的價格差,只是會影響期權的價格,就是所謂的實值、平值、虛值。
期權本身是有時間價值的,實際現在這個購2500已經是虛值期權了,只有時間價值。
⑸ 一個期權合約為什麼有多個行權價格,為什麼不是一個確定的價格(求大神解答,請不要復制百度上的)
一個期權合約只有一個行權價格,但是一種期權合約,在一個到期日有很多行權價格。設置多個行權價是因為單一的價格只能滿足部分人的價格需求,多個行權價會讓更多的人參與。
⑹ 期貨知識:期權合約的結算價格是怎麼計算的
上交所在每個交易日收盤後向市場公布期權合約的結算價格,作為計算期權合版約每日日權終維持保證金、下一交易日開倉保證金、漲跌停價格等數據的基準。
原則上,期權合約的結算價格為該合約當日收盤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但是,如果當日收盤集合競價未形成成交價格,或者成交價格明顯不合理,那麼上交所就會考慮期權交易的多重影響因素,另行計算合約的結算價格。即根據同標的、同到期日、同類型其他行權價的期權合約隱含波動率,推算該合約隱含波動率,並以此計算該合約結算價。
此外,期權合約最後交易日如果為實值合約的話,由上交所根據合約標的當日收盤價格和該合約行權價格,計算該合約的結算價格;期權合約最後交易日如果為虛值或者平值合約的話,結算價格為0。
期權合約掛牌首日,以上交所公布的開盤參考價作為合約前結算價格。合約標的出現除權、除息的,合約前結算價格按照以下公式進行調整:新合約前結算價格=原合約前結算價格×(原合約單位/新合約單位)。除權除息日,以調整後的合約前結算價作為漲跌幅限制與保證金收取的計算依據。
⑺ 期權合理行權價格計算
如果按照每張期權購買一股,的確可以這樣計算,但是如果出現一張期權可以買如1.5股,就不得不用公式來計算了
⑻ 如何計算行權
以認購權證為例來,如果權證自價格為1元,行權價為6元,如果行權日正股價格為10元,投資者若行權就可以用7元(權證價格+行權價)購買市值為10元的正股,獲得3元的利潤(不考慮交易成本)。
美式期權(權證)可以在行權期內的任何一天行權,而歐式期權(權證)只能在約定的行權日行權。投資者最終是否決定行權要視正股價格和權證價格的波動來定,如上述例子中若行權日正股價格跌到5元,投資者就會放棄行權,否則將會招致2元的虧損。
(8)期權的行權價格怎麼計算出來的擴展閱讀:
行權的注意事項:
一、行權有時間限制,是在指定期間(行權期)行使權利,既不能在行權期之前,也不能在行權期之後。特別要注意的是,行權操作逾期不候,到期後尚未行權的權證將予注銷,屆時該權證將沒有任何價值。
二、在行權期,持有人有權行使買入或賣出股票的權利,但行權與否,要看行權的收益。投資者選擇行權是有利可圖的,而且股價升得愈高,回報愈大。
三、目前權證市場的權證均實行證券結算,不能自動行權,權證持有人必須在行權日主動提出行權申報,而且認購權證行權所得的股票要在行權後的下一交易日才可操作,因此,實際的行權收益還受行權後正股價格波動的影響。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行權
⑼ 50etf期權 如需行權是如何操作價值如何計算
上證50ETF認購(沽)期權給予買方在未來的某個特定時間,以特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上證50ETF的權利。
50ETF期權的最後交易日/行權日規定在每個合約到期月份的第四個星期三(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下面給大家講一講期權如果要行權的情況,是如何行權的。
由於50ETF期權是歐式期權,因此,只能在最後交易日/行權日才能提交「行權申報」指令。
交易所規定的提交「行權申報」指令的時間段包括最後交易日/行權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30,即當日的集合競價、連續交易以及收盤後30分鍾內的時段。從這個規定看,如果是深度實值期權才會在較早時間提交行權申報的,平值或稍虛一點的期權估計都要到收盤後半個小時決定是否行權,那為啥虛值期權也會被買方要求行權呢?看下面的步驟就明了了。
第一步:T日15:30前行權方(買方)提交「行權申報」指令,其行權的期權倉位將被凍結,義務方(賣方)暫時不需要進行任何作操作。
第二步:T日收盤後中國結算和經紀商將對「行權申報」指令進行資金和證券足額檢查,認沽期權的行權方需要持有的標的證券數量為:∑(合約乘數*行權數量)比如行權1張50ETF沽1月2200,那就准備10000(10000*1)份的50ETF就可以了;
認購期權的行權方需要持有的足量資金為:∑(行權價*合約乘數*行權數量)。比如行權1張50ETF購1月2200,那就准備22000元RMB就可以(2.20*10000*1)。否則,「行權申報」指令將失敗。有效的行權申報將配對義務方。
第三步: T+1日盤中行權方和義務方補足交收所需的足量資金和證券。
第四步: T+1日收盤後中國結算公司將被指派義務方標的證券和資金劃分給期權的行權方。
第五步: T+2 日開盤後,投資者可以自行處置所獲得的證券和資金。細心的朋友可能發現,如果是認購方行權,期權合約行權交收日為行權日的次一交易日。也就是T日行權,T+1日拿貨,T+2日才能平倉了結,那萬一行權後,遇到大跌行情,參與行權的認購期權買方將可能從原本的盈利變成虧損。大家可以看看以2015年5月交割(到期日為2015.5.27)的交割案例。 (這個就是行權的風險所在)
同樣的,對於認沽期權的賣方來說也同樣面臨這種不確定性,一旦其被分配行權,它將以行權價格買入相應份額的50ETF,而T+2日才能平倉了結。而對於認購期權的賣方以及認沽期權的買方來說,T+2的機制帶來的行權風險相對來說較為有限。
其中,認購期權賣方一旦被分配到行權,需要以行權價格出售相應份額的標的,賣方需要在交割日備齊足夠的標的,那麼,對於認購賣方而言,判斷可能被行權的概率並提前准備好標的是最重要的事,行權違約可是要罰款的哦。至於T日後標的價格走勢如何,對其沒有影響。(除非賣方未能准確預判被行權所需標的數量,需要在 T+1 日補足缺少或平倉多餘標的);
認沽期權買方一旦申請行權,將以行權價格賣出相應份額的標的,從理論上來說,只要在行權日當天以收盤價買入所需行權對應的標的,則可以鎖定結算價帶來的利潤。
由於非主力合約流動性不高,往往會出現無風險套利的機會。我記得10月份(記不清,應該是)的時候,在最後交易日快收盤的時候可以買入「某實值沽+現價買入50ETF」的套利,除掉手續費,也有1個多點的利潤,當然,這不適合大資金,屬於蚊子腿,且資金要被鎖兩天。
今天的行權就講到這邊,有什麼不理解,或者需要補充的,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