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私募基金託管規模」是什麼意思
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在發行證券時,可以選擇不同的投資者作為發行對象,由此,可以將證券發行分為公募和私募兩種形式
私募(Private
Placement)是相對於公募(Public
offering)而言,私募是指向小規模數量Accredited Investor(通常35個以下)出售股票,此方式可以免除如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注冊程序。投資者要簽署一份投資書聲明,購買目的是投資而不是為了再次出售。
第一,「私募」的投資基本沒有流通性(Liquidity);
第二,之所以叫「私募」,就是不可以公開招募投資人,不可到公開的市場上去賣,不可以在INTERNET上賣股份等等。
第三,私募的投資人,可以是天使投資人(Angel Investor),也可以是VC;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Institutional Investor。但不管是誰,他必須是Accredited Investor。
Accredited
Investor台灣人翻譯成「投資大戶」,也有人翻譯成「合格投資者」,「認可投資者」,或「受信投資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D條款規定,要成為Accredited Investor,投資者必須有至少100萬美元的凈財產,至少20萬美元的年收入,或者必須在交易中投入至少15萬美元,並且這項投資在投資人的財產中所佔比率不得超過20%。
如果想以「私募」融資,在美國要注意這條規定。不在美國,比如在中國搞私募,還沒有什麼明文規定。
私募的載體包括股票、債券、可轉換債券等多種形式。股票可以做優先股,普通股,等等,只要你願意,你可以把DEAL設計得很復雜。但也別太復雜了,會把投資者都嚇跑了
2. 私募基金銀行託管的責任有哪些
託管銀行主要職責一般包括:
( 1 )安全保管基金資產;
( 2 )執行基金管理人內的劃款及清容算指令;
( 3 )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 4 )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及基金價格等。
我國之所以如此規定,是希望託管人負起監督責任。但現實是我國現在的託管銀行沒有履行其監督職責。
在實務環節上,託管人對管理人的自主交易行為范疇內的投資運作實際上無法監督。
託管行的監管包括:
基金託管人代表投資者與基金管理人簽訂信託契約、保管基金資產並負責監督基金經理人對基金資產的運作;託管人在監督基金運作的同時,其本身還應受到監督。
3. 私募基金託管和營運外包業務的區別
1、不同外包是指呼叫中心服務外包給呼叫中心提供商,託管是指呼叫中心提供回商的答系統服務。簡單地說,託管是"放手",所有工作都由託管人管理,外包是自我管理,部分工作委託給外部管理。
2、注意不同點保管,可以要求,主要是結果,能夠評估。過程、制度、監督為主。外包,只對部分工作、操作問題,需要及時、合法、按月評估。
3、不同特點 外包服務是指在公司/企業內部運營中消耗大量資源的私募股權機構,如銷售資金清算、贖回基金清算、股票注冊、估值會計、網下等外包給專業第三方機構實現集中投資,降低運營成本,提高運營效率,同時,提高信息發布的客觀性和透明度。託管業務具有收入穩定、成本低、資金沉澱穩定、業務協同效應顯著等特點。
4. 私募基金為什麼要託管在銀行賬戶
因為這是法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三十三條規定: 基金託管人由依法設立的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擔任。
商業銀行擔任基金託管人的,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會同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其他金融機構擔任基金託管人的,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擔任基金託管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凈資產和風險控制指標符合有關規定;
2、設有專門的基金託管部門;
3、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達到法定人數;
4、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的條件;
5、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統;
6、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與基金託管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八十八條規定:
非公開募集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合格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二百人。合格投資者的具體標准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
除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非公開募集基金應當由基金託管人託管。擔任非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規定向基金行業協會履行登記手續,報送基本情況。
5. 基金託管業務與私募基金綜合託管業務有何區別
1. 基金託管業務的核心是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為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籌集到的資金進行監督管理,確保基金投資人的權利不受侵犯,這一業務既包括公募也包括私募。具體來說,託管人需要辦理有關資金清算,安全估值,會計核算,監督基金管理人投資運作等業務。
2. 私募基金綜合託管業務雖然帶有「託管」二字,但是實質上開展這項業務的金融機構並沒有充當私募基金託管人的資質。綜合託管業務更多的是經濟業務的延伸,和運營外包業務有重合,主要是產品備案、交易系統、估值核算等服務,但也應區別於私募基金業務外包服務,後者的外延更豐富,涵蓋銷售、銷售支付、份額登記、估值核算、信息技術系統等服務;此外,外包機構需到中基協備案並加入成為會員。
3. 多說一點,關於PB業務,這是下一步行業發展的趨勢。籠統地說,廣義的PB業務是資產託管業務和運營外包業務的總和。由於資產託管是需要比較高的准入門檻,因此很多獨立第三方機構現在都在宣傳自己做的事類PB業務,即剝離託管業務之外的所有PB業務,其中最核心的業務是估值核算。目前取得私募運營外包業務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有國金道富(第一批名單),海峰科技(第二批)和上海元年(第三批)。
6. 私募基金託管標準是怎樣的
除基抄金合同另有約定外,私募基金應當由基金託管人託管,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建立健全私募基金託管人遴選制度,切實保障資金安全。
基金合同約定私募基金不進行託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建立保障私募基金財產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糾紛解決機制。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二十一條
目前法規並沒有對私募有強制託管的要求,也就是說:基金合同約定要託管的,需要由基金託管人託管;
未選擇託管的,需要在合同里約定建立保障私募基金財產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糾紛解決機制。
注意,盡管當前並未有法規要求私募基金一定要進行託管,但就數據來看,有相當一部分私募基金選擇了託管。截至今年6月底,中基協已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19,709家發行的66,649隻已備案的私募基金中,48,136隻私募基金選擇了託管機制,佔比約為72.22%。也就是說,有超過70%的已登記私募基金選擇了進行託管。
7. 私募股權基金的銀行託管和銀行監管有什麼區別,對於投資者兩種哪種更好一些
銀行託管,只是資金託管在銀行,保證了資金的安全。
銀行監管,是指銀行監督私募基金管理者的遵守基金協議等各種協議,限制其不正規的運作。這個更靠譜。
8. 關於銀行託管的,或者私募基金的問題
首先你要規模做大,規模大了,銀行或者信託機構才有興趣幫你託管
比如1億規模。託管是要收費的,託管費每年資產的1%
米有1億,人家不回來管你的
第2,要成立陽光私募基金,你需要注冊法人,暫且不說你的業績如何
而且私募發行要宣傳費,推廣費等,非常復雜。
你現在最多隻能算是目前股票炒得比較好而已,今後還很難說,也有可能你不炒股,這都是未來的事情。
如果要做大,我建議你集合資金自己找個小盤股做主力去
不要去搞什麼私募基金,賺一票走人,股市里沒有專家,只有輸家和贏家
很多大贏家最後都是輸光了走人的。他們的資金在他們自己的卡上,非常安全
不需要你多慮,你也不可能隨便轉走人家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