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資金脫實入虛,不能用寬松貨幣政策,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
中國已經進入後金融時代,供應鏈金融,互聯網金融等新型經濟還是非常有前(錢)景的,並且的的確確服務了社會,現在的問題主要是金融風險防範的問題,每個P2P、OTO軟體背後的技術團隊才是重點關鍵,建議按這個思路去發掘下企業可信度及其價值。
所以放心的去網上借貸吧。
㈡ 抑制社會資本脫實向虛、以錢炒錢的含義是什麼
不全是。它指的是,大量資本投向的不是實體產業,而是比如房地產業及從事投機資本交易。就版拿投權資股票來說,一般有兩種。一種是投資,即對股票長期持有並通過參與生產經營獲得利潤。另一種是投機,通過買賣交易從事炒作。
㈢ 資金脫實向虛違背了什麼經濟學理論
「脫實向虛」是近期傳播范圍很廣的一個概念。遺憾的是,這個概念的界定並不清晰,一些常聽回到的說法答似是而非。
如果對「脫實向虛」的理解僅僅停留在劃分實體經濟和虛擬經濟的層面,那麼不僅在理論上難以自圓其說,而且也難以理清經濟實踐中的復雜現象,更無法得出切實有效的政策啟示。
㈣ 如何避免資本「脫實向虛」
「脫實向虛」是近期傳播范圍很廣的一個概念。遺憾的是,這個回概念的界定並不清晰,一答些常聽到的說法似是而非。
如果對「脫實向虛」的理解僅僅停留在劃分實體經濟和虛擬經濟的層面,那麼不僅在理論上難以自圓其說,而且也難以理清經濟實踐中的復雜現象,更無法得出切實有效的政策啟示。
㈤ 騙取國家資金怎麼判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如果是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進行騙取國家資金的,則按貪污罪進行判刑。
第三百八十二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
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國有財物的,以貪污論。
與前兩款所列人員勾結,夥同貪污的,以共犯論處。
第三百八十三條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個人貪污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二)個人貪污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三)個人貪污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個人貪污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一萬元,犯罪後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四)個人貪污數額不滿五千元,情節較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
(5)脫虛向實資金擴展閱讀:
案例:廣東公務員騙取國家補助資金超千萬元受審
原廣東東莞市長安鎮政府辦事員黃新征,夥同原廣東省政府副處長景修元,利用職務便利,先後兩次編造假資料,共騙取國家補助資金1240多萬元人民幣。該案9日在廣東東莞開庭審理。
黃新征系原東莞市長安鎮經濟科技信息局產業技術股辦事員,主要負責企業技術項目專項資金申報等工作。景修元系原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以下簡稱省經信委)產業發展處副處長,主要負責中央財政關閉小企業補助資金申報等工作。
東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2年6月,黃新征通過陳偉濱介紹與景修元認識,黃、景二人即共同商定利用其二人的職務便利,在2013年度東莞市長安鎮申報中央財政關閉小企業補助資金過程中騙取國家補助資金,陳偉濱知情後要求事成後分得好處費,景同意。
隨後,黃新征偽造了東莞市盛文五金皮具有限公司的申報材料,並加蓋偽造的東莞市財政局長安分局等單位公章後,將材料上報至省經信委審批。
景修元利用其負責審批該項目的職務便利,使上述偽造的申報材料順利通過審批,從而騙取國家補助資金2835335元人民幣,其中景修元按約定從中分得三成即825000元人民幣,陳分得一成即275000元人民幣,其餘款項被黃新征佔有。
在2014年度項目申報過程中,景修元、黃新征採用同樣手段偽造了包括東莞市快澤機械模具有限公司在內的四家企業申報資料,共騙取國家補助資金9572800元人民幣。
因害怕事情敗露,景修元並未向黃新征拿取該筆分成款,還將已分得的錢款如數退還黃新征,上述款項均被黃新徵用於出借及歸還個人欠款等。
東莞市人民檢察院以貪污罪起訴黃新征、景修元和陳偉濱三人,追究其三人的刑事責任。在9日的庭審中,黃新征當庭認罪,並稱有自首情節,還退回了260多萬元人民幣贓款,希望法庭酌情輕判。
景修元承認分得三成好處費是自己開口索要,但只知是企業給的好處費,並不知道是黃新征做假資料申報,更沒有參與做假,審批簽字只是職務行為,只是審批程序中的一個環節,簽的也是匯總表,對材料真實性不負直接責任。文件也有明確規定,市、縣、區對材料真實性負責。
黃新征和景修元的介紹人陳偉濱則當庭表示認罪,稱已退回贓款,只是介紹他們認識,具體他們之間做了什麼,並不知情。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㈥ 脫虛向實,股市還能漲嗎
股份公司其實都是實體經濟體,脫虛向實流動資金更多從炒房到實體經濟體,有助於實體經濟發展壯大。
㈦ 如何加強監管整治「脫實向虛」亂象
資金在金融機構內部交易,如果不支持實體經濟,就好比車輪打滑,雖然轉得很快,但車子並沒有前進。為了促進金融業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改變脫實向虛的亂象,2017年3月,中國銀監會專門安排部署「三違反」「三套利」「四不當」「十亂象」專項治理。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董希淼說,這一系列「強監管」行為有助於促進銀行業機構合規經營,防範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下一步要抓住完善公司治理這個基礎,從股東資質、關聯交易、組織架構、考核激勵等方面著手,理順和完善公司治理體系。」董希淼說。
㈧ 金融資金脫實向虛根源在哪
金融資金脫實向虛根源在於,金融機構還沒有成為完全的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的機構。
第二個痛點在創新、創業型企業方面也是長期存在的,由於創新、創業型的企業和傳統的銀行信貸文化不一樣,沒有資產、沒有抵押品、沒有信用或者信用很低,所以很難符合銀行信貸需求。例如研發一個新葯,周期通常是十幾年甚至幾十年,如果只提供一年期的流動資金貸款,顯然不能滿足其需求。
㈨ 理財資金開始轉向實體經濟是大忽悠
2016年《銀行間理財年報》公布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底,理財產品存續余額為29.05萬億元,較年初增加5.55萬億元,增幅為23.63%,相較過去6年平均55%的增幅看,增速明顯放緩。
中國商業銀行搞出29萬億的理財產品余額,著實讓人不可思議,也讓全球特別是發達體瞠目結舌。29萬億是個什麼概念呢?截止2016年全國居民活期儲蓄23.7萬億。銀行理財產品竟然是全國居民活期儲蓄的1.22倍;2016年中國M1餘額為42萬億元左右,銀行理財產品佔M1餘額的69%。這在世界上都是罕見的。
觀察銀行理財產品必須從用途上進行深度剖析。基本看,銀行理財產品都投向了非實體經濟領域。主要用在:在銀行、券商、信託、保險、基金、各類民間金融機構等金融機構之間倒騰嵌套牟利;最主要的是投向股市、債券、樓市等。數據顯示,2016年末的理財余額中,佔比最大的仍然依次是債券(43.76%)、非標(17.49%)、現金及存款(16.62%)、貨幣市場工具(13.14%)。從中可以看出,根本沒有實體經濟什麼事。
從本質上講,銀行理財產品收益率普遍高於居民儲蓄,即銀行在理財產品上的成本要高得多。這種高成本資金來源不可能用到實體經濟里,而且從期限上看都是短期理財資金,只有用到投機市場里。
銀行理財產品兩大用途是不容置疑的。一是通過信託通道平台的信託產品的買入返售產品流向房地產,二是通過信託、保險、券商、基金平台流入股市購買新股,即打新。當然,在國債、地方債、企業債以及貨幣市場也有一部分投資。
銀行理財產品另一個特點是,通過層層嵌套,逃避監管,繞圈子、轉彎子,隱蔽進入到違規市場。層層嵌套、蒙蔽監管法眼是其特點。這不得不使筆者想起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後,時任美國總統的小布希氣氛的說:華爾街不要再弄那些莫名其妙的東西。
這再次證明中國監管部門屢屢重申要穿透式監管的必要性。其實,與其費那麼多周折搞穿透式監管,倒不如釜底抽薪,徹底解決問題。
首先必須遏制住銀行理財產品瘋狂增長態勢。無利不起早,在逃避監管的監管套利誘惑下,銀行理財產品這幾年爆發式增長令人驚嘆。過去6年平均增幅高達55%的驚人地步。已經構成中國最大的金融風險隱患,也已經成為中國逃避金融監管的風險隱憂。
下決心整頓金融亂象,出重拳打擊各種金融資源脫實向虛、監管套利行為,筆者一百個同意,舉雙手贊成,出拳再重都不過分。重點在於,嚴格整治銀行同業業務,徹底取締各類通道渠道,徹底取締各類資金池。這里千萬一定不要被各種聲音誤導、逼宮、要挾。
最近一種聲音必須引起重視,要識別其目的與意圖。整頓才剛剛開始,一些研究機構卻放出聲音即所謂的研究報告稱,2017年下半年理財產品對實體的支持力度加大,年末投向實體的余額為19.65萬億元(佔全部理財比例67.41%,這也就是回到2014-2015年的水平),下半年增3.62萬億元(佔全部理財增量的比例為131%,意味著有其他投向的資金被收回,改投實體)。這背後反映經濟啟穩復甦,實體融資需求有所向好。因此,理財資金投向也出現了「脫虛向實」的良好苗頭,這也有助於減輕理財業務的監管壓力。
這完全是大忽悠的聲音。銀行理財產品的屬性以及其他非銀行機構所有的理財產品,都不可能投向實體經濟的。成本的原因在上面已經分析過的。關鍵在於必須認識清楚,銀行之所以搞理財產品的目的與初衷就不是支持實體經濟,而是給繞過監管、監管套利量身定製的。
聲稱銀行理財產品開始投向實體經濟完全是坐在辦公室里瞎想的,完全是迎合監管與高層的偏好,監管部門想要什麼就端出什麼的阿諛做法。千萬不要被其誤導,要堅定不移地整頓下去。筆者建議,在利率市場化情況下,應該徹底取締銀行理財產品。
㈩ 如何通過虛減負債套取資金
降低企業負債率,
通過銀行貸款審核騙取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