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買賣成交後,買賣雙方必須即期交割,即在兩個營業日內收進或付出的外匯
❷ 以下哪些屬於即期外匯交易的交割日,1,成交的當日 2,成交後的第一天 3,成交後
2. 成交後的第一天
❸ 即期外匯交易的交割日根據不同的市場習慣不同,主要哪三中類型
即期外匯買賣的交割日有以下三種類型:標准交割日,次日交割日,當日交割日
❹ 外匯即期交易的交割日是什麼時候
大多數的外匯交易都是即時完成交易,即在2個營業日後完成交割。回
交割日必須是兩種答貨幣共同的營業日,至交割日必須是兩種貨幣共同的營業日,少應該是付款地市場的營業日。少應該是付款地市場的營業日。
交易必須遵循價值抵償原則,即一項交易必須遵循價值抵償原則外匯交易合同的雙方必須在同一時間進行交割,外匯交易合同的雙方必須在同一時間進行交割,以免任何一方因交割不同而蒙受損失。免任何一方因交割不同而蒙受損失。
(4)即期外匯交易的標准交割日指外匯擴展閱讀:
即期外匯交易的好處:
1、幫助客戶調整其外幣的貨幣結構,通過改變投資組合,幫助客戶分擔外匯風險。
2、通過即期外匯交易的出售業務,客戶可以用一種外幣兌換另一種貨幣,以滿足進出口貿易外匯的結算、投標或退還外匯貸款。
3、即期外匯交易也是外匯炒作的重要工具,這種投機行為做好了可以為投資者帶來巨額利潤,做不好就會造成巨大的損失。因此投資者在進行即期外匯交易的時候,一定要清楚個人能力。
❺ 外匯交割是什麼意思 外匯交割日是哪一天
外匯交割是什麼意思
交割概念來源於期貨,分為:實物交割和現金交割。內
外匯交容割日是哪一天
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 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最後交割日
因最後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順延的或交割期內遇法定假日的,均相應順延交割期,保證有五個交割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後交割日。
❻ 外匯交易的交割日是哪一天
第一交割日
1、買復方申報意向。買制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
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最後交割日
因最後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順延的或交割期內遇法定假日的,均相應順延交割期,保證有五個交割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後交割日。
❼ 為什麼即期外匯交易的交割期限為2個營業日
應為外匯交易一來般都是場外交易,自因此交易可以實時達成,資金不可能及時到賬,交易對手需要經過一定的處理流程。因此交易和資金交割之間需要留有較充裕的時間以保證金資金清算處理的時間,所以一般即期交易的交割期限為2個營業日。
❽ 即期外匯交易是按成交那天的匯率還是付款那天的匯率
您所說的這種情況是交割日為成交後的第二個營業日的即期外匯交易,即value spot。匯率應為1號成交日時約定的匯率。
❾ 即期外匯交易的標准起息日
關於起息日是指一筆收款或付款能真正執行生效的日期·按照國際慣例回銀行所發的答收、付款指令電報均應註明起息(VALUEDATE)以確保收、付款日期明確。 起息日的計算以所含各幣種清算速度為依據,以「同日清算」為基準,結合各幣種節假日對其的不同影響,根據人民幣外匯即期競價交易日確定相應的起息日。 人民幣外匯即期競價交易(以下簡稱「即期交易」)實行T+2的清算速度,即中國外匯交易中心與會員之間本外幣資金的清算日為交易日後的第2個工作日,清算日為雙方資金入賬的起息日。 工作日指中國及貨幣發行國或地區均營業的日期。
❿ 即期外匯交易的交割日有幾種情況
即期外匯交易的交割日根據不同的日期,包括以下3種情況
即期外匯交易交割日的分類外匯交易的雙方達成交易外匯協議的這一天稱為成交日。
達成交易後雙方履行資金劃撥、實際收付相應貨幣金額的行為稱為交割,這一天稱為交割日(deliverydate),又稱結算日(maturitydate)。
此日也是雙方的貨幣資金劃撥到指定賬戶,並開始計息之日,因此也稱起息日(valuedate)。
即期外匯交易的交割日根據不同的日期,包括以下3種情況。
(1)標准交割日(value spot,VALSP),指採用T+2的交割方式,即成交後的第二個營業日交割。
目前大部分的即期外匯交易都採用這種方式,無論是銀行報出的買賣價格,還是在金融報刊中出現的報價,都是採用T+2交割方式下的報價。
(2)隔日交割(value tomorrow,VAL TOM),又稱現金交割,是指即期外匯交易一般採用T+1的交割方式,即成交後的第一個營業日交割。
某些國家或地區因時差的原因而採用此交割方式。
例如,在中國香港外匯市場上,港元兌日元、新加坡元、澳元的即期交易的交割日都為成交後的次日;美元兌加拿大元、墨西哥比索的即期交易也是成交後的次日為交割日。 因為上述這些國家或地區基本上屬於同一時區,使交易後次日到賬成為可能。
(3)當日交割(value today,VALTOD),指即期外匯交易採用T+O的交割方式,即在成交當日進行交割。
銀行與當地客戶的零星即期外匯買賣一般是當天就可以實現外匯的收付。 例如,我國居民到中國銀行用歐元兌換日元,就可立即兌換與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