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信用證是由哪方開的出貨方嗎
信用證由買方所在國家的銀行開出。
信用證通俗說來就是買賣雙方事先商定交易條件,如品名、數量、質量標准、價格、交貨時間等。然後買家找一家銀行(通常就是買家的開戶行,或有一定的擔保)作為「中間人」,把這些交易條件提交銀行,銀行據以出具一份文件作為買賣雙方交易的依據。
銀行作為中間人的責任,就是監督交易行為。賣方根據文件來備貨出貨,然後把代表貨物的全套單證交付銀行。銀行審核單證無誤以後,直接支付貨款。
(1)三證合一外匯管理局擴展閱讀:
信用證最基本的一般有四個關系方:
1、進口商:負責向自己的開戶銀行申請開立信用證,叫做信用證申請人。
2、進口商的銀行負責開立信用證並審核單據、撥付款項,叫做信用證開證行。
3、出口商負責根據信用證出貨,享有信用證保障的付款,叫做信用證受益人。
4、出口商的銀行負責替出口商領取信用證、轉交單證並與開證行接洽,叫做通知行。
此外,最終負責撥款的銀行叫做信用證償付行,一般就是開證行;也可以由另外的銀行先行墊付並收取少量費用,叫做信用證議付行,一般也就是通知行。
B. 在深圳注冊的公司如何開外幣帳戶到外匯局備案需要哪些材料還要到哪裡填對外貿易經營者登記備案表嗎
外匯帳戶開戶流程:
一、外匯帳戶類別
根據《境內外匯帳戶管理規定》、《境外外匯帳戶管理規定》、《中資企業保留限額外匯收入操作規程》,目前需在國家外匯管理局管理檢查司審批的經常項目外匯帳戶共包括兩類:
1、外匯結算帳戶;
2、外匯專用帳戶。
符合規定條件的中資企業可以向外匯局申請在中資外匯指定銀行開立外匯結算帳戶,保留一定限額的外匯。
外匯專用帳戶包括:代理進口、貿易專項、承包勞務、捐贈援助、專項代理、國際貨運、國際匯兌、國際旅行社、免稅商品及暫收待付等業務需在國內開立的外匯帳戶及承包勞務需在境外開立的外匯帳戶。
二、外匯帳戶審核材料的基本要求
1、如需開立外匯帳戶,其開戶申請書應是正式公函,必須蓋有單位公章,申請內容明確,開戶申請書中必須寫明外匯資金來源、用途情況,開戶銀行,開戶幣種,如是專項帳戶還需說明項目及有關情況及開戶期限,以及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開戶需持外匯局要求的有關材料的正本及其復印件;
(2)三證合一外匯管理局擴展閱讀:
《境內外匯賬戶管理規定》
第十四條
境內機構應當在境外外匯賬戶使用期限到期後30個工作日內,將境外外匯賬戶的銀行銷戶通知書報外匯局備案,余額調回境內,並提供賬戶清單。
需要延期使用的,應當在到期前30個工作日內向外匯局提出書面申請,經外匯局批准後,方可繼續使用。
第十五條
境內機構應當保存其境外外匯賬戶完整的會計資料。境內機構應當在每季度初15個工作日內向外匯局提供開戶銀行上季度對賬單復印件;每年1月30日前向外匯局提供上年度資金使用情況書面說明。
第十六條
境內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外匯局責令改正,撤銷境外外匯賬戶,通報批評,並處以5萬元人民幣以上3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罰款:
(一)違反本規定第七、十四條的規定,未經批准擅自開立或者延期使用境外外匯賬戶的;
(二)違反本規定第八條的規定,擅自以他人名義開立境外外匯賬戶的;
(三)違反本規定第十二、十三條的規定,出租、出借、串用境外外匯賬戶的,擅自改變境外外匯賬戶開戶行、收支范圍、最高金額的;
(四)違反本規定第五、十、十三、十四、十五條的規定,提供虛假文件和資料的;
(五)違反本規定第十、十四、十五條的規定,未向外匯局提供文件和資料的;
(六)其他違反本規定的行為。
C. 申請了進出口權,公司是不是就有外幣賬戶了
外管局申請開立外匯賬戶核准件。材料:營業執照和代碼證復印件蓋公章,現場領取表格填好。取得核准件後2小時後可以去銀行開立外幣賬戶了。
D. 外貿公司辦理流程,已經弄完海關收發貨人登記證和一般納稅人,也辦好了三證合一,下面該做什麼
口岸卡是最重要的,所有的外貿業務都必須使用口岸卡。除了海關的手續之外,還有外匯管理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中國銀行,稅務局等都是必須拜訪的政府監管部門
E. 深圳公司要怎麼辦理進出口權
1、到商務局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手續,7天後領取《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2、海關部門辦理報關注冊登記手續,同時去公安局申刻報關專用章,申領海關注冊登記證書,取得十位企業海關編碼;
3、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辦理注冊自理報檢備案登記手續;
4、向海關中國電子口岸申請備案,取得入網許可並預約IC卡;
5、根據預約情況,10-15個工作日後工商、稅務、海關聯合審批發卡,購IC卡、軟體、讀卡器,從而成為中國電子口岸正式會員;
6、辦理外匯管理局進出口核銷備案、進口單位付匯備案手續;
7、外匯管理局外匯賬戶開立申請備案手續;
8、外匯管理局進出口收付外匯申請開通手續;
9、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的出口企業辦理出口退稅登記。
深圳公司辦理進出口權所需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2、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企業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4、企業較新章程復印件;
5、公司名稱、注冊地址規范的英文翻譯;
6、相關財務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辦法》(商務部令2004年第14號),自2004年7月1日起,凡從事貨物進出口或者技術進出口的對外貿易經營者,應當向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機構辦理備案登記;
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規定不需要備案登記的除外。對外貿易經營者未辦理備案登記的,海關不予辦理進出口的報關驗放手續。
現在國家對申辦進出口企業要求大大降低,只要申辦企業依法辦理有效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銀行開戶即可。
無論是小規模企業,一般納稅人,私營企業,工商個體戶,新成立公司都可以辦理。無注冊資金,年銷售額限制。即使辦理了進出口權如果最近三五年沒有從事外貿貿易也不會被取消資格。
F. 深圳公司開基本戶,一般戶,外幣戶沒有租賃合同能辦理嗎
免費注冊公司,開對公戶,一般戶,外幣戶無需租賃合同辦理,有保障。
G. 如何在建設銀行開立個人外匯賬戶
那自己的身份證到建設銀行櫃台直接可以辦理的。
H. 北京的企業在海關三證合一變更後需要去電子口岸變更嗎
您好!五證合一後需要辦理的變更具體如下:1.外經貿變更:登錄http:/iecms.ec.com.cn/iecms/index.jsp 提交電子數據→列印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攜帶:網上列印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五證合一後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及原《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原件,前往原發證機構辦理即可。2.海關變更:登陸中國電子口岸首頁-海關企業管理網上辦事平台-企業注冊登記-企業注冊信息變更申請中填寫,變更營業執照注冊號、稅務登記證號欄位(都填寫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補充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欄位。註:無需前往海關現場提交資質材料。3.外匯管理局變更:企業名稱、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公司類型、經營范圍等關鍵信息未發生變化的,無需辦理變更手續。若發生變更的,則按照名錄變更手續辦理,攜帶《名錄變更申請書》、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外管局需要的其他材料前往當地外匯管理局辦理。4.檢驗檢疫局變更:五證合一後企業名稱、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原備案內容未發生變更的,無需辦理變更手續。5.電子口岸變更:在海關變更完成後再辦理變更IC卡變更。進入商務百事通-選項選擇「變更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預約完成後按照回執單提示准備資料,自辦所需資料:(1)、申請報告;(2)、變更後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國或地稅)、《自理報關登記證明書》或《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海關)、《批准證書》或《資格證書》或《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組織機構代碼證》五項原件及本單位簽章的復印件一份;(3)、變更法人代表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及經本單位簽章的2號表格;(4)、經辦人身份證原件;(5)、企業法人IC卡、操作員IC卡。代辦所需資料:(1)、申請報告;(2)、《組織機構代碼證》、《工商營業執照》、《國稅登記證》、《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四項復印件;《批准證書》或《資格證書》或《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三選一)經本單位簽章的復印件,以上證件信息內容必須保持一致;(3)、企業法人IC卡、操作員IC卡。註:《批准證書》或《資格證書》或《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為進出口企業攜帶,中介報關服務機構無須攜帶。 2015年10月1日後進行工商注冊登記或換證的企業,請提供《工商注冊登記證書》(即新版工商營業執照),無需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國稅登記證》。無需前往稅務局辦理退稅資格認定變更手續。
如有其它疑問,歡迎繼續在「口岸匯社區」向電子口岸專家提問,謝謝!
I. 到外匯局申請特殊機構代碼賦予通知書要帶什麼資料
一、外匯帳戶類別
根據《境內外匯帳戶管理規定》、《境外外匯帳戶管理規定》、《中資企業保留限額外匯收入操作規程》,目前需在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批的經常項目外帳戶共包括兩類:
1、外匯結算帳戶;
2、外匯專用帳戶。
符合規定條件的中資企業可以向外匯局申請在中資外匯指定銀行開立外匯結算帳戶,保留一定限額的外匯。
外匯專用帳戶包括:代理進口、貿易專項、承包勞務、捐贈援助、專項代理、國際貨運、國際匯兌、國際旅行社、免稅商品及暫收待付等業務需在國內開立的外匯帳戶及承包勞務需在境外開立的外匯帳戶。
二、外匯帳戶審核材料的基本要求
1、如需開立外匯帳戶,其開戶申請書應是正式公函,必須蓋有單位公章,申請內容明確,開戶申請書中必須寫明外匯資金來源、用途情況,開戶銀行,開戶幣種,如是專項帳戶還需說明項目及有關情況及開戶期限,以及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開戶需持外匯局要求的有關材料的正本及其復印件;
3、接受捐贈或援助的單位必須是國內民間組織、科研院所、大專院校等國內事業單位,並按捐贈或援助協議規定將捐贈款項用於境外支付。
(9)三證合一外匯管理局擴展閱讀:
組織機構代碼相關事件:
2014年08月25日,國家質檢總局發布關於修改組織機構代碼條例管理辦法的決定,將組織機構代碼年度檢查驗證制度修改為年度基本信息報告制度。
新規定要求,組織機構應當以紙質或者電子形式提交年度基本信息報告,內容包括:組織機構代碼、機構名稱、機構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機構類型、證書有效期、頒發機關。確保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相關信息的准確性、時效性。
2015年,落實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出台以組織機構代碼為基礎的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推動信用記錄共建共享。
2015年9月10日,湖北宜昌夷陵區行政服務中心,某公司負責人占蓉領到了同時具備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和稅務登記功能的營業執照,成為湖北「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的首個嘗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