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攜帶外匯出國旅遊
攜帶現鈔:現鈔是通用貨幣,是目前大多數出境旅遊者的喜歡用的方式,使用起來版最方便權,手續也最簡單。根據外匯管理局和海關總署的有關規定,境內居民個人攜帶等值2000美元以下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報,攜帶等值2000美元以上的,需要向銀行申領外匯攜帶證,一般不得攜帶10000美元以上外幣現鈔出境。
缺點:在外幣兌換時,現鈔的牌價比現匯低,換的越多虧的越多。攜帶現金安全也是個問題,現鈔是不能掛失的。
建議:花錢不多的短期境外旅行可以採用這種方式,但對於花錢比較多的旅行來說,只適合作為補充手段使用。如果出國需要大量用錢的話建議攜帶雙幣信用卡或者銀行匯票。
B. 攜帶外匯現鈔出境,有哪些限制
根據我國政府的規定,中國公民出入境每人每次攜帶的人民幣限額為專20000元,不得超額攜帶屬。旅遊者如攜帶外國貨幣入境,需在入境時申報,根據入境時的海關申報單可重新將外幣帶出因境。我國公民如想把國內的外幣攜帶出境,需由中國銀行開具攜帶外幣出境的證明,但外匯券除外。世界上有些國家對旅客出入境攜帶本國貨幣或外匯做了和我國類似的規定。
C. 個人出境一次最多可以帶多少外幣
出境人員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的,無須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
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指定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出境人員原則上不得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
對屬於下列特殊情況之一的,出境人員可以向外匯局申領《攜帶證》,人數較多的出境團組,出境時間較長或旅途較長的科學考察團組,政府領導人出訪,出境人員赴戰亂,外匯管制嚴格,金融條件差或金融動亂的國家。
(3)外匯攜帶出境擴展閱讀
個人申請《攜帶證》需提交的材料:目前,個人申領《攜帶證》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直接向銀行申領,一種是向外匯局申請。個人向銀行申領《攜帶證》的,應當持護照或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有效簽證或簽注,存款證明向存款銀行申請。
購匯後攜帶外幣現鈔出境的,應當持規定的購匯憑證,向購匯銀行申請。向外匯局申領《攜帶證》的,應當持書面申請,護照或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有效簽證或簽注,銀行存款證明,向外匯局申請。
參考資料國家外匯管理局官網--《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
D. 攜帶外匯出境每人可帶多少
中國規定:個人出境攜帶現金不超過5000美元;如果攜帶現金在5000美元以上、10000美元以下版,由中國銀行開具「權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海關放行;如果攜帶現金超過10000美元,由省外匯管理局開具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
E. 中國公民一次可攜帶多少外幣出境
中國公民出入境,每人每次攜帶的人民幣限額為20000元。對於旅客攜帶外幣現鈔出境內,目前,長期旅客可攜帶外幣容現鈔等值5000美元出境(港幣則為4萬元)。
根據《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規定
1.出境人員可以攜帶外幣現鈔出境,也可以按國家金融管理規定通過從銀行匯出或攜帶匯票、旅行支票、國際信用卡等方式將外幣攜出境外。
2.出境人員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的,無須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指定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出境人員原則上不得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
根據《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屬於下列特殊情況之一的,出境人員可以向外匯局申領《攜帶證》:
1.人數較多的出境團組;
2.出境時間較長或旅途較長的科學考察團組;
3.政府領導人出訪;
4.出境人員赴戰亂、外匯管制嚴格、金融條件差或金融動亂的國家;
5.其他特殊情況。
攜帶外幣出入境管理辦法_網路
F. 攜帶很多外幣現金出境如何報關
1、准備好材料,包括護照、有效簽證或簽注、存款證明(利息清單或取款憑條)或相關購匯憑證。
2、如從直系親屬外匯存款中提取外幣現鈔的,還應提供親屬關系證明(結婚證、戶口簿或公證書)。
3、出境人員持上述審核材料向存款銀行或購匯銀行申領《攜帶證》。
4、銀行審核出境人員提供的材料無誤後,向其核發《攜帶證》,並留存上述材料復印件5年備查。
5、海關憑此《攜帶證》放行。銀行向出境人員核發《攜帶證》時,不得超過本行存款證明的金額或購匯金額,銀行核發的《攜帶證》每張金額不得超過等值1萬美元。
根據規定,對於人民幣現鈔,旅客可攜帶進出境的限額均為不超過20000元。對於外幣現鈔,出境旅客可攜帶外幣現鈔數額為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如確實需要多帶點現金,則需要提前辦理申報手續,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會憑加蓋外匯指定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
(6)外匯攜帶出境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對於攜帶超量外幣現鈔進出境未依法向海關申報的行為,在固定證據派出走私嫌疑後,各海關應當按照行政強制適當性的原則,扣除最高可處的罰款額度後,及時將其餘的外幣現鈔解除扣留,返還當事人。
2、對於攜帶超量外幣現鈔出境摺合2萬美元以下或者入境摺合5萬美金以下的,各海關可以區分情形作出單獨予以警告或者不予行政處罰的處理決定。
3、攜帶外幣現鈔出境超過一定金額需開立《攜帶證》,同時存在丟失、被盜的風險。因此,建議您只隨身攜帶必要的外幣現鈔,其餘外匯資金可通過銀行匯出或攜出境外,包括電匯匯出、開立匯票、速匯金匯出、購買旅行支票、存入國際信用卡等方式。
4、辦理前,建議先電話咨詢各大銀行服務熱線,盡量准備齊全各種材料。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攜帶外幣出入境許可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報關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出境
G. 中國公民一次可攜帶多少外幣出境
出境人員可以攜帶外幣現鈔出境,也可以按國家金融管理規定通過從銀行匯出或攜帶匯票、旅行支票、國際信用卡等方式將外幣攜出境外。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規定,出境人員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的,無須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指定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
原則上不得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但是對下列特殊情況之一的,可以向外匯局申領《攜帶證》:1、人數較多的出境團組;2、出境時間較長或旅途較長的科學考察團組;3、政府領導人出訪;4、出境人員赴戰亂、外匯管制嚴格、金融條件差或金融動亂的國家;5、其他特殊情況。
(7)外匯攜帶出境擴展閱讀:
中國公民出境入境規定:
第九條 :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依法申請辦理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
中國公民前往其他國家或者地區,還需要取得前往國簽證或者其他入境許可證明。但是,中國政府與其他國家政府簽訂互免簽證協議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規定的除外。中國公民以海員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國外船舶上從事工作的,應當依法申請辦理海員證。
第十條 :中國公民往來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中國公民往來大陸與台灣地區,應當依法申請辦理通行證件,並遵守本法有關規定。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向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交驗本人的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等出境入境證件,履行規定的手續,經查驗准許,方可出境入境。具備條件的口岸,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應當為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提供專用通道等便利措施。
H. 出國,攜帶外幣有金額限制嗎
個人攜帶外幣現鈔出境在等值5000美元(含)以下的,可直接攜帶出境;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的,應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個人攜帶外幣現鈔出境,不超過其最近一次入境時申報外幣現鈔數額的,不需申領《攜帶證》。
關於《外幣攜帶證》的開立
1、等值5000美元(含)以下,不受限制。
2、等值5000美元-10000美元(含),到外匯指定銀行的一級支行,開立外幣攜帶證。
3、等值10000美元以上,到外管局申請開立外幣攜帶證。常用用途如下:①人數較多的出境團組;②出境時間較長或旅途較長的科學考察團組;③政治領導人出訪;④出境人員赴戰亂、外匯管制嚴格、金融條件差或金融動亂的國家;⑤其他特殊情況。外管局審核材料後,對符合開立條件的,核發《外幣攜帶證》。
I. 中國出境可以帶多少現金
攜帶外幣單次入境:
1、等值5000美元(含)以下的,可攜帶入境,無需向海關申報;
2、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應當向海關書面申報。
3、攜帶外幣現鈔出境原則上不得超過等值1萬美元,如因特殊情況需超過此金額的,應向外匯局申領《攜帶證》。
4、出入境人員攜帶匯票、旅行支票、國際信用卡、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外幣支付憑證以及政府債券、公司債券、股票等外幣有價證券出入境,海關暫不予以管理。
5、短期內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入境須向海關書面申報,出境時海關憑最近一次入境時的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驗放。沒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的,15天內首次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海關不予放行;15天內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1000美元(含1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超過等值1000美元的,海關不予放行。
(9)外匯攜帶出境擴展閱讀:
攜帶等值5000美元(含)的外幣現鈔可以直接出境;攜帶5000美元至10000美元(含)的外幣現鈔出境,需在銀行開具《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攜帶10000美元以上的外幣現鈔出境,需在外匯局開具《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詳見《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匯發[2003]102號))
J. 進出境攜帶外幣有什麼規定
根據《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的規定:
出境人員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的,無須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指定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
出境人員原則上不得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對屬於下列特殊情況之一的,出境人員可以向外匯局申領《攜帶證》:
1、人數較多的出境團組;
2、出境時間較長或旅途較長的科學考察團組;
3、政府領導人出訪;
4、出境人員赴戰亂、外匯管制嚴格、金融條件差或金融動亂的國家;
5、其他特殊情況。
(10)外匯攜帶出境擴展閱讀
對攜帶外匯進出境管理規定是為加強對攜帶外幣現鈔、外幣支付憑證進出境的管理,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於1996年12月31日聯合制定,自1997年2月10日起實施的關於對攜帶外匯進出境管理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所稱外匯,是指下列以外幣表示的可以用作國際清償的支付手段和資產:
(一)外幣現鈔,包括紙幣、鑄幣;
(二)外幣支付憑證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銀行卡等;
(三)外幣有價證券,包括債券、股票等;
(四)特別提款權;
(五)其他外匯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