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國外匯市場的發展歷史很急啊!
2008年是改革開放30周年。在過去30年中,黨中央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改革開放,與時俱進,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征途中取得了一個又一個勝利。外匯管理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進展,適應和促進了改革開放的進程。
外匯管理體制改革的歷程
過去30年,我國外匯管理體制改革經歷了三個重要階段。一是1978~1993年,改革開始起步,以雙軌制為特徵。實行外匯留成制度,建立和發展外匯調劑市場,建立官方匯率與調劑市場匯率並存的雙重匯率制度,實行計劃和市場相結合的外匯管理體制。二是1994年到本世紀初,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取消外匯留成與上繳,實施銀行結售匯,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建立統一規范的全國外匯市場,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初步確立了市場配置外匯資源的基礎地位。特別值得指出的是,這一時期我們成功抵禦了亞洲金融危機的沖擊。三是進入新世紀以來,市場體制進一步完善,我國加速融入經濟全球化,對外開放進一步擴大,外匯形勢發生根本性變化。外匯管理從「寬進嚴出」向均衡管理轉變,有序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進一步發揮利率、匯率的作用,促進國際收支平衡,注重防範國際經濟風險。
30年來,我國外匯管理體制主要發生了以下變化:
第一,人民幣經常項目分步實現了可兌換。改革開放之前,外匯統收統支,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管理,所有外匯收入上繳國家,外匯支出由計劃分配。1979年以後,實行外匯留成制度,在外匯分配領域引入市場機制。隨著留成比例逐步提高,市場調節外匯收支的作用不斷提升。1994年,實現經常項目有條件可兌換,取消對中資企業貿易及與貿易有關的非貿易經營性用匯限制。1996年12月,接受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八條款義務,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取消所有經常項目對外支付和轉移的限制,所有經常項目外匯交易只需以真實性為基礎。此後,不斷簡化經常項目真實性審核程序和憑證,逐步允許企業按需保留經常項目外匯,對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全面推進進出口核銷制度和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改革。
第二,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程度逐步提高。計劃經濟時期,我國既無內債又無外債,也不接受外商投資。1979年以來,堅持審慎開放,按照「先流入後流出、先長期後短期、先直接後間接、先機構後個人」的次序,有計劃、分步驟地推進資本賬戶開放,從吸引外商直接投資、適度對外借債、建立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制度、有序對外開放境內證券市場,到實施有條件的企業「走出去」戰略、放寬境外投資匯兌限制、企業外匯強制調回要求及跨國公司資金境外運作限制、實施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制度。目前,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劃分的7大類43項資本項目交易中,我們嚴格管制的主要是針對非居民在境內自由發行或買賣金融工具、非居民在境內自由發行或買賣金融衍生工具、居民對外借款和放貸等幾項,限制較少或實現一定程度可兌換的共計二十多項。
第三,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日益市場化。改革開放之前,人民幣匯率水平由官方確定,實行固定匯率,匯率只作為核算工具。改革開放之初,隨著外匯留成制度的實行,開展外匯調劑業務,形成官定匯率和調劑市場匯率並存的雙重匯率制度。 1994年初,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軌,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匯率轉向由市場決定。2005年7月,進一步改進匯率形成機制,人民幣匯率不再單一盯住美元,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市場在匯率形成中的基礎作用進一步加強,匯率彈性進一步擴大,對國際收支的調節作用得到進一步發揮。
第四,外匯市場建立並獲得長足發展。計劃經濟時期,外匯高度集中管理,沒有外匯市場。改革開放之初,實行外匯留成制度,建立和發展外匯調劑市場。1994年,實行銀行結售匯,建立全國統一的銀行間外匯市場和銀行對客戶的結售匯市場。2005年7月匯率形成機制改革以後,繼續改進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機制,擴大市場主體,增加市場交易工具,進一步理順供求關系。目前,初步形成了外匯零售和銀行間批發市場相結合,競價和詢價交易方式相補充,覆蓋即期、遠期和掉期等類型外匯交易工具的市場體系。
第五,外匯統計監測體系不斷健全。1981年,我國制定了國際收支統計制度,自1982年開始正式編制國際收支平衡表,1985年起向社會發布;2005年起發布中國國際收支報告;2006年起發布國際投資頭寸表;1986年開始外債統計;1994年開始銀行結售匯統計;1996年開展跨境資金流動統計,2003年正式運行國際收支風險預警系統,2005年運行高頻債務監測預警系統和市場預期調查系統。目前,已建立起符合國際慣例和要求、適合國情的跨境資金流動監測預警制度。
第六,外匯儲備經營管理體制日益完善。改革開放之初,我國外匯儲備規模極小。1994年以後,適應外匯儲備持續較快增長的需要,以規范化、專業化和國際化為目標,完善儲備經營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有效控制各類風險。建立以投資基準為核心的管理模式,逐漸從側重短期流動性管理轉向長期多元化投資管理,建立較成熟的策略研究、投資決策和交易執行體系,形成較完善的業績評價、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架構。通過積極專業的投資、有效控制風險,實現了國家外匯儲備資產的保值增值。
實踐證明,我國外匯管理體制改革是成功的,促進了我國經濟特別是涉外經濟的發展。改革開放以來,國際收支與經濟總量之比從1982年的19%提高到2006年的126%,年進出口總額排名世界前三位,年利用外商直接投資在發展中國家位於前列,外貿外資對經濟增長和增加就業的拉動作用明顯。我國外匯資源配置已經實現由計劃分配到市場配置、由稀缺到相對充裕的飛躍。1994年以來,除1998年外,我國國際收支持續「雙順差」。2007年年末外匯儲備增至1.53萬億美元,儲備規模排名世界第一。從2003年起,我國由對外凈債務國轉為凈債權國,2006年年末對外金融凈債權達 6621億美元。外匯管理方式則逐漸由事前審批轉向事後監督,由直接管理轉向間接管理,在促進對外經濟發展的同時,更加註重國際經濟風險的防範。
經驗和體會
回顧30年的改革歷程,我們有以下幾點經驗和體會:
一是必須堅持解放思想、與時俱進。改革開放是黨在新的時代條件下帶領人民進行的偉大革命。隨著市場化、全球化進程不斷深入發展,新事物、新矛盾不斷涌現,對外匯管理工作不斷提出新挑戰、新要求。外匯管理體制改革需要不斷開拓創新,敢於攻堅克難,堅持用發展的方法解決前進中的問題,根據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適時在人民幣可兌換、匯率形成機制、外匯市場發展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大膽突破,不斷消除影響涉外經濟發展和國際收支平衡的體制機制障礙。根據形勢發展變化,及時調整管理思路、轉變管理方式,從重點管流出轉為對外匯資金流出入均衡管理,從事前審批、直接管理為主轉為事後監督、間接管理。
中國歷年外匯儲備總表 (1950~2007年)資料來源: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
二是必須堅持改革開放、服務大局。改革開放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強大動力。30年的實踐證明,對外經濟持續健康發展靠的是改革開放,當前促進國際收支平衡也必須依靠改革開放。外匯管理體制改革要注意妥善處理推進改革與創新管理的關系,通過市場化改革,一方面推進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不斷增強市場配置外匯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另一方面,需要不斷改善管理體制,創新管理方式,完善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有效性,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
三是必須堅持從實際出發、立足國情。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是我國的基本國情。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建立,對外開放程度日益擴大,綜合國力顯著增強,企業市場適應能力和競爭能力不斷提高。但是,我國人口眾多,推進工業化、城鎮化過程中增加就業的壓力很大,國內金融市場不夠發達,宏觀調控還需要進一步健全,經濟金融體系整體抗外部沖擊的能力有待加強。作為發展中大國和脫胎於計劃經濟體制的後發國家,我國外匯管理體制改革沒有現成的經驗和模式可以照搬,必須把國情意識和世界視野相結合,既要學習借鑒國際上推進貨幣可兌換的經驗做法,又要結合國情特點,因勢利導,因地制宜。在實踐中始終要注意把握改革力度和節奏,積極探索出一條符合國情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和人民幣可兌換的道路。
四是必須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促進國際收支平衡。科學發展觀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導方針,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須堅持和貫徹的重大戰略思想。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是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促進國際收支平衡是外匯管理的中心任務。解決國際收支不平衡的根本途徑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實現經濟發展方式的「三個轉變」。外匯管理體制改革要始終注意按照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的要求,積極支持發揮擴大內需、結構調整等政策對於國際收支平衡的根本性作用;注重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積極支持優化出口結構、擴大進口、提高利用外資質量、拓寬資金流出渠道,促進經濟內外均衡協調發展。
五是必須堅持改善監管、防範風險。上世紀90年代以來,亞洲金融危機、拉美貨幣危機、美國次貸危機等國際金融動盪此起彼伏。這顯示在金融全球化的浪潮下,金融領域的風險問題具有極強的敏感性和突發性,國際資本流動復雜多變,一國的開放也增加了受外部沖擊的可能。外匯管理體制改革一直把防範風險放在突出位置,在改革的整體部署上,注重審慎和漸進開放,注意與經濟發展階段、市場發育程度、企業承受能力、金融監管水平等相適應;在改革的過程中,注重與相關領域改革的綜合配套;在放鬆管制的同時,不斷加強和改進外匯業務的合規性、真實性監管,監督銀行履行代位監管職責,提升監管的手段,強化統計監測和預警,防範國際資本流動的沖擊。
實踐永無止境,創新永無止境。我們要按照黨的十七大的戰略部署,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勇於變革、勇於創新,不為任何風險所懼,不被任何干擾所惑,繼續堅持用改革和發展的方法解決前進中的問題,加大體制機制創新力度,力爭在外匯領域關鍵環節和重點方面的改革取得新突破;繼續深化對外匯領域市場經濟規律的認識,從制度上更好地發揮市場配置外匯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繼續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准確把握國際收支平衡與宏觀經濟發展的關系,積極配合國家宏觀調控和結構調整政策的實施,不斷完善國際收支調節的市場機制和管理體制,促進國際收支平衡和宏觀經濟穩定;繼續穩妥有序地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防範國際經濟風險。
2. 中國主要外匯市場有哪些
中國是目來前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但源是不要奇怪,人民幣在國際上的地位卻很低,所以到目前為止,人民幣還不是國際流通貨幣。加上政府對金融市場的開放有限,真是因為這個原因,到目前為止,中國還是沒有外匯保證金的交易公司的。中國也沒有外匯交易的監管機構。
震驚之餘告訴樓主,要選擇外匯交易,有兩個渠道,一個就是選擇銀行的外匯理財業務,這類的投資理財,是1:1的操作,而且手續費超高,沒有百八十萬動不了。
另一類就是國際上的主流交易平台:福匯、ODL、FXSOL等等,這類外匯公司,是英國FSA和美國NFA監管,記住,國際的上第一支股票誕生已經有400年歷史,但是在中國只有20年,在這400多年裡,西方國家華麗轉身,成了世界的金融主宰。歐美的監管嚴格到什麼程度可想而知。
當然,國內的投資者在股市、樓市坐了趟過山車以後,急切需要一個公平的交易市場,外匯投資因為雙向交易,沒有莊家操作,24小時可以進行,被很多人期待,但是因為沒有正規的監管和引導,市場上雨龍混雜,黑平台屢見不鮮。
外匯投資,可以選擇銀行或者國際主流的外匯交易平台,不要被不現實的利益誘惑,遠離黑平台的魔爪。
3. 中國會在什麼時候全面開放外匯市場
外匯來市場會更加開自放,什麼時候能夠全面開放不好說。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日前表示,2015年將努力實現人民幣(6.2097,-0.0044,-0.07%)資本帳可兌換的目標。一旦實現,意味放開外匯管制,對全球金融市場有重要影響。
周小川3月22日出席中國國務院主辦的2015中國發展高層論壇時指出,2015年是中國「十二五規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的最後一年,將努力達成資本帳可轉換等目標。此外,他也表示中國的資本市場將更加開放,包括債券和股票發行者都將有更大的自由度。
4. 2018年5月1日美元對人民幣匯率
6.3393.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為發布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的權威平台。
在該交易中心的官網(中國貨幣網)可以查詢任一時間段之內的經權威發布的人民幣對美元及其它幣種在內的匯率中間價、月平均匯率和年平均匯率等歷史數據和實時數據。
經查詢,2018年5月1日,美元兌人民幣匯率沒有更新,仍然執行2018年4月27日的標准,即6.33936.
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美元兌人民幣匯率如下:
影響匯率波動的主要因素如下「
1、國際收支(最重要的影響因素)。如果一國國際收支為順差,則外匯收入大於外匯支出,外匯儲備增加,該國對於外匯的供給大於對於外匯的需求,同時外國對於該國貨幣需求增加,則該國外匯匯率下降,本幣對外升值;如果為逆差,反之。
2、財政赤字。如果一國的財政預算出現巨額赤字,則其貨幣匯率將下降。
3、通貨膨脹率。任何一個國家都有通貨膨脹,如果本國通貨膨脹率相對於外國高,則本國貨幣對外貶值,外匯匯率上升。
4、利率。如果一國利率提高,外國對於該國貨幣需求增加,該國貨幣升值,則其匯率下降。當然利率影響的資本流動是需要考慮遠期匯率的影響,只有當利率變動抵消未來匯率不利變動仍有足夠的好處,資本才能在國際間流動。
5、經濟增長率。如果一國為高經濟增長率,則該國貨幣匯率高。
6、投資者的心理預期。投資者的心理預期在國際金融市場上表現得尤為突出。
7、外匯儲備。如果一國外匯儲備高,則該國貨幣匯率將升高。
8、兌換國匯率政策的影響。
5. 2016年5月1日當天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
【招商銀行】2016年5月1日美元兌人民幣匯率:中間價(元):649.00。註:100外幣兌人民幣。(溫馨提示:每個銀行兌換匯率都不同,但相差不大)
6. 銀發2016年132號外匯巜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的通知
銀發[2016]13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法規,為把握與宏觀經濟熱度、整體償債能力和國際收支狀況相適應的跨境融資水平,控制杠桿率和貨幣錯配風險,實現本外幣一體化管理,中國人民銀行在總結前期區域性、地方性試點的基礎上,將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政策推廣至全國范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跨境融資,是指境內機構從非居民融入本、外幣資金的行為。本通知適用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以下稱企業)和金融機構。本通知適用的企業僅限非金融企業,且不包括政府融資平台和房地產企業;本通知適用的金融機構指經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各類法人金融機構。
二、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宏觀經濟熱度、國際收支狀況和宏觀金融調控需要對跨境融資杠桿率、風險轉換因子、宏觀審慎調節參數等進行調整,並對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名單見附件)跨境融資進行宏觀審慎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對企業和除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跨境融資進行管理,並對企業和金融機構進行全口徑跨境融資統計監測。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之間建立信息共享機制。
三、建立宏觀審慎規則下基於微觀主體資本或凈資產的跨境融資約束機制,企業和金融機構均可按規定自主開展本外幣跨境融資。
企業和金融機構開展跨境融資按風險加權計算余額(指已提用未償余額,下同),風險加權余額不得超過上限,即: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
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Σ本外幣跨境融資余額*期限風險轉換因子*類別風險轉換因子+Σ外幣跨境融資余額*匯率風險折算因子。
期限風險轉換因子:還款期限在1年(不含)以上的中長期跨境融資的期限風險轉換因子為1,還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短期跨境融資的期限風險轉換因子為1.5。
類別風險轉換因子:表內融資的類別風險轉換因子設定為1,表外融資(或有負債)的類別風險轉換因子暫定為1。
匯率風險折算因子:0.5。
四、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中的本外幣跨境融資包括企業和金融機構(不含境外分支機構)以本幣和外幣形式從非居民融入的資金,涵蓋表內融資和表外融資。以下業務類型不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
(一)人民幣被動負債:企業和金融機構因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產生的人民幣被動負債;境外主體存放在金融機構的人民幣存款。
(二)貿易信貸、人民幣貿易融資:企業涉及真實跨境貿易產生的貿易信貸(包括應付和預收)和從境外金融機構獲取的人民幣貿易融資;金融機構因辦理基於真實跨境貿易結算產生的各類人民幣貿易融資。
(三)集團內部資金往來:企業主辦的經備案的集團內跨境資金(生產經營和實業投資等依法合規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集中管理業務項下產生的對外負債。
(四)境外同業存放、聯行及附屬機構往來:金融機構因境外同業存放、聯行及附屬機構往來產生的對外負債。
(五)自用熊貓債:企業的境外母公司在中國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並以放款形式用於境內子公司的。
(六)轉讓與減免:企業和金融機構跨境融資轉增資本或已獲得債務減免等情況下,相應金額不計入。
中國人民銀行可根據宏觀金融調控需要和業務開展情況,對不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的業務類型進行調整,必要時可允許企業和金融機構某些特定跨境融資業務不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
五、納入本外幣跨境融資的各類型融資在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中按以下方法計算:
(一)外幣貿易融資: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外幣貿易融資按20%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期限風險轉換因子統一按1計算。
(二)表外融資(或有負債):金融機構向客戶提供的內保外貸、因向客戶提供基於真實跨境交易和資產負債幣種及期限風險對沖管理服務需要的衍生產品而形成的對外或有負債,按公允價值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金融機構因自身幣種及期限風險對沖管理需要,參與國際金融市場交易而產生的或有負債,按公允價值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金融機構在報送數據時需同時報送本機構或有負債的名義本金及公允價值的計算方法。
(三)其他:其餘各類跨境融資均按實際情況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
中國人民銀行可根據宏觀金融調控需要和業務開展情況,對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中各類型融資的計算方法進行調整。
六、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的計算: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資本或凈資產*跨境融資杠桿率*宏觀審慎調節參數。
資本或凈資產:企業按凈資產計,銀行類金融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外資銀行)按一級資本計,非銀行金融機構按資本(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計,以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財務報告為准。
跨境融資杠桿率:企業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為1,銀行類金融機構為0.8。
宏觀審慎調節參數:1。
七、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跨境融資簽約幣種、提款幣種和償還幣種須保持一致。
八、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及上限的計算均以人民幣為單位,外幣跨境融資以提款日的匯率水平按以下方式折算計入:已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掛牌(含區域掛牌)交易的外幣,適用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或區域交易參考價;未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掛牌交易的貨幣,適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幣參考匯率。
九、中國人民銀行建立跨境融資宏觀風險監測指標體系,在跨境融資宏觀風險指標觸及預警值時,採取逆周期調控措施,以控制系統性金融風險。
逆周期調控措施可以採用單一措施或組合措施的方式進行,也可針對單一、多個或全部企業和金融機構進行。總量調控措施包括調整跨境融資杠桿率和宏觀審慎調節參數,結構調控措施包括調整各類風險轉換因子。根據宏觀審慎評估(MPA)的結果對金融機構跨境融資的總量和結構進行調控,必要時還可根據維護國家金融穩定的需要,採取徵收風險准備金等其他逆周期調控措施,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
企業和金融機構因風險轉換因子、跨境融資杠桿率和宏觀審慎調節參數調整導致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超出上限的,原有跨境融資合約可持有到期;在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調整到上限內之前,不得辦理包括跨境融資展期在內的新的跨境融資業務。
十、企業跨境融資業務:企業按照本通知要求辦理跨境融資業務,具體細節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另行發布細則明確。
(一)企業應當在跨境融資合同簽約後但不晚於提款前三個工作日,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的資本項目信息系統辦理跨境融資情況簽約備案。為企業辦理跨境融資業務的結算銀行應向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報送企業的融資信息、賬戶信息、人民幣跨境收支信息等。所有跨境融資業務材料留存結算銀行備查,保留期限為該筆跨境融資業務結束之日起5年。
(二)企業辦理跨境融資簽約備案後以及金融機構自行辦理跨境融資信息報送後,可以根據提款、還款安排為借款主體辦理相關的資金結算,並將相關結算信息按規定報送至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的相關系統,完成跨境融資信息的更新。
企業應每年及時更新跨境融資以及權益相關的信息(包括境外債權人、借款期限、金額、利率和自身凈資產等)。如經審計的凈資產,融資合同中涉及的境外債權人、借款期限、金額、利率等發生變化的,企業應及時辦理備案變更。
(三)開展跨境融資涉及的資金往來,企業可採用一般本外幣賬戶辦理,也可採用自由貿易賬戶辦理。
(四)企業融入外匯資金如有實際需要,可結匯使用。企業融入資金的使用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用於自身的生產經營活動,並符合國家和自貿區的產業宏觀調控方向。
十一、金融機構跨境融資業務: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對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跨境融資業務實行統一管理,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以法人為單位集中向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報送相關材料。國家外匯管理局對除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跨境融資業務進行管理。金融機構開展跨境融資業務前,應根據本通知要求,結合自身情況制定本外幣跨境融資業務的操作規程和內控制度,報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備案後實施。
(一)金融機構首次辦理跨境融資業務前,應按照本通知的跨境融資杠桿率和宏觀審慎調節參數,以及本機構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資本數據,計算本機構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和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並將計算的詳細過程報送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
金融機構辦理跨境融資業務,應在本機構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處於上限以內的情況下進行。如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低於上限額,則金融機構可自行與境外機構簽訂融資合同。
(二)金融機構可根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第5號發布)等管理制度開立本外幣賬戶,辦理跨境融資涉及的資金收付。
(三)金融機構應在跨境融資合同簽約後執行前,向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報送資本金額、跨境融資合同信息,並在提款後按規定報送本外幣跨境收入信息,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後報送本外幣跨境支出信息。如經審計的資本,融資合同中涉及的境外債權人、借款期限、金額、利率等發生變化的,金融機構應在系統中及時更新相關信息。
金融機構應於每月初5個工作日內將上月本機構本外幣跨境融資發生情況、余額變動等統計信息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所有跨境融資業務材料留存備查,保留期限為該筆跨境融資業務結束之日起5年。
(四)金融機構融入資金可用於補充資本金,服務實體經濟發展,並符合國家產業宏觀調控方向。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金融機構融入外匯資金可結匯使用。
十二、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按照分工,定期或不定期對金融機構和企業開展跨境融資情況進行非現場核查和現場檢查,金融機構和企業應配合。
發現未及時報送和變更跨境融資信息的,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將在查實後對涉及的金融機構或企業通報批評,限期整改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發現超上限開展跨境融資的,或融入資金使用與國家、自貿區的產業宏觀調控方向不符的,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可責令其立即糾正,並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對借款主體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可暫停其跨境融資業務。中國人民銀行將金融機構的跨境融資行為納入宏觀審慎評估體系(MPA)考核,對情節嚴重的,中國人民銀行還可視情況向其徵收定向風險准備金。
對於辦理超上限跨境融資結算的金融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將責令整改;對於多次發生辦理超上限跨境融資結算的金融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將暫停其跨境融資結算業務。
十三、對企業和金融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不實行外債事前審批,企業改為事前簽約備案,金融機構改為事後備案,原有管理模式下的跨境融資未到期余額納入本通知管理。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為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實行的本外幣境外融資等區域性跨境融資創新試點設置1年過渡期,1年過渡期後統一按本通知模式管理。
企業中的外商投資企業、外資金融機構可在現行跨境融資管理模式和本通知模式下任選一種模式適用,並向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備案。一經選定,原則上不再更改。如確有合理理由需要更改的,須向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提出申請。外商投資企業、外資金融機構過渡期限長短和過渡期安排,另行制定方案。
十四、本通知自2016年5月3日起施行。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附件
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名單
1
國家開發銀行
2
進出口銀行
3
農業發展銀行
4
中國工商銀行
5
中國農業銀行
6
中國銀行
7
中國建設銀行
8
交通銀行
9
中信銀行
10
中國光大銀行
11
華夏銀行
12
中國民生銀行
13
招商銀行
14
興業銀行
15
廣發銀行
16
平安銀行
17
浦發銀行
18
恆豐銀行
19
浙商銀行
20
渤海銀行
21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22
北京銀行
23
上海銀行
24
江蘇銀行
25
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26
花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27
渣打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7. 中國宣布擴大外匯市場人民幣兌美元匯率浮動幅度
2005年7月21日,人民幣匯率實施有管理的浮動匯率改革,至今,人民幣對美元升值幅度已經超過30%,從1美元兌人民幣超過8元,到如今1美元兌人民幣6.3元左右。這些年來,人民幣匯率改革一直在進行,2007年5月,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人民幣兌美元交易波動幅度由千分之三擴大至千分之五,明天起,波幅進一步擴大至百分之一,外匯指定銀行為客戶提供當日美元最高現匯賣出價與最低現匯買入價之差不得超過當日匯率中間價的幅度由1%擴大至2%。
這次匯率改革的力度較大,專家認為,人民幣匯率當前已接近「均衡」水平,進一步放寬雙向波動幅度的時機已經成熟。從人民幣外匯即期市場來看,人民幣對美元雙向波動的特點越來越明顯,去年12月,人民幣對美元曾出現多日接近千分之五的下跌現象,人民幣對美元今年一季度升值幅度微弱,僅為0.09%,市場關於人民幣升值的預期已趨於減弱。
有助於人民幣國際化
匯豐銀行亞太區董事總經理屈宏斌表示:相比由前幾年大幅升值或去年年末貶值預期主導的環境,平衡而略有升值預期的環境無疑更為理想。
根據市場供求狀況適時擴大匯率波幅,有助於分化單邊升值預期,推動雙向波動成為市場常態,增加人民幣匯率的彈性和靈活性。德意志銀行大中華區首席經濟學家馬駿認為,提高匯率的彈性還有另一個效用是抑制短期資本大規模流動。因為增加匯率彈性,可依靠匯率彈性本身有效抑制短期資本持續大規模的流動,因為匯率會很快升值到市場一致預期水平,從而迅速消除對匯率繼續升值的預期。
2003年以來,在人民幣升值預期之下,我國外匯占款持續增加,然而自去年四季度以來,隨著資本流出增加,資本流入減緩,我國外匯占款下降。今年來不斷下降存款准備金率就與外匯占款減少有關。因此,匯率的穩定有助於降低因資本流入增加、基礎貨幣投放較大帶來的通脹壓力,有利於實體經濟的平穩發展。
擴大波幅也是人民幣走向國際化的一步,國泰君安固定收益部研究主管周文淵認為,這為將來資本項目可自由兌換拉開了序幕。
8. 外匯的發展歷史,你知道多少
古代的外匯交易 外匯最早的交易出現在古時候。在《猶太教法典》時期,就已經出現「兌換商」,他們主要幫助別人兌換貨幣,然後收取傭金或者費用。
這些人在城市佔據一個小角落,或者在外邦人常出入的寺廟外設攤。
在公元4世紀左右,拜占庭政府控制了一家壟斷外匯交易的公司。
1472年,義大利創辦了一家當鋪,出現了世界上第一家真正形式上的「銀行」——邦卡蒙台達電子錫耶納牧山銀行(BMPS)——現存世界上最古老的銀行,直到現在仍在運營。
邦卡蒙台達電子錫耶納牧山銀行
在15世紀,為了滿足紡織商人的貨幣兌換需求,美第奇家族(Medici)在國外開設了銀行,並開始啟用「往來賬賬本」處理交易。
這類賬本可以顯示外匯賬戶、以及與國外銀行有往來的本國貨幣賬戶。
美第奇家族與達芬奇
17和18世紀,阿姆斯特丹的外匯市場保持活躍。英國和荷蘭的代理人和商人有著非常頻繁的外匯兌換往來。
現代外匯的起源
1850年代的美國,一家名為Alexander Brown & Sons的公司開始交易外匯,它被視為領先的市場參與者。
美國歷史上的外匯交易先鋒,還包括1880年代獲得允許而進行外匯交易的J.M. Do Espirito Santo de Silva。
1880年,以黃金為本位幣的貨幣制度形成,也因此,我們很多人認為這一年是現代外匯的起始年;
從1899年至1913年,外匯儲備增長了10.8%,而黃金儲備只增長6.3%,這象徵著新興外匯市場逐漸受到重視;
1902年,就在這一年,倫敦共出現了2家外匯經紀商;
1913年,全球外匯交易幾乎一半都是以英鎊進行的,這對英國資本市場的形成有非常重要的意義,英國的外匯銀行數量從1860年的3家上漲到1913年的71家。
盡管當時的英鎊幾乎統治了外匯交易,但是英國本身在20世紀初的幾年裡卻是缺席狀態。
外匯交易最活躍的中心卻是巴黎、紐約和柏林。
倫敦及整個大英帝國在1914年前都相對沉默。直到1914年美國聯邦儲備系統成立,美國銀行系統開始印刷自己的貨幣—美元。1920年代,一些家族開始成長為外匯行業的重要人物。
1930年。在瑞士巴塞爾市成立了國際清算銀行,建立該銀行的目的在於為那些新獨立的國家和面臨收支暫時性逆差的國家提供財政支持。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布雷頓森林協議簽署。根據協議,各國貨幣對美元的匯率只能在法定匯率上下波動1%以內。
之後,尼克松總統廢除了布雷頓森林協議,固定兌換匯率失效。 此後開始迎來浮動匯率系統。
布雷頓森林會議
1972年至1973年3月,由於布雷頓森林協議以及歐洲聯合浮動協議的影響,外匯市場被關閉。
1973年是現代外匯市場真正的歷史轉折點。
在這一年,國家之間的匯率約束、銀行交易及受限制的外匯交易時代結束,市場開始進入全面的浮動匯率時代。
現代外匯
1980年代中期,在網路出現之前,一種電子外匯交易形式就開始流行,即由路透開發的「Reuters Dealing」。
從現如今的標准來看,這個系統非常落後,但是在當時,它非常先進,它更像是實時可關閉網路溝通系統。
如果網路沒有被發明出來,那麼這套系統可能至今還在使用當中。
中國外匯發展史
中國於1994年成立官方外匯市場,此後人民幣呈現逐步升值的態勢,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中國政府仍強調整保持人民幣的穩定;但在市場建設方面有了進展,將於4月1日將推出新的交易品種--歐元。
以下是中國外匯市場發展過程中主要事件簡述:
1994年以前,人民幣兌美元一直趨於貶值:1979年1美元兌1.5元人民幣,到1986年為1美元兌3.5。
1994年,實行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將人民幣官方匯率和外匯調劑市場匯率並軌,初步形成了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管理浮動匯率制度。
1994年4/4,在上海建立了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當年人民幣兌美元匯率約為8.6。
1996年12月,人民幣實現了經常項目下的可自由兌換,但資本項下依然實行嚴格管制。
1997-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期間,泰銖等亞洲貨幣競相貶值,日元兌美元一度創下七年以來的低點至147日元水準,但中國政府自始至終恪守人民幣保持穩定,並採取多項配套措施。
當時人民幣兌美元波動區間為8.2800-8.2770元,而8.2800元被看作是人民幣貶值與否的重要關口,央行進場護衛頻繁。 *1998年7月開始,央行進行外匯大檢查,審核企業超過一定限額的購付匯的貿易真實性。
1998/9/1,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司法解釋,以走私、逃匯、洗錢與騙稅等為目的向銀行騙購外匯的,分別按走私犯罪以及逃匯罪,洗錢罪,騙取出口退稅罪定罪處罰。
1998/9/29,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要求國內企業將在境外資本項下的外匯於10月1日前調回國內,未經特別批准,不允許在境外資本帳戶下保留外匯。
2000年,人民幣兌美元波動區間一度擴大,市場揣測央行意欲放寬人民幣波幅。
2000/4/12,人民幣兌美元收市跌破8.2800元關口至8.2830元。
2000/5/25,人民幣匯價連續兩日升破8.2770元關口,分別收報於8.2764元和8.2768元。
2001年,中國加入WTO關鍵一年,人民幣兌美元進一步走升,運行區間移至8.2760-8.2800。
2000/12/1,人行允許居民個人與其直系親屬在境內外幣賬戶的資金劃轉;上調了自費出國(境)留學供匯額度,以更好的滿足居民的用匯需求。
2000/12/11,中國正式成為WTO成員,但並未承諾完全開放資本市場。
2000/12/24,人行行長戴相龍發表署名文章指出,雖然中國加入WTO影響人民幣匯率的因素將增多,但預計今後五年外匯儲備穩步上升,人民幣匯率可保持長期穩定和堅挺。
2002年 1/15,戴相龍稱,歐元目前為中國外匯儲備中第二重要貨幣。他同時指出,日元貶值對人民幣匯率會產生壓力,但人民幣仍將保持穩定;1月31日日元兌美元跌至135水準,成為39個月以來新低。
2002/2/4,中國銀行副行長李早航撰文指出,在日元持續貶值的背景下,中國在必要時應當對人民幣實行適度貶值。這與97年亞洲金融危機期間,中國官員與主要媒體對人民幣貶值避而不談形成鮮明對比。
2002/3/11,九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期間,戴相龍再次表示,日元貶值對中國構成一定的壓力,但人民幣可保持穩定,不會貶值,亦不會大幅升值;人民幣自由兌換條件不成熟,應循序漸進推進人民幣實現自由兌換。
2002/4/1,中國外匯交易中心開通歐元兌人民幣的交易。
2002/6/1,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將推出外幣拆借。
2005年7月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根據《關於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公告》,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2015年8月,中國央行啟動新一輪匯率改革。8月11日,中國央行宣布,即日起將進一步完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報價,中間價將參考上日銀行間外匯市場收盤匯率。這意味著人民幣匯率將相當程度上與美元脫鉤,匯率決定的市場化程度提高
2016年10月1日,人民幣正式加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特別提款權(SDR)貨幣籃子,成為繼美元、歐元、日元和英鎊之後的又一個國際儲備貨幣,並成為其中唯一的新興經濟體貨幣。人民幣正式入籃也被各方視為中國資本賬戶開放和金融改革的新起點。
根據2015年上半年的交易數據,我國銀行間外匯市場的即期交易主要集中在美元對人民幣交易,佔比93.71%;在非美元交易中,主要是歐元、日元、新加坡元和港幣,佔比分別為1.79%、1.35%、1.55%和0.65%。在遠期和掉期市場,絕大部分均是人民幣美元交易。在外幣對交易中,USD/HKD以及EUR/USD佔比最多,分別佔比56%以及30%。目前,我國銀行間外匯市場已推出九個貨幣對的直接交易,但受客盤需求和銀行內部風險管理等因素的影響,市場上的交易幣種集中度仍較高。
雖然現在中國大陸還沒有真正放開外匯交易市場,但是這些年隨著國內投資者對外匯投資的關注度越來越高以及人民幣國際化進程加快,一旦中國外匯市場開放。中國的百姓或許很快就會看到全民炒外匯的盛況。相信那一天的到來,不會太晚。
9. 中國外匯的市場發展史有哪些
中國於1994年成立官方外匯市場,此後人民幣呈現逐步升值的態勢,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中國政府仍強調整保持人民幣的穩定;但在市場建設方面有了進展,將於4月1日將推出新的交易品種--歐元。
以下是中國外匯市場發展過程中主要事件簡述:
--1994年以前,人民幣兌美元一直趨於貶值:1979年1美元兌1.5元人民幣,到1986年為1美元兌3.5。
--1994年,實行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將人民幣官方匯率和外匯調劑市場匯率並軌,初步形成了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管理浮動匯率制度。
4/4,在上海建立了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當年人民幣兌美元匯率約為8.6。
--1996年12月,人民幣實現了經常項目下的可自由兌換,但資本項下依然實行嚴格管制。
--1997-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期間,泰銖等亞洲貨幣競相貶值,日元兌美元一度創下七年以來的低點至147日元水準,但中國政府自始至終恪守人民幣保持穩定,並採取多項配套措施。
當時人民幣兌美元波動區間為8.2800-8.2770元,而8.2800元被看作是人民幣貶值與否的重要關口,央行進場護衛頻繁。 *1998年7月開始,央行進行外匯大檢查,審核企業超過一定限額的購付匯的貿易真實性。
*9/1,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司法解釋,以走私、逃匯、洗錢與騙稅等為目的向銀行騙購外匯的,分別按走私犯罪以及逃匯罪,洗錢罪,騙取出口退稅罪定罪處罰。
*9/29,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要求國內企業將在境外資本項下的外匯於10月1日前調回國內,未經特別批准,不允許在境外資本帳戶下保留外匯。
--2000年,人民幣兌美元波動區間一度擴大,市場揣測央行意欲放寬人民幣波幅。
*4/12,人民幣兌美元收市跌破8.2800元關口至8.2830元。
*5/25,人民幣匯價連續兩日升破8.2770元關口,分別收報於8.2764元和8.2768元。
--2001年,中國加入WTO關鍵一年,人民幣兌美元進一步走升,運行區間移至8.2760-8.2800。
*12/1,人行允許居民個人與其直系親屬在境內外幣賬戶的資金劃轉;上調了自費出國(境)留學供匯額度,以更好的滿足居民的用匯需求。
*12/11,中國正式成為WTO成員,但並未承諾完全開放資本市場。
*12/24,人行行長戴相龍發表署名文章指出,雖然中國加入WTO影響人民幣匯率的因素將增多,但預計今後五年外匯儲備穩步上升,人民幣匯率可保持長期穩定和堅挺。
--2002年 *1/15,戴相龍稱,歐元目前為中國外匯儲備中第二重要貨幣。他同時指出,日元貶值對人民幣匯率會產生壓力,但人民幣仍將保持穩定;1月31日日元兌美元跌至135水準,成為39個月以來新低。
*2/4,中國銀行副行長李早航撰文指出,在日元持續貶值的背景下,中國在必要時應當對人民幣實行適度貶值。這與97年亞洲金融危機期間,中國官員與主要媒體對人民幣貶值避而不談形成鮮明對比。
*3/11,九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期間,戴相龍再次表示,日元貶值對中國構成一定的壓力,但人民幣可保持穩定,不會貶值,亦不會大幅升值;人民幣自由兌換條件不成熟,應循序漸進推進人民幣實現自由兌換。
*4/1,中國外匯交易中心開通歐元兌人民幣的交易。
6/1,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將推出外幣拆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