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外匯風險管理的一般方法
(一)企業經營中的外匯風險管理
1.選好或搭配好計價貨幣
(1)選擇本幣計價
選擇本幣作為計價貨幣,不涉及到貨幣的兌換,進出口商則沒有外匯風險。
(2)選擇自由兌換貨幣計價
選擇自由兌換貨幣作為計價結算貨幣,便於外匯資金的調撥和運用,一旦出現外匯風險可以立即兌換成另一種有利的貨幣。
(3)選擇有利的外幣計價
注意貨幣匯率變化趨勢,選擇有利的貨幣作為計價結算貨幣,這是一種根本性的防範措施。一般的基本原則是「收硬付軟」。由於一種結算貨幣的選擇,與貨幣匯率走勢,與他國的協商程度及貿易條件等有關,因此在實際操作當中,必須全面考慮,靈活掌握,真正選好有利幣種。
(4)選用「一籃子」貨幣
通過使用兩種以上的貨幣計價來消除外匯匯率變動帶來的風險。比較典型的「一籃子」貨幣有SDRs和ECU。
(5)軟硬貨幣搭配
軟硬貨幣此降彼升,具有負相關性質。進行合理搭配,能夠減少匯率風險。交易雙方在選擇計價貨幣難以達成共識時,可採用這種折衷的方法。對於機械設備的進出口貿易,由於時間長、金額大,也可以採用這種方法。
2.平衡抵消法避險
(1)平衡法亦稱配對法(matching),指交易主體在一筆交易發生時,再進行一筆與該筆交易在貨幣、金額、收付日期上完全一致,但資金流向相反的交易,使兩筆交易面臨的匯率變化影響抵消。
具體包括兩種:
一是單項平衡法。這種方法又可包括兩方面,第一,嚴格意義上的單項平衡;第二,一般意義上的單項平衡。是指在外匯交易中做到收付幣種一致,借、用、收、還幣種一致,藉以避免或減少風險。
二是綜合平衡法,是指在交易中使用多種貨幣,軟硬貨幣結合,多種貨幣表示頭寸並存,將所在單項多頭與空頭合並,由此使多空兩相抵消或在一個時期內各種收付貨幣基本平衡。該平衡法比單項平衡法更具靈活性,效果也較顯著。
(2)組對法(pairing)指交易主體通過利用兩種資金的流動對沖來抵消或減少風險的方法。
它與平衡法相比,其特殊點在於:平衡法是基於同一種貨幣的對沖,而組對法則基於兩種貨幣的對沖。組對法比較靈活,也易於運用,但若組對不當反而會產生新的風險。因此,必須注意組對貨幣的選擇。
(3)借款法(borrowing)指有遠期外匯收入的企業通過向銀行借入一筆與遠期收入相同幣種、相同金額和相同期限的貸款而防範外匯風險的方法。
其特點在於能夠改變外匯風險的時間結構,把未來的外幣收入現在就從銀行借出來,以供支配,這就消除了時間風險,屆時外匯收入進賬,正好用於歸還銀行貸款。不過該法只消除了時間風險,尚存在著外幣對本幣價值變化的風險。
(4)投資法(investing)指當企業面對未來的一筆外匯支出時,將閑置的資金換成外匯進行投資,待支付外匯的日期來臨時,用投資的本息(或利潤)付匯。
一般投資的市場是短期貨幣市場,投資的對象為規定到期日的銀行定期存款、存單、銀行承兌匯票、國庫券、商業票據等。這里要注意,投資者如果用本幣投資,則僅能消除時間風險;只有把本幣換成外幣再投資,才能同時消除貨幣兌換的價值風險。
投資法和借款法都是通過改變外匯風險的時間結構來避險,但兩者卻各具特點,前者是將未來的支付移到現在,而後者則是將未來的收入移到現在,這是主要的區別。
3.利用國際信貸
(1)外幣出口信貸(指在大型成套毆備出門貿易中,出口國銀行向本國出口商或外國進口商提供低利貸款,以解決本國出口商資金周轉困難或滿足外國進口商資金需要的一種融資業務。export credit)
指在延期付款的大型設備貿易中,出口商把經進口商承兌的、5年以內的遠期匯票無追索權地賣斷給出口商所在地的金融機構,以提前取得現款的資金融通方式。該法有四個特點:①貸款限定用途,只能用於購買出口國的出口商品;②利率較市場利率為低,利差由政府補貼:③屬於中長期貸款;④出口信貸的發放與信貸保險相結合。它包括兩種形式:一是賣方信貸(supplier's credit),即由出口商所在地銀行對出口商提供的貸款;二是買方信貸(buyer's credit),即由出口商所在地銀行對外國進口商或進口方的銀行提供的融資便利。出口商可以利用賣方信貸避免外匯風險。
是出口商以商業信用方式出賣商品時,在貨物裝船後立即將發票、匯票、提單等有關單據賣斷給承購應收賬款的財務公司或專業機構,收進全部或大部分貨款,從而取得資金融通的業務。
(2)福費廷(forfamng)
在這種交易中,出口商及時得到貨款,並及時地將這筆外匯換成本幣。它實際上轉嫁了兩筆風險:一是把遠期匯票賣給金融機構,立即得到現匯,消除了時間風險,且以現匯兌換本幣,也消除了價值風險,從而,出口商把外匯風險轉嫁給了金融機構;二是福費廷是一種賣斷行為,把到期進口商不付款的信用風險也轉嫁給了金融機構,這也是福費廷交易與一般貼現的最大區別。
(3)保付代理(factodng)
出口商在對收匯無把握的情況下,往往向保理商敘做保付代理業務。該種業務結算方式很多,最常見的是貼現方式。由於出口商能夠及時地收到大部分貨款,與托收結算方式比較起來,不僅避免了信用風險,還減少了匯率風險。
在以上三者國際信貸中,出口信貸與福費廷屬中長期融資,而保付代理業務則是短期貿易信貸的一種,其特點是:①不能向出口商行使追索權;②保理組織提供廣泛、綜合的服務;③保理組織預支貨款。進出口商保理組織在該業務中起了重要的作用。
4.運用系列保值法
(1)合同中加列保值條款
保值條款是經貿易雙方協商,同意在貿易合同中加列分攤未來匯率風險的貨幣收付條件。在保值條款中交易金額以某種比較穩定的貨幣或綜合貨幣單位保值,清算時按支付貨幣對保值貨幣的當時匯率加以調整。在長期合同中,往往採用這類做法。這種方法主要有:①黃金保值條款;②硬幣保值;③「一籃子」貨幣保值。就是在合同中規定採用多種貨幣來保值,其做法與原理和硬幣保值相同。
(2)調價保值
調價保值包括加價保值和壓價保值等。在國際貿易中出口收硬幣,進口付軟幣是一種理想的選擇,但在實際當中有時只能是「一廂情願」。在某些場合出口不得不收取軟幣,而進口被迫用硬幣。此時就要考慮實行調價避險法,即出口加價和進口壓價,藉以盡可能減少風險。具體有兩種方法:①加價保值;②壓價保值。
5.開展各種外匯業務
(1)即期合同法(spot contract)
指具有近期外匯債權或債務的公司與外匯銀行簽訂出賣或購買外匯的即期合同,以消除外匯風險的方法。即期交易防範外匯風險需要實現資金的反向流動。企業若在近期預定時間有出口收匯,就應賣出手中相應的外匯頭寸;企業若在近期預定的時間有進口付匯,則應買入相應的即期外匯。
(2)遠期合同法(forward contract)
指具有外匯債權或債務的公司與銀行簽定賣出或買進遠期外匯的合同,以消除外匯風險的方法。
具體做法是:出口商在簽定貿易合同後,按當時的遠期匯率預先賣出合同金額和幣別的遠期,在收到貨款時再按原訂匯率進行交割。進口商則預先買進所需外匯的遠期,到支付貨款時按原定匯率進行交割。這種方法優點在於:一方面將防範外匯風險的成本固定在一定的范圍內;另一方面,將不確定的匯率變動因素轉化為可計算的因素,有利於成本核算。該法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實現兩種貨幣的風險沖銷,能同時消除時間風險和價值風險。
(3)期貨交易合同法(future contract)
指具有遠期外匯債務或債券的公司,委託銀行或經紀人購買或出售相應的外匯期貨,藉以消除外匯風險的方法。這種方法主要有:①「多頭套期保值」;②「空頭套期保值」。
(4)期權合同法(option contract)
該法與遠期外匯合同法相比,更具有保值作用。因為遠期法屆時必須按約定的匯率履約,保現在值不保將來值。但期權合同法可以根據市場匯率變動作任何選擇,即既可履約,也可不履約。最多損失期權費。進出口商利用期權合同法的具體做法是:①進口商應買進看漲期權;②出口商應買進看跌期權。
(5)掉期合同法(swap contract)
指具有遠期的債務或債權的公司,在與銀行簽訂賣出或買進即期外匯的同時,再買進或賣出相應的遠期外匯,以防範風險的一種方法。它與套期保值的區別在於:套期保值是在已有的一筆交易基礎上所做的反方向交易,而掉期則是兩筆反方向的交易同時進行。掉期交易中兩筆外匯買賣幣種、金額相同,買賣方向相反,交割日不同。這種交易常見於短期投資或短期借貸業務外匯風險的防範上。
(6)利率互換(interest rate swap)
它包括兩種形式:一是不同期限的利率互換,其原理如表5-1所示,另一種是不同計息方式(一般是固定利率與浮動利率)互換,其原理如表5-2所示。通過互換降低籌資成本,減少風險。
(7)其他規避風險措施
主要包括:①易貨貿易;②提前或延期結匯。
(二)銀行在經營中的風險管理
如上所述,外匯銀行是外匯市場的主要參與者,它不但可為客戶買賣充當經紀人,還可自營買賣,賺取差價利潤。因此,銀行加強外匯風險管理,十分重要。
1.內部限額管理
這種管理主要是為了防止外匯買賣風險,包括自營外匯業務風險和代客戶買賣風險。當銀行代理客戶買賣中形成敞口頭寸時,風險也隨之降臨。
首先,銀行在制定限額時,必須分析影響限額規模的各種因素,包括:
(1)外匯交易的損益期望
在外匯交易中,風險與收益成正比。銀行最高領導層對外匯的業務收益的期望越大,對外匯風險的容忍程度越強,其限額也就越大。
(2)虧損的承受能力
在外匯交易中,控制虧損程度要比達到盈利目標容易一些。銀行虧損承受能力取決於資本規模的大小。虧損的承受能力越強,則交易額就可以訂得越大。
(3)銀行在外匯市場上扮演的角色
銀行參與外匯市場活動,可以是一般參加者(ordinary participant),也可以是市場活躍者(jobber),甚至可以是市場領導者(market-1eader)。銀行在市場扮演的角色不同,其限額大小也不同。
(4)交易的幣種
交易的幣種越多、交易的筆數和交易量自然也大,容許的交易額度也應當大些。
(5)交易人員的素質
交易人員的水平越高、經驗越豐富,容許的交易額也應當越大。
其次,在上述基礎上確定交易限額的種類,包括:
(1)即期外匯頭寸限額(spot foreign exchange position limit)
這種限額一般根據交易貨幣的穩定性、交易的難易程度、相關業務的交易量等因素確定。
(2)同業拆放頭寸限額(money market position limit)
這種限額的制訂要考慮交易的難易程度、拆放期限長短、拆放貨幣利率的穩定性等。
(3)掉期外匯交易限額(swap position limit)
該限額的制訂,必須考慮期限長短和利率的穩定性。同時,還應制定不對稱遠期外匯買賣限額(gapping limit)。
(4)敞口頭寸(open position limit)
敞口頭寸是指由於沒有及時抵補(covered)而形成的某種貨幣買入過多(long position)或某種貨幣賣出過多(short position)。敞口頭寸限額一般需規定敞口頭寸的金額和允許的時間。
(5)止蝕點限額(cut-losslimit)
2.外部限額管理
這種管理辦法主要是為規避交易中存在的清算風險、信用風險和國家風險。
具體措施有:
(1)建立清算限額
指銀行為了防範清算風險和信用風險,根據同業銀行、客戶的資本實力、經營作風、財務狀況等因素,制訂能夠給予的限額,並根據情況變化對該限額進行周期性調整。
(2)建立拆放限額
指銀行根據同業銀行的資產和負債、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確定拆放額度。對於不同的同業銀行,拆放的額度是不一樣的。拆放額度應根據情況的變化進行調整,交易員必須根據規定的額度進行拆放,超額拆放則視為越權。
(3)建立貸款限額
指銀行一般根據不同的地區、國家=銀行同業設立限額,使信貸資金有一個合理的分布比例。除了對貸款總額控制外,還應調整貸款費用來進行風險補償,即區分不同的對象分別採用不同的貸款利率和費用。
(三)外匯儲備風險管理
外匯儲備風險管理,是一國金融宏觀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儲備貨幣匯率變動同樣對其價值影響巨大,如果儲備貨幣發生貨幣危機,則會給以這種貨幣作為國家儲備資產的國家,帶來極大的損失。因此,對外匯儲備進行管理,意義非常重大,尤其是一些發展中國家更是如此。
外匯儲備風險管理的方法,可歸納為四種:
(1)質量管理,重點在於選擇最佳儲備貨幣;
(2)數量管理,核心是測量出一定時期里一國應持有的最佳或最適儲備量,
(3)結構管理,關鍵在於對有關儲備貨幣進行有效的組合,使外匯儲備資產保值,
(4)投資管理,主要設立專門化的經營與投資機構,依法對外匯儲備資產進行投資,使其盡可能在保值的基礎上增值。
B. 外匯匯款的風險控制
1.辦理外匯匯款業務的銀行應符合主體資格的要求
(1)具有經營外匯業務的資格。由於外匯匯款業務屬於外匯業務的范疇,銀行從事外匯匯款業務須具有經營外匯業務的諮尥布的《銀行匯票業務准入、退出管理規定》第3條規定了申請簽發銀行匯的銀行應當具備的准入條件。
2.法律文件的完善和審核
外匯匯款業務涉及的法律文件主要有匯款申請書、支付通知書、匯票等。銀行辦理外匯匯款業務時,提供的法律文件一般均由銀行製作,屬於格式合同。因此,對於銀行來說,完善相關法律文件,保證相關條款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關於雙方權利義務的規定全面、平等,是銀行防範法律風險的重要方面。這一法律風險主要應通過完善法律文件條款、加強法律文件的審核、做好內部法律審查工作來控制。
在規范法律文本的基礎上,銀行應加強對匯款指令內容的審查。匯款指令的內容必須清晰、准確、書寫規范。與此同時,銀行應及時掌握國際制裁信息,防範違反相關國際組織或國家經濟制裁令的風險。此外,銀行還應積極防範匯款指令的傳送風險,確保匯款指令准確無誤地送達匯人行。
以票匯方式辦理外匯匯款,需要由匯出行向匯款人簽發銀行匯票。由於匯票具有要式性和文義性的特徵,匯票的作成必須具備法定要件,匯票權利的發生和存在,以匯票具備法定記載事項為要件,而且匯票上的權利義務僅以記載於匯票上的文義而定,匯票關系人均不得以匯票以外的方式變更或補充其文義,以改變文義所表明的權利義務。
3.規范頭寸的撥付
(1)匯出匯款業務撥付頭寸的風險控制。在匯出匯款業務撥付頭寸問題上,匯出行面臨的首要問題是匯入行的選擇。在選擇匯入行時,應遵循盡量選用直接付匯路線、減少中轉環節、減輕費用負擔、提高匯款效率、縮短解付周期的原則,同時考慮收款人所在國家(地區)的政治、經濟狀況等因素,合理選擇匯入行。選擇合適的匯入行後,在辦理匯出匯款業務撥付頭寸時,還應注意以下問題:信、票匯必須在信匯委託書或匯票上註明頭寸償付辦法,匯票的付款行必須是匯出行的賬戶行。除客戶特殊要求外,原則上應開具中心匯票。海內外聯行之間開出的lO萬美元、100萬港幣、6萬英鎊、15萬馬克、50萬法國法郎(或等值10萬美元其他貨幣)以上的匯票,出票行應主動向付款行逐筆發加押證實電。
(2)匯入匯款撥付頭寸的風險控制。辦理匯入匯款,必須以「收妥頭寸」為解付原則,匯入行不予墊款。在銀行收到國外賬戶行匯入款後,首先應核對匯款貨幣與賬戶貨幣是否相同,同時審查其付款指示是否註明「已貸記」或「請借記」字樣,在核對上述事項及印押相符後,匯入行方可辦理解付。在銀行收到海外或港澳聯行匯入款後,審查其付款指示是否註明頭寸路線,在審查無誤並核對印押相符後,方可辦理解付。對匯出行開具以匯入行為收款人的償付頭寸的匯票,需將該匯票辦理托收,收妥頭寸後,方可辦理解付。
4.加強外匯業務的合規性審查
(1)加強匯款業務中結售匯的合規性審查。銀行辦理外匯匯款業務涉及結售匯問題,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外匯指定銀行辦理結匯、售匯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銀行受理匯款人匯款申請時,應要求匯款人同時提交符合有關規定的商業單據和其他有效憑證。銀行在審核單據無誤後,方可辦理對外匯款業務。
對於外匯匯入匯款,銀行應做好結匯工作。對於沒有規定或未經核准可以保留外匯的經常項目外匯匯入款項必須辦理結匯,對於無法證明屬於經常項目的外匯匯入款項,應按照資本項目外匯結匯的有關規定辦理。
(2)加強銀行匯票簽發與兌付的合規性審查。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銀行辦理票匯業務應加強對外支付資金的合法性和真實性的審查監督,加強業務操作的合規性。銀行在辦理匯款、簽發、承兌票據和匯款解付、票據兌付時,應對票據和支付結算憑證的要件進行嚴格審查,確認其票據和支付結算憑證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業務。
C. 外匯風險管理的原則
(一)保證宏觀經濟原則
在處理企業、部門的微觀經濟利益與國家整體的宏觀利益的問題上,企業部門通常是盡可能減少或避免外匯風險損失,而轉嫁到銀行、保險公司甚至是國家財政上去。在實際業務中,應把兩者利益盡可能很好地結合起來,共同防範風險損失。
(二)分類防範原則
對於不同類型和不同傳遞機制的外匯匯率風險損失,應該採取不同適用方法來分類防範,以期奏效,但切忌生搬硬套。對於交易結算風險,應以選好計價結算貨幣為主要防範方法,輔以其他方法;對於債券投資的匯率風險,應採取各種保值為主的防範方法;對於外匯儲備風險,應以儲備結構多元化為主,又適時進行外匯拋補。
(三)穩妥防範原則
該原則從其實際運用來看,包括三方面:
(1)使風險消失;
(2)使風險轉嫁;
(3)從風險中避損得利。
尤其最後者,是人們追求的理想目標。
D. 銀行外匯業務的主要風險點
外匯業務在為商抄業銀行帶襲來了豐厚利潤的同時,卻又使商業銀行面臨巨大的風險。這些風險包括:
1、國際結算風險,主要指開立信用證風險、修改信用證風險、拒付風險、欺詐風險、政策風險等;
2、外匯交易風險,主要是匯率波動使商業銀行在持有或運用外匯資產過程中所面臨的風險;
3、外匯融資風險,主要有打包貸款風險、出口押匯風險、外匯貸款風險等;
4、外匯業務管理風險。
由於外匯業務涉及跨國交易,並且以外幣計價,這就使得外匯風險更加復雜、更加隱蔽。
E. 外匯風險控制有哪些方法
外匯風險管理的主要辦法有:
(1)採用貨幣保值措施。
買賣雙方在交易談判時,經協商,在交易合同中訂立適當的保值條款,以防止匯率變化的風險。在外匯風險管理中,貨幣保值措施主要有黃金保值條款、硬貨幣保值條款和一籃子貨幣保值條款。
(2)選擇有利的計價貨幣。
應遵從以下原則:第一,在實行單一貨幣計價的情況下,付款使用軟貨幣,收款使用硬貨幣。軟貨幣就是趨於貶值或貶值壓力較大的貨幣。硬貨幣就是趨於升值或幣值穩定的貨幣。第二,在進出口貿易中,以多種貨幣作為計價結算貨幣,使各種貨幣的匯率變動風險互相抵消。第三,在貿易實務中,通過協商、談判等方式盡可能地用本幣進行支付,即出口商獲得本幣資金,進口商用本幣支付貨款。
(3)提前或延期結匯。
在國際收支中,企業通過預測支付貨幣匯率的變動趨勢,提前或延遲收付外匯款項,來達到抵補外匯風險管理的目的。
(4)進、出口貿易相結合。
一是對銷貿易法,把進口貿易與出口貿易聯系起來進行貨物交換。二是自動拋補法,在某進出口商進行出口貿易的同時,又進行進口貿易,並盡量用同種貨幣計價結算,設法調整收、付匯的時間,使進口外匯頭寸軋抵出口外匯的頭寸,以實行外匯風險管理的自動拋補。
(5)利用外匯衍生產品工具。
如簽訂遠期外匯交易合同,即進出口企業在合同簽訂後,把用外匯計價結算的應付或應收款同銀行敘做遠期買進或賣出外匯貨款的合同,通過鎖定匯率波動來進行外匯風險管理,消除外匯風險。
F. 外匯風險的管理主要有哪些手段
外匯風險的管理主要有以下五種手段:
(1)採用貨幣保值措施。
買賣雙方在交易談判時,經協商,在交易合同中訂立適當的保值條款,以防止匯率變化的風險。在外匯風險管理中,貨幣保值措施主要有黃金保值條款、硬貨幣保值條款和一籃子貨幣保值條款。
(2)選擇有利的計價貨幣。
應遵從以下原則:第一,在實行單一貨幣計價的情況下,付款使用軟貨幣,收款使用硬貨幣。軟貨幣就是趨於貶值或貶值壓力較大的貨幣。硬貨幣就是趨於升值或幣值穩定的貨幣。第二,在進出口貿易中,以多種貨幣作為計價結算貨幣,使各種貨幣的匯率變動風險互相抵消。第三,在貿易實務中,通過協商、談判等方式盡可能地用本幣進行支付,即出口商獲得本幣資金,進口商用本幣支付貨款。
(3)提前或延期結匯。
在國際收支中,企業通過預測支付貨幣匯率的變動趨勢,提前或延遲收付外匯款項,來達到抵補外匯風險管理的目的。
(4)進、出口貿易相結合。
一是對銷貿易法,把進口貿易與出口貿易聯系起來進行貨物交換。二是自動拋補法,在某進出口商進行出口貿易的同時,又進行進口貿易,並盡量用同種貨幣計價結算,設法調整收、付匯的時間,使進口外匯頭寸軋抵出口外匯的頭寸,以實行外匯風險管理的自動拋補。
(5)利用外匯衍生產品工具。
如簽訂遠期外匯交易合同,即進出口企業在合同簽訂後,把用外匯計價結算的應付或應收款同銀行敘做遠期買進或賣出外匯貨款的合同,通過鎖定匯率波動來進行外匯風險管理,消除外匯風險。
G. 外匯風險管理的方法有哪些
(1)採用貨幣保值措施。
買賣雙方在交易談判時,經協商,在交易合同中訂立適當的保值條款,以防止匯率變化的風險。在外匯風險管理中,貨幣保值措施主要有黃金保值條款、硬貨幣保值條款和一籃子貨幣保值條款。
(2)選擇有利的計價貨幣。
應遵從以下原則:第一,在實行單一貨幣計價的情況下,付款使用軟貨幣,收款使用硬貨幣。軟貨幣就是趨於貶值或貶值壓力較大的貨幣。硬貨幣就是趨於升值或幣值穩定的貨幣。第二,在進出口貿易中,以多種貨幣作為計價結算貨幣,使各種貨幣的匯率變動風險互相抵消。第三,在貿易實務中,通過協商、談判等方式盡可能地用本幣進行支付,即出口商獲得本幣資金,進口商用本幣支付貨款。
(3)提前或延期結匯。
在國際收支中,企業通過預測支付貨幣匯率的變動趨勢,提前或延遲收付外匯款項,來達到抵補外匯風險管理的目的。
(4)進、出口貿易相結合。
一是對銷貿易法,把進口貿易與出口貿易聯系起來進行貨物交換。二是自動拋補法,在某進出口商進行出口貿易的同時,又進行進口貿易,並盡量用同種貨幣計價結算,設法調整收、付匯的時間,使進口外匯頭寸軋抵出口外匯的頭寸,以實行外匯風險管理的自動拋補。
(5)利用外匯衍生產品工具。
如簽訂遠期外匯交易合同,即進出口企業在合同簽訂後,把用外匯計價結算的應付或應收款同銀行敘做遠期買進或賣出外匯貨款的合同,通過鎖定匯率波動來進行外匯風險管理,消除外匯風險。
H. 銀行外匯業務存在哪些風險以及防範對策
我國商業銀行外匯業務風險及防範對策 2005 年 7 月 21 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於完善人民幣匯內率形成容機制改革的公告》,對人民幣匯 率形成機制進行改革,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攬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2007 年以來,美國次貸危機引起全球金融海嘯,加劇了市場匯率波動,商業銀行經營外匯業務的風險隨之增大, 商業銀行如何採取積極措施,借鑒國際銀行業的先進做法,盡快建立完善的外匯風險管理體系,是銀行必 須研究的新課題。
I. 外匯風險管理
20萬英鎊的風險敞口。損失是(2.9762-3.0855)*20 0000
在這里要注意的是GBP/CHF=3.0845(英鎊賣出價)/55(英鎊買入價)
後面那個報價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