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區別的。
遠期結售匯業務的門檻是非常低的,個人客戶也可以參與;
遠期外匯交易內,是指直容接在銀行間的遠期外匯市場中參與交易,以前國內的遠期外匯市場只有銀行可以直接參與,現在門檻適當降低,規模以上企業也可以參與其中了。直接參與遠期外匯交易,比個人用戶通過銀行遠期購匯在交易成本上低上很多。
❷ 什麼情況下不交收遠期外匯合約
遠期外匯期權和期貨外匯期權的區別在於:前者是非標准化合約,不在交易所交易,無需繳納保證金;後者是交易所交易的標准化合約,需要繳納一定的保證金。
而外匯期權與前兩者的區別在於,外匯期權是賦予投資者在將來決定是否買入或賣出外匯的一種權利,在到期時如果執行期權有利於投資者那麼就執行,否則就不執行。而前兩者在到期時必須執行期貨/遠期合約,無論在到期時執行合約是否對投資者有利。
❸ 遠期外匯交易和遠期結售匯有何區別
目前我國企業和我國的商業銀行之間的外匯交易主要可分為現鈔、現貨外匯交易、合約現貨外匯交易、外匯期貨交易、外匯期權交易、遠期外匯交易、掉期交易等。遠期外匯交易和遠期結售匯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1、意思不同:
遠期外匯交易是外匯市場上進行遠期外匯買賣的一種交易行為,即期交易的對稱。遠期外匯交易是外匯市場上重要的交易形式之一。
遠期結售匯是指確定匯價在前而實際外匯收支發生在後的結售匯業務(即期結售匯中兩者是同時發生的)。客戶與銀行協商簽訂遠期結售匯合同,約定將來辦理結匯或售匯的人民幣兌外匯幣種、金額、匯率以及交割期限。
2、性質不同:
遠期外匯交易是外匯市場上進行遠期外匯買賣的一種交易行為;遠期結售匯是指確定匯價在前而實際外匯收支發生在後的結售匯業務。
3、時間不同:
遠期外匯交易的交割期限一般為1個月、3個月、6個月,個別可到1年。這種交易的目的在於避免或盡量減少匯率變動可能帶來的損失。
遠期結售匯是在交割日當天,客戶可按照遠期結售匯合同所確定的幣種、金額、匯率向銀行辦理結匯或售匯。
4、特點不同:
遠期外匯買交易即事先具體規定交割時間的遠期買賣。其目的在於避免一段時間內匯價變動造成的風險。固定方式的交割期以星期和月份為單位,如1星期、2個月(60天)、6個月(180天)等,這是實際中較常用的遠期外匯交易形式。
遠期結售匯可以事先約定將來某一日向銀行辦理結匯或售匯業務的匯率,所以對於有未來一段時間收、付外匯業務的客戶來說可以起到防範匯率風險,進行貨幣保值的作用。
❹ 遠期合約沒有保證金,可遠期外匯合約怎麼有保證金啊
是這樣的,這復兩樣東西制是不同的!
1,遠期合約指合約雙方同意在未來日期按照固定價格交換金融資產的合約,承諾以當前約定的條件在未來進行交易的合約,會指明買賣的商品或金融工具種類、價格及交割結算的日期。遠期合約是必須履行的協議,不像可選擇不行使權利(即放棄交割)的期權。
2,而遠期外匯交易是類似期貨的交易,當你履行遠期價格的時候,你的虧損比合約本身保證金還要大的時候,通常是不要強制執行的,一般人都是不不執行交易的。所以需要保證金,保證提高遠期交易方的利益
❺ 遠期外匯交易與擇期外匯交易的區別和聯系是什麼
(一)遠期外匯交易的含義
遠期外匯交易(Forward Transaction),又稱期匯交易,是指買賣雙方(其中至少有一方是銀行)成交後,不立即進行交割,而是在未來的某個約定日期(至少是成交後第三個營業日以後)進行交割的一種交易方式。通過遠期外匯交易買賣的外匯稱為遠期外匯或期匯,使用的匯率稱為遠期匯率。
遠期外匯交易是通過合同(合約)來完成的,它是買賣雙方達成的協定。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按照合同的有關條款履行,不能任意違約。合同中一般包括五方面的內容:貨幣種類、匯率、數量、交割期限以及買賣外匯的類型(到期買進還是賣出)。
常見的遠期外匯交易的期限為1個月、2個月、3個月、6個月、9個月及12個月,當然也有短至幾天或長至1年以上的,不過這在實際中比較少見。
綜上,我們可以總結出遠期外匯交易的特點:即三個固定:價格(遠期匯率)固定、數量固定、交割期限固定。
(二)遠期外匯交易的種類
遠期外匯交易,根據交割日的不同可分為固定交割日遠期交易和擇期交易兩種類型。
1、固定交割日遠期交易
固定交割日遠期交易是指交割日期固定的遠期外匯買賣活動。這種交易的特點在於交割日一旦確定,雙方的任何一方都不能隨意變動。我們通常所說的遠期外匯交易指的就是這種固定交割日遠期交易。
2、擇期交易
擇期外匯交易,是指在做遠期交易時,不規定具體的交割日期,只規定交割的期限范圍。在規定的交割期限范圍內,客戶可以按規定的匯率和金額自由選擇日期進行交割。
客戶在簽訂貿易合同後經常不能把未來收付款的具體日期確定下來,只能預期將來的某一段時間內將收、付一定外匯款項,為了防止收付款時匯率的變化產生損失,客戶可以通過銀行為其敘做擇期外匯買賣,這樣,在約定的時期內,客戶可以自由選擇交割的日期。客戶在做擇期外匯買賣時,應盡可能地縮短未來不確定時間,以便獲得更有利的遠期匯率。
例如:某公司2003年4月3日向中行提出用美元購買歐元,預計對外付款日為7月7日於8月5日,但目前無法確定準確交割日期。公司與中行敘做擇期外匯買賣,交割日為7月7日至8月5日中的任何一銀行工作日,遠期匯率為1.0728。無論匯率如何變化,公司都可選擇7月7日至8月5日中的一銀行工作日按匯率1.0782從中行買入歐元。
❻ 遠期外匯交易的起息日和交割日的確定原則
起息日和交割日
你做的產品一定涉及股指期貨產品了。
國際金融中 結算日 起息日 交割日是一個意思的不同說法。
雙方達成交易外匯協議這一天稱為成交日。達成交易後雙方履行資金劃撥、實際收付義務的行為在金融業務中稱為交割,這一天稱為交割日(也稱結算日、有效起息日)。
國債凈價交易應計利息額的計算方法:
應計利息額=票面利率÷365(天)×已計息天數
上述公式各要素具有以下含義:
(1)、應計利息額:零息國債是指發行「起息日」至「成交日」所含利息金額;附息國債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成交日」所含利息金額。
(2)、票面利率:固定利率國債是指發行票面利率;浮動利率國債是指本付息期計息利率。
(3)、年度天數及已計息天數:1年按365天計算,閏年2月29日不計算利息;已計息天數是指「起息日」至「成交日」實際日歷天數。
(5)、國債交易計息原則是「算頭不算尾」,即「起息日」當天計算利息,「到期日」當天不計算利息;交易日掛牌顯示的「每百元應計利息額」是包括「交易日」當日在內的應計利息額;若國債持有到期,則應計利息額是自「起息日」至「到期日」(不包括到期日當日)的應計利息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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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什麼是遠期外匯交易
遠期外匯交易有被稱為是期匯交易,指的是交易雙方在成交之後並沒有立刻辦理交割,而是約定好幣種、金額、匯率、交割時間等交易的條件,在到期時進行實際交割的外匯交易。
❽ 遠期外匯合約如何操作
遠期外抄匯合約如何操作?遠期外襲匯買賣在建立合約的時候不需要全額賣出貨幣,只需凍結一定比例的交易擔保金就可以進行交易。那麼只要投資人在合約到期前進行平倉,他可以賣出不屬於自己的貨幣,只要在規定的日期之前將賣出的貨幣買回就行。
遠期合約和期貨合約相似之處,是合約需要實時重估盈虧情況,這對於銀行這樣的做市商是規避風險的手段,對於投資者同樣也是控制風險的規則。建行個人遠期外匯買賣業務暫規定:當交易擔保金實時重估的虧損達到80%,系統會自動將合約強制平倉。有了強制平倉這個限制,客戶就不能任由自己的合約無限制地虧損下去。在合約被強制平倉之後,即使市場匯率重新轉為對張先生有利,甚至可能讓他反虧為盈,但實際上張先生被強制平倉的合約已經實現了無法挽回的虧損,虧損金額將在到期日進行清算。如果投資者覺得10倍的杠桿作用太大,在市場匯率虧損達到8%時候就會有被強制平倉的危險,可以通過追加交易擔保金的方式來減少自己面臨的強制平倉,接受市場匯率的風險。
❾ 遠期外匯交易和遠期結售匯有何區別
(一)市場參與者有所不同 從事遠期外匯交易雖無資格限制,但實際上遠期外匯市場參與者大多為專業化的證券交易商或與銀行有良好往來關系的大廠商,沒有從銀行取得信用額度的個人投資者與中、小企業極難有參與機會;而在外匯期貨市場上,任何投資人只要依規定繳存保證金,均可通過具有期貨交易所清算會員資格的外匯經紀商來進行外匯期貨交易,因而使外匯期貨交易發展成為一個活絡而有效率的市場。 (二)交易場所與方式不同 傳統的遠期外匯交易,分為銀行之間的交易及銀行對客戶的交易兩種,兩者均以中國、電報、電傳等電訊中國絡來進行,遠期匯率通常是由買賣雙方的詢價和報價來確定,價格的變動不受任何限制;外匯期貨交易則是由場內經紀人、場內交易商在指定的交易欄旁通過公開喊價,競爭拍賣的方式進行,價格的波動有上下限的限制。遠期外匯交易是在場外進行,一般沒有具體的交易場所;外匯期貨交易只能在受政府管理的期貨交易所里進行,具有嚴格的交易規則和程序。 (三)交易金額、交割期的規定不同 遠期外匯交易的交易金額、交割期均由交易雙方自由協商決定。而外匯期貨交易對上述事項則有標准化的統一規定。要想在期貨市場上進行套期保值或外匯投機,只能按合約標准化的數額或其倍數進行交易。例如在芝加哥國際貨幣市場上,每份英鎊合同的交易額為二.5萬英鎊,每份德國馬克合同金額為一二.5萬馬克,日元合同金額為一二50萬日元,法國法郎合同金額為二5萬法國法郎,瑞士法郎合同金額為一二.5萬瑞士法郎,加拿大元合同金額為一0萬加元,墨西哥比索合同金額為一00萬比索。另外外匯期貨合約也有標准化的交割期限,一般以每年的三月、陸月、9月和一二月份為交割月,且到期日固定在交割月份中的第三個星期的星期三。 (四)交割方式與報價性質不同 只有很少的外匯期貨合同在到期日進行實際交割,絕大多數期貨合同都是在到期日之前以對沖方式了結;而大多數遠期外匯交易在交割日以實際交割兌現。 (五)交易成本與信用風險情況不同 在遠期外匯市場上,銀行為客戶辦理遠期外匯買賣時所發生的費用都包括在買入匯率與賣出匯率的差價中,通常不再另外收取傭金。而外匯期貨交易的買賣雙方不僅要交保證金,而且要交傭金。因此,相比而言,外匯期貨交易的交易成本較高。 (六)有無保證金的不同 遠期外匯買賣一般不收取保證金。如果某外匯銀行對於對方銀行或商業客戶的信用程度評價較低,可能要求對方繳納一定的保證金或提供某種擔保,如要求客戶存入大約為遠期合同金額5%~一0%的資金作為其履約的保證。而外匯期貨交易的買賣雙方均需繳納保證金,保證金的數量由期貨交易所決定,根據外匯期貨價格的波動情況進行調整,通常每張合同的保證金為900~二吧00美元。 (七)受監管的方式不同 遠期外匯市場在很大程度上是自行管理的,在這個市場上做的每筆交易僅受一般的合同法和稅法的制約。外匯期貨交易則受到政府較嚴格的管制。
❿ 遠期外匯交易和掉期交易
遠期交易分遠期結匯和遠期售匯.是單向的.
而掉期交易是雙向的,區別只是先買外幣還是先賣外幣.
打個比方吧.
比如把包子看成是外幣,某日你去包子店說某月某日你家來很多客人,需要買一百個包子,先約好價錢,到了那一天以今天約定的價格買一百個包子.這就是遠期售匯.
而如果你是包子店的,那對你來說你就是遠期結匯了. 呵呵.
掉期交易的比方是這樣的:
比如你某月某日結婚想在自己家擺酒宴,但少了凳子,於是你去找對面飯店,說你把你的電腦押飯店了,換一百張凳子來用.等用完了,過幾天再還回去換回你的電腦,同時付點使用費. 這樣就是掉期交易. 是兩次交易的組合,而且方向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