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現貨白銀貴金屬的公司被公安局查封員工犯法嗎
你好,如果是不法的公司的話,員工有可能收到牽連,一般來講,受到牽連的是公司內的管理層以上的職工
㈡ 貴金屬交易將嚴格整頓,多少家交易所面臨整改
所以要找正規交易所的
㈢ 明年國家要取締的貴金屬公司有哪些啊
違規操作的,沒有背景和實力的,還有規模較小的都是取締范圍。可以私信互相交流
㈣ 貴金屬公司涉嫌詐騙一百多萬,員工怎麼判刑
如果是共同犯罪,以詐騙總金額定罪論處。判輕判重,則是要結合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法處罰
一、概念。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通常認為,該罪的基本構造為:行為人以不法所有為目的實施欺詐行為→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取得財產→被害人受到財產上的損失。
二、法條與司法解釋。
1、法條。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司法解釋。
(2011年司法解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詐騙公私財物達到上述規定的數額標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夠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發送簡訊和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和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詐騙數額接近上述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准,並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於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理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1996年司法解釋)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為,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至1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數額在20萬至30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
對共同詐騙犯罪,應當以行為人參與共同詐騙的數額認定其犯罪數額,並結合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法處罰。
3、相關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2000.12.28)為了保護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利,對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利用互聯網進行盜竊、詐騙、敲詐勒索。
㈤ 國家取締的貴金屬石油交易所、平台有哪些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對大智慧貴金屬業務進行了調查與梳理,發現該公司旗下涉足貴金屬的公司不只是已經對其
㈥ 今年12月之前被取締的貴金屬平台
不是取締,而是查出違規的平台,要搞清楚
㈦ 貴金屬公司被抓員工會判刑
建議在當地委託律師會見了解案情以便提供切實可行的法律服務
㈧ 廣西鼎善貴金屬交易所會被取締嗎
我簡單了解了一下鼎善,是成立沒多久的,也是廣西目前唯一一家做國內金屬交易的交易所,它在這個接骨眼上成立,應該不會被取締吧,我聽公司的領導說去勘察過,還准備要和他們合作呢,應該還好啊,我們的飯碗啊。
㈨ 國家對貴金屬政策,特別是銀,對於注冊銀飾公司的政策
新政策注冊公司是復不用注冊資金和注制冊地址的。
公司注冊流程
1.名稱預先核准登記
2.驗資
3.工商注冊登記
4.刻制印章審批
5.消防證件辦理
6.組織機構代碼登記
7.稅務登記
8.開立基本存款賬戶和劃資
9.前置審批許可
㈩ 我朋友在貴金屬公司上班,公司平台有問題,被派出所抓了,現在已經拘留26天其他員工都出來了,我朋友是
那就看他有沒有參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