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個人外匯額度是多少
個人每年外匯限額是5萬美金。
對個人結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年度總額分別為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國家外匯管理局可根據國際收支狀況,對年度總額進行調整。個人年度總額內的結匯和購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
中國居民每年每人5萬美元購匯的額度仍然保持不變,但是換匯過程變得繁瑣了,監管也變得更加嚴格了。
(1)外匯額度怎麼算擴展閱讀:
外匯額度具有以下主要特點:
1、可控制性。
外匯額度只是一種記在中國銀行帳上的額度,它的調劑、轉移只是中國銀行帳面數字的增減,同時還要受到中國銀行、外匯管理局的管理和監督,它的來源、運動、去向、用途等全部掌握在政府部門手裡,受到嚴格的控制。
2、不可自由流通性。
這和可控制性是相一致的。外匯額度不是貨幣,也不是票據,所有人不可能拿它在市場上自由流通和自由買賣。
3、價值性。
外匯額度是有價值的,它的價值在調劑轉移時實現。比如說現在實行的一個美元額度調出時,調入方須向調出方支付1元人民幣,就是外匯額度價值性的表現。
『貳』 人民幣兌換港幣 算外匯額度嗎
人民幣兌換港幣算外匯額度,港幣算外幣,港幣在中國大陸不流通。
參考當前的匯率版(2015-09-15 ):
1港元=0.8217人民幣權元;
1人民幣元=1.2170港元。
港元或稱港幣,是香港的法定流通貨幣。按照香港基本法和中英聯合聲明,香港的自治權包括自行發行貨幣的權力。其正式的ISO 4217簡稱為HKD(Hong Kong Dollar);標志為HK$。
『叄』 個人收外匯年度限額是怎麼算的
境內個人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含)的結售匯額度.
『肆』 買入外幣又賣出,算不算外匯額度
賬戶外匯先買後賣(看漲)是指您先買入賬戶外匯,再賣出已買入賬戶外匯的交易。
累計賣出賬戶外匯的數量不能大於累計買入的數量。
『伍』 個人收外匯年度限額是怎麼算的
在中國個人結匯的年度限額是5萬美元,超過5萬美元之後,當年就不能結匯。
對個人版結權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年度總額內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年度總額的,經常項目項下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等材料在銀行辦理,資本項目項下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陸』 外匯5萬的規定是怎麼理解的
因為國家來規定,一個人自一年只能有5萬美元的額度。如果5萬美金額度用完了。可以委託自己的直系親屬代替自己為剩下的外匯辦理結匯業務。當然這個直系親屬也是一年5萬的額度。提供證明,讓銀行辦理結售匯的人看,然後就OK。
『柒』 外匯額度是怎麼計算的
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的結售匯額度,每年指的是自然年,即:1月1日-12月31日。
『捌』 公司外匯額度如何獲取
企業可至中國電子口岸出口收匯模塊查詢可售匯額度
拿個人的案例說吧.
國家規定一個人一年有五萬美金等值外匯可以購買和結算.
如果說你國家的親戚給你匯十萬美金過來,,你去銀行把它換成人民幣,你就只能換五萬美金的等值人民幣出來,其它的你要等第二年才能夠換取..
這就是針對個人的換匯規定,,,,公司可能也有類似的吧,,還有就是你可以向外匯局申請擴大這個限定了,,一般有一些做外貿的企業外匯金額還是很大的了..
外匯管理類型
各國外匯管理制度主要有三種類型:第一種是嚴格型外匯管制,即對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都實行管制,實行這種外匯管制的國家通常經濟比較落後,外匯資金短缺,市場機制不發達,因而試圖通過集中分配和使用外匯以維持穩定的匯價、保障國際收支平衡、維護民族經濟的發展;第二種是部分型外匯管制,即對經常項目的外匯交易原則上不加限制,但對資本項目的外匯交易進行一定的限制。如日本、丹麥、挪威、法國、義大利等約20個國家;第三種是完全自由型外匯管制,即對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的外匯交易均不進行限制,外匯可自由兌換、自由流通、自由出入國境,實行金融自由化。這類國家有美國、英國、瑞士、荷蘭、新加坡和外匯儲備較多的石油輸出國(如科威特、沙烏地阿拉伯等)。[2]
目前中國外匯管理體制基本上屬於部分型外匯管制,對經常項目實行可兌換;對資本項目實行一定的管制;對金融機構的外匯業務實行監管;禁止外幣境內計價結算流通;保稅區實行有區別的外匯管理等。這種外匯管理體系基本適應中國當前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也符合國際慣例。
『玖』 外貿公司外匯額度怎麼查的
外匯管理類型
各國外匯管理制度主要有三種類型:第一種是嚴格型外匯管制,內即對經常項目容和資本項目都實行管制,實行這種外匯管制的國家通常經濟比較落後,外匯資金短缺,市場機制不發達,因而試圖通過集中分配和使用外匯以維持穩定的匯價、保障國際收支平衡、維護民族經濟的發展;第二種是部分型外匯管制,即對經常項目的外匯交易原則上不加限制,但對資本項目的外匯交易進行一定的限制。如日本、丹麥、挪威、法國、義大利等約20個國家;第三種是完全自由型外匯管制,即對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的外匯交易均不進行限制,外匯可自由兌換、自由流通、自由出入國境,實行金融自由化。這類國家有美國、英國、瑞士、荷蘭、新加坡和外匯儲備較多的石油輸出國(如科威特、沙烏地阿拉伯等)。[2]
目前中國外匯管理體制基本上屬於部分型外匯管制,對經常項目實行可兌換;對資本項目實行一定的管制;對金融機構的外匯業務實行監管;禁止外幣境內計價結算流通;保稅區實行有區別的外匯管理等。這種外匯管理體系基本適應中國當前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也符合國際慣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