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這次國有林場改革,國家給國有林場職工每人補貼兩萬元,有這樣的文件嗎
有這樣的文件。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了《國有林場改革方案》和《國有林區改革指導意見》。在國有林場改革中,每人補貼2萬元是國家的基本政策,發放到職工個人手中。對改革造成的實際損失給予補助。將從林場國有賬戶直接劃入林場職工個人賬戶。
根據《中央財政林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國有林場改革補助主要用於彌補國有林場所欠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國有林場與國有林場分離的辦學、醫院等社會功能性支出,以及省級獎勵性補貼,用於推進國有林場提前自主改革等。
(1)林場改革股票擴展閱讀:
國有林場改革關乎林場每個人的利益。
保護森林和生態是建設生態文明的基礎。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完善森林和生態保護體系是首要任務。國有林場是我國生態恢復與建設的重要力量,是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的重要基礎設施。
在大規模植樹造林和森林資源管理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在保護國家生態安全、改善人民生態福祉、促進綠色發展、應對氣候變化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長期以來,國有林場的功能定位不明確,管理體制不暢,管理機制不積極,配套政策不完善,國有林場的可持續發展面臨嚴峻挑戰。為加快國有林場改革,促進國有林場科學發展,充分發揮國有林場在生態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Ⅱ 國有林場改革是針對編制內職工還是全部職工
針對全部職工。關乎林場每個人的利益。
保護森林和生態是建設生態文明的根基,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健全森林與生態保護制度是首要任務。國有林場是我國生態修復和建設的重要力量,是維護國家生態安全最重要的基礎設施,在大規模造林綠化和森林資源經營管理工作中取得了巨大成就,
為保護國家生態安全、提升人民生態福祉、促進綠色發展、應對氣候變化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長期以來,國有林場功能定位不清、管理體制不順、經營機制不活、
支持政策不健全,林場可持續發展面臨嚴峻挑戰。為加快推進國有林場改革,促進國有林場科學發展,充分發揮國有林場在生態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國有林場改革主要內容:
(一)明確界定國有林場生態責任和保護方式。將國有林場主要功能明確定位於保護培育森林資源、維護國家生態安全。與功能定位相適應,明確森林資源保護的組織方式,合理界定國有林場屬性。原為事業單位的國有林場,
主要承擔保護和培育森林資源等生態公益服務職責的,繼續按從事公益服務事業單位管理,從嚴控制事業編制;基本不承擔保護和培育森林資源、主要從事市場化經營的,要推進轉企改制,暫不具備轉企改制條件的,要剝離企業經營性業務。
目前已經轉制為企業性質的國有林場,原則上保持企業性質不變,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實現公益林管護,或者結合國有企業改革探索轉型為公益性企業,確有特殊情況的,可以由地方政府根據本地實際合理確定其屬性。
(二)推進國有林場政事分開。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快職能轉變,創新管理方式,減少對國有林場的微觀管理和直接管理,加強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准等制定和實施,落實國有林場法人自主權。在穩定現行隸屬關系的基礎上,
綜合考慮區位、規模和生態建設需要等因素,合理優化國有林場管理層級。對同一行政區域內規模過小、分布零散的林場,根據機構精簡和規模經營原則整合為較大林場。科學核定事業編制,用於聘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骨幹林業技能人員,
經費納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強化對編制使用的監管,事業單位新進人員除國家政策性安置、按幹部人事許可權由上級任命及涉密崗位等確需使用其他方法選拔任用人員外,都要實行公開招聘。
(三)推進國有林場事企分開。國有林場從事的經營活動要實行市場化運作,對商品林採伐、林業特色產業和森林旅遊等暫不能分開的經營活動,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鼓勵優強林業企業參與兼並重組,通過規模化經營、市場化運作,
切實提高企業性質國有林場的運營效率。加強資產負債的清理認定和核查工作,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要加快分離各類國有林場的辦社會職能,逐步將林場所辦學校、醫療機構等移交屬地管理。積極探索林場所辦醫療機構的轉型或改制。
根據當地實際,逐步理順國有林場與代管鄉鎮、村的關系。
(四)完善以購買服務為主的公益林管護機制。國有林場公益林日常管護要引入市場機制,通過合同、委託等方式面向社會購買服務。在保持林場生態系統完整性和穩定性的前提下,按照科學規劃原則,鼓勵社會資本、林場職工發展森林旅遊等特色產業,
有效盤活森林資源。企業性質國有林場經營范圍內劃分為公益林的部分,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照公益林核定等級分別安排管護資金。鼓勵社會公益組織和志願者參與公益林管護,提高全社會生態保護意識。
(五)健全責任明確、分級管理的森林資源監管體制。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監管有效的森林資源產權制度,建立健全林地保護制度、森林保護制度、森林經營制度、濕地保護制度、自然保護區制度、監督制度和考核制度。
按照林地性質、生態區位、面積大小、監管事項、對社會全局利益影響的程度等因素由國家、省、市三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分級監管,對林地性質變更、採伐限額等強化多級聯動監管,充分調動各級監管機構的積極性。保持國有林場林地范圍和用途的長期穩定,
嚴禁林地轉為非林地。建立制度化的監測考核體制,加強對國有林場森林資源保護管理情況的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綜合考核評價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主要領導政績的重要依據。加強國家和地方國有林場森林資源監測體系建設,
建立健全國有林場森林資源管理檔案,定期向社會公布國有林場森林資源狀況,接受社會監督,對國有林場場長實行國有林場森林資源離任審計。實施以提高森林資源質量和嚴格控制採伐量為核心的國有林場森林資源經營管理制度,
按森林經營方案編制採伐限額、制定年度生產計劃和開展森林經營活動,各級政府對所管理國有林場的森林經營方案編制和實施情況進行檢查。探索建立國有林場森林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利用國有林場森林資源開展森林旅遊等,
應當與國有林場明確收益分配方式;經批准佔用國有林場林地的,應當按規定足額支付林地林木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植被恢復費和職工社會保障費用。啟動國有林場森林資源保護和培育工程,合理確定國有林場森林商業性採伐量。
加快研究制定國有林場管理法律制度措施和國有林場中長期發展規劃等。探索建立國家公園。
(六)健全職工轉移就業機制和社會保障體制。按照「內部消化為主,多渠道解決就業」和「以人為本,確保穩定」的原則妥善安置國有林場富餘職工,不採取強制性買斷方式,不搞一次性下崗分流,確保職工基本生活有保障。主要通過以下途徑進行安置:
一是通過購買服務方式從事森林管護撫育;二是由林場提供林業特色產業等工作崗位逐步過渡到退休;三是加強有針對性的職業技能培訓,鼓勵和引導部分職工轉崗就業。將全部富餘職工按照規定納入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范疇,平穩過渡、
合理銜接,確保職工退休後生活有保障。將符合低保條件的林場職工及其家庭成員納入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切實做到應保盡保。
(2)林場改革股票擴展閱讀:
國有林場是我國林區的基本組織,同時它還承擔林區教育、衛生、治安和社會管理的任務,有的代管鄉村。
國有林場的特點是和農村交叉,一般是跨鄉、跨縣,也有的大型林場跨市,管理難度大。
國有林場的稱呼有多種,有的叫林業局、有的叫森林經營所、有的叫治沙站等等。
國有林場按經營對象分用材林林場、防護林林場、經濟林林場、風景林場等。按預算體制劃分,分為生態公益型林場和商品經營型林場。
按管理體制分省屬林場佔10%,地(市)屬林場佔15%,縣屬林場佔75%。
國有林場在我國林業發展中發揮了重要的骨幹、示範和帶動作用,特別是在森林培育和保護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得到了社會的公認,但是,國有林場在長期發展過程中也積累了很多困難和問題,如林場經濟危困,職工生活困難,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後,發展後勁不足等,國有林場的改革迫在眉睫。
落實各項任務
(一)加強總體指導。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按照職能分工抓緊制定和完善社會保障、化解債務、職工住房等一系列支持政策。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林業局要做好統籌協調工作,根據不同區域國有林場實際,切實做好分類指導和服務,
加強跟蹤分析和督促檢查,適時評估方案實施情況。方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及時上報國務院。
(二)明確工作責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對國有林場改革負總責,按照本方案確定的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結合實際盡快制定具體方案,確保按時完成各項任務目標。加強國有林場管理機構建設,維護國有林場合法權益,
保持森林資源權屬穩定,嚴禁破壞國有森林資源和亂砍濫伐、濫占林地、無序建設。做好風險預警,及時化解矛盾,確保社會穩定。
Ⅲ 國有林場改革
國有林場 深化改革
1 遼寧國有林場發展現狀
全省現有國有林場182個,分布在14個市,57個縣(市、區),其中遼東山區99個,遼西北地區69個,遼中南平原沿海地區14個。遼中南地區林場分布特點是一個縣(市)只有一個林場。國有林場事權管理以縣為主,縣屬林場164個,佔90%,廳直5個,市直13個;副處級以上林場3個,副科級以上129個,股級50個。2007年,全省國有林場資產總額17.6億元,林木資產6.2億元;負債總計8.4億元,其中銀行貸款4.2億元;營業收入5.4 億元;林場凈利潤5032萬元;39處國有林場虧損,虧損面達22%,虧損額為1296萬元。全省國有林場林業用地面積1134萬畝,蓄積量4866萬立方米。商品林357萬畝,公益林776萬畝。「石頭山」難以綠化的荒山面積33萬畝,主要分布在遼西地區。職工總數23669人,其中在職17178人,離退休6491人。在職職工中,60%的職工在管理、技術、護林崗位上,40%的下崗職工承包、經營林場森林資源及自謀職業。大多數大中專生畢業於20年前左右,人數佔8%。遼東山區平均每個林場人數139人,遼西北地區86人,遼中南地區73人。全省國有林場實行崗位工資,在職職工平均月工資額845元,退休職工1008元。162個林場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88個林場參加了醫療保險,大多數林場沒有參加失業、工傷、生育保險。
2 當前國有林場存在的突出問題
2.1 債務負擔沉重,生產經營艱難。全省國有林場負債總額8.4億元,其中銀行貸款4.2億元,主要用於營造林、多種經營項目,每年負擔2000餘萬元的銀行利息。
2.2 社保壓力巨大,保障體系不完善。全省162個林場欠繳金額10154萬元,20個林場未參保需補繳「進門費」7448萬元,共計1.7億元,壓力巨大,林場無法解決。同時,保障體系還有不完善方面。
2.3 基礎設施落後,自我積累難以建設。集中表現在7個場部不通公路,15個場部飲水困難;不通公路工區196個,不通電的188個,不通電話的196個,吃水困難的92個。
2.4 人員包袱沉重,職工分流困難。隨著國有林場承擔任務的轉變,造林任務和木材採伐量不斷減少,客觀上造成人員過多,負擔沉重。2007年全省國有林場在職職工17178人,其中在崗的10284人,下崗的6874 人。初步推算,全省林場在崗職工中將又有14%人員下崗分流,分流安置就業困難重重。相當部分家庭有兩人甚至全家均為林場職工,他們一旦下崗,生活將難以保障。
3 造成當前國有林場困境的原因
3.1 林場定性不準確,身份邊緣化。在調研中,新賓縣林業局領導說:「當前林場性質不明,是林場開展工作的最大障礙,是改革中首要解決的問題」。表現在,在人事、工資制度上按事業單位管理,但事業費供給無保障;在勞動用工制度上按企業對待,林場職工在加入養老保險、就業等方面都遭遇到重重困難,下崗職工難以納入城鎮職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地處農村的國有林場,其國有性質也限制了林場享受國家對農村的扶持政策。
3.2 自然環境條件差,投入嚴重不足。遼西北大多數林場位於生態脆弱的高山區和土地貧瘠地區,遼東山區部分林場地處地勢險峻的遠山區,基礎設施建設難度大,加之各種冰凍雪壓和山洪自然災害的發生,破損嚴重,投入嚴重不足。
3.3 結構調整不到位,經營機制不活。近20年,盡管林場進行了產業結構調整,興辦二、三產業,但沒有按市場經濟規律運行,致使林場產業項目基本失敗,同時也背上了沉重的債務負擔。在經營機制創新等方面,雖然林場做了嘗試和努力,但由於受各種因素和自身條件的影響,一直未能建立健康的經營機制。這種單一的經濟結構也難以承擔以生態建設為主的任務,更滿足不了安置職工再就業的需求。
3.4 經營困難重重,生存發展舉步維艱。全省國有林場經營面積規模不等,最大的24萬畝,最小的不足5000畝,設置不盡合理。如桓仁縣城郊林場與庫區林場的林地隔嶺相望,卻設置兩個林場。城郊林場有林面積只有9千餘畝,現有職工115人,與大林場一樣有相同的管理機構,「麻雀雖小,五臟俱全」,造成機構臃腫、效率低下。同時,還有部分「無資源、無產業、無資產」的「三無」林場,即東部山區無可採伐森林的林場,西部地區無間種林下土地的林場,同時兩個地區又都沒有林業產業項目和可開發利用資產的林場。
4 深化國有林場改革的對策
4.1 建立新型的國有林場管理體制。管理體制是深化國有林場改革的核心與前提,不解決管理體制問題,林場改革談不上深化,也就沒有突破與進展。根據國有林場承擔的主要任務和發揮的作用不同,對我省國有林場實行分類管理,劃分為生態公益型林場和商品經營型林場。
4.2 調整國有林場規模與布局。對同一地區國有林場數量較多、單個林場經營規模過小的,要減少機構設置,實現規模經營,提高管理效益。進行重新規劃布局。
4.3 妥善安置國有林場富餘職工。富餘職工安置是深化林場改革最大的難點,林場要幫助他們最大限度地實現再就業,提供生活保障。根據我省國有林場實際,擬以下方式安置:一是利用現有林場經營性項目優先安排富餘職工,二是林場可採取現金支付經濟補償的方式或以產權流轉多種經營項目和商品林的方式安置富餘職工;三是各地制定解除分流人員的補償標准,對「三無林場」,國家、省、市財政安排資金予以解決。
4.4 切實做好國有林場職工社會保障工作。解決職工養老保險應作為深化林場改革的突破口,存在的問題是欠繳費多、參保「進門費」高、政策不統一。應按照分級負責、政策扶持、區別對待、逐步完善的原則加以解決。一是商品經營型林場採取以資源換資金的辦法解決入保問題,生態公益型林場的職工入保所需資金由國家、省、地方三級財政解決。二是鑒於國有林場的特殊情況,省社保部門應統一規范全省國有林場入保的補繳形式和程序,降低入保門檻,實現應保盡保;三是規范養老金管理制度,足額發放養老金,確保林場職工養老保險政策落到實處。
4.5 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一是債務問題。國有林場利用銀行貸款造林,並已劃為生態公益林的貸款本息,建議由省政府按程序核銷或暫停息掛帳;因林場木材加工等多種經營項目虧損而形成的債務,償還貸款;二是拖欠工資問題。對改革後重新聘用的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在職時拖欠的崗位工資,應納入林場的收支預算逐步加以解決。對未聘人員在職時拖欠崗位工資,可採取以各類資源資產作價抵頂等方式加以解決;三是社會負擔問題。按照屬地化原則將林場代管的鄉鎮村以及林場自辦的學校、醫院等機構逐步移交當地政府。
4.6 改善國有林場的發展環境。各級政府應將國有林場基礎設施等建設投入,納入省和地方的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中,重點解決道路、水電、通訊「三不通」及職工危房改造等問題,為國有林場發展創造必要條件和良好環境。
Ⅳ 江蘇省什麼時候進行林場改革另外會計有事業編制嗎
會計作為一種商業語言,在經貿交往中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我國具有良好的就業前景。適應中國外向型經濟迅速發展的形勢,本專業力旨在為國家培養一批既懂中國會計,又懂國際會計慣例的會計人才。為企事業單位、政府機關、會計師事務所培養具有良好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基礎扎實和具有較強業務能力、有較強外語水平和具有創造品質的會會計與財務管理的專門人才。
實際上非常廣泛,大概從從業的領域來講,一部分是在會計公司里邊,或者說他從事的工作是社會中介服務,主要提供的是審計,或者說咨詢服務。這是一部分。另外一部分就是在企業和事業單位,首先是在他們的財會部門里邊,從事基礎性的具體的工作。經過幾年的成長,像在事務所里邊工作的會計人員,經過幾年的成長,可能會成為經理,甚至於成為會計師事務所的合夥人。
那麼在企事業單位工作的會計人員,經過幾年的努力,可能會走上領導崗位,甚至於走上非常高的管理者崗位,在跨國公司里邊,有相當多的管理人員,是有非常強的會計背景,都是也有一些在金融機構,在保險機構。會計專業的就業范圍非常的廣泛。
Ⅳ 國有林場改革方案全文 國有林業為什麼要改
創新管理機制。在內部管理上,科學核定國有林場事業編制,用於聘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骨幹林業技能人員,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實行以崗位績效為主要內容的收入分配製度,經營性活動實行收支兩條線。公益林管護積極引入市場機制,可以通過合同、委託等方式面向社會購買服務。明確森林資源監管主體,由國家、省、市林業部門分級監管,對林地性質變更、採伐限額等強化多級聯動監管。將森林資源考核結果作為綜合考核評價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主要領導政績的重要依據,對國有林場場長實行森林資源離任審計。實施森林資源經營管理制度,啟動森林資源保護和培育工程,合理確定國有林場森林商業性採伐量,建立森林資源有償使用制度。趙樹叢告訴記者,與國有林場類似,國有林區改革的重點也主要有3個方面。
Ⅵ 國有林場改革最新消息
一、國有林場改革的總體要求摘自人民網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實施以生態建設為主的林業發展戰略,按照分類推進改革的要求,圍繞保護生態、保障職工生活兩大目標,推動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實現管護方式創新和監管體制創新,推動林業發展模式由木材生產為主轉變為生態修復和建設為主、由利用森林獲取經濟利益為主轉變為保護森林提供生態服務為主,建立有利於保護和發展森林資源、有利於改善生態和民生、有利於增強林業發展活力的國有林場新體制,為維護國家生態安全、保護生物多樣性、建設生態文明作出更大貢獻。
(二)基本原則
——堅持生態導向、保護優先。森林是陸地生態的主體,是國家、民族生存的資本和根基,關系生態安全、淡水安全、國土安全、物種安全、氣候安全和國家生態外交大局。要以維護和提高森林資源生態功能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實行最嚴格的國有林場林地和林木資源管理制度,確保國有森林資源不破壞、國有資產不流失,為堅守生態紅線發揮骨幹作用。
——堅持改善民生、保持穩定。立足林場實際穩步推進改革,切實解決好職工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確保林場穩定。
——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以「因養林而養人」為方向,根據各地林業和生態建設實際,探索不同類型的國有林場改革模式,不強求一律,不搞一刀切。
——堅持分類指導、省級負責。中央對各地國有林場改革工作實行分類指導,在政策和資金上予以適當支持。省級政府對國有林場改革負總責,根據本地實際制定具體改革措施。
(三)總體目標。到2020年,實現以下目標:
——生態功能顯著提升。通過大力造林、科學營林、嚴格保護等多措並舉,森林面積增加1億畝以上,森林蓄積量增長6億立方米以上,商業性採伐減少20%左右,森林碳匯和應對氣候變化能力有效增強,森林質量顯著提升。
——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通過創新國有林場管理體制、多渠道加大對林場基礎設施的投入,切實改善職工的生產生活條件。拓寬職工就業渠道,完善社會保障機制,使職工就業有著落、基本生活有保障。
——管理體制全面創新。基本形成功能定位明確、人員精簡高效、森林管護購買服務、資源監管分級實施的林場管理新體制,確保政府投入可持續、資源監管高效率、林場發展有後勁。
二、國有林場改革的主要內容
(一)明確界定國有林場生態責任和保護方式。將國有林場主要功能明確定位於保護培育森林資源、維護國家生態安全。與功能定位相適應,明確森林資源保護的組織方式,合理界定國有林場屬性。原為事業單位的國有林場,主要承擔保護和培育森林資源等生態公益服務職責的,繼續按從事公益服務事業單位管理,從嚴控制事業編制;基本不承擔保護和培育森林資源、主要從事市場化經營的,要推進轉企改制,暫不具備轉企改制條件的,要剝離企業經營性業務。目前已經轉制為企業性質的國有林場,原則上保持企業性質不變,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實現公益林管護,或者結合國有企業改革探索轉型為公益性企業,確有特殊情況的,可以由地方政府根據本地實際合理確定其屬性。
(二)推進國有林場政事分開。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快職能轉變,創新管理方式,減少對國有林場的微觀管理和直接管理,加強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准等制定和實施,落實國有林場法人自主權。在穩定現行隸屬關系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區位、規模和生態建設需要等因素,合理優化國有林場管理層級。對同一行政區域內規模過小、分布零散的林場,根據機構精簡和規模經營原則整合為較大林場。科學核定事業編制,用於聘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骨幹林業技能人員,經費納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強化對編制使用的監管,事業單位新進人員除國家政策性安置、按幹部人事許可權由上級任命及涉密崗位等確需使用其他方法選拔任用人員外,都要實行公開招聘。
(三)推進國有林場事企分開。國有林場從事的經營活動要實行市場化運作,對商品林採伐、林業特色產業和森林旅遊等暫不能分開的經營活動,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鼓勵優強林業企業參與兼並重組,通過規模化經營、市場化運作,切實提高企業性質國有林場的運營效率。加強資產負債的清理認定和核查工作,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要加快分離各類國有林場的辦社會職能,逐步將林場所辦學校、醫療機構等移交屬地管理。積極探索林場所辦醫療機構的轉型或改制。根據當地實際,逐步理順國有林場與代管鄉鎮、村的關系。
(四)完善以購買服務為主的公益林管護機制。國有林場公益林日常管護要引入市場機制,通過合同、委託等方式面向社會購買服務。在保持林場生態系統完整性和穩定性的前提下,按照科學規劃原則,鼓勵社會資本、林場職工發展森林旅遊等特色產業,有效盤活森林資源。企業性質國有林場經營范圍內劃分為公益林的部分,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照公益林核定等級分別安排管護資金。鼓勵社會公益組織和志願者參與公益林管護,提高全社會生態保護意識。
(五)健全責任明確、分級管理的森林資源監管體制。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監管有效的森林資源產權制度,建立健全林地保護制度、森林保護制度、森林經營制度、濕地保護制度、自然保護區制度、監督制度和考核制度。按照林地性質、生態區位、面積大小、監管事項、對社會全局利益影響的程度等因素由國家、省、市三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分級監管,對林地性質變更、採伐限額等強化多級聯動監管,充分調動各級監管機構的積極性。保持國有林場林地范圍和用途的長期穩定,嚴禁林地轉為非林地。建立制度化的監測考核體制,加強對國有林場森林資源保護管理情況的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綜合考核評價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主要領導政績的重要依據。加強國家和地方國有林場森林資源監測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國有林場森林資源管理檔案,定期向社會公布國有林場森林資源狀況,接受社會監督,對國有林場場長實行國有林場森林資源離任審計。實施以提高森林資源質量和嚴格控制採伐量為核心的國有林場森林資源經營管理制度,按森林經營方案編制採伐限額、制定年度生產計劃和開展森林經營活動,各級政府對所管理國有林場的森林經營方案編制和實施情況進行檢查。探索建立國有林場森林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利用國有林場森林資源開展森林旅遊等,應當與國有林場明確收益分配方式;經批准佔用國有林場林地的,應當按規定足額支付林地林木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植被恢復費和職工社會保障費用。啟動國有林場森林資源保護和培育工程,合理確定國有林場森林商業性採伐量。加快研究制定國有林場管理法律制度措施和國有林場中長期發展規劃等。探索建立國家公園。
(六)健全職工轉移就業機制和社會保障體制。按照「內部消化為主,多渠道解決就業」和「以人為本,確保穩定」的原則妥善安置國有林場富餘職工,不採取強制性買斷方式,不搞一次性下崗分流,確保職工基本生活有保障。主要通過以下途徑進行安置:一是通過購買服務方式從事森林管護撫育;二是由林場提供林業特色產業等工作崗位逐步過渡到退休;三是加強有針對性的職業技能培訓,鼓勵和引導部分職工轉崗就業。將全部富餘職工按照規定納入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范疇,平穩過渡、合理銜接,確保職工退休後生活有保障。將符合低保條件的林場職工及其家庭成員納入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切實做到應保盡保。
三、完善國有林場改革發展的政策支持體系
(一)加強國有林場基礎設施建設。國有林場基礎設施建設要體現生態建設需要,不能簡單照搬城市建設。各級政府將國有林場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同級政府建設計劃,按照支出責任和財務隸屬關系,在現有專項資金渠道內,加大對林場供電、飲水安全、森林防火、管護站點用房、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將國有林場道路按屬性納入相關公路網規劃。加快國有林場電網改造升級。積極推進國有林場生態移民,將位於生態環境極為脆弱、不宜人居地區的場部逐步就近搬遷到小城鎮,提高與城鎮發展的融合度。落實國有林場職工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政策。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按照行政隸屬關系,經城市政府批准,依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標准和要求,允許國有林場利用自有土地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並依法依規辦理土地供應和登記手續。
(二)加強對國有林場的財政支持。中央財政安排國有林場改革補助資金,主要用於解決國有林場職工參加社會保險和分離林場辦社會職能問題。省級財政要安排資金,統籌解決國有林場改革成本問題。具備條件的支農惠農政策可適用於國有林場。將國有貧困林場扶貧工作納入各級政府扶貧工作計劃,加大扶持力度。加大對林場基本公共服務的政策支持力度,促進林場與周邊地區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三)加強對國有林場的金融支持。對國有林場所欠金融債務情況進行調查摸底,按照平等協商和商業化原則積極進行化解。對於正常類金融債務,到期後依法予以償還;對於國有或國有控股金融機構發放的、國有林場因營造公益林產生的不良債務,由中國銀監會、財政部、國家林業局等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化解政策;其他不良金融債務,確因客觀原因無法償還的,經審核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貸款展期等方式進行債務重組。符合呆賬核銷條件的,按照相關規定予以核銷。嚴格審核不良債務,防止借改革逃廢金融機構債務。開發適合國有林場特點的信貸產品,充分利用林業貸款中央財政貼息政策,拓寬國有林場融資渠道。
(四)加強國有林場人才隊伍建設。參照支持西部和艱苦邊遠地區發展相關政策,引進國有林場發展急需的管理和技術人才。建立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用人機制,營造良好的人才發展環境。適當放寬艱苦地區國有林場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條件,適當提高國有林場林業技能崗位結構比例,改善人員結構。加強國有林場領導班子建設,加大林場職工培訓力度,提高國有林場人員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
四、加強組織領導,全面落實各項任務
(一)加強總體指導。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按照職能分工抓緊制定和完善社會保障、化解債務、職工住房等一系列支持政策。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林業局要做好統籌協調工作,根據不同區域國有林場實際,切實做好分類指導和服務,加強跟蹤分析和督促檢查,適時評估方案實施情況。方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及時上報國務院。
(二)明確工作責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對國有林場改革負總責,按照本方案確定的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結合實際盡快制定具體方案,確保按時完成各項任務目標。加強國有林場管理機構建設,維護國有林場合法權益,保持森林資源權屬穩定,嚴禁破壞國有森林資源和亂砍濫伐、濫占林地、無序建設。做好風險預警,及時化解矛盾,確保社會穩定
Ⅶ 國有林場改革給每人發放的兩萬元、我們怎麼沒有呀
您好,國家發給職工的兩萬元補償款,單位直接給交到社保局去了,請問這個附合國家要求嗎
Ⅷ 國有林場改革可我們的工資就是太低了不到2.5萬元是怎麼回事啊
要是月薪二點五萬元,那就很高了
要是一年才這么點錢,那肯定不行
這個你們要聯名往上報,要求加薪
Ⅸ 國有林場改革所有的工人如何安置
提前退休、內部退養、成立勞務公司、發展特色產業等。在職職工中,60%的職工在管理、技術、護林崗位上,40%的下崗職工承包、經營林場森林資源及自謀職業。
Ⅹ 林場改革概念股有哪些
隨著全面深化林業改革的推進,我國林業的發展活力將進一步被激發出來,林業股的資產價值也將得到更好體現。
林改概念股龍頭股一覽:
岳陽林紙:擁有近200萬畝林業資產,實際控制人為央企誠通控股;
晨鳴紙業:穩步推進林漿紙一體化,目前擁有林權證的林地200多萬畝。
永安林業 :大於95.72萬畝林權,182萬畝可控林,182萬畝規劃。
升達林業:10萬畝林權,17萬畝可控林,100萬畝規劃。
威華股份:46萬畝林權(其中4萬畝辦理中),65萬畝可控林,175萬畝規劃。
青山紙業:51.7萬畝林權(還有9.40萬畝辦理中),61.1萬畝可控林,160萬畝規劃。
兔寶寶:估計3萬畝左右(有林權證資產1745萬),10萬畝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