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財產轉移到股票里,法院有權凍結嗎
肯定是可以的,只要是屬於你的財產犯事了都有權利凍結
⑵ 轉移後的財產怎麼樣能查到
可以通過調查取證調查。
當前有些經濟糾紛案件中,雖然法院判決債務人向債權人支付款項或賠償違約金,但是債權人在執行程序中無法獲得相應錢款。
法院的判決書成了債權人手中的司法白條。在眾多無法執行到位案件中,部分案件無法執行到位其原因並不是債務人沒有經濟能力,而是債務人雖有經濟能力卻在債務形成後惡意轉移財產導致的。面對這樣的情況可以通過法律途徑採取積極的措施協助法院執行。
調查債務人的財產線索:
具有執行價值的財產主要包括房產、機動車、股票等。
房產屬於房屋管理部門登記,一般提供兩種查詢方式,即按照房屋具體的房間號查詢或者產權證號查詢。
司法部門可以憑當事人身份證號查詢。對於債權人個人而言,房管部門提供的兩種查詢方式申請人必須知悉房間號或者產權證號才能查詢。在申請強制性執行後,可以要求法院查詢債務人有無房產。房管部門可以提供房產原始登記、變更登記信息。
機動車在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登記,一般知道車牌號即可查詢。律師憑授權委託書、律所介紹信即可查詢,獲得變更登記信息後即可知悉車輛有沒有被轉讓,及轉讓的方式。股票的登記信息一般由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保存,需要司法部門才能查詢。
債權人申請執行後,要通過各種途徑獲悉債務人的財產線索,協助法院執行。如果發現事故發生後債務人轉移財產的,可以通過訴訟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轉移財產的方式:
一、讓與
讓與是指發起人無須更改、終止原有合同,只需通過一定的法律手續,直接把基礎資產轉讓給SPV,即交易不涉及原債務方。大陸法上與之相對應的概念是債權轉讓。
根據美國合同法的一般規則,只要原始權利人(發起人)與新權利人(SPY)達成讓與協議,讓與不需要債務人的同意或對債務人進行通知,也不需要其他進一步的行為,就在雙方之間生效。
但是為了構成一項有效的讓與,即產生對債務人的效力,賣方除了在協議中表明「讓與」的意思還不夠,他還須向債務人發出讓與通知。
二、債務更新
即先行終止發起人與原始債務人之間的債權債務合約,再由SPV和原始債務人按原合約條款簽訂一份新的合約,從而把發起人和原始債務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轉換為SPV和原始債務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更新是一種有效、嚴格的資產轉移方式,因而這種方式在任何管轄區都不存在法律障礙。
但是,這種方法也存在不容忽視的缺點:由於SPV和原始債務人之間需要重新簽訂合同,因而該方法手續煩瑣,費時費力。只有在原始債務人的數目很少時,證券化才可能採取這種方法。
三、部分參與
該方式下,SPV與資產債務人之間無合同關系,發起人和原始債務人之間的基礎合同繼續有效。資產不必從發起人轉移到SPV。SPV先向投資者發行資產支撐證券,然後將籌集到的資金轉貸給發起人,其轉貸金額等於資產組合價值。投資者向SPV的貸款和SPV向發起人的貸款都附有追索權。
⑶ 在股票交易的哪個環節發生了實際的財產轉移
股票交易:是自然人或法人之間的合法的權(股權)錢(資金)交易。
自然人(或法人)之間的股權交易,你投入資金買入別人賣出的股票,你擁有了這個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權,而賣出股票的人拿到了錢-------權錢交易。反之亦然。權錢交易是在交易時間進行(以A股為例),交易過程如下:
股票交易是指股票投資者之間按照市場價格對已發行上市的股票所進行的買賣。股票公開轉讓的場所首先是證券交易所。股票交易只是有價債券交易的一個組成部分,股票市場也只是多種有價債券市場中的一種;
股票交收是指證券交易雙方在交易成功的當天完成與交易有關的證券、款項的收付,即買方收到證券、賣方收到款項;是指對應收應付凈額(包括證券與價款)的交收,發生財產實際轉移。也就是賣方向買方交付股票,而買方向賣方支付價款;
交收是交易後的一個過程:比如說
在A股而言,交易的過程是:
在T日,表面上我們看到當時買入(或賣出)股票,資金就被轉出(或轉入),其實當時只是完成一個初步的過程,就是買股票的先扣起你的錢,賣股票的先扣起你的股票。
到了收盤後16:00時,通過結算系統清算確認無誤後,才把交易確認下來,並最終通過交割把股票向買方轉入(並登記股權等),把資金向賣方轉入(並轉移股權到買方)。
到了T+1日,完成清算交割後,我們才真正擁有股票(或資金)的所有權。
希望能幫到你。
⑷ 如何轉移財產,才能做到合法避稅
移民前,賬面增值換現
美國征稅的原則,一般只針對已實現的收入征稅,即財產在買賣或轉移時才征稅。若財產還未轉移,賬面上的增值是不徵收增值稅的。賬面上增值未實現的情形很多,如房地產的漲價、股票債券和珠寶的增值。新移民在財產處理時,很可能遇到美國的財產增值征稅的問題。因為成為美國居民時從國外帶入的財產不必繳稅,所以最簡單的辦法是在報到前,把賬面增值未實現的收入換現,例如把股票拋售、房地產過戶,如喜歡再買回來,提高成本,還有可以登陸報稅前(為什麼是這個時間,是很有講究的可咨詢我們)購買美國的大額人壽保險,把錢藏起來,免稅投資,永不交稅。或待到獲得身份後再用手上的現金投資新的股票和房地產。這樣,就不必為這些移民前增值的財產繳稅了。不過除了人壽保險里的投資外,其他投資以後的增值還是要交稅的,反之,若有虧損的投資,也不必急著賣,可以等拿到綠卡後再賣,這樣以後可抵稅。
海外工作,美國免稅
對於移民來講,綠卡、公民身份和稅是矛盾的。美國移民法規定,綠卡持有人每年須在美國停留半年以上,否則綠卡可能會被沒收。但若有合理理由半年內不能回美,可申請回美證(白皮書),回美證的有效期限為2年。此外,歸化為美國公民,須在持綠卡5年內在美居留超過兩年半,且要誠實報稅。然而,越來越多的新移民拿到綠卡後便回中國工作,每年只是象徵性到美國報到,綽號「跑綠卡」。「跑綠卡」在海外的勞務所得有免稅額。但稅法規定一年內在海外居留逾330天方能享有這項免稅額,即每年只能在美居留35天。這與移民法規定每年在美居留半年才能保有綠卡的條件矛盾。但若申請了回美證(白皮書),將綠卡和回美證配合使用,即可合法在海外居留1-2年,再入關時綠卡也不會被沒收。既符合移民法的要求,同時享受稅法規定的一定數額的免稅額。
合理利用贈與稅
⑸ 離婚中,一方把自己名下股票大部分賣了,算轉移財產嗎
如果賣的股票所得款項被轉移,那才叫做轉移財產,如果賣了以後的錢拿回來了,並在離婚時合理分割了,那就不算轉移財產。你得看實際情況。
⑹ 能不能把已經買了的股票轉到另一個證券帳戶上
同一個股東帳戶才能轉,從一家證券公司營業部轉到另一家.異名的帳戶不能轉.投資者的不能轉到其他帳戶上,只能將股票賣出然後取出資金存入。
如果是轉贈給其他人:先到公證處辦理贈予公證,然後雙方帶上身份證、公證證明到營業部辦理相關手續。
贈與:當事人一方願將自己的證券無償地給予相對人,而相對人亦表示接受的一種法律為。根據我國民法上的一般規定,贈予應是實踐合同,即當事人就有關贈予的協議取得一致意見後,贈予人還必須交付贈予財產,這樣合同才算成立,否則,僅有意思表示而無實際交付,不能認為這一合同已經成立。因此,股票的贈予必須在過戶後才成立。我國關於股票贈予合同的形式雖無明文規定,但依據一般的民事立法的規定,所謂承認股票的書面贈予合同,也包括承認口頭的股票贈予合同。當然,對於股票的贈予,最好也能採取書面形式,而且最好經過有關主管部門的認可。
⑺ 戶主突然去世,戶主賬戶里的股票能全部轉移到家人的名下嗎
很多時候人們說,人死了一了百了。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卻又很多不一樣的地方。比如我們要證明自己是父母的親生孩子,孩子的親生父母就是父母。人過世了並不能將這些事情統統簡化。就比如說在股票市場。
首先,作為一般財產的股票是能夠被合法繼承的。根據我國遺產繼承法的規定,如果股票賬戶的戶主生前有法律繼承人的,那麼股票財產是可以與其他財產一樣進行繼承的。法定的繼承人可以通過向法院申請財產轉移來解決股票賬戶轉移的問題,只要法院批准,繼承人可以去證券公司通過密碼重置後拿到這筆資產。
這兩種方法都是大家能夠想到的,比較常用的手段。就像老人一定會將自己的銀行卡、賬號密碼交給自己的親人一樣,股票賬戶也是自己資產的一部分。誰也沒有辦法保證自己能夠一直都清楚地記得,誰也沒有辦法保證意外和明天哪一個先到來。
雖然信息共享未必是一個好方法,但是卻能夠將這些風險稍稍規避和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