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請教大家經濟金融的問題:請用最通俗的語言描述下什麼是靜態外匯和動態外匯網上的看不懂!匯率又是什麼...
靜態的外匯就是:國外的錢幣,有價值的證券等。
動態的外匯是:錢幣在兩個國家間內轉賬匯兌。
匯率就是容:兩個不同的貨幣,他們之間價值不同,兩種貨幣購買一種東西的花費不同,之間的差就是匯率
人民幣匯率上升:早先1美元兌換8元多人民幣,現在是6元多了,這樣人民幣是升值了。
國內銀行在短時間內不會開展類似國外的保證金業務的,外匯交易都是實盤交易
② 廣義外匯包括____
ABCDE
外匯(抄Foreign Exchange)一詞具有動態和靜態兩種含義。動態的外匯可以看成一種行為,意思是指將一國貨幣轉化為另一國貨幣的活動,即國際匯兌。靜態外匯則是一種以外幣表示的用於國際結算的支付手段。通常我們所稱的外匯是指靜態含義的外匯。
靜態的外匯還有廣義概念和狹義概念之分。廣義的靜態外匯是指一切可以以外國貨幣表示的資產。《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本條例所稱的外匯是指下列以外幣表示的可以用作國際清償的支付手段和資產,包括:①外國貨幣,包括紙幣、鑄幣;②外幣支付憑證,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③外幣有價證券,包括政府債券、公司債券、股票等;④特別提款權、歐洲貨幣單位:⑤其他外匯資產。該條例所規定的外匯屬於廣義外匯范疇,等同於外幣資產。
③ 什麼是外匯外匯專指美元嗎和美元什麼關系
外匯就是人們位滿足經濟活動的貨幣兌換
所以,對於任何一國。外匯是指除本國貨幣的其他貨幣
在中國,就是除人民幣外的其他貨幣了
④ 我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規定的外匯是靜態還是動態
第三十二條人民幣匯率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中國人民銀行根據銀行間外匯市場形成的價格,公布人民幣對主要外幣的匯率。
⑤ 外匯的含義
外匯(Foreign
Exchange,或Forex)是貨幣行政當局以銀行存款、財政部證券、長短期政府證券等形式所持有的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它是國際貿易的產物,是國際貿易清償的支付手段。
外匯具有靜態和動態兩層含義。
外匯的動態含義是指將一國的貨幣兌換成另一國的貨幣。藉以清償國際間債務債權關系的專門性貨幣經營活動,它是國際間匯兌的簡稱。
外匯的靜態含義則是指以外國貨幣表示的,用於國際間結算的支付手段和信用工具。這種支付手段包括以外幣表示的信用工具和有價證券,如:銀行存款、商業匯票、銀行匯票、銀行支票、外國政府庫券及其長短期證券等。
人們通常所說的外匯,一般都是就其靜態意義而言。
外匯的特性
因為在國際匯兌中一國的貨市並非可以兌換任何他國的貨幣,而只能兌換成各國都能接受的某種支付手段和信用工具,如外國貨幣、外幣有價證券、外幣支付憑證等。因此,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規定:外匯是貨幣行政當局以銀行存款、財政部證券、長短期政府證券等形式所持有的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所以,外匯具有以下三個特性:
第一,可支付性,必須以外幣表示的資產;
第二,可兌換性,
第三,可獲得性,必須是在國外能夠得到償付的貨幣債權。
⑥ 什麼是簡述外匯的三個特徵
外匯(Foreign Exchange)一詞具有動態和靜態兩種含義。動態的外匯可以看成一種行為,意思是指將一國貨幣轉化為另一國貨幣的活動,即國際匯兌。靜態的外匯則是一種以外幣表示的用於國際結算的支付手段。通常我們所稱的外匯是指靜態含義的外匯。
靜態的外匯還有廣義概念和狹義概念之分。廣義的靜態外匯是指一切可以以外國貨幣表示的資產。《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本條例所稱的外匯是指下列以外幣表示的可以用作國際清償的支付手段和資產:①外國貨幣,包括紙幣、鑄幣;②外幣支付憑證,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③外幣有價證券,包括政府債券、公司債券、股票等;④特別提款權、歐元;⑤其他外匯資產。該條例所規定的外匯屬於廣義外匯范疇,等同於外幣資產。狹義的靜態外匯,即我們通常說的現匯,則是指以外幣表示的可以直接用於進行國際結算的支付手段。
狹義靜態外匯具有以下幾個特徵:①國際性,即必須是以外幣表示的金融資產,而不能是本幣表示的金融資產;②可兌換性,即持有人能夠不受限制地將它們兌換為其他外幣支付手段;③可償性,即可以在另一國直接作為支付手段無條件使用。按照這一定義,以外幣表示的有價證券,由於不能直接用於國際支付,不能視為外匯。
⑦ 什麼是動態外匯
動態外匯,是指把一國貨幣兌換成為另一國貨幣以清償國際間債務的金融活動。從版這個意義上來說,動態外匯權同於國際結算。靜態的外匯有份廣義和狹義。廣義的外匯是外國外匯管理法令所稱的外匯。它泛指一切對外金融資產。我國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外匯是指以外幣表示的可以用作國際清償的支付手段和資產。狹義的外匯是指以外幣表示的用於國際結算的支付手段。
外匯具有動態和靜態兩方面的含義。
外匯的動態含義是指把一國貨幣兌換成另一國貨幣的國際匯兌行為和過程,即藉以清償國際債權和債務關系的一種專門性經營活動。
外匯的靜態含義是指以外幣表示的可用於對外支付的金融資產。《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本條例所稱外匯,是指下列以外幣表示的可以用作國際清償的支付手段和資產:(一)外國貨幣,包括紙幣、鑄幣;(二)外幣支付憑證,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三)外幣有價證券,包括政府債券、公司債券、股票等;(四)特別提款權;(五)其他外匯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