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中的ST是什麼意思啊
滬深交來易所對財務自狀況或其他狀況出現異常的上市公司股票進行特別處理(Special Treatment),並在簡稱前冠以「ST」,因此這類股票成為ST股。
上市公司的具體狀況您可通過上市公司的公告查看.比如在廣發證券「廣發易淘金」APP中,在個股詳情頁中,「資訊-公告」一欄目可以查到公告內容。
Ⅱ 中設股份新股申購代碼是多少
中設股份新股申購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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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輸入代碼買入就可以
Ⅲ 新股中設股份什麼時候上市
股票代碼002883
上市日期20170620
Ⅳ 股份是什麼,在哪裡看股份
股份代表對公司的部分擁有權,分為普通股、優先股、未完全兌付的股權。
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層含義:
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的構成成分;
2、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與義務;
3、股份可以通過股票價格的形式表現其價值。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條件
1、發起人符合法定的資格,達到法定的人數。根據新《公司法》的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2、發起人認繳和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的最低限額。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最低限額不得低於500萬元人民幣。對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需要高於上述最低限額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
發起人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且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將財產權同發起人轉歸公司所有。但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3、股份的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設立階段的發行分為發起設立發行和募集設立發行兩種。
以發起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書面認足公司章程規定其認購的股份;一次繳納的,應即繳納全部出資;分期繳納的,應即繳納首期出資,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其餘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在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三十五,其餘份應當向社會公開募集。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時,必須依法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並公告招股說明書,製作認股書,由依法批准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承銷,簽訂承銷協議,同銀行簽訂代收股款協議,由銀行代收和保存股款,向認股人出具收款單據。招股說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1)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2)每股的票面金額和發行價格;(3)無記名股票的發行總數;(4)認股人的權利、義務;(5)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募足時認股人可以撤回所認股份的說明。
4、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並經創立大會通過。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名稱是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法人必須具備的條件。公司名稱必須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稱還應標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樣。
股份有限公司必須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對公司實行內部管理和對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是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股東大會作出決議;董事會是執行公司股東大會決議的執行機構;監事會是公司的監督機構,依法對董事、經理和公司的活動實行監督;經理是由董事會聘任,主持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6、有固定的公司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的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指的是為正式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法人資格而依法進行的一系列籌建准備行為。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程序因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的不同而有所區別。
1、發起設立的程序
(1)發起人之間以書面相形式訂立發起人協議。發起人協議通常包括以下一些主要內容:發起人的姓名以及住所;公司擬發行的股份類別,每股的面值、發行價;每個發起人的認購數額、出資類別;發起人繳納股款、交付現物、轉讓財產權利的時間和方式以及發起費用的預算、開支、和每一個發起人的發起費用的負擔等。
(2)發起人訂立書面協議以後就應該按照協議的規定繳納出資認購股份。發起人繳納出資的方式主要有以現金繳納或者用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來抵充股款。
以現金之外的其他財產或財產權利出資的需要由有關的中介結構進行評估,並且要依法辦理有關的財產權利的轉移手續。
(3)發起人交付全部出資以後,應當選舉董事會和監事會,並由董事會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設立公司所必需的批准文件、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2、募集設立的程序
(1)發起人首先要做的是與前述的發起設立的程序中前兩步相同的步驟,有所區別的是,在發起設立中,發起人要認購全部的股份,而在募集設立中,發起人只認購全部擬股份中的一部分,我國公司法規定認購數額應不少於首期發行股份數的35%。
(2)制定招股說明書。招股說明書是向非特定的社會公眾發出的認購股份的書面說明,該說明書在發出以前應當經過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的批准。
(3)向國務院遞交募股申請。申請時,還必須同時報送公司法規定的一些文件,比如公司章程、經營估算書、發起人的姓名、認購的股份數等。
(4)募股申請經國務院主管部門批准以後,發起人應該公告招股說明書,並製作認股書。公告招股說明書是應該根據所要募集的范圍在相應的報刊雜志上予以公告。
同時,發起人必須製作認股書,認股書應載明公司法所要求的內容,由認股人填寫有關事項,比如認購的股數、金額、認股人的住所等。
(5)發起人應該同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簽訂承銷協議,並於銀行簽訂代收股款的協議。發起人要募集股份,必須通過證券經營機構進行,而且必須於銀行簽訂代收股款的協議,由銀行代為收取和保存認股人繳納的股款。
(6)取得驗資證明。發起人在股款募足以後,必須請中立的機構或專家出具證明全部股份已經如數繳納的文件,這一文件是申請公司注冊的必備文件。
(7)召集由認股人組成的創立大會。創立大會的工作主要是選舉董事會、監事會成員,並審議發起人的募股情況,並作出設立公司與否的決定。
(8)由創立大會選舉的董事會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有關文件,申請設立登記。董事會應該在創立大會結束後的法定日期內向公司的登記機關報送公司法要求的相關文件,申請設立公司。
Ⅳ N中設股票發行價是多少
中設股份(002883);上市日期:2017-06-20;發行價格(元):15.67
Ⅵ 股票裡面股權分置是什麼意思怎麼理解
股權分置,是指A股市場上的上市公司股份按能否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被區分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前者主要稱為流通股,主要成分為社會公眾股;後者為非流通股,大多為國有股和法人股。這是我國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形成的特殊問題。股權分置不能適應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要求。對其的理解如下:
1、股權分置是一個具有中國特色的企業所有權制度,主要針對國有上市公司,包括在內地及香港上市的中國國有企業。這個制度安排在2005年之前已經實行多年,其中特別規定:上市的企業只允許其少部分股份(通常不到三分之一),在市場公開發行及交易,其餘的股份則暫時不允許進入市場流通,並只能由一個或幾個法人持有
2、這樣的安排顯然是一個權宜之計,當初主要是希望一方面保證國家對上市國有企業具有絕對的控股權,另一方面也擔心中國剛剛建立的股票市場無法承擔全流通的市場地圖。
3、這一制度的實行大大降低了國有企業在內地及香港市場上市所遇到的思維觀念及利益分配方面的阻力,具有相當的歷史價值。沒有這樣一個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創新,中國證券市場的起步可能晚很多年,但這一制度也導致了一系列的後遺症,包括市場供需失衡問題、股東利益沖突問題及企業控制權僵化問題。
第一,市場供需失衡問題。三分之二的非流通法人股,一旦被允許賣給個人投資者並在市場流通,似乎會導致市場上股票供應的劇增,如果對股票的需求跟不上大幅度增加的供應,可能會導致股價的大跌!
第二,股東利益沖突問題。流通股與不流通法人股的長期法定分割導致上市企業在收入分配問題上面臨大股東與小股東之間的明顯及長期的利益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