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對外支付大額外幣需要國稅開具《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 關於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號)公告規定,
一、境內機構和個人向境外單筆支付等值5萬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萬美元,下同)下列外匯資金,除本公告第三條規定的情形外,均應向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進行稅務備案,主管稅務機關僅為地稅機關的,應向所在地同級國稅機關備案:
(一)境外機構或個人從境內獲得的包括運輸、旅遊、通信、建築安裝及勞務承包、保險服務、金融服務、計算機和信息服務、專有權利使用和特許、體育文化和娛樂服務、其他商業服務、政府服務等服務貿易收入;
(二)境外個人在境內的工作報酬,境外機構或個人從境內獲得的股息、紅利、利潤、直接債務利息、擔保費以及非資本轉移的捐贈、賠償、稅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和經常轉移收入;
(三)境外機構或個人從境內獲得的融資租賃租金、不動產的轉讓收入、股權轉讓所得以及外國投資者其他合法所得。
外國投資者以境內直接投資合法所得在境內再投資單筆5萬美元以上的,應按照本規定進行稅務備案。
二、境內機構和個人(以下稱備案人)在辦理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時,應向主管國稅機關提交加蓋公章的合同(協議)或相關交易憑證復印件(外文文本應同時附送中文譯本),並填報《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一式三份,以下簡稱《備案表》,見附件1)。
同一筆合同需要多次對外支付的,備案人須在每次付匯前辦理稅務備案手續,但只需在首次付匯備案時提交合同(協議)或相關交易憑證復印件。
三、境內機構和個人對外支付下列外匯資金,無需辦理和提交《備案表》:
(一)境內機構在境外發生的差旅、會議、商品展銷等各項費用;
(二)境內機構在境外代表機構的辦公經費,以及境內機構在境外承包工程的工程款;
(三)境內機構發生在境外的進出口貿易傭金、保險費、賠償款;
(四)進口貿易項下境外機構獲得的國際運輸費用;
(五)保險項下保費、保險金等相關費用;
(六)從事運輸或遠洋漁業的境內機構在境外發生的修理、油料、港雜等各項費用;
(七)境內旅行社從事出境旅遊業務的團費以及代訂、代辦的住宿、交通等相關費用;
(八)亞洲開發銀行和世界銀行集團下屬的國際金融公司從我國取得的所得或收入,包括投資合營企業分得的利潤和轉讓股份所得、在華財產(含房產)出租或轉讓收入以及貸款給我國境內機構取得的利息;
(九)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提供的外國政府(轉)貸款(含外國政府混合(轉)貸款)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下的利息。本項所稱國際金融組織是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集團、國際開發協會、國際農業發展基金組織、歐洲投資銀行等;
(十)外匯指定銀行或財務公司自身對外融資如境外借款、境外同業拆借、海外代付以及其他債務等項下的利息;
(十一)我國省級以上國家機關對外無償捐贈援助資金;
(十二)境內證券公司或登記結算公司向境外機構或境外個人支付其依法獲得的股息、紅利、利息收入及有價證券賣出所得收益;
(十三)境內個人境外留學、旅遊、探親等因私用匯;
(十四)境內機構和個人辦理服務貿易、收益和經常轉移項下退匯;
(十五)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境外個人辦理服務貿易、收益和經常轉移項下對外支付,應按照個人外匯管理的相關規定辦理。
五、備案人可通過以下方法獲取《備案表》:
(一)在主管國稅機關辦稅服務廳窗口領取;
(二)從主管國稅機關官方網站下載。
六、備案人提交的資料齊全、《備案表》填寫完整的,主管國稅機關無須當場進行納稅事項審核,應編制《備案表》流水號,在《備案表》上蓋章,1份當場退還備案人,1份留存,1份於次月10日前以郵寄或其他方式傳遞給備案人主管地稅機關。
《備案表》流水號具體格式為:年份(2位)+稅務機關代碼(6位)+順序號(6位)。「年份」指公歷年度後兩位數字,「順序號」為本年度的自然順序號。
七、備案人完成稅務備案手續後,持主管國稅機關蓋章的《備案表》,按照外匯管理的規定,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付匯審核手續。
八、主管國稅機關或地稅機關應自收到《備案表》後15個工作日內,對備案人提交的《備案表》及所附資料進行審查,並可要求備案人進一步提供相關資料。審查的內容包括:
(一)備案信息與實際支付項目是否一致;
(二)對外支付項目是否已按規定繳納各項稅款;
(三)申請享受減免稅待遇的,是否符合相關稅收法律法規和稅收協定(安排)的規定。
九、主管稅務機關審查發現對外支付項目未按規定繳納稅款的,應書面告知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履行申報納稅或源泉扣繳義務,依法追繳稅款,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實施處罰。
十、主管國稅機關、地稅機關應加強對外支付稅務備案事項的管理,及時統計對外支付備案情況及稅收征管情況,填寫《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情況年度統計表》(見附件2),並於次年1月31日前層報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
十一、各級稅務部門、外匯管理部門應當密切配合,加強信息交換工作。執行過程中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反饋。
十二、本公告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因此,對外支付大額外幣需要國稅開具《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流程和資料按此公告執行。
Ⅱ 外匯交易稅怎麼算
外匯交易稅可以分為兩種,一是銀行付給你利息,二是你給銀行利息,這和回公民把答錢存在銀行得利息與貸款買房給銀行利息是一樣的,最後還是投資者給銀行的更多,杠桿越大所貸款的數額也就愈多,所付的隔夜利息也就更多,這都是相輔相成的。
Ⅲ 收外匯如何交稅
如果你經營的是免稅的產品,出口和收到外匯時不用繳稅,因為外匯收入是你買賣商品時的版回款金額。
如果權你對外出口的是國家限制出口的產品時,在你報關出口的時候徵收增值稅和關稅的,回款時也不會讓你繳稅的。
但如果你的外匯一直未結匯,並且產成了匯差收益,年終時需要於其他項目一起核算繳納所得稅。
Ⅳ 對外付匯去稅務局備案,每筆超過5萬美金的都去備案還是把合同金額備案,以後就不用每次去了
1、有如下兩種情況:
(1)如果企業同時一次支付幾個小合同,單筆合同金額不超過5萬美金,但是合計超過,是需要備案的。如果合同之間有關聯,簽訂的主體是同一個,加總超過5萬美金,需要備案。
(2)如果合同之間沒有任何聯系,單個合同不超過5萬美金,不需要備案。
您企業可以根據自己實際情況具體判斷。
2、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流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機構和個人向境外單筆支付等值5萬美元以上 (不含等值5萬美元)特定外匯資金的,向稅務機關提交相應表格和資料,稅務機關予以備案。
國稅業務。 縣級業務。
報送資料
(1)《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3 份。
(2)加蓋公章的合同(協議)或相關交易憑證復印件(外文文本應同時附送中文譯本,同一筆合同需要多次對外支付的,只在首次對外支付時提供) 。
Ⅳ 大額的資金怎麼從國外匯到國內、
根據國務院在2014年1月1日施行的《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決定中的第十三條「擁有對外金融資產、負債的中國居民個人,應當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的規定申報其對外金融資產、負債的有關情況。」
但是,目前人民幣還不能自由兌換。中國每年結只有5萬美金的額度。那麼如果是一大筆境外資金需要轉入中國境內,具體如下:
1、不高於5萬美金的正常資金,可以直接使用電匯匯入國內銀行。
2、讓親戚朋友幫忙,利用各個賬戶的每人每年5萬美金限額進行結匯。
3、開設一個香港銀行賬戶。先把款匯入香港銀行,然後在國內取款機取人民幣,這種辦法雖然不計入5萬美金外匯限額,但是手續費很高。
4、通過貨代公司,進出口公司進行結匯,這種方式也需要手續費,且資金兌換性會受到兌換公司的限制。
5、注冊一個離岸公司,注冊離岸賬戶,統一接受大額美金,然後進行分開結匯。這是一種目前比較普遍的辦法。但是我國外匯管理局目前對這種結匯方式的打擊力度比較大。
所謂「離岸」就是指投資人的公司注冊在離岸管轄區,投資人不用在本地,也可以進行世界各地的業務開展。由於離岸公司當地政府無稅收,只收取少量管理費。離岸公司無外匯管制。
(5)大額外匯落地稅擴展閱讀:
貨幣的兌換性
貨幣按其兌換性分為不可兌換貨幣、可兌換貨幣和自由兌換貨幣。實行嚴格外匯管制的國家不管是在經常賬戶下還是資本賬戶下都嚴格限制本幣兌換成外幣和外幣兌換成本幣,該國貨幣就稱為不可兌換貨幣;
按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定義,一國若能實現貿易賬戶和非貿易賬戶下的貨幣自由兌換,即經常項目下的自由兌換則該國的貨幣被列為可兌換貨幣;
自由兌換貨幣是指在外匯市場上能自由地用該國貨幣兌換成某種外國貨幣或用某種外國貨幣兌換成該國貨幣,即實現了經常賬戶和資本賬戶的自由兌換。
經常項目下貨幣可兌換的設計和內容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規定,一旦成員國外匯管理制度符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八條的要求,其貨幣就可以稱為可兌換貨幣、也就是實現了經常賬戶下的可兌換。基金組織協定第八條的內容主要集中反映在第2、3、4款上,其主要內容為:
1、避免對經常性支付或轉移的限制。各會員國未經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同意,不得對國際經常往來的付款和資金轉移實施匯兌限制。
2、不得實行歧視性貨幣措施或多重匯率措施。
3、兌付外國持有的該國貨幣。任何一個成員國均有義務購回其他成員國所持有的該國貨幣結存,只需兌換的國家能證明這種結存是由最近的經常性交易所獲得的,或者這種兌換是為了支付經常性交易所需要的。
Ⅵ 向境外支付外匯資金,在什麼情形下需要進行稅務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號)規定:
「一、境內機構和個人向境外單筆支付等值5萬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萬美元,下同)下列外匯資金,除本公告第三條規定的情形外,均應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稅務備案:
稅務備案
(一)境外機構或個人從境內獲得的包括運輸、旅遊、通信、建築安裝及勞務承包、保險服務、金融服務、計算機和信息服務、專有權利使用和特許、體育文化和娛樂服務、其他商業服務、政府服務等服務貿易收入;
(二)境外個人在境內的工作報酬,境外機構或個人從境內獲得的股息、紅利、利潤、直接債務利息、擔保費以及非資本轉移的捐贈、賠償、稅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和經常轉移收入;
(三)境外機構或個人從境內獲得的融資租賃租金、不動產的轉讓收入、股權轉讓所得以及外國投資者其他合法所得。
外國投資者以境內直接投資合法所得在境內再投資單筆5萬美元以上的,應按照本規定進行稅務備案。
Ⅶ 外匯套利盈利59萬,出金時要交個人所得稅稅率11.89%,說交了稅費就可以提現我是不是被騙了
國內有有正規外匯平台,只有香港或者國外有。所以不存在個人所得稅。平台回抽佣內金。 你可能被容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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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香港金融局大額資金進港是否要交落地稅
香港作為自由港,資金進港不需要繳稅,只有一些特別規定的進出口貨物,比如一些奢飾品需要繳稅。
Ⅸ 大額外匯轉入香港有落地稅嗎
香港沒有!!拿著一箱票海關查到也只是登記!!
Ⅹ 2020年1萬元美金入存中國人民銀行落地稅多少
人民銀行沒有哪業務!!!中國人民銀行是管理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