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炒股不算是違法的。
炒來股是合法的行為。源
炒股就是從事股票的買賣活動。炒股的核心內容就是通過證券市場的買入與賣出之間的股價差額,獲取利潤。股價的漲跌根據市場行情的波動而變化,之所以股價的波動經常出現差異化特徵,源於資金的關注情況,他們之間的關系,好比水與船的關系。水溢滿則船高,(資金大量湧入則股價漲),水枯竭而船淺,(資金大量流出則股價跌)。
B. 股票 是否違法 問題
不算。
不過你收購達到5%的時候,你要出公告,告訴大家你來了。
然後到了達到30%時,須向被收購公司的全體股東發出收購要約。
在然後買夠上市公司股份達到90%以上時,你就負有強制性要約收購的義務。
只要依足程序辦事,沒有收購國家限制的公司和履行披露義務的話沒任何問題。
不過你如果是為了控盤坐莊,開幾百個帳戶來避開在證監會,順便又搞搞內幕消息的話,就是違法了。
C. 在股票公司上班是合法的嗎
只要這個股票公司是合法的上班也是合法的,上班了也別做違法的事情,你在股票版這權行的話,建議有時間可以看看相關的法律條文(比如證券法、公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暫行條例、深圳、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對工作也有幫助,至少不踩坑啊
D. 股票分成的公司違法嗎
如果代客理財分成呢,肯定是違法的。除非經過正規的公證,原則上股票賬戶只能本人操作
E. 股票里的操盤手不違法嗎
來誰告訴你低買高賣就得操縱源股票?
當然市場裡面是有一些人為了達到目的,而進行你所謂的操縱股價,或者內幕交易,但是還有一些人是靠得真本事,憑的是自己獨到的分析理念和操作方法,嚴格的紀律和理性的思維,他們有專業的知識和廣闊的人脈,熟知各種專業操盤手法,當然可以靠著真本事在裡面賺的自己的利益。
什麼是價值規律?
價值規律就是價格永遠圍繞著價值上下波動,而不會相等。這是馬克思經濟學的核心。在理想條件下,價格圍繞價值波動會形成一條波浪線,那麼有波浪,就會有波峰和波谷。這是自然規律,沒有人操縱,她也一樣會漲漲跌跌,而不會一直漲個不停。
送你一句話:沒有隻跌不漲的股票,也沒有隻漲不跌的股票。
F. 在私人開的 股票推薦公司 上班 違法嗎
你坐在的公司應該屬於投資咨詢公司,公司的設立合法的話,員工也就合法了。
G. 股票咨詢的公司是違法的嗎
證監會備案的肯定不是違法的,沒有備案的,也不見得就違法,現在多數從事股票投資咨詢的公司都是打的擦邊球,國家目前對這個監管法律不完善
H. 股票分成違法嗎
股票分成是法律所禁止的,如果公司打著股票分成的名義,吸引他人投資的專,會被工商局予以行政處罰,構屬成詐騙罪的,還會追究刑事責任。
鑒於股票投資的不可預見性,公司或個人以股票分成的名義吸引他人投資的,將可能涉嫌詐騙罪。依照我國關於詐騙罪的相關規定:
詐騙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從實質上說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並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過去的事實,還是現在的事實與將來的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為。
公司或個人以股票分成的名義,作出虛假陳述,吸引投資者投資的行為,實質上可能會涉嫌詐騙,因此這是一種違法行為。
I. 操作股票犯法嗎
准確的說應該叫操縱股價,當然算不上范法!但內幕交易就是范法,所謂的內幕交易就是內幕知情人士利用內幕消息在二級市場上賺取非法利潤的行為。而操縱市場者操縱股價之所以大行其道,很重要的手段就是通過內幕交易和黑箱操作來實現的。我們撇開部分券商炒做自身承銷的新股和配股不說,僅僅以發生控制權,第一大股東移位的重組類公司為例來揭開操縱市場者利用內幕交易,黑箱操作操縱股價,操縱市場的冰山一角。 一般來說,重組類公司的內幕人士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被收購方的高層人士;二是收購方的高層人士;三是財務顧問;四是所謂的二級市場炒做方,即所謂的莊家。 一般來說,收購方和二級市場的炒作者是合二為一的。如果二級市場無利可圖,收購方收購所謂殼資源公司的積極性將大打折扣。收購方和二級市場的炒作者合二為一便構成了完完全全的內幕交易。以億安科技(0008)為例。 億安科技的前身為深錦興,從K線圖可以看出,莊家開始進駐億安科技的時間為1998年10月下旬,完成建倉的時間為1999年1月。在1998年11月29日至1999年1月14日的55個交易日里,億安科技的累計成交量高達8191萬股,換手率高達232.12%。按此計算,主力莊家底位倉的成本為10元。1999年5月,第一大股東易主為廣東億安科技發展控股有限公司。這說明內幕人士和莊家至少在1998年10月後就得知了億安科技的重組內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