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配送 有什麼要求
股票配送: 是指公司按一定比例向現有股東發行新股,屬於發行新股再籌資的手段,股 東要按配股價格和配股數量繳納配股款,完全不同於公司對股東的分紅。 1、公司的業務經營盈利必須要達到配送的數額,才具備配送的基本條件; 2、配送會給股票持有者帶來股本增加的好處,雖然配送後的總市值沒有變,但有進一步填權的勢態,這樣股票持有人的市值就會快速增加; 3.高配送主要集中在高收益和較大的公積金積累的股票中,低價股沒有這樣的基本條件; 4、:配送後股價=配送前總市值/配送後的總股份,具有高配送的股票盈利能力強,股票單價降低後利於交易,能過很快填權的;
⑵ 公司股票配送的條件是什麼,有追加
1、公司的業務經營盈利必須要達到配送的數額,才具備配送的基本條件;
2、配送會給股票持有者帶來股本增加的好處,雖然配送後的總市值沒有變,但有進一步填權的勢態,這樣股票持有人的市值就會快速增加;
3.高配送主要集中在高收益和較大的公積金積累的股票中,低價股沒有這樣的基本條件;
4、你的意見不完全對,實際上:配送後股價=配送前總市值/配送後的總股份,具有高配送的股票盈利能力強,股票單價降低後利於交易,能過很快填權的;
5、所謂每年最少要配送30%的說法沒有根據的,也是就是股市低迷時給股民打氣罷了,不要信以為真哦。試想一個上市公司經營虧損,掛ST的進行退市警示的股票,自己的資產已經是資不抵債了,他拿什麼給股票持有人予以30%的配送啊。
⑶ 配送股,是什麼條件可以獲得
配送僅僅針對老股東,只有公司說什麼時間配送股票怎麼配送,並在股權登記日就擁有該股票,送的股票自動會獲的,必須持有該股票,再配送後就可交易
⑷ 請問今年哪些股票具備高派送的條件請高手推薦下!
誤區1:高配送並不等於高回報~
誤區2:送配後股票數量是增多了,但是股票價格會按一定比例降低。
所以,追求送配不如腳踏實地的尋找業績穩定,行業具有突出優勢的個股更為重要……
請參考。
⑸ 股票增發,大比例派送,需要什麼條件。
股本小,業績好,公積金多。高成長潛力的公司
⑹ 配送的股票需要怎樣操作的
1、對要配送股票的,只要你在股權登記日當天收盤持有股票就行了,不需要自己操作的,由交易系統自動完成整個過程;但對於增發的股票就要像買入股票一樣,在規定的行權日里進行行權買入操作,但不是股票代碼而是增發代碼,具體的你看個股公告;
2、對一些停牌很久的股票,一旦復牌只要不是大跌的,再根據當時的大的勢態趨勢來決定是否要買進,不能一言而論的。
⑺ 請問配送股票是在什麼情況下陪送的有什麼說法嗎
一般來說,判斷一家公司是否具有高分配能力不是根據公司大小和企業所有的性質,主要是看以下兩點:
其一:是否有高分配的習慣,有些公司是習慣送股的,比如民生,萬科;有些公司是習慣分紅的,比如茅台,張裕,它們都有一個共性,年年都有高分配,很少有例外;
其二:每股可分配利潤達到或超過1元,就具備了每10股送5股或10股送現金5元的能力;每股資本公積金達到或超過1元,就具備了每10股轉贈5股的能力;
那為什麼有些企業它會喜歡或者說傾向於選擇現金分紅,有些選擇送轉贈股呢?
其一是由行業性質決定的.比如:張裕,茅台這種公司,是輕資產型的公司,它們不需要每年都投入大量的資金去擴大產能,而且產品是低成本,高毛利率,產品供不應求,好象茅台,它都是預先收錢後交貨的,經營現金流充裕,手中有大量的閑置現金,選擇用現金分紅是很正常的,也是對股東最有利的.而萬科,民生這種公司,它們雖然不是重固定資產的公司,但是它們提供的產品是需要動用大量資金的,比如萬科,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在產品中所佔的比例很大,手中持有的往往是土地而不是現金;而銀行類公司的資本充足率與它的借貸規模密切相關,把現金盡可能多的留在手中是最好的選擇,所以它們大多選擇送轉贈股的方式分紅,這對股東也是最好的選擇.
其二是由企業發展的階段決定的.還是用張裕和茅台來舉例說明,它們由於產品生產周期,生產工藝和生產環境的局限性,導致它們的產能不大可能跳躍式的增長,只能是穩定增長,這樣一來,資金的流入要比流出多得多,手中的現金自然就充裕了,選擇現金分紅也就理所當然了.而萬科,民生這種公司,它正處於快速擴張階段,成長性很高,它們需抓住機會來做大規模,搶占市場份額,而這是需要很多錢的,經營中資金的流出要比流入多得多,手中缺錢,當然是用送轉贈股的分紅方式,把盡可能多的現金留在手中對股東是最好的了.
一般高送轉贈代表的是公司益利可觀,行業發展前景看好,需要把賺來的錢繼續投資到公司主業中去,從而選擇用送轉股而不是現金的方式分紅,如果公司已經發生了嚴重的虧損或沒什麼利潤,卻堅持要送轉贈股,個中意思就很明顯了,是希望通過高轉贈股題材來炒作股價而已,作為投資者是需要區別對待的.
通過以上的分析,投資者應該知道了這兩種方法根本就是沒有好壞之分的,關鍵是對公司的了解程度和個人投資風格來決定的.
⑻ 股票高配送需要哪些條件
這是個老話題吧。配股已經不能激起投資人的興趣了,主要是有高送股才好。
高送股一般是有幾個條件,一是公司利潤積累或資本公積金比較雄厚才有可能;二是公司有這樣的意願,或者說願意把利潤以送股的形式送給大家;三是公司原來的總股本不是很大,這樣才有擴股的條件。
⑼ 股票送轉有什麼條件
《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抄一段給你:
第一節
第六條 上市公司的組織機構健全、運行良好,符合下列規定:
(一)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獨立董事制度健全,能夠依法有效履行職責;
(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夠有效保證公司運行的效率、合法合規性和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具備任職資格,能夠忠實和勤勉地履行職務,不存在違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行為,且最近三十六個月內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最近十二個月內未受到過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
(四)上市公司與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人員、資產、財務分開,機構、業務獨立,能夠自主經營管理;
(五)最近十二個月內不存在違規對外提供擔保的行為。
第七條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續性,符合下列規定:
(一)最近三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與扣除前的凈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計算依據;
(二)業務和盈利來源相對穩定,不存在嚴重依賴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情形;
(三)現有主營業務或投資方向能夠可持續發展,經營模式和投資計劃穩健,主要產品或服務的市場前景良好,行業經營環境和市場需求不存在現實或可預見的重大不利變化;
(四)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穩定,最近十二個月內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五)公司重要資產、核心技術或其他重大權益的取得合法,能夠持續使用,不存在現實或可預見的重大不利變化;
(六)不存在可能嚴重影響公司持續經營的擔保、訴訟、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項;
(七)最近二十四個月內曾公開發行證券的,不存在發行當年營業利潤比上年下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情形。
第八條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良好,符合下列規定:
(一)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嚴格遵循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財務報表未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所涉及的事項對發行人無重大不利影響或者在發行前重大不利影響已經消除;
(三)資產質量良好。不良資產不足以對公司財務狀況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四)經營成果真實,現金流量正常。營業收入和成本費用的確認嚴格遵循國家有關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最近三年資產減值准備計提充分合理,不存在操縱經營業績的情形;
(五)最近三年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百分之二十。
第九條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個月內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且不存在下列重大違法行為:
(一)違反證券法律、行政法規或規章,受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者受到刑事處罰;
(二)違反工商、稅收、土地、環保、海關法律、行政法規或規章,受到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或者受到刑事處罰;
(三)違反國家其他法律、行政法規且情節嚴重的行為。
第十條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的數額和使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募集資金數額不超過項目需要量;
(二)募集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有關環境保護、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
(三)除金融類企業外,本次募集資金使用項目不得為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委託理財等財務性投資,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以買賣有價證券為主要業務的公司。
(四)投資項目實施後,不會與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產生同業競爭或影響公司生產經營的獨立性;
(五)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募集資金必須存放於公司董事會決定的專項
賬戶。
第十一條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開發行證券:
(一)本次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二)擅自改變前次公開發行證券募集資金的用途而未作糾正;
(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個月內受到過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
(四)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最近十二個月內存在未履行向投資者作出的公開承諾的行為;
(五)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六)嚴重損害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向原股東配售股份(簡稱「配股」),除符合本章第一節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 擬配售股份數量不超過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三十;
(二) 控股股東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承諾認配股份的數量;
(三)採用證券法規定的代銷方式發行。
控股股東不履行認配股份的承諾,或者代銷期限屆滿,原股東認購股票的數量未達到擬配售數量百分之七十的,發行人應當按照發行價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已經認購的股東。
第十三條向不特定對象公開募集股份(簡稱「增發」),除符合本章第一節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百分之六。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與扣除前的凈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的計算依據;
(二)除金融類企業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額較大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款項、委託理財等財務性投資的情形;
(三)發行價格應不低於公告招股意向書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或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
以上是上市公司配股的主要規定,其中,第八條第(五)款已經由《關於修改上市公司現金分紅若干規定的決定》修訂,將《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五)項 「最近三年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百分之二十」修改為:「最近三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百分之三十」。
還可以看看這個http://user.qzone.qq.com/38754524?ptlang=2052
⑽ 如何得到股票的配送
並不是2009年12月31日前持有這只股票就可以的,一般你要在與此相關的配送或轉增的股權登記日的收盤時持有這股票才能獲得相關的權利,如果不是在那一天的那一個時點上持有這股票是不能得到的,不論你何時買入持有這股票,只要在那一時點上沒有持有這股票就不能得到。
相關的配送或轉增的股權登記日上市公司會有公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