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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管理1986

發布時間:2021-09-16 05:51:46

『壹』 外匯分類管理等級查詢

【詞語解釋】詞目:金融
拼音:jīn róng
基本解釋
[banking;finance] 指貨幣的發行、流通和回籠,貸款的發放和收回,存款的存入和提取,匯兌的往來等經濟活動
詳細解釋
指貨幣的發行、流通和回籠,貸款的發放和收回,存款的存入和提取,匯兌的往來等經濟活動。
胡適 《國際的中國》:「我們更想想這幾年國內的資產階級,為了貪圖高利債的利益,拚命的借債給 中國 政府,不但苟延了惡政府的命運,並且破壞了全國的金融。」 丁玲 《一九三○年春上海(之一)》:「許多大腹的商賈,和為算盤的辛苦而癟幹了的吃血鬼們,都更振起了精神在不穩定的金融風潮之下去投機。」 浩然 《艷陽天》第七章:「銀行的領導幫助他認識金融工作對恢復國民經濟、建設社會主義的重要,他聽進去。」 [編輯本段]【金融】金融的內容可概括為貨幣的發行與回籠,存款的吸收與付出,貸款的發放與回收,金銀、外匯的買賣,有價證券的發行與轉讓,保險、信託、國內、國際的貨幣結算等。從事金融活動的機構主要有銀行、信託投資公司、保險公司、證券公司、投資基金,還有信用合作社、財務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郵政儲蓄機構、金融租賃公司以及證券、金銀、外匯交易所等。
金融是信用貨幣出現以後形成的一個經濟范疇,它和信用是兩個不同的概念:(1)金融不包括實物借貸而專指貨幣資金的融通(狹義金融),人們除了通過借貸貨幣融通資金之外,還以發行股票的方式來融通資金。(2)信用指一切貨幣的借貸,金融(狹義)專指信用貨幣的融通。人們之所以要在「信用」之外創造一個新的概念來專指信用貨幣的融通,是為了概括一種新的經濟現象;信用與貨幣流通這兩個經濟過程已緊密地結合在一起。最能表明金融特徵的是可以創造和消減貨幣的銀行信用,銀行信用被認為是金融的核心。
金融概念新解
寧波大學商學院熊德平教授在其國家社科基金研究報告《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協調發展機制與模式研究》【2005年6月通過驗收鑒定,獲優秀等級,並應邀以成果要報形式,呈黨和國家領導人,引起高度重視和作重要批示,該成果2009年獲教育部高等學校科學研究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二等獎,該成果出版著作《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協調發展研究》(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9年1月出版,P66-80)】,以及論文《農村金融與農村金金融發展:基於交易視角的概念重構》【《財經理論與實踐》2007年第2期,P8-13;人民大學報刊復印資料《農業經濟導刊》2007年12期P120-126)全文轉載】中,為定義農村金融與農村金融發展,針對既有定義的缺陷,從重新定義金融概念入手,重新定義了農村金融與農村金融發展的概念,並基於該定義,形成了系統的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協調發展理論,構建了我國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協調發展的機制與模式,並提出了相關政策建議。該概念及其基礎上的成果,值得農村金融理論研究、政策制定和實際部門借鑒和思考。
以下是該成果中關於金融概念的分析和定義。引用時,請按上述提示註明成果出處,以尊重和保護作者知識產權。

一、金融概念定義的重要性及現狀
熊德平教授的上述成果認為: 「弄清楚金融的界說似乎是不言而喻的,無疑,這是一門學科中極大的問題:一門學科,其最高理論成就往往就凝結在對於本學科的核心范疇如何界定、定義之中」(黃達,2001,P113)。長期以來「金融是指資金的借貸活動或資金的融通活動,這已是被學術界所普遍接受的觀點」(江春,1999),但深入考察發現「對金融的定義,傳統金融理論和現代金融理論是有區別的」(冉光和,2004,P19),「存在從不同視角對『金融』所進行的規范性的論證」(黃達,2001,P113),其表述林林總總,重點各不相同,「直到今天,……,尚無普遍被接受的統一的理論界定」(黃達,2001,P45)。面對這樣的核心范疇,該成果無意也不求能論證出公認的「金融」概念,但對其內涵和外延的界定卻直接關繫到研究框架的構建基礎。成果遵循黑格爾「概念」與「理論」的關系以及哲學關於「概念」本質的認識,在綜合前人的「金融」定義基礎上,努力分析和界定出可以供生長和支撐本研究理論框架的「金融」概念。
界定「金融」的概念,首先涉及的問題是由漢字「金」和「融」組成的「金融」與英語「FINANCE」語義區別與選擇問題。黃達(2001,P3-11,44-45,113-120)和曾康霖(2002,P10-14)教授分別對二者的詞義和關系,做了詳細的、權威性的討論,其基本結論是漢語的「金融」有寬、窄二個口徑。寬口徑是:泛指銀行、保險、證券、信託及相關活動。窄口徑則把「金融」界定在資本市場運作與金融資產供給與價格形成的領域。而英語中的「FINANCE」則有寬、中、窄三個口徑。寬口徑是指:一切與錢有關的活動。不僅包含了漢語的「金融」,而且還包括了「政府財政」、「公司財務」、「家庭理財」等與漢語「金融」涇渭分明的概念。窄口徑則專指資本市場,尤其是股票市場。中口徑是指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儲蓄協會、住宅貸款協會,以及經紀人等中介服務等。可見漢語「金融」的寬、窄口徑分別相當於「FINANCE」的中、窄口徑,而寬口徑的「FINANCE」則是我國「政府財政」、「公司財務」、「家庭理財」和「金融」的總稱。由於本研究主題和任務是從「農村金融」和「農村經濟」的系統層面揭示其相互間的內在聯系,探索協調發展的機制與模式,因此,該成果將把「金融」界定在漢語寬口徑的含義上。
二、金融概念定義的既有論點
進一步考察已有「金融」的定義,本研究發現,雖然,表述粼粼種種,重點各不相同,尚無一致認識,但歸納這些表述各異的「金融」概念便可發現,根據其視角和側重點,大致可分為「資金融通論」、「金融資源論」、「金融產業論」、「金融工具論」、「金融媒介論」等幾種類型[1],其中「資金融通論」在我國歷史最為久遠,影響最為深刻,詞典、教科書中的金融定義基本來自於此,其他的主要觀點主要集中在近幾年的學術研究中,另外一些則基本上是在「資金融通論」基礎上的延伸或擴展或有所側重。
1、「資金融通論」認為「金融就是貨幣資金的融通,指通過貨幣流通和信用渠道以融通資金的經濟活動」(王紹儀,2002)。《辭源》(1915):「今謂金錢之融通曰金融,舊稱銀根」。1920年北洋政府「整理金融公債」中的「金融」專指通過信用中介的貨幣資金融通。《辭海》(1936年版):「monetary circulation謂資金融通之形態也,舊稱銀根。」《辭海》(1979)則有:「貨幣資金的融通。一般指與貨幣流通與銀行信用有關的一切活動。」1986年 Webster』s Third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中把相當於本研究口徑的「FINANCE」定義為:「The system that includes the circulation of money,the granting of credit,the making of investments,and the provision of banking facilities」。可見,「資金融通論」歷史最為久遠並居主流地位[2],但深入分析發現,這一定義雖然比較准確地概括了金融的活動過程,但卻把金融的本質屬性隱藏在背後,似乎有「金融」就是金融的同意反復之嫌。
2、 "金融資源論"認為認為金融是人類社會財富的索取權,是貨幣化的社會資財;是以貨幣形態表現的,具有「存量」形態的,既聯系現在與過去,也聯系現在與未來的金融存量投入、消耗過程及相應的體制轉變;金融是一種資源,是有限的或稀缺的資源,是社會戰略性資源(白欽先教授等,2000)。該定義為金融資源的配置奠定了理論基礎,但其只注意到了金融的靜態意義,但忽視了金融過程和功能。
3、「金融產業論」認為「金融是資金融通的行為及機制的總稱,是與國民經濟其他產業部門平等的產業,金融產業是指以經營金融商品和服務為手段,追求利潤為目標,市場運作為基礎的金融組織體系及運行機制的總稱(冉光和,2004,P24)。「金融產業論」對金融的界定更多的涉及到了金融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運行機制和內在屬性,強調了金融是經濟系統的一個平等的組成部分,但其主要側重於從產業角度進行論證,其作用機制還只是隱含在產業的概念之中。
4、「金融工具論」認為計劃經濟中,金融是計劃工具,市場經濟條件下則是宏觀調控手段,強調了金融的功能,卻忽視了其作用的主動性和先導性。金融媒介論的金融概念則認為金融是媒介經濟運行的虛擬系統,同樣是注重了功能,卻忽視了金融自身的獨立性。這些定義均沒有意識到金融「實際上是財產(Property)的借貸或財產的跨時(Intertemporal)交易活動」(江春,1999),「『金融』就是信用轉讓」(汪丁丁,1997)。僅依此形式化的定義是難以把握農村金融的理論內涵,並進一步透視出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關系原理的。
三、熊德平教授的金融概念新解
熊德平教授認為金融的本質蘊藏於金融產生與發展的歷史過程之中,「金融」的不同定義,實際上是具有不同歷史背景的金融現實,在不同視角和目的下的思維寫照。沿著金融與經濟關系理論的分析框架,考察金融產生與發展的歷程和當代表現,在綜合前人的定義的基礎上,該成果基於交易視角認為「金融」不論是「資金融通(monetary circulation)」的金融,還是「finance」即「Financial Market,Capital Market」的金融,其本質都是信用交易制度化的產物,是由不同的產權主體,在信任和約束基礎上,通過信用工具,將分散的資金集中有償使用,以實現「規模經濟」的信用交易活動以及組織這些活動的制度所構成的經濟系統及其運動形式的總稱。該概念可以概括為「信用交易論」。
「信用交易論」的核心要點是①金融是分工和交換的產物。不同產權主體的存在是金融產生和發展的必要條件。②所有權的分散性與生產集中性的矛盾,不同產權主體的風險能力和經營能力,以及資金的所有和所需,在時間和空間上的不對稱分布是金融產生和發展的充分條件。前者是金融的社會基礎,後者是金融的自然基礎。③「規模經濟」的存在和產權主體對「規模收益」的追求是金融存在和展開其自身的內在動力。④在制度的有效約束下建立起來的,以心理上的信任和安全感為基礎的信用交易是金融的基本特徵。⑤全賴信用維系的金融,在促進經濟發展的過程,不斷使經濟金融化,進而使信用成為經濟發展的基礎,金融成為現代經濟的核心,經濟系統可以從金融經濟和實體經濟兩個相互融合的系統加以觀察和研究。這是金融的功能效應。⑥金融的表現形式和組織方式始終處於發展變化之中,其態多樣化、結構多元化、功能擴大化、制度規范化、組織正規化成為金融發展的外在特徵。現代金融已經發展為由資金的流出和流入方、連接這兩者的金融中介機構和金融市場以及對其進行管理的中央銀行和其他金融監管機構及運行制度和機制共同構成的,不僅可以通過融通資金、傳遞信息、提供流動性支持等提高資源配置效率,而且還通過大數定律、提供專業化服務和套期保值來有效地分散和降低風險,進而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生產或消費效率,與其他經濟系統具有平等交換關系的,具有核心地位的經濟系統。⑦金融不同於金融機構,金融機構是金融專業化分工的產物,是依靠專門化知識、能力和信譽,提供中介服務「專家」型組織,金融機構的價值在於其金融功能的發揮,而不是其規模大小、數量多少以及表現形式和組織方式的先進與落後。⑧金融與信用相生相伴,不僅並非貨幣所派生,而且良好的貨幣制度有賴於金融信用制度的建設與完善。
[1]這種分類完全是為了概括、綜合和表述的便利,而非嚴格學術論證基礎上的學派或學術思想分類,也不代表原創者是意圖。
[2]目前國內大部分金融或貨幣銀行學教科書對金融的定義基本都沿襲這一意義的概念。
【金融學】
金融學是從經濟學分化出來的、研究資金融通的學科。傳統的金融學研究領域大致有兩個方向:宏觀層面的金融市場運行理論和微觀層面的公司投資理論。 [編輯本段]【金融界】金融界網站,是全球最大的中文財經網站之一。2004年10月15日,金融界在美國NASDAQ掛牌上市,股票代碼(NASDAQ:JRJC),是目前中國唯一一家在美國上市的中國財經類互聯網公司。上市後,金融界相繼入選權威第三方評選的「2004中國商業網站100強」、「中國主流媒體市場經濟地位及商業價值2004年度排序--資訊類10強網站」、以及「德勤2004年度亞太區高科技高成長500強企業」。 [編輯本段]【金融學與經濟學的關系】金融學發端於經濟學,但如今已經從中獨立出來,有了自己的研究方法,成為獨立的學科.現代金融學也象經濟學一樣,從微觀主體的理性行為入手(行為金融學考慮了非理性行為),構建考慮時間和不確定因素的市場均衡體系,考察金融系統在資源跨期配置中的機制和作用.但是金融學有區別於經濟學的研究方法,比如說金融資產定價中常用的無套利分析,實際上比經濟學中的供求定價分析更具有一般性,在市場中更容易實現.金融學區別與經濟學的另一個的特點是前者考慮了市場中的隨機因素,因此市場主體的預期在其中起了重要作用. 經濟概念比金融廣得多
金融是經濟的一小個分支,只是有自己的側重點
經濟學是一個一級學科,金融學是一個二級學科,在經濟學之下,經濟學研究的是一個國家地區的經濟發展狀況、方式、道路等。是比較宏觀的了,它對經濟的各個方麵包括工業、農業等。金融只是對一個國家經濟領域中的金融方面進行研究,比如貨幣、證券、金融市場等。 [編輯本段]【金融的特徵】1. 金融是信用交易。
(1)信用
經濟學上的信用,是一種商品交易的形式,對應於現貨交易(即時清結的交易)。
信用是金融的基礎,金融最能體現信用的原則與特性。在發達的商品經濟中,信用已與貨幣流通融為一體。
(2)信用交易的應有特點
a. 一方以對方償還為條件,向對方先行移轉商品(包括貨幣)的所有權,或者部分權能;
b. 一方對商品所有權或其權能的先行移轉與另一方的相對償還之間,存在一定的時間差;
c. 先行交付的一方需要承擔一定的信用風險,信用交易的發生是基於給予對方信任。
2. 金融原則上必須以貨幣為對象。
3. 金融交易可以發生在各種經濟成分之間。
其主要研究分支包括:
金融市場學(en:Financial market)
公司金融學(en:Corporate Finance)
金融工程學(en:Financial Engineering)
金融經濟學(en:Financial Economics)
投資學(en:Investment )
貨幣銀行學(en:Money and Banking )
國際金融學(en:International Finance)
財政學(en:Public Finance)
保險學(en:Insurance)
數理金融學(en:Mathematical Finance)
金融計量經濟學(en:Financial Econometrics)
從另外一個角度而言:金融學發端於經濟學,但如今已經從經濟學中相對獨立出來,有了比較系統的研究方法。
同時,現代金融學依然停留在現代經濟學的新古典分析框架內. 其特點是從微觀主體的理性行為入手(行為金融學考也慮了非理性行為,比如錨定效應), 構建考慮時間和不確定因素的市場均衡體系, 考察金融系統在資源跨期配置中的機制和作用. 金融學開創了經濟學中比較獨特的研究方法,比如說金融資產定價中常用的無套利分析, 實際上比經濟學中的供求分析更specific,在市場中更容易實現.此外很重要的一點,就是新古典經濟學發展的預期的概念在金融學中得到了很好的應用.金融學考慮了市場中的隨機因素, 因此市場主體的預期在其中起了重要作用,並且依賴數理和計量工具進行相對精確的分析.
從program的角度來說:
1, 國外大學開設的和金融有關的master項目五花八門,但是都是偏向應用的,課程也不盡一致.這些program大多都在商學院,偏向實證分析.經濟系很少見到開設類似項目,雖然也有.有一些master program是培養可以進行技術分析的專業人員的,所以對數學應用能力要求較高,比如數據處理,統計計量分析,比較高級的軟體等等. 具體內容,大家還要看具體學校開設的具體項目的介紹和她們的課程結構。
2, phd program. 國外一些大學的商學院會培養金融學博士.但是絕大多數經濟系都可以培養金融學博士,雖然其名稱可能是經濟學博士.金融經濟學,金融計量學,這些項目課程都是高度數理化的,還有宏觀金融,比如說國際金融之類的,這方面的研究很多時候也被歸入宏觀經濟學研究.
最後,還有一點就是,公司金融,這個領域有點交叉的意思,可能也可以稱為公司財務.涉及金融學和管理學的許多東西.
我這里說的不能很清楚,因為個人了解也有限.大家可以參考錢穎一教授的三篇文章.此外每個學校的program都有偏重,大家申請前看清楚,雖然都叫finance,但是內容可以千差萬別.
●經濟學專業
主幹學科:經濟學
主要課程:政治經濟學、《資本論》、西方經濟學、會計學、統計學、計量經濟學、國際經濟學、貨幣銀行學、財政學、經濟學說史、發展經濟學、企業管理、市場營銷、國際金融、國際貿易等
從業方向:能在綜合經濟管理部門、政策研究部門、金融機構和企業從事經濟分析、預測、規劃和經濟管理工作的專門人才。
●金融學專業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具備金融學方面的理論知識和業務技能,能在銀行、證券、投資、保險及其他經濟管理部門和企業從事相關工作的專門人才。
培養要求: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貨幣銀行學、國際金融、證券、投資、保險等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相關業務的基本訓練,具有金融領域實際工作的基本能力。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掌握金融學科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
2.具有處理銀行、證券、投資與保險等方面業務的基本能力;
3.熟悉國家有關金融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4.了解本學科的理論前沿和發展動態;
5.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和實際工作能力。
主幹課程:
主幹學科:經濟學
主要課程:政治經濟學、西方經濟學、財政學、國際經濟學、貨幣銀行學、國際金融管理、證券投資學、保險學、商業銀行業務管理、中央銀行業務、投資銀行理論與實務等。
究竟哪些金融人才最受歡迎呢?科銳咨詢公司CEO高勇認為,以下十類金融人才炙手可熱:

金融分析師(CFA):自1963年在美國首度開考以來,全球至今僅有3.55萬人通過考試。我國大陸只有50人擁有CFA資格。上海未來3年對CFA的需求量是3000人,而目前只有30人。

特許財富管理師:要求必須在金融機構工作5年以上,擁有良好的經濟學基礎,至少精通兩個投資領域的情況。

基金經理:負責基金的籌措、運作和管理,以及上市和上市後的監控,需要懂得國外的操作規則,對國內市場也非常了解,能運用投資工具有效規避各種風險,實現最佳的投資組合。

保險精算師:我國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必須聘用一名金融監管部門認可的精算師。目前我國具有精算師資格的僅有50人左右。專家預測,未來10年將急需5000名精算師。

證券經紀人:全國7000萬股民這一龐大的投資群體,為證券經紀人的崛起提供了巨大的市場。合格的證券經紀人,要有扎實的金融學知識和豐富的投資經驗。

信息主管:要求既通曉國際金融業務,又擁有國際銀行的IT系統規劃、建設經驗。

投資管理人才:包括四個類別,即風險投資人才、融資租賃人才、金融業務代表和個人投資顧問。他們要對股票、債券、金融衍生品的投資有正確的判斷,還要有企業管理經驗。從事風險資金投資的,最好是有創業經驗,對財務、人力資源管理、市場、銷售等環節了如指掌。

證券分析師:主要進行宏觀經濟研究、行業研究、個股研究、專題研究和機構投資策劃,能引導股民明確市場投資方向。一般要求有經濟類碩士以上學歷,有證券從業資格,3年以上證券、期貨等專業投資市場運作經驗。

高端保險銷售員:隨著保險業的良性發展,高端銷售員的數量、質量都必須提高。友邦保險上海分公司業務發展總監敖寶蓮透露,友邦今年在上海地區擁有4700名代理人,預計明後年會擴展到6000人左右,要求從業者懂得理財險種、理財稅務政策等方面的綜合知識。

財務策劃顧問:為個人客戶進行理財指導,制訂度身定做的理財計劃。

『貳』 外匯的發展歷史,你知道多少

古代的外匯交易 外匯最早的交易出現在古時候。在《猶太教法典》時期,就已經出現「兌換商」,他們主要幫助別人兌換貨幣,然後收取傭金或者費用。

這些人在城市佔據一個小角落,或者在外邦人常出入的寺廟外設攤。

在公元4世紀左右,拜占庭政府控制了一家壟斷外匯交易的公司。

1472年,義大利創辦了一家當鋪,出現了世界上第一家真正形式上的「銀行」——邦卡蒙台達電子錫耶納牧山銀行(BMPS)——現存世界上最古老的銀行,直到現在仍在運營。

邦卡蒙台達電子錫耶納牧山銀行

在15世紀,為了滿足紡織商人的貨幣兌換需求,美第奇家族(Medici)在國外開設了銀行,並開始啟用「往來賬賬本」處理交易。

這類賬本可以顯示外匯賬戶、以及與國外銀行有往來的本國貨幣賬戶。

美第奇家族與達芬奇

17和18世紀,阿姆斯特丹的外匯市場保持活躍。英國和荷蘭的代理人和商人有著非常頻繁的外匯兌換往來。

現代外匯的起源

1850年代的美國,一家名為Alexander Brown & Sons的公司開始交易外匯,它被視為領先的市場參與者。

美國歷史上的外匯交易先鋒,還包括1880年代獲得允許而進行外匯交易的J.M. Do Espirito Santo de Silva。

1880年,以黃金為本位幣的貨幣制度形成,也因此,我們很多人認為這一年是現代外匯的起始年;

從1899年至1913年,外匯儲備增長了10.8%,而黃金儲備只增長6.3%,這象徵著新興外匯市場逐漸受到重視;

1902年,就在這一年,倫敦共出現了2家外匯經紀商;

1913年,全球外匯交易幾乎一半都是以英鎊進行的,這對英國資本市場的形成有非常重要的意義,英國的外匯銀行數量從1860年的3家上漲到1913年的71家。

盡管當時的英鎊幾乎統治了外匯交易,但是英國本身在20世紀初的幾年裡卻是缺席狀態。

外匯交易最活躍的中心卻是巴黎、紐約和柏林。

倫敦及整個大英帝國在1914年前都相對沉默。直到1914年美國聯邦儲備系統成立,美國銀行系統開始印刷自己的貨幣—美元。1920年代,一些家族開始成長為外匯行業的重要人物。

1930年。在瑞士巴塞爾市成立了國際清算銀行,建立該銀行的目的在於為那些新獨立的國家和面臨收支暫時性逆差的國家提供財政支持。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布雷頓森林協議簽署。根據協議,各國貨幣對美元的匯率只能在法定匯率上下波動1%以內。

之後,尼克松總統廢除了布雷頓森林協議,固定兌換匯率失效。 此後開始迎來浮動匯率系統。

布雷頓森林會議

1972年至1973年3月,由於布雷頓森林協議以及歐洲聯合浮動協議的影響,外匯市場被關閉。

1973年是現代外匯市場真正的歷史轉折點。

在這一年,國家之間的匯率約束、銀行交易及受限制的外匯交易時代結束,市場開始進入全面的浮動匯率時代。

現代外匯

1980年代中期,在網路出現之前,一種電子外匯交易形式就開始流行,即由路透開發的「Reuters Dealing」。

從現如今的標准來看,這個系統非常落後,但是在當時,它非常先進,它更像是實時可關閉網路溝通系統。

如果網路沒有被發明出來,那麼這套系統可能至今還在使用當中。

中國外匯發展史

中國於1994年成立官方外匯市場,此後人民幣呈現逐步升值的態勢,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中國政府仍強調整保持人民幣的穩定;但在市場建設方面有了進展,將於4月1日將推出新的交易品種--歐元。

以下是中國外匯市場發展過程中主要事件簡述:

1994年以前,人民幣兌美元一直趨於貶值:1979年1美元兌1.5元人民幣,到1986年為1美元兌3.5。

1994年,實行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將人民幣官方匯率和外匯調劑市場匯率並軌,初步形成了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管理浮動匯率制度。

1994年4/4,在上海建立了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當年人民幣兌美元匯率約為8.6。

1996年12月,人民幣實現了經常項目下的可自由兌換,但資本項下依然實行嚴格管制。

1997-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期間,泰銖等亞洲貨幣競相貶值,日元兌美元一度創下七年以來的低點至147日元水準,但中國政府自始至終恪守人民幣保持穩定,並採取多項配套措施。

當時人民幣兌美元波動區間為8.2800-8.2770元,而8.2800元被看作是人民幣貶值與否的重要關口,央行進場護衛頻繁。 *1998年7月開始,央行進行外匯大檢查,審核企業超過一定限額的購付匯的貿易真實性。

1998/9/1,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司法解釋,以走私、逃匯、洗錢與騙稅等為目的向銀行騙購外匯的,分別按走私犯罪以及逃匯罪,洗錢罪,騙取出口退稅罪定罪處罰。

1998/9/29,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要求國內企業將在境外資本項下的外匯於10月1日前調回國內,未經特別批准,不允許在境外資本帳戶下保留外匯。

2000年,人民幣兌美元波動區間一度擴大,市場揣測央行意欲放寬人民幣波幅。

2000/4/12,人民幣兌美元收市跌破8.2800元關口至8.2830元。

2000/5/25,人民幣匯價連續兩日升破8.2770元關口,分別收報於8.2764元和8.2768元。

2001年,中國加入WTO關鍵一年,人民幣兌美元進一步走升,運行區間移至8.2760-8.2800。

2000/12/1,人行允許居民個人與其直系親屬在境內外幣賬戶的資金劃轉;上調了自費出國(境)留學供匯額度,以更好的滿足居民的用匯需求。

2000/12/11,中國正式成為WTO成員,但並未承諾完全開放資本市場。

2000/12/24,人行行長戴相龍發表署名文章指出,雖然中國加入WTO影響人民幣匯率的因素將增多,但預計今後五年外匯儲備穩步上升,人民幣匯率可保持長期穩定和堅挺。

2002年 1/15,戴相龍稱,歐元目前為中國外匯儲備中第二重要貨幣。他同時指出,日元貶值對人民幣匯率會產生壓力,但人民幣仍將保持穩定;1月31日日元兌美元跌至135水準,成為39個月以來新低。

2002/2/4,中國銀行副行長李早航撰文指出,在日元持續貶值的背景下,中國在必要時應當對人民幣實行適度貶值。這與97年亞洲金融危機期間,中國官員與主要媒體對人民幣貶值避而不談形成鮮明對比。

2002/3/11,九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期間,戴相龍再次表示,日元貶值對中國構成一定的壓力,但人民幣可保持穩定,不會貶值,亦不會大幅升值;人民幣自由兌換條件不成熟,應循序漸進推進人民幣實現自由兌換。

2002/4/1,中國外匯交易中心開通歐元兌人民幣的交易。

2002/6/1,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將推出外幣拆借。

2005年7月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根據《關於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公告》,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2015年8月,中國央行啟動新一輪匯率改革。8月11日,中國央行宣布,即日起將進一步完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報價,中間價將參考上日銀行間外匯市場收盤匯率。這意味著人民幣匯率將相當程度上與美元脫鉤,匯率決定的市場化程度提高

2016年10月1日,人民幣正式加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特別提款權(SDR)貨幣籃子,成為繼美元、歐元、日元和英鎊之後的又一個國際儲備貨幣,並成為其中唯一的新興經濟體貨幣。人民幣正式入籃也被各方視為中國資本賬戶開放和金融改革的新起點。

根據2015年上半年的交易數據,我國銀行間外匯市場的即期交易主要集中在美元對人民幣交易,佔比93.71%;在非美元交易中,主要是歐元、日元、新加坡元和港幣,佔比分別為1.79%、1.35%、1.55%和0.65%。在遠期和掉期市場,絕大部分均是人民幣美元交易。在外幣對交易中,USD/HKD以及EUR/USD佔比最多,分別佔比56%以及30%。目前,我國銀行間外匯市場已推出九個貨幣對的直接交易,但受客盤需求和銀行內部風險管理等因素的影響,市場上的交易幣種集中度仍較高。

雖然現在中國大陸還沒有真正放開外匯交易市場,但是這些年隨著國內投資者對外匯投資的關注度越來越高以及人民幣國際化進程加快,一旦中國外匯市場開放。中國的百姓或許很快就會看到全民炒外匯的盛況。相信那一天的到來,不會太晚。

『叄』 我國外匯市場的發展歷史很急啊!

2008年是改革開放30周年。在過去30年中,黨中央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改革開放,與時俱進,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征途中取得了一個又一個勝利。外匯管理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進展,適應和促進了改革開放的進程。

外匯管理體制改革的歷程

過去30年,我國外匯管理體制改革經歷了三個重要階段。一是1978~1993年,改革開始起步,以雙軌制為特徵。實行外匯留成制度,建立和發展外匯調劑市場,建立官方匯率與調劑市場匯率並存的雙重匯率制度,實行計劃和市場相結合的外匯管理體制。二是1994年到本世紀初,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取消外匯留成與上繳,實施銀行結售匯,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建立統一規范的全國外匯市場,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初步確立了市場配置外匯資源的基礎地位。特別值得指出的是,這一時期我們成功抵禦了亞洲金融危機的沖擊。三是進入新世紀以來,市場體制進一步完善,我國加速融入經濟全球化,對外開放進一步擴大,外匯形勢發生根本性變化。外匯管理從「寬進嚴出」向均衡管理轉變,有序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進一步發揮利率、匯率的作用,促進國際收支平衡,注重防範國際經濟風險。

30年來,我國外匯管理體制主要發生了以下變化:

第一,人民幣經常項目分步實現了可兌換。改革開放之前,外匯統收統支,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管理,所有外匯收入上繳國家,外匯支出由計劃分配。1979年以後,實行外匯留成制度,在外匯分配領域引入市場機制。隨著留成比例逐步提高,市場調節外匯收支的作用不斷提升。1994年,實現經常項目有條件可兌換,取消對中資企業貿易及與貿易有關的非貿易經營性用匯限制。1996年12月,接受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八條款義務,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取消所有經常項目對外支付和轉移的限制,所有經常項目外匯交易只需以真實性為基礎。此後,不斷簡化經常項目真實性審核程序和憑證,逐步允許企業按需保留經常項目外匯,對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全面推進進出口核銷制度和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改革。

第二,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程度逐步提高。計劃經濟時期,我國既無內債又無外債,也不接受外商投資。1979年以來,堅持審慎開放,按照「先流入後流出、先長期後短期、先直接後間接、先機構後個人」的次序,有計劃、分步驟地推進資本賬戶開放,從吸引外商直接投資、適度對外借債、建立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制度、有序對外開放境內證券市場,到實施有條件的企業「走出去」戰略、放寬境外投資匯兌限制、企業外匯強制調回要求及跨國公司資金境外運作限制、實施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制度。目前,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劃分的7大類43項資本項目交易中,我們嚴格管制的主要是針對非居民在境內自由發行或買賣金融工具、非居民在境內自由發行或買賣金融衍生工具、居民對外借款和放貸等幾項,限制較少或實現一定程度可兌換的共計二十多項。

第三,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日益市場化。改革開放之前,人民幣匯率水平由官方確定,實行固定匯率,匯率只作為核算工具。改革開放之初,隨著外匯留成制度的實行,開展外匯調劑業務,形成官定匯率和調劑市場匯率並存的雙重匯率制度。 1994年初,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軌,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匯率轉向由市場決定。2005年7月,進一步改進匯率形成機制,人民幣匯率不再單一盯住美元,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市場在匯率形成中的基礎作用進一步加強,匯率彈性進一步擴大,對國際收支的調節作用得到進一步發揮。

第四,外匯市場建立並獲得長足發展。計劃經濟時期,外匯高度集中管理,沒有外匯市場。改革開放之初,實行外匯留成制度,建立和發展外匯調劑市場。1994年,實行銀行結售匯,建立全國統一的銀行間外匯市場和銀行對客戶的結售匯市場。2005年7月匯率形成機制改革以後,繼續改進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機制,擴大市場主體,增加市場交易工具,進一步理順供求關系。目前,初步形成了外匯零售和銀行間批發市場相結合,競價和詢價交易方式相補充,覆蓋即期、遠期和掉期等類型外匯交易工具的市場體系。

第五,外匯統計監測體系不斷健全。1981年,我國制定了國際收支統計制度,自1982年開始正式編制國際收支平衡表,1985年起向社會發布;2005年起發布中國國際收支報告;2006年起發布國際投資頭寸表;1986年開始外債統計;1994年開始銀行結售匯統計;1996年開展跨境資金流動統計,2003年正式運行國際收支風險預警系統,2005年運行高頻債務監測預警系統和市場預期調查系統。目前,已建立起符合國際慣例和要求、適合國情的跨境資金流動監測預警制度。

第六,外匯儲備經營管理體制日益完善。改革開放之初,我國外匯儲備規模極小。1994年以後,適應外匯儲備持續較快增長的需要,以規范化、專業化和國際化為目標,完善儲備經營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有效控制各類風險。建立以投資基準為核心的管理模式,逐漸從側重短期流動性管理轉向長期多元化投資管理,建立較成熟的策略研究、投資決策和交易執行體系,形成較完善的業績評價、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架構。通過積極專業的投資、有效控制風險,實現了國家外匯儲備資產的保值增值。

實踐證明,我國外匯管理體制改革是成功的,促進了我國經濟特別是涉外經濟的發展。改革開放以來,國際收支與經濟總量之比從1982年的19%提高到2006年的126%,年進出口總額排名世界前三位,年利用外商直接投資在發展中國家位於前列,外貿外資對經濟增長和增加就業的拉動作用明顯。我國外匯資源配置已經實現由計劃分配到市場配置、由稀缺到相對充裕的飛躍。1994年以來,除1998年外,我國國際收支持續「雙順差」。2007年年末外匯儲備增至1.53萬億美元,儲備規模排名世界第一。從2003年起,我國由對外凈債務國轉為凈債權國,2006年年末對外金融凈債權達 6621億美元。外匯管理方式則逐漸由事前審批轉向事後監督,由直接管理轉向間接管理,在促進對外經濟發展的同時,更加註重國際經濟風險的防範。

經驗和體會

回顧30年的改革歷程,我們有以下幾點經驗和體會:

一是必須堅持解放思想、與時俱進。改革開放是黨在新的時代條件下帶領人民進行的偉大革命。隨著市場化、全球化進程不斷深入發展,新事物、新矛盾不斷涌現,對外匯管理工作不斷提出新挑戰、新要求。外匯管理體制改革需要不斷開拓創新,敢於攻堅克難,堅持用發展的方法解決前進中的問題,根據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適時在人民幣可兌換、匯率形成機制、外匯市場發展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大膽突破,不斷消除影響涉外經濟發展和國際收支平衡的體制機制障礙。根據形勢發展變化,及時調整管理思路、轉變管理方式,從重點管流出轉為對外匯資金流出入均衡管理,從事前審批、直接管理為主轉為事後監督、間接管理。

中國歷年外匯儲備總表 (1950~2007年)資料來源: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

二是必須堅持改革開放、服務大局。改革開放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強大動力。30年的實踐證明,對外經濟持續健康發展靠的是改革開放,當前促進國際收支平衡也必須依靠改革開放。外匯管理體制改革要注意妥善處理推進改革與創新管理的關系,通過市場化改革,一方面推進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不斷增強市場配置外匯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另一方面,需要不斷改善管理體制,創新管理方式,完善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有效性,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

三是必須堅持從實際出發、立足國情。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是我國的基本國情。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建立,對外開放程度日益擴大,綜合國力顯著增強,企業市場適應能力和競爭能力不斷提高。但是,我國人口眾多,推進工業化、城鎮化過程中增加就業的壓力很大,國內金融市場不夠發達,宏觀調控還需要進一步健全,經濟金融體系整體抗外部沖擊的能力有待加強。作為發展中大國和脫胎於計劃經濟體制的後發國家,我國外匯管理體制改革沒有現成的經驗和模式可以照搬,必須把國情意識和世界視野相結合,既要學習借鑒國際上推進貨幣可兌換的經驗做法,又要結合國情特點,因勢利導,因地制宜。在實踐中始終要注意把握改革力度和節奏,積極探索出一條符合國情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和人民幣可兌換的道路。

四是必須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促進國際收支平衡。科學發展觀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導方針,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須堅持和貫徹的重大戰略思想。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是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促進國際收支平衡是外匯管理的中心任務。解決國際收支不平衡的根本途徑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實現經濟發展方式的「三個轉變」。外匯管理體制改革要始終注意按照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的要求,積極支持發揮擴大內需、結構調整等政策對於國際收支平衡的根本性作用;注重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積極支持優化出口結構、擴大進口、提高利用外資質量、拓寬資金流出渠道,促進經濟內外均衡協調發展。

五是必須堅持改善監管、防範風險。上世紀90年代以來,亞洲金融危機、拉美貨幣危機、美國次貸危機等國際金融動盪此起彼伏。這顯示在金融全球化的浪潮下,金融領域的風險問題具有極強的敏感性和突發性,國際資本流動復雜多變,一國的開放也增加了受外部沖擊的可能。外匯管理體制改革一直把防範風險放在突出位置,在改革的整體部署上,注重審慎和漸進開放,注意與經濟發展階段、市場發育程度、企業承受能力、金融監管水平等相適應;在改革的過程中,注重與相關領域改革的綜合配套;在放鬆管制的同時,不斷加強和改進外匯業務的合規性、真實性監管,監督銀行履行代位監管職責,提升監管的手段,強化統計監測和預警,防範國際資本流動的沖擊。

實踐永無止境,創新永無止境。我們要按照黨的十七大的戰略部署,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勇於變革、勇於創新,不為任何風險所懼,不被任何干擾所惑,繼續堅持用改革和發展的方法解決前進中的問題,加大體制機制創新力度,力爭在外匯領域關鍵環節和重點方面的改革取得新突破;繼續深化對外匯領域市場經濟規律的認識,從制度上更好地發揮市場配置外匯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繼續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准確把握國際收支平衡與宏觀經濟發展的關系,積極配合國家宏觀調控和結構調整政策的實施,不斷完善國際收支調節的市場機制和管理體制,促進國際收支平衡和宏觀經濟穩定;繼續穩妥有序地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防範國際經濟風險。

『肆』 人民幣對美元匯率的歷史演變

1、人民幣從年到1952年用浮動匯率制度。從1953年到1973年,以計劃經濟制度,人民幣與美金有正式的掛鉤,匯率保持在在1美元兌換2.46元人民幣的水平上。但是在這時代中國大陸的外國貿易很少,所以人民幣匯率意義不是很大。

2、1973年,由於石油危機,世界物價水平上漲,西方國家普遍實行浮動匯率制,匯率波動頻繁。

為了適應國際匯率制度的這種轉變與現實中國際主要貨幣匯率變動帶來的不利影響,根據有利於推行人民幣計價結算,便於貿易,為國外貿易所接受的原則,人民幣匯率參照西方國家貨幣匯率浮動狀況,採用「一籃子貨幣」加權平均計算方法進行調整。

為此人民幣對美元匯率從1973年的1美元兌換2.46元逐步調至1980年的1.50元,美元對人民幣貶值了39.2%。

3、從1980年到1994年,中國大陸有雙重匯率制度。1981年至1984年,初步實行雙重匯率制度,即除官方匯率外,另行規定一種適用進出口貿易結算和外貿單位經濟效益核算的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格,該價格根據當時的出口換匯成本確定,固定在2.80元的水平。

人民幣官方匯率因內外兩個因素的影響,其對美元由1981年7月的1.50元向下調整至1984年7月的2.30元,人民幣對美元貶值了53.3%。

4、1991年4月至1993年底。這一階段對人民幣匯率實行微調。在兩年多的時間里,官方匯率數十次小幅度調低,但仍趕不上出口換匯成本和外匯調劑價的變化。到1993年底,人民幣對美元官方匯率與調劑匯率分別為5.7和 8.7。

5、2005年7月21日,人民銀行突然宣布,經國務院批准,人民幣匯率改為參考一籃子貨幣,匯率改為1美元兌8.11元人民幣,變相升值2%,並且不再與美元掛鉤。

6、2007年5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公告稱,自21日起,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人民幣對美元交易價浮動幅度由千分之三擴大至千分之五。

受隔夜美元大漲影響,2010年8月12日人民幣對美元中間價及即期匯價雙雙創下一個半月的新低。中國人民銀行授權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公布,12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對人民幣匯率的中間價為:1美元對人民幣6.8015元,即期市場開盤報6.7958元。

7、2015年11月2日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報6.3154,較前一交易日(10月30日)中間價6.3495升值341點,創2005年7月以來最大百分比升幅。

2015年12月10日,人民幣兌美元中間價設於6.4236元,較前一日下調96基點,並再度刷新2011年8月以來最低水平。

8、2016年2月15日,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報6.5118,較前一交易日上漲196個基點,漲幅達0.30%。與此同時,在岸人民幣對美元即期匯率當日收盤價報報6.4944,較上個交易日收盤價大漲751基點,創下2005年7月匯改以來的最大單日漲幅。

『伍』 談談對我國匯率的認識 (從歷史回顧、我國對外匯管理體制及人民幣匯率市場化方面回答)

1948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成立,並發行了統一的貨幣——人民幣。1949年1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在天津首次正式公布人民幣匯率。四十多年來,在不同的時期,人民幣匯率安排(exchange rate arrangement)有著不同的特點。

一、改革開放前的人民幣匯率安排
建國以來至改革開放前,我國人民幣匯率安排大致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
1.第一階段(1950~1952)。由於人民幣沒有規定含金量,因此,對西方國家貨幣的匯率,最初不是按兩國貨幣的黃金平價來確定,而是以「物價對比法」作為基礎來計算的。也就是說,建國初期人民幣匯率制定的依據是物價水平,這是一種比較市場化的匯率安排。
建國初期,由於國民黨統治時期遺留下來的惡性通貨膨脹和其他因素的影響,我國物價節節上漲。如上海批發物價指數以1949年6月為100,到1950年3月則上漲至2242.93。由於國內物價上漲、國外物價趨跌的價格對比關系,根據前述政策要求,我國人民幣對美元匯價由1949年1月18日1美元=80元舊人民幣,調低至1950年3月13日的1美元=42000 元舊人民幣,在一年零一個月的時間內,人民幣匯價下調49次。至於和其他外匯的匯價,則是根據它們對美元的匯價進行間接套算的結果。
從1950年3月至1952年底,隨著國內物價由上漲轉變為下降, 同時,由於美國對朝鮮發動了侵略戰爭,大量搶購戰備物資,美國及其盟國接連宣布一系列對我「封鎖禁運」的措施,在這種情況下,我國必須降低外匯匯價,以利於推動本國進口。因此,根據當時形勢發展的需要,我國匯率政策的重點也由「推動出口」改變為「進出口兼顧」,並逐步調高人民幣匯價。1952年12月,人民幣匯價調高至1美元=26170元舊人民幣。
這一時期,我國對外貿易對象主要是美國,對外貿易主要由私營進出口商經營。人民幣匯率的及時調整,可以調節進出口貿易,保證出口的增長。
2.第二階段(1953~1972)。從1953年起,國內物價趨於全面穩定,對外貿易開始由國營公司統一經營,而且主要產品的價格也納入國家計劃。計劃經濟本身要求對人民幣的匯價採取基本穩定的政策,以利於企業內部的核算和各種計劃的編制和執行。同時,由於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度的確立,各國之間的匯價在一定程度上也保持了相對穩定。再加上我國同西方工業國家的直接貿易關系和借貸關系很少,因此,西方各貨幣匯率變動對我國人民幣匯率幾乎沒有什麼影響。
在國內物價水平趨於穩定的情況下,我國進行建國以來的首次幣制改革。1955年 3月1日,開始發行新人民幣,新舊人民幣摺合比率為1:10000。自採用新人民幣後,1955年至1971年,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一直是1美元摺合2.4618元新人民幣。
1971年12月18日, 美元兌黃金官價宣布貶值7.89%,人民幣匯率相應上調為1美元合2.2673元人民幣。
這一時期人民幣匯率政策採取了穩定的方針,即在原定的匯率基礎上,參照各國政府公布的匯率制定,逐漸同物價脫離。但這時國內外物價差距擴大,進口與出口的成本懸殊,於是外貿系統採取了進出口統負盈虧、實行以進口盈利彌補出口虧損的辦法,人民幣匯率對進出口的調節作用減弱。
3.第三階段(1973~1978)。1973年3月以後,布雷頓森林體系徹底解體,西方國家普遍實行了浮動匯率制。為了避免西方國家通貨膨脹及匯率變動對我國經濟的沖擊,我國從1973年開始頻繁地調整人民幣對外幣的匯率(僅1978年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就調整了61次),而且在計算人民幣匯價時,採用了釘住加權的「一籃子」貨幣的辦法,所選用的「籃」中貨幣都是在我國對外貿易的計價貨幣中佔比重較大的外幣,並以這些貨幣加權平均匯價的變動情況,作為人民幣匯價相應調整的依據。
這一時期人民幣匯價政策的直接目標仍是維持人民幣的基本穩定,針對美元危機不斷發生且匯率持續下浮的狀況,人民幣匯率變動較為頻繁,並呈逐漸升值之勢。1972年為1 美元=2.24元人民幣;1973年1美元=2.005元人民幣;1977年為1美元=1.755元人民幣。
自50年代中期以來,由於我國一直實行的是傳統社會主義計劃經濟,對外自我封閉,對內高度集權,直至80年代初,國家外匯基本上處於零儲備狀態,外貿進出口主要局限於社會主義國家,且大體收支平衡,國內物價水平也被指令性計劃所凍結,盡管人民幣匯率嚴重高估,但它並未帶來明顯的消極影響。

二、改革後的人民幣匯率安排
改革開放以後,我國人民幣匯率安排大致經歷了四個發展階段:
1.第一階段(1979~1984)。1979年我國的外貿管理體制開始進行改革,對外貿易由國營外貿部門一家經營改為多家經營。由於我國的物價一直由國家計劃規定,長期沒有變動,許多商品價格偏低且比價失調,形成了國內外市場價格相差懸殊且出口虧損的狀況,這就使人民幣匯價不能同時照顧到貿易和非貿易兩個方面。為了加強經濟核算並適應外貿體制改革的需要,國務院決定從1981年起實行兩種匯價制度,即另外製定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並繼續保留官方牌價用作非貿易外匯結算價。這就是所謂的「雙重匯率制」或「匯率雙軌制」。
1980年人民幣官方牌價為1美元=1.5元人民幣。從1981年1月到1984年12月期間, 我國實行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貿易外匯1美元=2.80元人民幣;官方牌價即非貿易外匯1美元=1.50元人民幣。前者主要適用於進出口貿易及貿易從屬費用的結算;後者主要適用於非貿易外匯的兌換和結算,且仍沿用原來的一籃子貨幣加權平均的計算方法。
隨著美元在80年代初期的逐步升值,我國相應調低了公布的人民幣外匯牌價,使之同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相接近。1984年底公布的人民幣外匯牌價已調至1美元=2.7963元人民幣,與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持平。
2.第二階段(1985~1990)。在人民幣雙重匯率制下,外貿企業政策性虧損,加重了財政補貼的負擔,而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外國生產廠商對雙重匯率提出異議。1985年1月1日,我國又取消了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重新恢復單一匯率制,1美元=2.80元人民幣。
事實上,1986年隨著全國性外匯調劑業務的全面展開,又形成了統一的官方牌價與千差萬別的市場調劑匯價並存的新雙軌制。而且當時全國各地的外匯調劑市場,在每一時點上,市場匯率水平不盡相同。這種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存的多重匯率制一直延續到1993年底。其間,外匯調劑市場的匯率形成機制,經歷了從開始試辦時的人為定價到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的過程。
進入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後,我國物價上漲速度加快,而西方國家控制通貨膨脹取得一定成效。在此情況下,我國政府有意識地運用匯率政策調節經濟與外貿,對人民幣匯率作了相應持續下調。1995年8月21日,人民幣匯率調低至1美元=2.90元人民幣;同年10月3 日再次調低至1美元=3.00元人民幣;同年10月30日又調至1美元=3.20元人民幣。
從1986年1月1日起,人民幣放棄釘住一籃子貨幣的做法,改為管理浮動。其目的是要使人民幣匯率適應國際價值的要求,且能在一段時間內保持相對穩定。
1986年7月5日,人民幣匯率再度大幅調低至1美元=3.7036元人民幣。1989年12月16日,人民幣匯率又一次的大幅下調,由此前的1美元=3.7221元人民幣調至當日的4.7221 元人民幣。1990年11月17日,人民幣匯率再次大幅下調,並由此前的4.7221調至當日的5.2221元人民幣。
從改革開放以後至1991年4月9日的十餘年間,人民幣匯率政策的特點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分別實施過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與公布牌價並存的雙重匯率體制,以及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存的多重匯率體制;二是公布的人民幣官方匯率按市場情況調整,且呈大幅貶值趨勢,這與同期人民幣對內實際價值大幅貶值以及我國的國際收支狀況是基本上相適應的;三是在人民幣官方匯率的調整機制上,做過多種有益的嘗試,如釘住一籃子貨幣的小幅逐步調整方式以及一次性大幅調整的方式,這些為以後實施人民幣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奠定了基礎;四是市場匯率的機制逐步完善;五是市場匯率的調節作用在我國顯得越來越大。
3.第三階段(1991~1993)。自1991年4月9日起,我國開始對人民幣官方匯率實施有管理的浮動運行機制。國家對人民幣官方匯率進行適時適度、機動靈活、有升有降的浮動調整,改變了以往階段性大幅度調整匯率的做法。實際上,人民幣匯率實行公布的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即外匯調劑價格)並存的多重匯率制度。
我國人民幣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主要指人民幣官方匯率的有管理的浮動,其基本特點是,我國的外匯管理機關即國家外匯管理局根據我國改革開放與發展的狀況,特別是對外經濟活動的要求,參照國際金融市場主要貨幣匯率的變動情況,對公布的人民幣官方匯率進行適時適度、機動靈活、有升有降的浮動調整。在兩年多的時間里,官方匯率數十次小幅調低,但仍趕不上水漲船高的出口換匯成本和外匯調劑價。
4.第四階段(1994~2005)。從1994年1月1日起,我國實行人民幣匯率並軌。1993年12月31日,官方匯率1美元兌換人民幣5.8元;調劑市場匯率為1美元兌換人民幣8.7元左右。從1994年1月1日起,將這兩種匯率合並,實行單一匯率,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定為1 美元兌換8.70元人民幣。同時,取消外匯收支的指令性計劃,取消外匯留成和上繳,實行銀行結匯、售匯制度,禁止外幣在境內計價、結算和流通,建立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改革匯率形成機制。這次匯率並軌後,我國建立的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到目前為止,人民幣兌美元匯率趨穩,並一直保持在1美元=8.3元左右。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外匯管理體制相繼進行了一系列重大的改革,尤其是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後,我國政府承諾:在2000年之前,將實現經常項目下人民幣可兌換。
事實上,1994年我國已開始實行人民幣在經常項目下「有條件」的可兌換,並已削除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規定中的絕大多數限制,如歧視性貨幣措施或多重匯率安排已完全廢除,而絕大多數經常項目交易的用匯和資金轉移也不再受到限制。
1996年4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消除了若干在1994年後仍保留的經常帳戶下非貿易非經營性交易的匯兌限制;1996年7月, 又消除了因私用匯的匯兌限制,擴大了供匯范圍,提高了供匯標准,超過標準的購匯在經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核起初後即可購匯;1996年7月1日,我國將外商投資企業也全面納入全國統一的銀行結售匯體系,從而取消了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後尚存的經常項目匯兌限制。
1996年11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正式致函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國將不再適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14條第2款所規定的過渡性安排,並正式宣布:自1996年12月1日起, 我國將接受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8條第2款、第3款和第4款的義務,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從此不再限制不以資本轉移為目的的經常性國際交易支付和轉移,不再實行歧視性貨幣安排和多重匯率制度。
2001年11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郭樹清指出,根據中美1998年簽訂的有關協議,中國承諾將擴大人民幣彈性。因此,如果現在中國選擇釘住其它幣種或採取一攬子貨幣聯系匯率制度,不但會違背承諾,還是一種後退。增加匯率彈性是現實的選擇。中國現階段仍將以穩定匯率為主,同時用足每日3‰的匯率浮動區間,使市場逐漸適應匯率波動。今後將採取措施,提高人民幣匯率生成機制的市場化程度,如有效利用銀行間市場匯率浮動區間;調整銀行結售匯周轉頭寸管理政策;進一步完善結匯制度。

三、人民幣匯率安排的新階段
2005年7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2005〕第 16 號文——關於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相關事宜公告。其主要內容如下:
(1)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形成更富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
(2)中國人民銀行於每個工作日閉市後公布當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格。
(3)2005年7月21日19∶00時,美元對人民幣交易價格調整為1美元兌8.11元人民幣,作為次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上外匯指定銀行之間交易的中間價,外匯指定銀行可自此時起調整對客戶的掛牌匯價。
(4)現階段,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對人民幣的交易價仍在人民銀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間價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內浮動,非美元貨幣對人民幣的交易價在人民銀行公布的該貨幣交易中間價上下一定幅度內浮動。
(5)中國人民銀行將根據市場發育狀況和經濟金融形勢,適時調整匯率浮動區間。同時,中國人民銀行負責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籃子貨幣匯率變動,對人民幣匯率進行管理和調節,維護人民幣匯率的正常浮動,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維護宏觀經濟和金融市場的穩定。」
這一次的人民幣匯率安排改革的核心是放棄單盯美元,改盯一籃子貨幣,以建立調節自如、管理自主的、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更富有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從此次人民幣短期升值來看,這將有利於緩解國際收支失衡的巨大壓力,同時,釋放人民幣潛在的升值壓力,並能淡化人民幣兌美元的國際矛盾。從長遠戰略來看,人民幣匯率新機制的建立,將有利於推進人民幣匯率安排的市場化改革進程,最終為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實現可兌換創造漸近條件。
人民幣匯率市場化,簡單的說就是從管理匯率制度逐步過度到以市場供求決定的浮動匯率制

『陸』 每個國家的貨幣的匯率和什麼有關

並不是地區越發達貨幣越值錢。
匯率決定有好多原因,比如外匯市場上的供求關系,如果一國處於貿易順差,那麼該國的外匯會增多,導致外匯市場上的外匯的需求小於外匯供給,從而外匯就會貶值,即匯率(直接標價)下降,反之本逆差會導致本幣大量流出,外匯市場上本幣供給過於求,就會是本幣貶值,匯率上升。下面介紹一下匯率的決定理論,相信會幫助你理解這個問題
一、購買力平價理論(Purchasing Power Parity,簡稱PPP)

購買力平價理論規定,匯率由同一組商品的相對價格決定。通貨膨脹率的變動應會被等量但相反方向的匯率變動所抵銷。《The Economist》推出的「巨無霸指數」,就是一個很經典的案例。如果麥當勞的巨無霸漢堡包在美國值 2.00 美元一個,而在英國值 1.00 英磅一個,那麼根據購買力平價理論,匯率為1英鎊兌2 美元。如果當前市場匯率是1英磅兌 1.7 美元,那麼英磅就被稱為低估通貨,而美元則被稱為高估通貨,且此理論認為未來匯率將趨向於2美元兌1英鎊的平價匯率變化。

購買力平價理論的主要不足:
A) 它假設商品能通過自由貿易輸出,且不計關稅、運輸等成本。
B) 它對服務等商品不適用。
二、利率平價理論(Interest Rate Parity,簡稱IRP)

利率平價理論規定,一種貨幣對另一種貨幣的升值(貶值)必將被利率差異的變動所抵銷。如果美國利率高於日本利率,那麼美元將對日元貶值,貶值幅度根據防止無風險套匯而定。未來匯率會在當日規定的遠期匯率中被反映。在我們的例子中,美元的遠期匯率被看作貼水,因為以遠期匯率購得的日元少於以即期匯率購得的日元。日元則被視為升水。

但這一理論也存在一些缺陷,主要表現在:
A) 利率平價說沒有考慮交易成本。
B) 利率平價說假定不存在資本流動障礙。
C) 利率平價說假定套利資金規模無限。

『柒』 1985年 我國第一個外匯調劑中心在哪成立

外匯調劑市場在我國叫「調劑外匯市場」,也就是在官方市場外,企事業單位相互間進行額度買賣和借貸的最原始的外匯市場;中國銀行1980年10月開辦了外匯調劑和額度借貸業務,允許留成單位將閑置的外匯按國家規定的價格賣給或借給需要外匯的單位,實現餘缺調劑。它的出現,對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我國外匯調劑市場的發展過程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
產生階段
外匯調劑市場的產生階段(1980年-1985年)。1979年以前,我國對外匯實行統收統支的管理體制。出口收入全部結售給國家,企業用匯由國家計劃安排。改革開放以後,我國在外匯分配方面實行了外匯留成制度,地方、部門、企業有了自行使用外匯的權力,但同時也產生了一些單位外匯有餘,急需使用人民幣;另一些單位外匯短缺的結構性不平衡現象,即在經濟生活中出現了調劑外匯餘缺的客觀要求。
經國家批准,1980年10月以後,允許通過中國銀行及其分行進行外匯調劑,這標志著我國外匯調劑市場雛形已經產生,隨後在各主要城市陸續開辦了外匯調劑業務。當時參加外匯調劑的單位僅限於國營、集體所有制的企、事業單位;調劑范圍為各企、事業單位及地方部門的留成外匯;調劑主要鼓勵進料加工和輕紡增產所需物資的進口以及科技、文教、醫葯衛生、工農業生產急需的儀器設備的進口;調劑價格以美元兌人民幣的貿易內部結算價(1美元摺合2.80元人民幣)為基礎,並在10%的浮動幅度內,由買賣雙方議定。1985年底,首先在深圳,隨後在其他幾個經濟特區陸續設立了外匯調劑中心。
初步形成階段
外匯調劑市場的初步形成階段(1986年-1987年)。開辟市場必然出現價格問題,而外匯調劑價格要基本反映供求狀況和出口成本的變動。經過幾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的外匯收入有很大增長,但外匯供需矛盾仍很突出,出口企業的換匯成本也在上升,外匯調劑市場產生階段確定的價格已經不能反映實際。這一階段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一步完善了外匯調劑市場:明確規定外匯額度、現匯調劑的登記和成交由外匯管理部門辦理、審批;1986年10月公布了《國務院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在經濟特區和主要沿海城市允許外商投資企業通過外匯管理部門買賣外匯;提高了外匯調劑價格,規定1美元外匯留成額度價格為1元人民幣,現匯調劑最高限價為4.20元人民幣,經濟特區、海南行政區、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匯調劑陸續放開了價格,由買賣雙方自由議定;繼深圳等經濟特區之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計劃單列城市都設立了外匯調劑中心或外匯交易所。
經過兩年的發展,外匯調劑市場進一步趨於活躍,在我國社會經濟生活中的作用逐漸增強。1986年後3個季度,全國調劑外匯成交額為18.9億美元,1987年迅速增加到42億美元。1986年10月到1987年10月一年間,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調劑成交額為1.6億美元。
迅速發展階段
外匯調劑市場迅速發展階段(1988年開始)。到1987年底,我國外匯收支總額己達700多億美元。外匯儲備總額已由1981年的66.1億美元,增加到1988年的175.5億美元。我國對外開放程度的擴大、外匯流量的增加為外匯調劑市場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有利條件。為了適應我國進一步對外開放和加速發展對外貿易事業的需要,1988年初,國務院決定全面推行對外貿易承包經營責任制,要求國家外匯管理局進一步做好外匯調劑工作,適應外貿體制改革的需要。
這一階段外匯調劑市場的迅速發展主要體現在:形成了具有我國特色的外匯調劑市場體系。在國家外匯管理局的統一領導和管理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了外匯調劑中心,在北京設立了全國外匯調劑中心。放開了外匯調劑價格,調劑價格根據外匯供求狀況實行浮動。擴大了調劑外匯范圍,各地方、各部門均可通過外匯調劑中心買賣外匯;在部分地區試辦了個人外匯調劑業務,允許捐贈外匯參加外匯調劑。溝通了兩個市場,允許外商投資企業與國營、集體企業、事業單位相互調劑外匯。合理控制了調劑外匯投向,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經濟發展狀況引導地方、部門、企業把有限的外匯用於工農業生產重點項目和人民生活必需品的進口上。進一步完善了市場運行機制,改進了交易方式和交易制度。堅持管理與經營相分離的原則,開始把外匯調劑中心辦成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1988年,上海根據國外外匯市場的經驗,結合我國具體情況,創辦了我國第一家公開的外匯調劑市場,把特定的外匯供求集中於特定的場所,實行公開的競價成交,進一步體現了公開化、市場化的競爭原則,提高了外匯交易的透明度。繼上海之後,廈門、福建、海南等省市、經濟特區也開辦了不同類型的公開外匯調劑市場,為我國繼續培育和發展外匯調劑市場開辟了新路。
1988年全國外匯調劑成交額62.64億美元,其中外商投資企業成交6.62億美元。1989年全國外匯調劑成交額進一步增加到85.66億美元,比1988年增長36.8%。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匯調劑也有較大發展,全年成交額達15.72億美元。

『捌』 中國外匯的市場發展史有哪些

中國於1994年成立官方外匯市場,此後人民幣呈現逐步升值的態勢,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中國政府仍強調整保持人民幣的穩定;但在市場建設方面有了進展,將於4月1日將推出新的交易品種--歐元。

以下是中國外匯市場發展過程中主要事件簡述:

--1994年以前,人民幣兌美元一直趨於貶值:1979年1美元兌1.5元人民幣,到1986年為1美元兌3.5。

--1994年,實行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將人民幣官方匯率和外匯調劑市場匯率並軌,初步形成了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管理浮動匯率制度。

4/4,在上海建立了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當年人民幣兌美元匯率約為8.6。

--1996年12月,人民幣實現了經常項目下的可自由兌換,但資本項下依然實行嚴格管制。

--1997-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期間,泰銖等亞洲貨幣競相貶值,日元兌美元一度創下七年以來的低點至147日元水準,但中國政府自始至終恪守人民幣保持穩定,並採取多項配套措施。

當時人民幣兌美元波動區間為8.2800-8.2770元,而8.2800元被看作是人民幣貶值與否的重要關口,央行進場護衛頻繁。 *1998年7月開始,央行進行外匯大檢查,審核企業超過一定限額的購付匯的貿易真實性。

*9/1,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司法解釋,以走私、逃匯、洗錢與騙稅等為目的向銀行騙購外匯的,分別按走私犯罪以及逃匯罪,洗錢罪,騙取出口退稅罪定罪處罰。

*9/29,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要求國內企業將在境外資本項下的外匯於10月1日前調回國內,未經特別批准,不允許在境外資本帳戶下保留外匯。

--2000年,人民幣兌美元波動區間一度擴大,市場揣測央行意欲放寬人民幣波幅。

*4/12,人民幣兌美元收市跌破8.2800元關口至8.2830元。

*5/25,人民幣匯價連續兩日升破8.2770元關口,分別收報於8.2764元和8.2768元。

--2001年,中國加入WTO關鍵一年,人民幣兌美元進一步走升,運行區間移至8.2760-8.2800。

*12/1,人行允許居民個人與其直系親屬在境內外幣賬戶的資金劃轉;上調了自費出國(境)留學供匯額度,以更好的滿足居民的用匯需求。

*12/11,中國正式成為WTO成員,但並未承諾完全開放資本市場。

*12/24,人行行長戴相龍發表署名文章指出,雖然中國加入WTO影響人民幣匯率的因素將增多,但預計今後五年外匯儲備穩步上升,人民幣匯率可保持長期穩定和堅挺。

--2002年 *1/15,戴相龍稱,歐元目前為中國外匯儲備中第二重要貨幣。他同時指出,日元貶值對人民幣匯率會產生壓力,但人民幣仍將保持穩定;1月31日日元兌美元跌至135水準,成為39個月以來新低。

*2/4,中國銀行副行長李早航撰文指出,在日元持續貶值的背景下,中國在必要時應當對人民幣實行適度貶值。這與97年亞洲金融危機期間,中國官員與主要媒體對人民幣貶值避而不談形成鮮明對比。

*3/11,九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期間,戴相龍再次表示,日元貶值對中國構成一定的壓力,但人民幣可保持穩定,不會貶值,亦不會大幅升值;人民幣自由兌換條件不成熟,應循序漸進推進人民幣實現自由兌換。

*4/1,中國外匯交易中心開通歐元兌人民幣的交易。

6/1,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將推出外幣拆借。

『玖』 我國人民幣匯率變動的歷史

我這有篇更全面完整的:

1980年人民幣官方牌價為1美元=1.5元人民幣。

一、改革開放前的人民幣匯率安排

建國以來至改革開放前,我國人民幣匯率安排大致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

1.第一階段(1950~1952)。由於人民幣沒有規定含金量,因此,對西方國家貨幣的匯率,最初不是按兩國貨幣的黃金平價來確定,而是以「物價對比法」作為基礎來計算的。也就是說,建國初期人民幣匯率制定的依據是物價水平,這是一種比較市場化的匯率安排。

建國初期,由於國民黨統治時期遺留下來的惡性通貨膨脹和其他因素的影響,我國物價節節上漲。如上海批發物價指數以1949年6月為100,到1950年3月則上漲至2242.93。由於國內物價上漲、國外物價趨跌的價格對比關系,根據前述政策要求,我國人民幣對美元匯價由1949年1月18日1美元=80元舊人民幣,調低至1950年3月13日的1美元=42000 元舊人民幣,在一年零一個月的時間內,人民幣匯價下調49次。至於和其他外匯的匯價,則是根據它們對美元的匯價進行間接套算的結果。

從1950年3月至1952年底,隨著國內物價由上漲轉變為下降, 同時,由於美國對朝鮮發動了侵略戰爭,大量搶購戰備物資,美國及其盟國接連宣布一系列對我「封鎖禁運」的措施,在這種情況下,我國必須降低外匯匯價,以利於推動本國進口。因此,根據當時形勢發展的需要,我國匯率政策的重點也由「推動出口」改變為「進出口兼顧」,並逐步調高人民幣匯價。1952年12月,人民幣匯價調高至1美元=26170元舊人民幣。

這一時期,我國對外貿易對象主要是美國,對外貿易主要由私營進出口商經營。人民幣匯率的及時調整,可以調節進出口貿易,保證出口的增長。

2.第二階段(1953~1972)。從1953年起,國內物價趨於全面穩定,對外貿易開始由國營公司統一經營,而且主要產品的價格也納入國家計劃。計劃經濟本身要求對人民幣的匯價採取基本穩定的政策,以利於企業內部的核算和各種計劃的編制和執行。同時,由於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度的確立,各國之間的匯價在一定程度上也保持了相對穩定。再加上我國同西方工業國家的直接貿易關系和借貸關系很少,因此,西方各貨幣匯率變動對我國人民幣匯率幾乎沒有什麼影響。

在國內物價水平趨於穩定的情況下,我國進行建國以來的首次幣制改革。1955年 3月1日,開始發行新人民幣,新舊人民幣摺合比率為1:10000。自採用新人民幣後,1955年至1971年,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一直是1美元摺合2.4618元新人民幣。

1971年12月18日, 美元兌黃金官價宣布貶值7.89%,人民幣匯率相應上調為1美元合2.2673元人民幣。

這一時期人民幣匯率政策採取了穩定的方針,即在原定的匯率基礎上,參照各國政府公布的匯率制定,逐漸同物價脫離。但這時國內外物價差距擴大,進口與出口的成本懸殊,於是外貿系統採取了進出口統負盈虧、實行以進口盈利彌補出口虧損的辦法,人民幣匯率對進出口的調節作用減弱。

3.第三階段(1973~1978)。1973年3月以後,布雷頓森林體系徹底解體,西方國家普遍實行了浮動匯率制。為了避免西方國家通貨膨脹及匯率變動對我國經濟的沖擊,我國從1973年開始頻繁地調整人民幣對外幣的匯率(僅1978年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就調整了61次),而且在計算人民幣匯價時,採用了釘住加權的「一籃子」貨幣的辦法,所選用的「籃」中貨幣都是在我國對外貿易的計價貨幣中佔比重較大的外幣,並以這些貨幣加權平均匯價的變動情況,作為人民幣匯價相應調整的依據。

這一時期人民幣匯價政策的直接目標仍是維持人民幣的基本穩定,針對美元危機不斷發生且匯率持續下浮的狀況,人民幣匯率變動較為頻繁,並呈逐漸升值之勢。1972年為1 美元=2.24元人民幣;1973年1美元=2.005元人民幣;1977年為1美元=1.755元人民幣。

自50年代中期以來,由於我國一直實行的是傳統社會主義計劃經濟,對外自我封閉,對內高度集權,直至80年代初,國家外匯基本上處於零儲備狀態,外貿進出口主要局限於社會主義國家,且大體收支平衡,國內物價水平也被指令性計劃所凍結,盡管人民幣匯率嚴重高估,但它並未帶來明顯的消極影響。

二、改革後的人民幣匯率安排

改革開放以後,我國人民幣匯率安排大致經歷了四個發展階段:

1.第一階段(1979~1984)。1979年我國的外貿管理體制開始進行改革,對外貿易由國營外貿部門一家經營改為多家經營。由於我國的物價一直由國家計劃規定,長期沒有變動,許多商品價格偏低且比價失調,形成了國內外市場價格相差懸殊且出口虧損的狀況,這就使人民幣匯價不能同時照顧到貿易和非貿易兩個方面。為了加強經濟核算並適應外貿體制改革的需要,國務院決定從1981年起實行兩種匯價制度,即另外製定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並繼續保留官方牌價用作非貿易外匯結算價。這就是所謂的「雙重匯率制」或「匯率雙軌制」。

1980年人民幣官方牌價為1美元=1.5元人民幣。從1981年1月到1984年12月期間, 我國實行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貿易外匯1美元=2.80元人民幣;官方牌價即非貿易外匯1美元=1.50元人民幣。前者主要適用於進出口貿易及貿易從屬費用的結算;後者主要適用於非貿易外匯的兌換和結算,且仍沿用原來的一籃子貨幣加權平均的計算方法。

隨著美元在80年代初期的逐步升值,我國相應調低了公布的人民幣外匯牌價,使之同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相接近。1984年底公布的人民幣外匯牌價已調至1美元=2.7963元人民幣,與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持平。

2.第二階段(1985~1990)。在人民幣雙重匯率制下,外貿企業政策性虧損,加重了財政補貼的負擔,而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外國生產廠商對雙重匯率提出異議。1985年1月1日,我國又取消了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重新恢復單一匯率制,1美元=2.80元人民幣。

事實上,1986年隨著全國性外匯調劑業務的全面展開,又形成了統一的官方牌價與千差萬別的市場調劑匯價並存的新雙軌制。而且當時全國各地的外匯調劑市場,在每一時點上,市場匯率水平不盡相同。這種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存的多重匯率制一直延續到1993年底。其間,外匯調劑市場的匯率形成機制,經歷了從開始試辦時的人為定價到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的過程。

進入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後,我國物價上漲速度加快,而西方國家控制通貨膨脹取得一定成效。在此情況下,我國政府有意識地運用匯率政策調節經濟與外貿,對人民幣匯率作了相應持續下調。1995年8月21日,人民幣匯率調低至1美元=2.90元人民幣;同年10月3 日再次調低至1美元=3.00元人民幣;同年10月30日又調至1美元=3.20元人民幣。

從1986年1月1日起,人民幣放棄釘住一籃子貨幣的做法,改為管理浮動。其目的是要使人民幣匯率適應國際價值的要求,且能在一段時間內保持相對穩定。

1986年7月5日,人民幣匯率再度大幅調低至1美元=3.7036元人民幣。1989年12月16日,人民幣匯率又一次的大幅下調,由此前的1美元=3.7221元人民幣調至當日的4.7221 元人民幣。1990年11月17日,人民幣匯率再次大幅下調,並由此前的4.7221調至當日的5.2221元人民幣。

從改革開放以後至1991年4月9日的十餘年間,人民幣匯率政策的特點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分別實施過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與公布牌價並存的雙重匯率體制,以及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存的多重匯率體制;二是公布的人民幣官方匯率按市場情況調整,且呈大幅貶值趨勢,這與同期人民幣對內實際價值大幅貶值以及我國的國際收支狀況是基本上相適應的;三是在人民幣官方匯率的調整機制上,做過多種有益的嘗試,如釘住一籃子貨幣的小幅逐步調整方式以及一次性大幅調整的方式,這些為以後實施人民幣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奠定了基礎;四是市場匯率的機制逐步完善;五是市場匯率的調節作用在我國顯得越來越大。

3.第三階段(1991~1993)。自1991年4月9日起,我國開始對人民幣官方匯率實施有管理的浮動運行機制。國家對人民幣官方匯率進行適時適度、機動靈活、有升有降的浮動調整,改變了以往階段性大幅度調整匯率的做法。實際上,人民幣匯率實行公布的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即外匯調劑價格)並存的多重匯率制度。

我國人民幣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主要指人民幣官方匯率的有管理的浮動,其基本特點是,我國的外匯管理機關即國家外匯管理局根據我國改革開放與發展的狀況,特別是對外經濟活動的要求,參照國際金融市場主要貨幣匯率的變動情況,對公布的人民幣官方匯率進行適時適度、機動靈活、有升有降的浮動調整。在兩年多的時間里,官方匯率數十次小幅調低,但仍趕不上水漲船高的出口換匯成本和外匯調劑價。

4.第四階段(1994~2005)。從1994年1月1日起,我國實行人民幣匯率並軌。1993年12月31日,官方匯率1美元兌換人民幣5.8元;調劑市場匯率為1美元兌換人民幣8.7元左右。從1994年1月1日起,將這兩種匯率合並,實行單一匯率,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定為1 美元兌換8.70元人民幣。同時,取消外匯收支的指令性計劃,取消外匯留成和上繳,實行銀行結匯、售匯制度,禁止外幣在境內計價、結算和流通,建立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改革匯率形成機制。這次匯率並軌後,我國建立的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到目前為止,人民幣兌美元匯率趨穩,並一直保持在1美元=8.3元左右。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外匯管理體制相繼進行了一系列重大的改革,尤其是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後,我國政府承諾:在2000年之前,將實現經常項目下人民幣可兌換。

事實上,1994年我國已開始實行人民幣在經常項目下「有條件」的可兌換,並已削除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規定中的絕大多數限制,如歧視性貨幣措施或多重匯率安排已完全廢除,而絕大多數經常項目交易的用匯和資金轉移也不再受到限制。

1996年4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消除了若干在1994年後仍保留的經常帳戶下非貿易非經營性交易的匯兌限制;1996年7月, 又消除了因私用匯的匯兌限制,擴大了供匯范圍,提高了供匯標准,超過標準的購匯在經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核起初後即可購匯;1996年7月1日,我國將外商投資企業也全面納入全國統一的銀行結售匯體系,從而取消了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後尚存的經常項目匯兌限制。

1996年11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正式致函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國將不再適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14條第2款所規定的過渡性安排,並正式宣布:自1996年12月1日起, 我國將接受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8條第2款、第3款和第4款的義務,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從此不再限制不以資本轉移為目的的經常性國際交易支付和轉移,不再實行歧視性貨幣安排和多重匯率制度。

2001年11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郭樹清指出,根據中美1998年簽訂的有關協議,中國承諾將擴大人民幣彈性。因此,如果現在中國選擇釘住其它幣種或採取一攬子貨幣聯系匯率制度,不但會違背承諾,還是一種後退。增加匯率彈性是現實的選擇。中國現階段仍將以穩定匯率為主,同時用足每日3‰的匯率浮動區間,使市場逐漸適應匯率波動。今後將採取措施,提高人民幣匯率生成機制的市場化程度,如有效利用銀行間市場匯率浮動區間;調整銀行結售匯周轉頭寸管理政策;進一步完善結匯制度。

三、人民幣匯率安排的新階段

2005年7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2005〕第 16 號文——關於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相關事宜公告。其主要內容如下:

(1)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形成更富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

(2)中國人民銀行於每個工作日閉市後公布當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格。

(3)2005年7月21日19∶00時,美元對人民幣交易價格調整為1美元兌8.11元人民幣,作為次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上外匯指定銀行之間交易的中間價,外匯指定銀行可自此時起調整對客戶的掛牌匯價。

(4)現階段,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對人民幣的交易價仍在人民銀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間價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內浮動,非美元貨幣對人民幣的交易價在人民銀行公布的該貨幣交易中間價上下一定幅度內浮動。

(5)中國人民銀行將根據市場發育狀況和經濟金融形勢,適時調整匯率浮動區間。同時,中國人民銀行負責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籃子貨幣匯率變動,對人民幣匯率進行管理和調節,維護人民幣匯率的正常浮動,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維護宏觀經濟和金融市場的穩定。」

這一次的人民幣匯率安排改革的核心是放棄單盯美元,改盯一籃子貨幣,以建立調節自如、管理自主的、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更富有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從此次人民幣短期升值來看,這將有利於緩解國際收支失衡的巨大壓力,同時,釋放人民幣潛在的升值壓力,並能淡化人民幣兌美元的國際矛盾。從長遠戰略來看,人民幣匯率新機制的建立,將有利於推進人民幣匯率安排的市場化改革進程,最終為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實現可兌換創造漸近條件。
希望採納

『拾』 90年代至今人民幣匯率變化歷程

下表列出了1971年至2015年人民幣對美元匯率變化:

注:年平均值,1美元兌換人民幣金額。特別說明:1949年-1952年採用浮動匯率換算,53-71年都是2.462。

(10)外匯管理1986擴展閱讀:

率是指一國貨幣與另一國貨幣的比率或比價,或者說是用一國貨幣表示的另一國貨幣的價格。匯率變動對一國進出口貿易有著直接的調節作用。在一定條件下,通過使本國貨幣對外貶值,即讓匯率下降,會起到促進出口、限制進口的作用;反之,本國貨幣對外升值,即匯率上升,則起到限制出口、增加進口的作用。

影響匯率變化因素:

(1)國際收支。最重要的影響因素如果一國國際收支為順差,則外匯收入大於外匯支出,外匯儲備增加,該國對於外匯的供給大於對於外匯的需求,同時外國對於該國貨幣需求增加,則該國外匯匯率下降,本幣對外升值;如果為逆差,反之。

需要注意的是,美國的巨額貿易逆差不斷增加,但美元卻保持長期的強勢,這是很特殊的情況,也是許多專業人士正在研討的課題。

(2)通貨膨脹率。任何一個國家都有通貨膨脹,如果本國通貨膨脹率相對於外國高,則本國貨幣對外貶值,外匯匯率上升。

(3)利率。利率水平對於外匯匯率的影響是通過不同國家的利率水平的不同,促使短期資金流動導致外匯需求變動。如果一國利率提高,外國對於該國貨幣需求增加,該國貨幣升值,則其匯率下降。當然利率影響的資本流動是需要考慮遠期匯率的影響,只有當利率變動抵消未來匯率不利變動仍有足夠的好處,資本才能在國際間流動。

參考資料:匯率 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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