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去法國能帶現金多少歐元
去法國,即出境,攜帶現金的情況:
一、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 海關總署關於印發《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1、出境人員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內(含5000美元)的,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當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內多次往返者除外。
2、出境人員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當向銀行申領《攜帶證》。出境時,海關憑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對使用多張《攜帶證》的,若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累計總額超過等值10000美元,海關不予放行。
3、出境人員攜出金額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應當向存款或購匯銀行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局印章的《攜帶證》驗放。
二、申請《攜帶證》的程序是:
1、准備好材料,包括護照、有效簽證或簽注、存款證明(利息清單或取款憑條)或相關購匯憑證。
2、如從直系親屬外匯存款中提取外幣現鈔的,還應提供親屬關系證明(結婚證、戶口簿或公證書)。
3、出境人員持上述審核材料向存款銀行或購匯銀行申領《攜帶證》。
4、銀行審核出境人員提供的材料無誤後,向其核發《攜帶證》,並留存上述材料復印件5年備查。
5、海關憑此《攜帶證》放行。銀行向出境人員核發《攜帶證》時,不得超過本行存款證明的金額或購匯金額,銀行核發的《攜帶證》每張金額不得超過等值1萬美元。
6、《攜帶證》應蓋有「國家外匯管理局攜帶外匯出境核准章」或「銀行攜帶外匯出境專用章」,並自簽發之日起30天內一次使用有效,逾期作廢。
7、對使用多張《攜帶證》的,若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累計總額超過等值1萬美元的,海關不予放行。
㈡ 6月要去趟法國,現在的外匯歐元太不穩了,什麼時候兌換合適啊,或者辦張歐元卡,等回來按匯率結算
歐元對人民幣1= 8.00以下的時候換比較合適。
歐元卡記得務必要辦中國銀行的晶元卡(帶sim卡),且記住不要一張卡上附有銀聯和visa或者mastercard的,要晶元卡單獨僅有visa或者mastercard標識的。
因為現在銀聯在歐洲基本遍地都是,所有店家只要看到有銀聯標識必須執行銀聯通道,刷的是歐元,但自動按照當天交易日外匯中間價(國內銀行自定中間價,很虧)直接換算成人民幣通道交易。
只有沒有銀聯標識的卡,才能順利的用當地渠道付款,走歐元通道。
此外,為什麼強調晶元卡的重要,是因為晶元卡保密系數高,而且整個歐洲的pose機都是插卡式付款而不是刷卡拉卡式付款,樓主如果辦理了非晶元卡版本的歐元卡,沒有晶元sim卡則在很多機器上都無法識別,自然也就是無法付款了。
本人在歐洲中國兩地多年往返,這是自己的一些心得。
㈢ 法國向中國匯款~懂的幫幫忙
我的銀行是里昂信貸(LCL)。我曾經周五上午在銀行辦理的轉帳手續,周一上午,國內銀行(中國銀行)已經到帳。法國這邊銀行收16.5歐的手續費,國內銀行沒有收錢。(我匯4000歐,據說10000歐以下,都是16.5歐的手續費,國內收到的也是歐元)我個人感覺還是很快的。另外個人建議,最好國內接受銀行為中國銀行,因為中國銀行跟很多境外銀行有合作關系,所以轉帳起來速度比較快,且不收其他手續費。
說一下需要的資料:
1。國內銀行的英文名稱(中國銀行:BANKOFCHINA****BRANCH,其中,****為你所在地區的分行名稱)
2。所在中國銀行的地址
3。SWIFTCODE
4。國內銀行的帳號
5。國內收款人的姓名(拼音)
6。收款人的地址(英文)
7。如果可以,提供國內收款人的身份證號碼和電話號碼。(非必須)
這樣,所有需要的資料就齊全了。去匯款肯定就沒問題了。societegeneral也肯定是這樣辦,放心,法國銀行的服務基本上都差不多
另外一點個人建議:
1。在填表的時候,會有兩個地方,問你是誰支付匯款費用。一個是法國這邊的匯款手續費是誰支付,另一個是問如果國內銀行那邊收手續費,誰來支付。請都選擇由你來支付(AMACHARGE)。這樣,你這邊應該只收16.5歐的手續費的,沒有其他費用,這樣就防止國內那邊出現其他什麼多餘的費用。
2。如果可以,盡量選擇省級分行開戶,這樣會降低出現問題的幾率。
3。一次匯款金額超過5000歐,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附上中國銀行的網址:http://www.boc.cn/cn/static/index.html
網頁右下方,選擇「國內機構」,會出現各個省份的分行網站連接地址,可以進入所在省份的分行網站,應該每個省級網站都有介紹境外匯款的方法和所要提供的資料信息。
最後,附上要填的單子
㈣ 請問外匯管制國有哪些國家
外匯管制的國家非常多,遍布全球:歐洲,亞洲,非洲,美洲,大洋洲都有。
第一類為實行嚴格外匯管制的國家和地區。即對國際收支的所有項目,包括經濟項目、資本項目和平衡項目都進行較嚴格的管制。這類國家和地區通常經濟不發達,外匯資金短缺,為了有計劃地組織稀缺的外匯資源並合現運用,調節外匯供求,通過外匯管理達到穩定金融的目的,外匯管制措施都比較嚴格。凡實行計劃經濟的國家以及多數發展中國家,如印度、緬甸、巴西、哥倫比亞、伊拉克、阿富汗、摩洛哥、查德、獅子山、葡萄牙等國家都屬此類。據統計,這類國家大約有90個。
第二類為名義上取消外匯管制的國家和地區。即對非居民往來的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的收付原則上不進行直接管制,盡管事實上還存在一些間接管制。屬於這一類型的主要是發達的工業化國家,如美國、德國、日本、瑞士、盧森堡等,還有收支持續順差的國家,如科威特、沙烏地阿拉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等石油輸出國家。屬於這類的國家和地區約有20多個。
第三類為實行部分外匯管制的國家和地區。這類國家包括一些比較發達的資本主義工業國,其對外貿易規模較大,有較雄厚的黃金外匯儲備,國民生產總值也較高,如法國、澳大利亞、丹麥、挪威等國。還有一些經濟金融狀況較好的發展中國家,如蓋亞那、牙買加、南非等國。目前,這類國家約有20--30個。
外匯管制主要有三種方式:
1、數量性外匯管制
2、成本性外匯管制
3、混合性外匯管制
(4)法國外匯限制擴展閱讀
外匯管制(Foreign Exchange Control) 是指一國政府為平衡國際收支和維持本國貨幣匯率而對外匯進出實行的限制性措施。在中國又稱外匯管理。一國政府通過法令對國際結算和外匯買賣進行限制的一種限制進口的國際貿易政策。
外匯管制分為數量管制和成本管制。前者是指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對外匯買賣的數量直接進行限制和分配,通過控制外匯總量達到限制出口的目的;後者是指,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對外匯買賣實行復匯率制,利用外匯買賣成本的差異,調節進口商品結構。
外匯管制指政府或中央銀行為避免該國貨幣供給額的過度膨脹,或外匯儲備的枯竭,對於外匯之持有,對外貿易或資金流動所採取的任何形式的干預。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外匯管制
㈤ 為什麼不能帶大量現金出境
有如下原因:
1、因為貨幣在本國的流通領域中是有一定限額的。
2、如果不限制公民出入境攜帶本國貨幣出境 ,從而會嚴重影響到本國貨幣的收支與存量,嚴重的會影響本國經濟 ,所以必須加以嚴格控制。
3、超過了會引起通貨膨脹, 過低會導致通貨緊縮 、經濟衰退。
目前國家外匯管理局對境內居民個人用外幣換人民幣的限額規定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每人每次只能結匯等值10000美元,超過這個數額就需要提供外幣收入來源的證明,比如如果所結外幣是境外僱傭收入,那就要提供境外僱用合同、完稅發票等證明材料。
(5)法國外匯限制擴展閱讀:
根據《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規定:
一、《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以下簡稱《攜帶證》)仍沿用1999年8月1日開始使用的《攜帶證》,由國家外匯管理局統一印製,各外匯指定銀行應到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領取。
二、出境人員可以攜帶外幣現鈔出境,也可以按國家金融管理規定通過從銀行匯出或攜帶匯票、旅行支票、國際信用卡等方式將外幣攜出境外。
出境人員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的,無須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
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指定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
出境人員原則上不得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對屬於下列特殊情況之一的,出境人員可以向外匯局申領《攜帶證》:
1、人數較多的出境團組;
2、出境時間較長或旅途較長的科學考察團組;
3、政府領導人出訪;
4、出境人員赴戰亂、外匯管制嚴格、金融條件差或金融動亂的國家;
5、其他特殊情況。
三、考慮到外幣支付憑證和外幣有價證券將納入銀行管理系統,具體管理辦法另行制定,對出入境人員攜帶上述憑證和證券出入境,海關不再予以管理。
四、國家外匯管理局和海關的各級機構應當組織對《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進行學習和培訓,並利用各種新聞媒介廣泛進行宣傳,以便貫徹執行。
收到本通知後,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局盡快轉發所轄支局、外匯指定銀行和相關單位;外匯指定銀行應盡快轉發所轄分支行;各直屬海關應盡快轉發所轄海關。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經常項目管理司或海關總署監管司反饋。
㈥ 什麼國家沒有外匯限制就比如說我現在在美國要匯錢回來中國。匯多少錢都可以。不會像法國巴西等國家限制
你要是找中國人可以代匯的匯多少都行,手續費還不高,不要去exchang匯率哈哈低
㈦ 世界上目前還有外匯管制的國家或者經濟體有哪些
外匯管制的國家非常多,遍布全球:歐洲,亞洲,非洲,美洲,大洋洲都有。
第一類為實行嚴格外匯管制的國家和地區。即對國際收支的所有項目,包括經濟項目、資本項目和平衡項目都進行較嚴格的管制。這類國家和地區通常經濟不發達,外匯資金短缺,為了有計劃地組織稀缺的外匯資源並合現運用,調節外匯供求,通過外匯管理達到穩定金融的目的,外匯管制措施都比較嚴格。凡實行計劃經濟的國家以及多數發展中國家,如印度、緬甸、巴西、哥倫比亞、伊拉克、阿富汗、摩洛哥、查德、獅子山、葡萄牙等國家都屬此類。據統計,這類國家大約有90個。
第二類為名義上取消外匯管制的國家和地區。即對非居民往來的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的收付原則上不進行直接管制,盡管事實上還存在一些間接管制。屬於這一類型的主要是發達的工業化國家,如美國、德國、日本、瑞士、盧森堡等,還有收支持續順差的國家,如科威特、沙烏地阿拉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等石油輸出國家。屬於這類的國家和地區約有20多個。
第三類為實行部分外匯管制的國家和地區。這類國家包括一些比較發達的資本主義工業國,其對外貿易規模較大,有較雄厚的黃金外匯儲備,國民生產總值也較高,如法國、澳大利亞、丹麥、挪威等國。還有一些經濟金融狀況較好的發展中國家,如蓋亞那、牙買加、南非等國。目前,這類國家約有20--30個。
外匯管制始於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當時國際貨幣制度陷於崩潰,美、法、德、意等參戰國都發生了巨額的國際收支逆差,本幣對外匯率劇烈波動,大量資本外逃。為集中外匯資財進行戰爭,減緩匯率波動及防止該國資本外流,
外匯管制
各參戰國在戰時都取消了外匯的自由買賣,禁止黃金輸出,實行了外匯管制。1929~1933年世界經濟危機時期,很多在戰後取消外匯管制的國家又重新實行外匯管制,一些實行金塊和金匯兌本位制的國家也紛紛實行外匯管制。1930年土耳其首先實行外匯管制,1932年,德國、義大利、奧地利、丹麥、阿根廷等20多個國家也相繼實行了外匯管制。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參戰國立即實行全面嚴格的外匯管制。1940年,在100個國家和地區中,只有11個國家沒有正式實行外匯管制,外匯管制范圍也比以前更為廣泛。戰後初期,西歐各國基於普遍存在的「美元荒」等原因,繼續實行外匯管制。50年代後期,西歐各國經濟有所恢復,國際收支狀況有所改善,從1958年開始,各國不同程度地恢復了貨幣自由兌換,並對國際貿易收支解除外匯管制,但對其他項目的外匯管制仍維持不變。1961年,大部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會員國表示承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8條所規定的義務,即避免外匯限制而實行貨幣自由兌換。但時至90年代,絕大多數國家仍在不同程度上實行外匯管制,即使名義上完全取消了外匯管制的國家,仍時常對居民的非貿易收支或非居民的資本項目收支實行間接的限制。
外匯管制(Foreign Exchange Control) 是指一國政府為平衡國際收支和維持本國貨幣匯率而對外匯進出實行的限制性措施。在中國又稱外匯管理。一國政府通過法令對國際結算和外匯買賣進行限制的一種限制進口的國際貿易政策。外匯管制分為數量管制和成本管制。前者是指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對外匯買賣的數量直接進行限制和分配,通過控制外匯總量達到限制出口的目的;後者是指,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對外匯買賣實行復匯率制,利用外匯買賣成本的差異,調節進口商品結構。
外匯管制有狹義與廣義之分。狹義的外匯管制指一國政府對居民在經常項目下的外匯買賣和國際結算進行限制。廣義的外匯管制指一國政府對居民和非居民的涉及外匯流入和流出的活動進行限制性管理。
外匯管制依照該國法律、政府頒布的方針政策和各種規定和條例進行。外匯管制的執行者是政府授權的中央銀行、財政部或另設的其他專門機構,如外匯管理局。
外匯管制所針對的自然人和法人通常劃分為居民和非居民。各國的外匯管製法規通常對居民管制較嚴,對非居民管制較松。
外匯管制所針對的物包括外國鈔票和鑄幣、外幣支付憑證、外幣有價證券和黃金;有的國家還涉及白銀、白金和鑽石。
外匯管製法規生效的范圍一般以該國領土為界限。在設立特區的國家中,某些外匯管製法規可能不適用於特區。一個國家對不同國家貨幣的外匯管制寬嚴程度也可能有所不同。
外匯管制針對的活動涉及外匯收付、外匯買賣、國際借貸、外匯轉移和使用;該國貨幣匯率的決定;該國貨幣的可兌換性;以及本幣和黃金、白銀的跨國界流動。
外匯管制的手段是多種多樣的,大體上分為價格管制和數量管制兩種類型:前者指對本幣匯率做出的各種限制,後者指外匯配給控制和外匯結匯控制。
外匯管制主要有三種方式:
1、數量性外匯管制2、成本性外匯管制3、混合性外匯管制
㈧ 法國向國內匯歐元的問題
我是中行的,關於接收國外匯款,因為國內都是被動接收,所以不存在誰快誰慢。准確的說都一樣。具體還是看國外匯款行和國際中轉行。
但錢匯過來都不是自動結匯。國內規定個人名下外匯結匯,必須本人到櫃台或者在一定的協議手續下完成。總之不允許銀行把國外匯入的外匯自動結匯成人民幣。你要帶著身份證去趟銀行結匯。
法國匯款到中國的額度上限我不知道,但國內結匯的上限是每人每年5萬美元等值外幣。換句話說,接收無限制,法國要是允許,給你匯10萬歐元都行,但你結匯不超過5萬美元等值歐元的額度。但是你的額度用完了,還可以用家裡人的。國內規定,外匯只能轉賬給直系親屬,你可以轉至他們的名下,再結匯。
㈨ 中行個人賬戶收外匯,有額度限制嗎有的話是多少
若您辦理個人境外匯入匯款業務,目前外匯管理政策,除應按國家專外匯管理局有關國際收屬支申報的規定,履行申報手續外,無更多要求。
國際收支申報的具體規定如下:國際收支申報對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5000美元)的對私涉外收付款,實行限額下免申報,即個人申報主體可免填涉外收付款憑證中的申報信息,但境內非居民個人通過境內銀行從境外收到和對境外支付的款項除外。
對於匯款金額超過國際收支申報限額(5000美元)的匯入匯款,應按照當地外匯管理局相關申報統計規定辦理手續,經辦網點會主動電話聯系,需要申報客戶到網點填寫申報單,對於不同客戶需要申報的信息有所不同,若客戶不能提供符合申報要求的信息以及資料,則有可能影響入賬,具體申報要求請您詳詢經辦網點。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㈩ 請問去法國的話可以帶多少現金出入境
可以帶34462元(5000美元)。
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入境,超過等值5000美元的應當向海關書面申報,當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內多次往返者除外。當天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員,短期內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入境須向海關書面申報。
當天內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500美元(含5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超過等值500美元的,海關不予放行。
(10)法國外匯限制擴展閱讀:
多次往返人員可攜帶外幣現鈔數額
《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 「當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內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按以下規定驗放:
一、當天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員,當天內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500美元(含5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超過等值500美元的,海關不予放行。
二、短期內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員,15天內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1000美元(含1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超過等值1000美元的,海關不予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