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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独资化现象和趋势

发布时间:2021-01-11 05:24:32

❶ FDI出现“独资化”趋势的原因是什么

1、制度因素分析

改革开放是循序渐进的过程,一些相关的政策措施的颁发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这也就规定了外商对华直接投资必须遵循一定的演变历程,从而也可以说明外商对华直接投资独资化趋势的动因所在。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对外政策有所放开,但只是划出一些特区,并且以法律的形式限制了外商控股比例,人为地为外商独资和外商控股设置了障碍。因此,在改革开放初期,外商对华直接投资的独资化趋势不很明显,也不可能很明显,这是与当时的政治环境相吻合的。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在沿海地区也开始了全方位的对外开放。1995年4月,外经贸部发布了《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时规定》,以鼓励境外大公司开展其系列投资计划。从此,以整体并购为主要形式的独资化拉开了序幕。到1998年,外商独资企业首次成为中国利用外资的主要形式。因此,政策的放宽,加速了外商对华直接投资的独资化进程。

2001年底,我国加入了世贸组织;2002年,我国颁布了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一步放宽了外商对华投资的股权比例限制,取消了对独资企业的相关歧视政策。从此,外商独资化又掀起了新的浪潮。2001年8月,天津汉高变成了外商独资企业;2004年1月,UPS开始了在中国市场独资运作的序幕。因此,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进一步清晰化、明朗化,外商独资化的趋势也将更加明显。

总之,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我国的FDI发展过程中,制度因素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中国政治、经济制度的变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外商设立独资或控股企业的障碍将会进一步消除,外商对华直接投资的独资化趋势也会越来越明显。

2、交易成本因素分析

交易成本是围绕着交易契约的达成所产生的成本,即科斯所认为的交易双方在签约时所面临的偶然因素所带来的损失。企业的本质,经济学者们一般认为:企业作为生产的一种组织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市场的一种替代。因此,外商对华直接投资独资化趋势的动因,无疑只是以外商独资企业或外商控股企业的形式,来代替其它的组织形式,从而尽可能的使交易成本最小化。毕竟,企业作为一个整体的最终目的,便是追求利润最大化。

改革开放之初,由于政治、经济等环境的限制,外商控股企业或外商独资企业的建立,不仅在审批程序上手续繁杂、限制较多,而且在税收、换汇等优惠政策上也不如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甚至在业务范围上也有诸多限制。因此,就当时的条件来说,外商独资化的交易成本要远远大于其他组织形式。另外,由于当时是外资进入中国初期,中西方在文化上、价值观上以及管理理念上,有许多不同。因此,对外资来说,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初不以独资形式进入,实为明智之举。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目标便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故相应的法律法规便不断地领布实施,这便在政策环境上为外商独资企业的建立扫清了障碍。另外,在中国经济上改革开放的同时,文化上也打开了开放大门,人民逐渐接受了西方商业上的价值观、经营理念等,这又在文化上为外商独资企业的建立扫清了障碍。而与此同时,中外合资经营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一些潜在矛盾开始呈现出来,如在价值目标上,中方多注重社会效益,外商则往往看重企业利润;在经营理念上,中方多注重于“情”,而外商则更注重于“理”。当这些潜在矛盾进一步发展成货币成本时,独资化的交易成本反而又成为最小的了。因此,外国投资者作为一个理性的投资主体,在追求利润最大化和交易成本最小化的前提下,便必然会选择独资化的投资模式。

总之,从交易成本这一角度来看,外商对华直接投资的独资化趋势,是外国投资者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追求利润最大化和交易成本最小化的必然趋势。

3、垄断优势因素分析

美国学者斯蒂芬·海默在其博士论文《国内企业的国际经营:关于对外直接投资的研究》中提出了垄断优势理论,并在1976年由麻省理工学院出版的《国内公司和国际化经营:一次国际直接投资的研究》中,较系统地提出了美国公司国际直接投资的理论。

从此,独立的国际直接投资理论开始形成。并且在解释外商对华直接投资的独资化趋势方面,垄断优势理论中的技术优势理论、资本筹集优势理论、管理技能优势理论、规模经济优势理论等也都具有很强的说服能力。

市场垄断不利于市场竞争,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但却给垄断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尽管世界各国普遍制定了反垄断法律,但在目前的政治经济条件下,仍不可避免地产生一定程度的垄断势力。由于垄断优势可以带来高额回报,所以,外商对华直接投资便倾向于独资化,以便于保持其垄断优势,从而长期获取高额回报。而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企业来说,则就不具有完全的垄断优势了,即其垄断技术易扩散,从而普遍提高市场中的技术水平,并失去其垄断优势;其资本筹集优势,会由于合资或合作而有所减弱;至于其管理技能优势,则也会由于管理人员的流动而消失。

因此,从垄断优势的角度来分析,保持独资化的趋势,便是保持自身的垄断优势地位,从而获取长期的高额垄断利润。

❷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独资化倾向的原因

一、外商对华投资的独资化趋势

外商在华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有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即“三资企业”的组织形式。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外商直接投资呈现出新特点与发展趋势。从外商投资的股权结构变换来看,这三种方式所占的比重出现了重大变化: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上半期,建立合资企业一直是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但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外商对华直接投资出现明显的“独资化”趋势,外商独资企业逐步替代合资企业,日益成为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新设独资企业增加

新批外商直接投资企业中,外商独资企业的比例有着显著提高,成为主要的外资利用方式。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中独资企业新设的数量和投资额所占的比重一直呈上升趋势。1997年,中国新批准的外资项目的独资企业的数量开始超过合资企业的数量;1998年,合同外资金额中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所占的比例(41.8%)首次超过了中外合资企业(33.2%),成为我国主要利用外资方式。此后,外商独资企业所占的比例一直急剧增长,从1998年的41.8%上升到2004年的76.4%,大大超过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所占的份额,成为中国利用外资的主要方式。2004年,新设独资企业数量是合资企业数量的2.7倍,外商合同投资额是合资的4.2倍。实际使用金额更是达到了2.5倍。不仅如此,2005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外商独资所占比例是67.33%,大大超过中外合资的比例22.90%。

(二)原有合资企业的股权扩张

在新批独资企业数量和外资金额超过合资企业的同时,原有合资企业也加快重组步伐,逐渐向独资企业转变。最初,跨国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方式成为合资企业的大股东,2001年以后随着政策的调整放开,不少跨国公司开始采用收购合资企业中方股份的方式把合资企业变为独资企业。

2001年10月23日,阿尔卡特通过收购中方股份,拥有股份达50%+1股,获得上海贝尔的控制权。2004年8月,在通信行业赫赫有名的北京国际交换系统有限公司(BISC)宣布更名为北京西门子通信网络有限公司(SCNB),西门子持股比例从40%上升到67%,企业性质也由合资公司变为外商控股企业。2005年1月12日,柯尼卡美能达宣布在中国成立100%的独资投资性管理公司,并在无锡成立独资的制造基地。

(三)并购国内企业

中国加入WTO后出现的一个新的动向,就是跨国公司通过收购和兼并的方式进入中国市场,如美国爱默生公司斥资7.5亿美元收购华为公司下属企业安圣电器;美国AB啤酒公司收购青啤;法国达能公司控股乐百氏和娃哈哈,这在过去并不多见。通过并购进入中国市场,成立控股或独资企业,可以缩短投资周期,减少风险。

以上事实说明,外商直接投资在中国的发展已呈现出“独资化”的趋势,独资企业将成为今后一段时间内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外资企业咄咄逼人的发展态势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警觉与重视,需要我们冷静地思考和分析。

那么,外商投资方式的转变特别是独资化的原因是什么呢?一直以来,关于外商在华投资独资化的原因,众说纷纭,但笔者认为,这都可以归纳到经济学中的交易成本范畴,交易成本的减少是外商在华投资独资化倾向的主要原因。

二、交易成本理论概述

交易成本又称交易费用,是产权经济学的核心,“一种以交易为基本分析单位,研究经济组织的比较制度理论”①。1937年,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科斯(COASE)在其《企业的性质》一文中,指出“建立企业有利可图的主要原因似乎是,利用价格机制是有成本的。通过价格机制‘组织’产生的最明显的成本就是所有发现相关价格的工作随着出卖这类信息的专门人员的出现,这种成本有可能减少,但不可能消除。在市场上发生的一笔交易的谈判和签约的费用也必须考虑在内”。科斯只是提出“交易成本”的思想,并没有直接地提到过这个概念。

自科斯以后,威廉姆森(Williamson)对交易成本理论做了较系统的完善。威廉姆森认为:交易费用就是“经济系统运转所需要付出的代价或者费用”②。并把交易成本分成合同签订前的成本和合同签订后的成本:合同签订前的交易成本是指“草拟合同、就合同内容进行谈判以及确保合同得以履行所付出的成本”;合同签订后的交易成本有以下几种:(1)不适应成本;(2)讨价还价成本;(3)建立及运转成本;(4)保证成本。威廉姆森认为应从合同关系研究企业行为。他指出“任何问题都可以直接或间接地作为合同问题来看待,这对于了解能否节约交易成本很有用处。”威廉姆森从节约交易成本的角度解释了纵向一体化,在他的分析框架中有两个重要假设和三个交易维度。两个重要假设是“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三个交易维度是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和交易率。三个交易维度决定了交易成本的大小,从而决定了企业是否选择纵向一体化。

三、基于交易成本的理论分析外商独资的原因

(一)技术或者资产的专用性

对于独资化的解释,交易费用经济学提出了资产专用性这一概念。根据威廉姆森的定义,所谓的资产专用性是对已经投入生产过程中的资产进行再配置的难易程度,资产专用性实际上是测量某一资产对市场的依赖程度。资产专用性越强,进行市场交易的费用越高,即交易费用是一条随着资产专用性增强而较快上升的一条曲线。一方面,合作的一方可能利用另一方的信任而出现逃避、搭便车或者技术滥用的问题。另一方面,有的技术是国外企业的核心技术、独有技术或者销售诀窍等,这些技术是企业获得长期竞争力的核心能力,外方不想别人一起分享他们的诀窍或技术。为了保护资产的专用性,企业倾向于选择高度控制的治理结构,而独资是最好的选择。这样不仅降低了为保护自己独有技术的交易成本,而且降低被盗用或者滥用的风险。所以,当通过合资方式取得的收益不足以弥补企业的监督控制其专利滥用的风险成本的时候,企业宁愿选择具有较高控制程度的形式③。

(二)中西方文化差异

中外合资企业是在双方互惠与相互信任的基础上,以合作为目的的契约安排,由于有限理性和交易双方的不确定性,双方达成的契约往往具有不确定性。在双方专用性资产投资关系的情况下,契约的一方当事人就存在着利用契约的漏洞或者不完善,通过事前隐瞒信息的逆选择和事后隐藏行动的道德风险,谋取他方应占取的准租金。事前的逆选择和事后的机会主义行为往往成为双方关系冲突和合资企业内部不稳定的重要因素。

很多跨国合资企业在管理中最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合资双方在企业管理和文化上的冲突④。管理的本质是一种文化,由于文化背景的差异决定了东西方完全不同的管理观。来自不同的国家的企业管理者在工作方式、文化、思维方式上均有着很大的差异。西方文化追求卓越,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人与人之间形成了平等基础上的契约,在管理方式上表现为规范管理、制度管理和条例管理,严格按规则办事,追求制度效率,从而实现管理的有序化和有效化。而东方文化讲究“情与理”,人与人之间形成宗法伦理,等级关系。在管理模式上,经营理念突然融合在一块,使得中方和外商在交易过程中很难达成一致协议,甚至产生冲突,这种日益增加的文化冲突就会表现在公司的内部管理和外部经营中。在内部管理中,人们不同的价值观,不同的生活目标和行为规范必然导致管理费用的增加,增加组织协调的难度,甚至造成组织机构低效率运转。在外部经营中,由于文化冲突的存在,使合资企业不能以积极和高效的组织形象去迎接市场竞争,往往在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甚至丧失许多了大好的市场机会。这无形增加了外商的交易成本。因此,当企业的外部协调成本小于企业的内部管理成本的时候,企业往往会选择独资。

(三)东道国制度

外商选择进入国际市场的战略要与东道国的制度相适应。制度可以分为正式制度,如法律、法规、政府控制、管理经济和社会的行为、知识产权的保护等;还有非正式的制度,如社会风俗、文化、行为标准、对正式制度运行的态度等。制度规制了“游戏规则”,并可以降低交易费用,制度的影响会使得投资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和增加交易成本。

外资进入初期,由于开放程度很低,国内许多行业不允许外商独资,合资是外商进入的最佳选择。因为,合资经营可以利用当地人或当地企业在中国企业拥有“关系”、“政策”等优势,大大降低企业经营的外部风险,获得较高的企业外部收益。但随着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政策更加透明,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市场游戏规则日益与国际接轨后,合资企业的外部优势逐渐减弱。自1992年开始,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减少对外商投资限制的法律法规措施,一方面规范了外商投资者的行为,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同时也放宽了外商投资股权的某些规定。2002年,我国又颁布了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一步放宽了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比例限制,取消了独资企业与合资企业在税收、汇率等方面的差别政策,对独资企业的经营领域的限制也进一步放宽。对外商直接投资管理政策的松动迎合了跨国公司对华投资独资化的要求,当中国的外部正式制度环境趋于完善,外商对中国的非正式制度环境的熟悉程度加强,说明办独资企业的外部风险已趋于合资企业一致时,考虑各种利益,外商必然选择独资,以加强对企业的控制和方便灵活地实施全球战略。

四、结论

交易成本理论这一新的切入点为分析外商在华投资的独资化倾向开辟了一个崭新的视角。无论是哪种形式的独资化,其目的都是为了节省交易费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获取更大的利润。可以说交易成本是解释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独资化趋势的重要原因。但外商独资化给国内企业带来的冲击也是显而易见的。这不仅削弱了当地企业的竞争力,而且逐步形成了对该行业的垄断,挤占了国内企业的市场份额,特别是民族品牌受到很大的冲击,这对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形成较大的威胁。因此,我国政府应该尽快制定相应的对策,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水平,努力避免外商利用独资的机会实现对我国市场的垄断和经济体系的操纵。同时我国企业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依靠技术创新来加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建设,加强品牌的保护,尽可能削弱“独资化”带来的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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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外商独资化的产生原因

在外商在华投资不断增长的同时.外商投资方式也由过去的以合资、合作为主向独资或控股的投资方式转变。这种趋势的出现.有其深刻的国际国内背景.也是外商与东道国所拥有的相关要素相整合的结果。
1997年始于泰国的东亚金融危机的阴霾还没完全散去.2001年又发生了“9.11”事件.紧接着就是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的爆发,国际汇率市场的波动、石油价格的居高不下等一系列的政治经济因素的影响.世界政治经济形势出现了动荡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安全因素成为外商投资者考虑的重点。而此时.中国稳定的政治环境。经济的持续增长为外商投资者提供了较好的机会。
中国国内经济形势的稳定和投资环境的改善增强了外商的投资信心.使外商独资企业的优势得到充分的发挥。跨国公司刚进入中国时。由于对市场不熟悉,缺乏对各项政策的了解.所以一般会采取合资或合作的方式。随着中国人世和中国对外的承诺.清除或修改与世贸组织的规则相抵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外资准入审批程序.逐步取消了各项外商投资限制。政策透明度的增加使外商直接投资的预期风险降低。加上几十年的合资合作,外商逐步了解并熟悉了中国的法规、中国市场,积累了在中国投资经营和竞争的经验.这就大大降低了外商在华投资的成本.所以外商转向投资报酬率更高的独资企业也就可想而知了。
根据垄断优势理论。跨国公司在华独资化倾向之所以越来越强烈.主要是凭借自己的垄断优势以获取垄断利润。资本的本性就是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以合资企业为例。合资初期,其面临的风险是很大的.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也没有稳定的收入。这样,中方占有较大的股份其实承担着更大的风险。随着合资企业竞争力的不断增强。销售网络的建立。生产的颐利进行。外方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千方百计寻求增加股份或独资化经营,以分到更多的利润。由于种种原因.中方不得不让出更多的股份以满足外商的要求。此外,中方在追求利润时还要考虑国家的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等.而外商惟一的目标就是追求最大的利润和占领更多的市场.这种多元目标和一元目标的差异也是外商出现分离的重要原因。
海默的国际投资垄断优势理论认为,跨国公司进行直接投资就是为了维持企业的垄断优势。而对中方企业而言,随着中国各项政策透明度增强、各项法律法规的健全、政府的办事效率提高,外商具有很大的自主权.可以自主地进行国际贸易和建立自己的销售网络.不再需要依托中方作为办事的向导。由于文化上的差异,中外合资的企业在经营理念、管理原则和发展战略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分歧。这也影响企业的政策制定和增加决策成本。
跨国公司所具有的先进技术、管理水平和雄厚的资本等垄断优势随着中国投资环境的改善越显得明显.其独资化的愿望就越强烈。跨国公司通过独资的形式掌握企业的控制权.一方面可以确保其投资的安全性.把投资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以及最后的利润联系起来.获取全部利润:另一方面可以把自己的垄断优势在拓展海外市场中得以发挥.尤其是那些知识产权比较突出的直接投资,如建立自己的R&D中心、销售网络、品牌优势等.采用独资形式更易于加强母公司对自己的知识产权的控制.避免先进技术的外溢。随着跨国公司的大规模进入和先进技术引进的增加.跨国公司投资行为中的技术垄断和市场垄断倾向上升.而实现这种垄断最有效的方式就是独资经营。
全球战略是指跨国公司从全球角度出发。合理安排有限资源,抓住全球性机遇。进行全球性选择和部署,确定全球性战略目标,取得最佳的长期总体效益。由于独资企业是跨国公司全部拥有股权的企业。受其完全控制,可以大胆的投入尖端的技术和先进的设备.无需担心这些高精尖技术落入当地的企业手中.跨国公司可以抛弃传统的研究开发方式.在全球范围内建立起自己的全球R&D网络。跨国公司独资化是其全球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其顺应全球化的浪潮,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的产物。在母公司一体化的体制下。独资企业可以全面贯彻母公司的经营战略.独资企业凭借母公司在人员、技术和销售网络等方面的优势。击败竞争对手,占领当地市场,实现母公司的全球战略。

❹ 了解我国医院三资情况不比如我国医疗卫生行业按合资、独资和合作方式历年利用外资的金额等。

当前跨国公司投资已经成为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500强的跨国公司中已有约400家在华投资了2000多个项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家先后发布施行了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电信、民航、银行、保险、以及外商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上市公司公司国有股、法人股向外商转让、QFII等多项法规,进一步增强了跨国公司来华投资的信心。 国际闻名跨国公司纷纷加快在中国的投资步伐,跨国公司新投资和增资项目大量增多,去年1-11月,经国家计委(或报经国务院)审批的大中型外商投资项目38个,总投资逾120亿美元。一批由大型跨国公司投资的重化工、能源、汽车、电子等资金、技术密集型大项目相继签约和开工建设,银行、保险、商业流通等服务贸易领域的投资日趋活跃,新来华投资的跨国公司不断增加,我国吸引跨国公司投资呈现良性发展势头。一、新的趋势和特点相比入世前后,跨国公司在华的投资出现一些新的趋势和特点,主要集中以下三个方面:(一)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1、在外商投资最集中的加工制造业中,资金技术密集型项目明显增加。如电子通信制造业,2001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为70.9亿美元,占全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比重达15.1%,比1997年提高了9.2个百分点,2002年1-10月,这一比重进一步上升到17.1%.该行业国际前10位的跨国公司中,已有8家在华投资设立了130多个合资或独资企业,这些企业的产品已经在国际国内市场上占据了相当的份额。汽车行业中,上海大众、南京依维柯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增资,宝马、现代设立了新的合资项目,丰田、日产分别与一汽、二汽签署了全面的合资合作协议,本田计划在广州合资建立出口轿车基地。石油及石化行业中,西气东输、上海联合异氰酸酯、福建炼油乙烯一体化等,均为闻名跨国公司投资的数十亿美元的特大型项目。这些资金技术密集型的大项目弥补了我国产业链中的空白,并吸引了大量国内外企业为其配套,形成产业聚集的区域,极大地增加了我国制造业的技术水平、产品附加值和国际竞争能力。2、随着入世后我国扩大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服务业利用外资发展迅速。2002年1-9月,我国服务业吸收外资合同额161亿美元,同比增长36%;实际外资金额95亿美元,同比增长49%,约占我国同期实际利用外资的1/4.部分地区外商投资服务业的势头更加强劲,上海1-10月服务业吸收外资合同金额增长了97%.表明入世后境外投资者,非凡是跨国公司对我国服务业的投资日益活跃,服务业吸收外商投资的巨大潜力初步显现。2002年以来,金融、商业领域吸引跨国公司投资取得了积极进展,其中,商业分销领域,新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17家,其中连锁企业16家,原有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新设分店7家;银行领域,至9月底国内已设立外资银行分行147家,其中45家获准开展人民币业务,最近美国新侨投资参股深发展银行超过18%的股份;保险领域,继去年11月英国标准人寿等3家外国保险公司获准进入中国后,在华外资保险公司已达34家,设立的营业性机构约50家,近期汇丰集团出资6亿美元参股平安保险10%的股份;证券领域,德国安联公司己获批准,率先在北京组建了合资证券治理公司。服务贸易领域一直是跨国公司投资的目标,一些跨国公司已预备多年,随着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将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进入该领域,也是今后跨国公司投资的热点之一。跨国公司投资服务业,对我国服务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并可以为制造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二)跨国公司更加注重本地化经营经济全球化和激烈的国际竞争,促进了国际产业转移,跨国公司为提高全球竞争力和开拓中国市场,纷纷来华投资,而中国的综合优势使众多跨国公司增强了“扎根”中国的信心,跨国公司开始在中国推行全面的本地化经营策略。他们不仅利用中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在中国生产其产品,而且将全球经营网络中几个核心部分都向中国进行转移,在生产、研发、治理、采购、品牌各个方面都加强了本地化的进程。1、跨国公司将生产制造中心向中国转移的速度加快。虽然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大幅降低了进口关税,但是,从降低成本、增强国际竞争力和确保市场份额等长期战略考虑,跨国公司仍纷纷将制造业的生产重心向我国转移,将中国作为跨国公司重要的制造基地。如拜耳公司、巴斯夫公司、Bp公司等都已经开始实施几十亿美元的大规模投资计划,在华建立一体化的生产基地。这也为中国由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转变提供了难得的机遇。2、在转移制造业的基础上,跨国公司加快了研发本土化的战略调整,在华设立研究开发中心。目前我国外商投资设立的研发中心已近400家。摩托罗拉公司在华已有18家研发中心,去年9月又公布,将在未来5年增加10亿美元研发资金,并在北京建立全球研发基地。爱立信公司在已有6个研发中心基础上,去年5月在北京成立了中国研发总院。这些研发活动已经不仅仅局限于简单的技术开发,而更关注于如何在中国特定的环境下面向全球进行最有优势的生产活动,将进一步提升中国在跨国公司全球经营中的地位。3、随着跨国公司投资规模的扩大和投资水平的提升,原先分散投资、分散治理的模式已不适应其发展战略的需要,跨国公司客观要求将运营治理中心转移到中国。目前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投资性公司已有约220家,大部分承担着统筹治理在华业务的职能,其中世界500强公司设立的投资性公司已超过120家,有很多将逐步向中国甚至亚洲地区的总部过渡。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和上海两地设立的跨国公司地区性总部已达28家,近期即将设立的还有4家。4、为了增强在全球范围内的竞争力,降低采购成本,许多跨国公司开始在华设立全球采购中心。将中国质优价廉的商品和原材料、零部件同跨国公司强大的全球销售网络相结合,既扩大了中国的出口,也为跨国公司实现全球配置资源,不断发展壮大提供了动力。如沃尔玛公司,以深圳为基地,开始在全国布点,2001年在中国直接和间接采购的金额达103亿美元;GE公司明确表示,中国生产能力强的领域他们不预备投资建新厂,而将进行大规模的采购,2001年GE的医疗部门在华采购达3亿美元,联合利华也公布将在上海建立全球采购中心,未来5年内采购原材料和商品超过5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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