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目前海外投资国家给予的政策有那些
1、目前,海外投资国家给予的政策有很多。比如:继续完善财税、信贷、外汇、保险等政内策措施,支持具备条件的容各种所有制企业国际化经营。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意见》,等等;积极稳妥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中标的境外经贸合作区陆续启动,合作区工作总体进展顺利,部分已在境外形成了一定的生产规模等。
2、海外投资,即国际投资(International Investment),又称对外投资(Foreign Investment)或海外投资(Overseas Investment),是指跨国公司等国际投资主体,将其拥有的货币资本或产业资本,通过跨国界流动和营运,以实现价值增值的经济行为。参与国际投资活动的资本形式是多样化的。它既有以实物资本形式表现的资本,如机器设备、商品等,也有以无形资产形式表现的资本,如商标、专利、管理技术、情报信息、生产诀窍等;还有以金融资产形式表现的资本,如债券、股票、衍生证券等。
⑵ 互联网行业可以申报哪些政府扶持项目
省级“互联网 ”专项引导资金。
1、加强专项扶持。统筹相关专项资金设立省级“互联网 ”专项引导资金,重点支持互联网基础设施提升、公共平台建设、重点项目孵化、初创企业补助、商业模式创新等相关应用示范。同时,探索创新资金扶持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度。
2、加大信贷支持。政府出资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要加大对“互联网 ”企业的支持力度;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的“互联网 ”企业担保业务,省再担保公司可适当提高再担保代偿比例。支持省内地方法人银行根据“互联网 ”企业需求,创新金融产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鼓励金融机构设立专项贷款,开辟绿色审批通道,采取银团贷款、“财园信贷通”等方式,支持“互联网 ”重大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重大项目贷款,省级“互联网 ”专项引导资金给予风险补偿和贴息支持。
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大力引入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鼓励各种社会资本以天使投资形式支持商业模式创新。积极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增信等服务,鼓励通过债券融资方式支持“互联网 ”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互联网 ”企业发行公司债券。
鼓励“互联网 ”企业上市挂牌,省财政安排资金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省内企业每户一次性补助50万元,对在上海、深圳及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省内企业每户一次性补助500万元,上市企业所在地政府也要给予适当补助。
(2)对外投资合作指南葡萄牙2014扩展阅读
顺应世界“互联网+”发展趋势,充分发挥中国互联网的规模优势和应用优势,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坚持改革创新和市场需求导向,突出企业的主体作用,大力拓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
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释放发展潜力和活力;着力做优存量,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着力做大增量,培育新兴业态,打造新的增长点;着力创新政府服务模式,夯实网络发展基础,营造安全网络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坚持开放共享。营造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将互联网作为生产生活要素共享的重要平台,最大限度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形成以开放、共享为特征的经济社会运行新模式。
坚持融合创新。鼓励传统产业树立互联网思维,积极与“互联网+”相结合。推动互联网向经济社会各领域加速渗透,以融合促创新,最大程度汇聚各类市场要素的创新力量,推动融合性新兴产业成为经济发展新动力和新支柱。
坚持变革转型。充分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平台作用,引导要素资源向实体经济集聚,推动生产方式和发展模式变革。创新网络化公共服务模式,大幅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坚持引领跨越。巩固提升中国互联网发展优势,加强重点领域前瞻性布局,以互联网融合创新为突破口,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实现跨越式发展。
坚持安全有序。完善互联网融合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和防护,保障网络安全。建立科学有效的市场监管方式,促进市场有序发展,保护公平竞争,防止形成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
⑶ 矿产资源“走出去”政策研究
王志刚张家义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北京,101149)
一、政府政策对“走出去”的支持
“走出去”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国内外形势变化,在2000年初明确提出的重大战略。2001年,实施“走出去”战略写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在提出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任务时指出,实施“走出去”战略是对外开放新阶段的重大举措。在十届全国人大会议上的国务院工作报告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各类所有制企业走出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完善对外投资服务体系,赋予企业更大的境外经营管理自主权,健全对境外投资企业的监管机制,促进跨国公司发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于2004年7月1日起实施。这部法律是在中国经济发展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背景下出台的一部对外经济贸易的基本法律,是建立中国涉外经济贸易管理体制的法律基础,也是建立中国对外经济合作管理制度和政府在经贸领域实行依法行政的基础。
(1)外交部:加强政府在对外经济合作促进方面的推动和引导。利用政府高层领导互访和多边、双边会晤的机会,推动中外企业间大型合作项目的磋商和成交,宣传推介我国企业,推动承揽境外大项目,并纳入政府合作框架。充分利用多边、双边经贸联系机制和磋商机制,落实和推动有关项目。加强双边经贸合作框架下对外经济合作的磋商机制,加强与外国驻华使馆和机构的联系,积极与有关国家签订经济合作方面的政府间双边协定。通过加强多边、双边交流和磋商,减少和排除企业合作中的壁垒,提高国际经济合作的便利化程度。2005年2月,胡锦涛总书记出访非洲3国,我国的全球战略布局日益明晰,主要是与3国建立能源合作关系,取得石油、天然气供应。外交部、商务部2004年7月8日联合颁布了《对外投资国别产业导向目录(一)》,从政府的角度,为对外投资企业提供投资国信息,为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提供参考。
(2)财政部:为了推动矿产资源企业的“走出去”战略的实施,鼓励和引导矿业企业勘查开发利用国外矿产资源。自2000年以来,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对国外矿产资源进行概查、可行性研究等前期风险勘查工作。通过财政的投入,启动并实施了一批国外风险勘查项目,为推动矿业企业“走出去”减轻了前期勘查风险。近年来,我国也先后出台了多项财政和金融的扶持政策,如出口卖方信贷、对外承包工程贷款、援外优惠贷款、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和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等等,很多企业从中受益。在政策上加强对中国企业的支持力度,在海外投资、境外资源开发及对外工程承包项目商业贷款审批中,赋予商业银行更多职责,提高其积极性;鼓励企业采用各类灵活有效的金融工具,如带资承包、BOT项目融资、海外上市等,充分利用国际资金。
(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4年10月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对于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涉及的有关问题做了具体规定。该办法主要有如下改革:①减少了程序。改项目审批制为核准制,将原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道审批,改为只核准项目申请报告。②下放了权限。国家原审批限额为中方投资额100万美元以上项目,新设定的国家核准限额为资源开发类3000万美元以上、大额用汇类1000万美元以上,分别提高了30倍和10倍。其余项目下放地方政府核准,有些项目由企业自主决策。③简化了内容。与以往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同,项目申请报告核准主要侧重于确定投资主体、投资方向及合规性的审查,减少审查产品方案、财务效益等应由出资人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内容。④提高了效率。明确项目申请报告的内容、项目核准的机关及权限、核准的程序、核准的条件及效力,增加核准的可操作性和透明度。
最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联合起草了关于支持企业走出去的指导意见,目前正在形成过程中。其中包括一些扶持性的政策,如结合投资体制改革,将放宽企业走出去用汇的限制,放宽企业走出去的审批和简化程序等。同时,诸如《海外投资法》、《海外投资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条文也在酝酿之中。
(4)国土资源部:在国土资源管理方面,已与近30个国家的资源主管部门签署了部门间合作协议,同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德国、法国、南非等主要的资源大国,以及发达国家政府部门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利用国际国内“两个资源、两个市场”方面,国土资源部积极服务于国家总体外交战略。从1999年起,每年定期召开中国矿业国际研讨会,推进我国矿业投资环境的改善。现在,一年一度的矿业国际研讨会已成为我国矿业政策、投资和合作的主要交流研讨平台,受到国际矿业界的高度关注。同时,同周边国家、非洲及拉美资源丰富的国家在矿业领域的合作稳步发展。如老挝万象盆地钾盐勘查开发项目,是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利用国外矿产资源的重大项目,目前进展顺利。与商务部合作,利用援外资金开展国外地质调查和培训发展中国家地矿管理干部、专家的工作已经起步。
国土资源部和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2003年3月7日发布了《关于实行境外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备案的通知》,开始对从事境外矿产资源开发的企业进行项目的备案工作。为使备案工作更加便捷,商务部和国土资源部于2004年7月将原公文纸张式的备案方式改变为实施网上备案。
(5)商务部:建立并已经上网运行的“中国对外投资合作指南”,实现了较大范围的国内外投资方面的资源共享。为增强政府在信息服务方面的作用,完善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信息系统,建立业务信息库,并搭建信息交流交换平台。建立《境外投资国别环境库》,发布《国别贸易投资报告》,为国内企业提供各国和地区法律法规、税收政策、市场状况和企业资信等投资信息。发挥我国驻外商务机构前沿信息优势,为国内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并且在2003年11月28日商务部建立企业境外投资意向信息库,2004年7月商务部在各驻外使(领)馆经商参处(室)网站上建立投资中介服务机构子栏目等措施,通过互联网等手段,向公众提供政策、市场、项目中介等方面的信息服务,使中国企业增强对国外市场的了解,也使外国企业和机构熟悉中国及中国企业,加强中外企业之间的互动,不断扩大经济合作的领域和方式。2004年11月11日发布的《国别投资经营障碍报告制度》,通过收集、了解中国企业在投资国遇到的问题,并尝试从政府角度来帮助解决这些问题。举办“中国对外贸易投资洽谈会”这一中国迄今最大的投资合作洽谈的会议平台,能够以丰富的内容,完善的功能,使参加洽谈会的中外企业能够虚实兼得。
商务部建立了“走出去”战略的数据库及监测管理平台、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不断完善对外经济合作统计制度,及时掌握“走出去”和各项业务的总体状况。建立了对外投资联合年检制度和对外投资综合绩效评价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国对外投资和境外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推动建立了国内有关行业组织、我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境外中资企业商会、国内投资主体等共同参与的形式多样的协调机制,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国家利益。在减少政府在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中的行政审批职能,下放对外投资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实行网上申报和各类批准证书网上发放等方面也在不断完善和改进。
(6)国家外汇管理局:2003年9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减少审批、简化手续、下放权限等境外投资审批工作进行了改革。主要内容包括在北京、天津、上海等12个省市进行境外加工贸易以外的项目的境外投资审批试点,由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核准境外投资项目后报商务部备案;赋予沿海及四川、重庆、黑龙江等省市各2亿美元的用汇规模,额度内外汇来源由地方外汇分局审查,取消了境外投资汇回利润保证金。适时推进境外投资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使企业在外汇使用和结汇方面更加方便。
二、“走出去”战略与国家利益的关系
“走出去”发展战略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的长远利益,可以进一步提升国家现代化形象和综合国力;可以进一步加强中国与相关国家友好合作关系,增加周边国家以及世界其他国家对中国的信任感,彻底破除“中国威胁论”,是中国经济外交的一个重要课题。对外投资是构成利益共同体的有效途径,可以带动中国出口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中国出口贸易的增长规模今后将主要依赖中国吸引外来投资的规模和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规模。目前,中国出口贸易的增长动力主要来自外商在华投资企业,是一条腿走路。对外投资带动出口贸易的进一步扩大是政府鼓励“走出去”发展战略之初衷,也是国家利益所在。对外投资企业在满足当地国对产品本地化标准要求的条件下,应尽可能从中国进口原辅材料和零配件。一味强调产品的“当地化率”,既不符合国家利益,也违背企业长远的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规律。
三、我国企业“走出去”投资综合情况
(1)我国在亚洲投资情况:截至2003年第一季度,经原外经贸部批准或备案,在亚洲设立的资源类企业中,石油企业4家,中方投资额8784.58万美元;矿产企业15家,中方投资额.45万美元。
(2)我国在非洲投资情况:截至2003年第一季度,经原外经贸部批准或备案,在非洲设立的资源类企业中,石油企业2家,中方投资额115万美元;矿产企业8家,中方投资额14563万美元。
(3)我国在欧洲地区的投资情况:截至2003年第一季度,经商务部批准或备案,在欧洲地区投资设立资源类石油企业1家,中方投资额326万美元。
(4)我国在美洲投资情况:截至2003年第一季度,经商务部批准,在美洲投资设立的境外石油资源开发类企业3家,中方投资3970万美元;矿产资源类企业13家,中方投资2.98万美元。
(5)我国在大洋洲投资情况:截至2003年一季度,经商务部批准或备案,在大洋洲地区投资设立的矿产资源类企业8家,中方投资额3.15亿美元。
四、“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主要“走出去”业务的立法急需出台。
(2)促进和保障体系尚未完全形成。对“走出去”的财政、金融、外汇、税收等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推促手段还不完善,如在境外资源开发方面,对企业的非经营性风险,尚未建立投资风险补偿机制,也没有充分的资金支持手段。
(3)企业外汇使用控制过于严格,企业外汇资金过去是不允许独立运作,更不用说海外运作。
(4)监管体系仍不健全,不利于有效防止国有资产和外汇流失。
(5)一些企业自身决策和经营管理机制弊端丛生。资金不足,特别是人才缺乏,使一些企业“走出去”的综合竞争能力相对较弱,难以进行较大规模的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
五、对“走出去”相关政策的建议
(1)在政府相关政策指导推动下,鼓励企业以国有资本为主,吸引国内各类民间资本,加快优势互补,企业之间兼并重组,实现资本、技术、人才的优质配置。
(2)调整现行的矿业税费,按国际通行准则,对矿业企业实行保护性税收政策。
(3)确立矿业的基础产业地位,改善和加强宏观政策调控,做好境外资源开发的总体规划。同时,政府应加强对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宏观领导,对内统一协调,强化管理,集中力量形成比较优势,避免无序竞争。
(4)政府应利用财政、税收、信贷、保险等多种经济杠杆,发挥相应的经济金融作用,拓宽企业走出去的融资渠道,增强企业实力。
(5)改进境外矿业投资管理体制。进一步改善境外投资审批制度,逐步简化审批程序,以便于企业能及时抓住全球矿业市场的机会,加快走出去的步伐。
(6)大力发展矿业中介服务业。建立境外投资信息咨询、法律保障和国际协调体系。设立境外投资项目库,为企业及时准确提供投资环境、投资程序、政策法规等信息。同时,加强双边投资保护,避免双重征税等,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切实的法律保障。
(7)对企业在海外的油气投资活动予以税收政策优惠。中国的外交政策和外交活动要更加向经济目标倾斜,支持中国企业在海外的经营活动。针对中国企业海外石油直接投资项目设立投资基金,并设置政策性保险政策。进一步改变海外投资管理体制和外汇管理体制。尽快开展有关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法律法规修订工作。
作者简介
[1]王志刚,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
[2]张家义,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实习研究员。
⑷ 我国文化出口的情况怎样
近年来,我国对外文化贸易的规模不断扩大,结构逐步优化,2013年,我国文化产品进出口总额达.1亿美元。其中出口251.3亿美元,是2006年的2.6倍。文化产品出口主要以视觉艺术品(工艺品等)、新型媒介(游戏机等)、印刷品、乐器为主。2013年,我国文化服务进出口95.6亿美元。其中出口51.3亿美元,是2006年的3.2倍。文化服务主要以广告宣传服务为主。
2014年3月初,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商务部等有关单位参与起草的《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对全国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特别是推动文化出口工作做出了全局性部署。商务部将按照国务院要求,积极有序推进文化产品出口工作,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搭建贸易促进平台。近年来,商务部积极开展各项文化出口促进工作,包括将文化贸易作为京交会的重要展示、洽谈、交流领域,在京交会上举办文化贸易展区和论坛;积极参与主办深圳文博会,指导驻外经商机构协助文博会境外推介和贸易促进活动,促进文化企业国际交流与合作;引导企业参加日本东京电玩展、德国科隆游戏展,举办中国(香港)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利用“中国服务贸易指南网”,为文化企业搭建出口信息平台。下一步,商务部将依托自由贸易园(港)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研究建设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平台,进一步扩大文化出口规模。
二是加大对文化出口的支持力度。近年来,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利用财税、金融手段,支持文化贸易企业。2009年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出口的指导意见》;2010年商务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目录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更加全面和完善的政策措施。在鼓励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出口方面,2007年,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了《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并于2012年进行了重新修订。根据《指导目录》,商务部会同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相关部门,从2007年开始每两年认定一批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2013-2014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共有366家企业、123个项目,已通过公示,将于近期公布。
下一步,商务部将积极会同财税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对文化服务出口、境外投资、营销渠道建设、市场开拓、文化贸易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支持,同时随着“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的继续推进,落实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
三是推动文化企业到境外开展投资合作。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境外投资规模逐步扩大。据商务部业务统计,我国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对外直接投资由2006年的76万美元增加至2013年的1.8亿美元。文化领域境外投资重点项目不断出现,如北京四达时代集团自在非洲卢旺达、几内亚、尼日利亚等10多个国家取得有关数字电视的运营资质,大连万达集团投资并购美国第二大院线公司AMC影院公司,小马奔腾并购好莱坞电影特效公司数字王国。
下一步,商务部将加快境外投资管理制度改革,简化境外投资行政许可程序;支持文化领域境外投资,继续利用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为包括文化企业在内的企业境外投资提供资金支持;加强公共信息服务,进一步完善《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中涉及文化领域的内容。
⑸ 经济全球化的目的是否是全球共同发展
在经济全球化中实现共同发展
商务部副部长 安民
2005/05/23
一、经济全球化需要各国更广泛地开展国际经济合作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的基本特征。作为世界科技革命的产物和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经济全球化已成为一种客观的历史潮流,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正如英国著名经济学家约翰·邓宁教授所说,“除非有天灾人祸,经济活动的全球化不可逆转。”经济全球化突出表现为,随着国际分工的深化和世界产业结构的调整,世界贸易和跨国投资快速发展。
一是国际贸易规模迅速扩大。据世贸组织统计,2003年从出口角度计算的世界贸易总额(包括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达9.5万亿美元,相当于1980年的3.9倍。1980至2003年,世界贸易年均增长超过6%,始终快于世界生产的增长速度,前者的年均增长率要比后者高50%左右。
二是跨国直接投资迅猛发展。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2000年国际直接投资流入量达12710亿美元,是1980年的22倍,同期国际直接投资占世界各国国内投资比重由2.3%提高到22%。虽然2001年以后受恐怖主义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跨国直接投资有所萎缩,但2004年已经实现恢复增长,达到6120亿美元。同时,据联合国贸发会议预测,2007年服务外包业务转移额将超过6000亿美元,2010年超过1.2万亿美元。
三是全球要素资源加快流动。全球新一轮产业转移和生产要素重组速度加快,服务业外包成为当前国际直接投资的重要特点,高科技、高附加值的高端制造及研发环节转移占跨国直接投资的比例大大提高。知识密集型服务外包也不断加快。据福里斯特研究公司调查,今后5年仅美国金融服务公司就将向海外转移50多万个就业岗位。据国际清算银行统计,1990—2002年,国际银行贷款总额、国际债券发行总额、国际股权发行总额分别增长了1.2倍、4.8倍和6倍。据联合国统计,上世纪70年代中期世界技术交易总额只有110亿美元,到90年代中期骤增到4000亿美元。诸如“尤里卡计划”等跨国界联合研发也广泛存在。经济全球化遍及世界各地,几乎所有国家都不同程度的参与了全球要素资源的配置和重组。
加强国际经济合作,已成为各国顺应经济全球化大势的理性选择。阿尔及利亚总统布特弗利卡曾说,“经济全球化的列车已经开动,不管你是否坐在车上。”面对这种形势,各国已不是回避的问题,而是如何更好地利用机遇、化解挑战,争取最大获益的问题。一个国家很可能因为不能跟上经济全球化潮流而错失发展良机,经济全球化却不会因为某个国家或组织的缺席而停止发展。实践证明,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扩展与他国的贸易投资合作,最大限度发挥本国的比较优势,是实现本国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国际分工地位的有效途径。发达国家可以通过产业外移,更好地利用全球资源,发展中国家也可以通过承接国际产业转移,促进自身产业结构升级。
二、中国在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中实现了快速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和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三年多来,中国政府清理、修订和完善了3000多个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形成了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涉外经贸法律体系,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已于2004年7月1日正式实施,提前半年兑现了外贸经营权开放的承诺。中国政府还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中国对外开放进入法制化的新阶段。从今年开始,中国已经进入了加入世贸组织的“后过渡期”,将按入世承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中国在参与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较好地利用了机遇,减少了冲击,实现了发展。
26年来,中国GDP由1979年的1400亿美元增长到2004年的16000亿美元,年均增长9%以上,人均GDP从181美元增加到1200美元。中国成功地解决了占世界1/5人口的生计问题,贫困人口由2.5亿减少到2004年底的2600万。中国的开放型经济也实现了持续快速发展,中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日益提高。
形成了一个巨大市场。通过积极参与全球化,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促进了国内外的资源流动和重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1978年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1559亿元,2004年发展到53950亿元。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三大汽车消费国、第一大手机用户国,建成了世界最大的固定电话网、移动通信网和第二大公用互联网。中国进出口贸易也实现了历史性飞跃。2004年,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突破1万亿美元,年均增长16%,高出同期世界贸易增速8.7个百分点,世界排位由1978年的第34位攀升到第3位。
培育了一系列优势产业。20世纪80年代,国际上以轻纺产品为代表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中国抓住机遇开放沿海,培育出纺织品、服装等外向型产业。20世纪90年代,国际上机电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中国加大开放力度,家电、手机、集成电路等新兴产业群纷纷涌现,促进了机电产业在中国的快速发展和出口。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以大力承接IT产业生产制造环节转移为机遇,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外商投资高科技产业。目前我国IT生产规模已经居世界第3位,成功实现了IT产业从国民经济新兴产业到重要支柱产业的历史性跨越。
涌现了一批有竞争力的企业。通过吸引外商投资,营造开放的竞争环境,国内企业在学习和借鉴中增强了竞争实力。同时,通过开展跨国经营,一大批中国企业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发展壮大。如华源、海尔、联想等一些优势企业,正在加快建立全球生产和销售网络,并具备了跨国公司雏形;万向、远大、新希望等一批优秀的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也在国际市场上崭露头角,成为开展国际经济合作最为活跃的力量。一批以通信网络、应用软件等高科技产品开发为主的国内企业,也开始加快了海外投资的步伐。
三、中国企业“走出去”有利于世界经济的发展
当前的经济全球化还存在不平衡的一面。从跨国投资规模来看,发达国家大,发展中国家小。一是发达国家之间的投资多。2003年,美国、法国、英国等10个对外直接投资流出最多的发达国家,流出额占全球比重超过了4/5;同期,卢森堡、法国、美国等10个对外直接投资流入最多的发达国家,流入额占全球份额的一半以上。发达国家间的相互投资在全球直接投资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形成了明显的以德国为中心的欧洲圈、以美国为中心的北美圈和以日本为中心的亚洲圈。二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投资少。近年来,尽管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有所增长,但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仍占全球总额的90%以上,而2003年发展中国家吸收的直接投资仅占全球流入总量的30%。三是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投资更少。目前主要是中国、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大国,以及新加坡等一些新兴工业国之间开展了较多的相互投资。
从跨国公司数量看,发达国家多,发展中国家少。跨国公司是当今经济全球化的推动者,也是跨国投资的主要载体。全球6.1万家跨国公司中,占据着全球跨国直接投资的90%、全球贸易总量的65%、全球技术交易总量的80%和全球高新技术的95%以上。但发展中国家的大型跨国公司很少。美国《财富》杂志2004年世界500强企业中,美、日、欧等发达经济体占绝大多数;若把韩国、新加坡等包括在内,发展中国家也只有38家,其中中国16家。
就中国自身而言,开展国际经济合作也存在不平衡的现象,主要表现为“引进来”多,“走出去”少。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吸收外商投资连续多年名列世界前列,截至2004年底,累计实际利用外资达5600多亿美元。同期累计对外直接投资则仅为370亿美元,占世界对外投资总量的比重不到0.5%。
经济全球化客观上要求各国的优势企业走出国门,更好地参与全球资源优化配置。推动本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培育本国大型跨国集团,已成为当今各国提升国际分工地位的重要手段。推动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是中国政府确立的重大政策目标。中国的企业发挥比较优势,走出国门主动参与各种形式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对于促进世界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有利于实现共同繁荣的方向发展,也将作出重要贡献。
在投资格局方面,中国企业“走出去”有利于提高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投资格局中的地位。目前中国对外投资总量虽然不大,但发展很快。对外投资遍及160多个国家和地区,主要集中在亚太、非洲和拉美等广大发展中国家。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外投资规模将逐步扩大,并促进其他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投资能力的增强。
在产业格局方面,中国鼓励具有比较优势企业“走出去”,促进了发展中东道国的产业升级。中国纺织、家电等产业向外转移,通过转让适用技术、传授管理经验等,对提高发展中国家技术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企业“走出去”也从过去以贸易为主,逐步扩展到工业生产、农业合作、商业零售、研发中心等领域,与东道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了更好的结合。
在南北格局方面,中国企业通过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促进了发展中东道国的经济发展。中土公司在尼日利亚承建的铁路项目、中信公司在伊朗德黑兰承建的地铁项目,既获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又增加了项目所在国的就业和税收。中国企业“走出去”,带动了机电产品、成套设备等的出口,满足了东道国生产发展所需。海尔、TCL等一些中国企业还与发达国家企业开展合作,生产和提供廉价的产品,增加了当地消费者的福利。
四、深化互利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在新的世纪,经济全球化继续在曲折中发展,加强国际经济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已成为越来越多国家的普遍呼声。我认为,今后国际间的经济合作应该体现“三个更加注重”。
一是更加注重实现互利共赢。“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国际经济合作应该促进世界各国的共同发展。目前南北差距加大,一些国家正在被边缘化,世界最发达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人均收入差距已高达70倍。这种形势如果长期持续下去,发达国家对外投资的空间将受到很大局限,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也将引发更多的矛盾,给国际投资合作增添更多的不稳定因素。国际经济合作不应以单纯的占领市场和获取利润为目的,而应当高度关注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殊困难和利益,注重增强他们的自主发展能力,促进他们的产业结构升级。
二是更加注重营造良好的开放环境。发达国家在扩大资本流出的同时,也应该加强技术转让、研发等方面的国际合作,使其他国家有更多的学习和借鉴的机会,同时也为世界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发展中国家在发展民族经济的同时,也应该逐步拆除投资壁垒,充分利用外来技术和资本发展自己。我们应继续拆除横亘在各国之间的投资壁垒,反对和尽快取消贸易投资歧视,实现世界产品、资源和生产要素的充分自由流动,最大限度地增进世界各国人民的福利。
三是更加注重兼容并蓄。中国有句古话,君子“和而不同”。各国国情千差万别,不仅自然资源禀赋不同,资本和技术实力各异,而且经济社会制度、经济发展阶段等也有很大差异。国际经济合作应当更加灵活和务实。既要推动各国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充分发挥各国比较优势,又要尊重不同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目标和市场开放进程;既要逐步推进投资便利化,又要尊重不同利益群体的主张,逐步减少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中国作为经济全球化的积极参与者,一直致力于通过加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实现与世界各国的共同发展。我们将继续坚持以市场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提供服务的原则,推动中国企业“走出去”,与世界各国和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投资合作,努力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加强政府引导与发挥中介组织作用相结合。加快制定和完善对外经济合作的总体规划,引导企业结合具体国情和自身实力,实施和承揽技术含量高、能带动出口、具有示范性的投资与合作项目。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和要求,帮助对外经济合作的中介机构准确定位,完善功能。进一步减少对外经济合作中介机构的行政色彩,强化服务和自律功能,承担起政府和企业之间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同时,鼓励和促进对外经济合作中介机构加强与国际同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提高自身的档次、水平以及服务的质量。
二是规范管理与优化服务相结合。加快对外经济合作领域的法制建设,形成稳定、透明的涉外经济管理体制。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制定和完善对外经济合作在金融、保险、外汇、海关、检验检疫等方面的便利化政策和措施。进一步下放对外投资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健全对外经济合作的监管机制,完善相应的年检制度和统计制度。同时,要加强信息服务,继续完善已经运行的“中国对外投资合作指南”,实现国内外投资促进的信息共享。加强双边经贸合作框架下对外经济合作的磋商机制,积极与有关国家签订经济合作方面的政府间双边协定。
三是增强国际竞争力与服务东道国发展相结合。支持和鼓励各类企业在不断开展国际经济合作过程中,逐步积累经验,提高技术和市场开拓能力。同时,也要引导企业将自身发展与东道国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通过转让适用技术、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经贸合作,增强发展中国家的自主发展能力,促进发展中国家的产业升级,为东道国创造更多的税收和就业机会,促进东道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此文为作者在第二届中国企业“走出去”国际论坛上的演讲摘要)
⑹ 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有关知识,请你为我国企业在澳大利亚投资提几条合理化建议
2005年中海油以185亿美元全现金方式竟购美国尤尼科“失败案”、2008年中铝以195亿美元收购矿
业巨头力拓18%股权“毁约案”和2009年一笔缴纳157亿美元昂贵学费的“平安--富通案”最具典型性和代表性。追析这“三大典型案例”失败的原因,
固然有诸多因素,但笔者认为,他们的失败在很大程度上与我们国家海外投资的法律缺失和具体操作者缺乏这方面法律意识有着密切的干系和关联。对此,本文将重
点在这些方面进行一些深入的探索和研究,旨在找出其中的症结,提出新的思维方略,好让中国的企业借前车之鉴走好今后的海外投资路,为国家的繁荣强盛做出更
大的贡献。
海外投资“三大典型案例”中折射出的涉法问题
中海油竟购“失败案”,中铝收购“毁约案”,平安出海
“呛水案”,之所以被业内专家和学者“冠”之为“三大典型案例”,不仅在于他们敢于代表自己的国家“走出去”到海外“吃大螃蟹”创新路子,而且还在于他们
通过海外“探底”,为自己也为国内的同行探明了前进道路上的荆棘和“沟壑”。他们虽然有了失败的记录,但失败是成功之母,尤其是他们在国际投资涉法方面的
教训为更多的成功竖立起了一道很有借鉴意义的“标本警示墙”。
“三大典型案例”:“平安--富通案”对中国海外投资产生的巨大影响力
“三大典型案例”的发生,如果纯粹说经济,真可为损失惨重,令人痛心。但要寻找其积极意义,它对已涉足或拟涉足海外投资的中国企业来说,都不失之为是一
本很好的“教科书”。人们既可以总结其经验从中得到很多有益的帮助,又可以吸取其教训避免少走许多的弯路。同时,这“三大典型案例”在很大程度上又相应地
触动了国家的神经末梢,促使政府的重视程度有了明显提高。由此充分说明“三大典型案例”对中国海外投资仍然是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
--从国家层面讲,政府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主要体现在:一是把推进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作为一项国策,进一步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制定了新形势下加快
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政策措施,出台了《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二是加强宏观规划指
导,落实各项支持政策。编制《对外投资合作“十二五”发展规划》,制定重点国别和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与有关国家商签经贸合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定期发布
《对外投资国别产业导向目录》、《对外承包工程国别产业导向目录》等指导性文件;完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鼓励金融机构为合作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和金融服
务。三是开展服务促进工作,提供境外权益保障。增强公共服务职能和政策信息透明度,发布《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
《国别投资经营障碍报告》,完善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加强政府间沟通合作,商签双边投资保护协定、自贸区协定和政府间基础设施及劳务合作协议。引导
企业在中资企业相对集中的国别和地区组建境外中资企业商会,提高行业自律水平。建设境外安全保障体系,制定下发《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建立对外投资合作境外安全风险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据《对外投资合作发展报告2010》和《对外投资合作指南》,中国已与130个国家签订了双边投资保护
协定。同时正在着手修订上世纪所缔结的保护协定。
--从主体层面讲,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热情更加高涨。以中国的能源企业为例,中石
油、中石化以及中海油本体认真汲取2005年中海油收购美国尤尼科公司未果之教训,中石化于2009年7月以72.3亿美元收购Addax
、中石油入股新加坡石油公司以及中石油收购挪威钻井公司。同月,中石油和中海油又谈判联合收购西班牙石油巨头Respol YPF在阿根廷的子公司YPF
SA的股份,金额高达170亿美元。中石油还有意图购买委内瑞拉奥利诺科公司(Ori2noco)拥有的油田。中国石油企业还通过当地政府在一些国家直接
获得勘探和采油权,比如尼日利亚、伊朗、阿尔及利亚、安哥拉、苏丹等地。同时促使中国政府也相继与俄罗斯、巴西、哈萨克斯坦、委内瑞拉等国签署了贷款换石
油协议,贷款金额超过200亿美元。随后中国的煤炭企业也开始涉足海外投资。兖州煤业以32亿美元于2009年12月收购了澳大利亚煤炭企业Felix
Resources.金融危机爆发后10个月之内,中国企业发出了总额500亿美元的50项3000万美元的大型并购要约,其中2/3
集中在矿业和能源领域。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一系列大的动作,充分表明自2008
年以来,中资企业对海外投资的热潮并没有因“三大典型案例”而退减,反而大有燎原之势。2009年,中国公司海外收购仅次于德国,总额达218亿美元。目
前,中国已发展成为列英国、美国、日本之后,第四大受欢迎的投资国家。
--从法律层面讲,国家立法的步伐进一步加快。(1)根据我国
海外投资的发展情况,加快了制定《海外直接投资法》的步伐。这部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其中内容包括:对海外直接投资的原则、海外直接投资管理制度、
海外直接投资主体范围和投资形式、海外投资的法律责任规定,以此形成了一个以海外直接投资基本法为主体,各种单行法律和机关配套为辅的调整我国海外直接投
资的法律体系。(2)成立专门的管理境外投资的机构。由商务部牵头,以国家外汇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
署等部委共同派员组建中国海外直接投资管理委员会,在宏观上对海外直接投资进行协调、规划,彻底扭转了以前各个部门彼此之间缺乏协调、权责界限不清的局
面。(3)进一步完善海外投资企业的监管机制。严格规定海外投资企业的风险投资限额和投资资格的评估制度;强化对海外企业的后续管理,加强税收、外汇、财
务制度的监督;对国有资产的海外投资项目采取投资责任主体制度和投资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即“谁投资,谁负责”原则;同时,把民间投资主体的海外企业纳入政
府监管范围,接受政府部门的审批或备案,防止资产的境外流失。(4)建立海外直接投资保险制度。这项制度重点对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承保险别、合格东道
国和代位权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尤其是对合格东道国不应局限于发展中国家,完全可以覆盖到与我国有投资往来的发达国家。而且对投保范围、投资本身的性质、保
险金额、保险费等内容也做出适合我国海外直接投资特点的规定,使其既符合国际惯例,又适合我国国情。
--从效果层面讲,涉外投资步伐
加快,效益更加显著。
一是增长速度日益加快,总体规模不断扩大。2006-2009年,对外直接投资从211.6亿美元增至565.3亿美元,年均增速38.8%,4年累计对
外直接投资额1601.1亿美元,截至2009年底存量达2457.5亿美元,位于全球第15位、发展中国家/地区第3位,广泛分布在全球177个国家和
地区,1.3万家境外企业海外资产总额累计1.1万亿美元,已逐渐成为全球重要的资本输出国。二是方式日趋多样,领域日益拓展。对外投资合作由单个项目建
设逐步向区域化、集群式模式发展,一批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初具雏形。2006至2009年间,非金融类跨国并购投资额年均增长35.7%,2009年并购
投资占当年对外投资总额的40.4%.对外承包工程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以投融资为先导的特许经营方式逐渐增多。三是水平不断提升,主体实力继
续增强。对外承包工程中石化、轨道交通、电力和电子通讯等领域项目比例已升至新签合同额的六成左右,带动出口和利润水平进一步提升,上亿美元项目数从
2006年的94个增加到2009年的240个,最大项目合同额增至75亿美元,2009年有34家中国企业入选世界500强,54家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企
业进入世界225家国际承包商行列,完成海外工程营业总额占225强海外营业总额13.2%,首次跃居首位。
中国海外投资战略的发展仍有许多难以逾越的障碍
国际投资最注重国家主权利益,从“三大典型案例”中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中海油竞购尤尼科为什么失败?就是因为这笔交易触及了美国的主权利益。中铝
收购力拓为什么不成功?也是因为这笔交易触及了澳大利亚国家的主权利益。中国平安投资富通为什么最终夭折?同样是因为这笔交易触及了荷兰和比利时两个国家
的主权利益。由此可见,国家主权利益在国际投资领域应该是第一道很难逾越的障碍。
国际投资法中的“国家主权原则”其实讲的就是国家主
权利益。而国家主权利益本身也包含着国家的经济主权利益,而经济主权利益又可以体现为资源主权利益,即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自然资源享有占有、使用、处分
的权力。在体现经济主权的对外国投资准入和规制的相关制度中,资源业的准入门槛为最高,规制为最严。特别是资源主权中对能源的主权,一直被发展中国家的能
源大国作为立国之本。有很多发展中国家不开放能源领域,以便为后代留下能源财富。有的发展中国家虽然开放,但是有严格的审批制度。有的发展中国家规定海外
企业介入能源领域只能采取合资的方式,而投资东道国方面只用授予勘探权和开采权入股。中国现在需要大量获得资源,而非固守中国自己的资源。走出国门投资海
外资源企业,或自己获得海外资源勘探开发权,这样就很容易被东道国误解为侵犯了他们的经济主权利益或者是资源主权利益。因而其东道国必然要采取相应的手段
或者极端的措施予以抵制或阻挠,这是毫无疑问的。
而第二道难以逾越的障碍就是法律障碍。从中国海外资源投资失败的“三大典型案例”中
不难看出,东道国对于外资进入该国关系经济民生发展领域有着高度的警觉性,尤其是在此次金融海啸中,一些东道国一再以维护其国家安全利益为由,一再提高涉
入该国资源产业的审查门槛,将中国企业挡在门外。就中国而言,在国家经济发展中,资源处于领跑的位置,因而对海外投资,资源当然也充当着领跑者的角色。不
过,中国对国内资源业的外资准入也建立有严格的审批制度,对其投资项目、经营形式等方面也有很多限制,如《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第6条就是对于限制类外
商投资项目情形的规定。然而对海外资源投资的立法却显得非常苍白,目前国内尚未有一部统一完整的海外投资法律法规。现有关于海外投资的立法主要
有:1981年,原对外经济贸易部颁发的《关于在国外开设合营企业的暂行规定》;1989年,财政部、原对外经济贸易部、中国银行发布的《境外贸易、金
融、保险企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1995 年财政部颁布的《境外投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1996
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2009
年《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等。而这些法规最大的缺陷就是缺乏系统性和稳定性,很不利于海外投资企业的把握和遵循,也不利于国家的监管和保护。同时现今国内也
没有成文法意义上的《海外投资保险法》,使国内企业在海外投资心存疑虑。他们即便走出国门进行投资,当失败后其利益又得不到救济,也会自然放慢发展脚步。
中国企业到海外投资容易遇到的第三道难以逾越的障碍就是投资主体或投资策略方面的障碍。作为海外资源投资主体的大型国有企业,虽然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作
垫底,但他们要到海外投资或者在海外进行资源收购,其意图却很容易被东道国误解,把他们的行为与国家行为联系在一起,使东道国产生逆反心理,给他们在海外
的投资行为造成梗阻。以石油资源为例,从1998年开始,中国对石油产业实行了国家垄断性经营,把石油业在国内和国外的经营权通过特许的方式授给中国三大
石油公司。而民营企业根本不可能涉足石油资源领域,既是到海外去投资异国石油资源也是困难重重。基于此,国家就应该在保障大型国有企业主体地位的同时,加
大力度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和中等规模的国有企业进入该领域。同时,中国到海外进行资源投资千万要有策略。“海外抄底”只能显露出中国对资源急迫的需求心理。
“三大典型案例”的失败就是太急功近利,而且具体的操作也缺乏严密的科学性。另外,在一些海外投资企业中还存在有“两本账”现象,对外账目供东道国审查,
对内账目真实记录公司营运情况。这样做虽然避开了当地的一些关税,却冒犯了东道国的法律制度,为中资企业在海外又多设置了一道人为屏障。
第四道难以逾越的障碍就是投资环境与政治风险方面的障碍。先是环境障碍。21世纪,环境问题世界关注。中国企业在海外进行资源投资,必然面临国际环境法
和国内环境保护法的重大挑战。各种国际环境保护团体、东道国的环境保护政府机构和环境保护组织、当地民众等都对外国投资对环境的影响非常关注,甚至上升到
生存权和人权的高度。在这方面,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已经发生过了多起环境保护冲突,给中国的海外投资造成了极坏影响。一些发达国家甚至把中国投资者称为新
殖民主义,借机挑拨中国与一些非洲发展中国家的关系,并有意拿环境保护问题给中国企业进行海外资源投资制造麻烦。同时,从资源开发的物理现象上说,矿藏资
源的开发要对原有地貌和自然生态进行改造,就有可能产生地质灾害,甚至造成环境污染;油气资源的开发却伴随着井喷或火灾事故发生的风险、原油泄漏污染、大
气污染以及原生态的破坏,这些都极容易导致东道国或者国际人权和环境保护团体的干预。其次是政治障碍。中国海外有很多项目,尤其是石油和天然气项目以及铁
矿项目大都集中在非洲国家,而这些国家经济落后,民众贫苦,政治动荡,使中国企业时常面临危险,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比如苏丹国。这个被西方国家
评估为最失败的国家和世界上最动荡的国家,由于中石油的投资使得这个国家出现繁荣。但中石油在苏丹合资企业的员工却不时遭到绑架。2008
年10月就有9名工程师和工人被绑架,其中4人遇害。中国石油企业在尼日尔、伊拉克库尔德斯坦、尼日利亚等国家和地区的投资也有类似风险。
对中国企业“走出去”发展海外投资法律对策的思考与建议
鉴于“三大典型案例”的深刻教训以及“三大典型案例”所反映出来的法律问题,笔者对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对策和方略提出如下建议或者是想法。
第一,
必须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使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有法可遵,有规可循。目前,我们国家最缺乏的就是有一整套比较完善的与国际接轨法律法规制度。金
融危机过后,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明显加快,调整、规范我国海外投资的法规和行为就显得尤为重要。在这个问题上,必须充分考虑西方发达国家,非洲资源
国家、政治动荡国家等国外一切影响我国进行海外投资发展的不利因素,同时也要借鉴涉足国家的法律实际,并考虑中国与西方国家的意识形态、社会制度、文化传
统的差异,使我国对外投资的法律法规更具有前瞻性和国际适用性。比如说,在法律中如何体现国家主权原则、经济主权原则、资源主权原则等都要重新做出明确的
界定。如果继续固守原有的经济主权和资源主权立场,显然有悖于中国国家利益最大化的要求,而且还会危及海外投资的安全和稳定。中国最高层领导人最近屡屡在
一些国际场合强调“投资自由化”,其实就是中国今后在对外投资领域基本立场变化的实际反映。而制定国家涉外法规也要应对这一变化,这样才能够更切合国际实
际,促进我国涉外投资的健康发展。
第二,必须进一步健全鼓励性政策和措施,扶持、促进海外投资的发展。我国现有的政策法规在贷款、外
汇收益、所得税及关税等方面,已经有一些优惠措施,但还不尽完善,仍需在这几个方面再做些工作:1、设立一个专门的政府机构或委托学术团体加强对世界各
国、特别是中国有投资国家的相关法律、行政程序、资源状况以及市场行情特色及投资行为进行研究论证,为投资者提供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以确保国家和投资企
业决策的科学正确,尽量不走弯路。2、完善海外投资保险机制。近些年,我国在海外的投资重点基本上都是发展中国家。而发展中国家的法制建设和投资环境相对
而言比较差,有些国家时有武装冲突和暴乱的发生,这对海外投资者来说时刻都有意外的威胁和意外的损失。因此很需要以国家海外投资保险机制为后盾作保护。而
我国家现有的海外保险,主要是维护国有资产的利益,对私营企业和个人安危还有待进一步的倾斜和强化。3、加大信贷和税收扶持力度。中国企业对海外投资,一
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境外投资企业的规模小,竞争力低下,因此必须要在这方面为其提供更多更优惠的信贷和资金支持,同时给予更多更优惠的税收特别是所得税方面
的扶持,帮助企业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4、要扶持和鼓励大型企业走集成商的道路,联合一批具有资产经营能力、实业投资能力、产品梯度转移能力、工程承包及
项目承接能力的实力企业,将优势产业、优势企业、优势资本集成起来,组建若干个综合实力雄厚、品牌优势明显的“走出去”的国际集成商,以大企业集团或综合
商社等形式进入国际市场,展示中国企业进军海外的实力和气魄。
第三,必须进一步加强对海外投资企业的监督与指导。我国海外投资的主体
是大中型国有企业,而国家作为所有权主体必须对国有资产的海外投资加强监督管理,这是保证国家利益的关键所在。另外,国家作为社会管理者,还要考虑海外投
资对国家外汇平衡及财政收入所造成的影响,因此强化对海外投资的外汇管理和纳税监督也必须跟上。国家有关部门要定期或适时颁布一些指导性文件,对海外投资
给予引导,以帮助企业正确决策。比如说在投资领域的选择上,在对海外投资区位的分布上,都需要加强宏观调控。同时要加速中国跨国公司的建设步伐,要授予国
有大公司、大企业集团资金、资产、资源的经营自主权,包括外贸经营权、对外投资权、海外融资权等,通过这一系列经营自主权的下放,积极推动和扶持具有比较
优势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整体利益的跨国经营。另外还要强化人才培养,连绵不断的为海外投资企业输送具有战略头脑,懂现代企业管理、懂国际营销的跨国
“经理阶层”的高端人才,推进国家海外投资整体水平向国际一流提升。
第四,必须进一步应对投资东道国的政治动荡带来的法律风险。就目
前而言,我国在海外投资已达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一大部分都是发展中国家。在这些国家,中国企业采取的投资方式大都是西方式的收购参股或并购参股的
投资。而这种投资,无论是否在政治动荡的敏感地区,出了问题都可以用现有的关于国际投资的法律框架模式加以解决,因此法律风险比较小。但是如果是在国家政
府背景下达成的国家契约方式的投资,一旦出了问题其法律风险就“天般”大的了,再指望这种模式解决问题恐怕难以应对,这就需要通过国家出面打“外交仗”
了。国家出面解决问题而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国内法。而且中国和这些国家又有传统的友好关系,其外交途径解决的渠道比较畅通。这也是中国企业能够在这些国家和
地区投资发展的原因所在。但是一旦这些国家的政局发生变化,比如反政府武装夺取政权或者出现亲西方政权,其法律风险更不可低估。所以说,中国政府要在这方
面必须成为海外投资企业抵御东道国政治风险的坚强后盾。在这方面不仅要进一步完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体系,为海外投资企业营造良好的国际经营环境,而且要进
一步强化与投资东道国的友好关系,为海外投资企业争取更多的缔约国待遇和法律救济。在关键的时候还要为海外投资企业提供强有力的外交保护,切切实实地保护
好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的合法权益和其它正常的一切利益。这样,中国在海外投资的企业就会“放一百个心”的在异国他乡为祖国为人民“捞外快”“挣大钱”做更
大的贡献。
⑺ 让人们知道全球化的目的
在经济全球化中实现共同发展 商务部副部长 安民 2005/05/23 一、经济全球化需要各国更广泛地开展国际经济合作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的基本特征。作为世界科技革命的产物和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经济全球化已成为一种客观的历史潮流,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正如英国著名经济学家约翰·邓宁教授所说,“除非有天灾人祸,经济活动的全球化不可逆转。”经济全球化突出表现为,随着国际分工的深化和世界产业结构的调整,世界贸易和跨国投资快速发展。 一是国际贸易规模迅速扩大。据世贸组织统计,2003年从出口角度计算的世界贸易总额(包括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达9.5万亿美元,相当于1980年的3.9倍。1980至2003年,世界贸易年均增长超过6%,始终快于世界生产的增长速度,前者的年均增长率要比后者高50%左右。 二是跨国直接投资迅猛发展。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2000年国际直接投资流入量达12710亿美元,是1980年的22倍,同期国际直接投资占世界各国国内投资比重由2.3%提高到22%。虽然2001年以后受恐怖主义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跨国直接投资有所萎缩,但2004年已经实现恢复增长,达到6120亿美元。同时,据联合国贸发会议预测,2007年服务外包业务转移额将超过6000亿美元,2010年超过1.2万亿美元。 三是全球要素资源加快流动。全球新一轮产业转移和生产要素重组速度加快,服务业外包成为当前国际直接投资的重要特点,高科技、高附加值的高端制造及研发环节转移占跨国直接投资的比例大大提高。知识密集型服务外包也不断加快。据福里斯特研究公司调查,今后5年仅美国金融服务公司就将向海外转移50多万个就业岗位。据国际清算银行统计,1990-2002年,国际银行贷款总额、国际债券发行总额、国际股权发行总额分别增长了1.2倍、4.8倍和6倍。据联合国统计,上世纪70年代中期世界技术交易总额只有110亿美元,到90年代中期骤增到4000亿美元。诸如“尤里卡计划”等跨国界联合研发也广泛存在。经济全球化遍及世界各地,几乎所有国家都不同程度的参与了全球要素资源的配置和重组。 加强国际经济合作,已成为各国顺应经济全球化大势的理性选择。阿尔及利亚总统布特弗利卡曾说,“经济全球化的列车已经开动,不管你是否坐在车上。”面对这种形势,各国已不是回避的问题,而是如何更好地利用机遇、化解挑战,争取最大获益的问题。一个国家很可能因为不能跟上经济全球化潮流而错失发展良机,经济全球化却不会因为某个国家或组织的缺席而停止发展。实践证明,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扩展与他国的贸易投资合作,最大限度发挥本国的比较优势,是实现本国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国际分工地位的有效途径。发达国家可以通过产业外移,更好地利用全球资源,发展中国家也可以通过承接国际产业转移,促进自身产业结构升级。 二、中国在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中实现了快速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和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三年多来,中国政府清理、修订和完善了3000多个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形成了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涉外经贸法律体系,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已于2004年7月1日正式实施,提前半年兑现了外贸经营权开放的承诺。中国政府还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中国对外开放进入法制化的新阶段。从今年开始,中国已经进入了加入世贸组织的“后过渡期”,将按入世承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中国在参与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较好地利用了机遇,减少了冲击,实现了发展。 26年来,中国GDP由1979年的1400亿美元增长到2004年的16000亿美元,年均增长9%以上,人均GDP从181美元增加到1200美元。中国成功地解决了占世界1/5人口的生计问题,贫困人口由2.5亿减少到2004年底的2600万。中国的开放型经济也实现了持续快速发展,中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日益提高。 形成了一个巨大市场。通过积极参与全球化,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促进了国内外的资源流动和重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1978年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1559亿元,2004年发展到53950亿元。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三大汽车消费国、第一大手机用户国,建成了世界最大的固定电话网、移动通信网和第二大公用互联网。中国进出口贸易也实现了历史性飞跃。2004年,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突破1万亿美元,年均增长16%,高出同期世界贸易增速8.7个百分点,世界排位由1978年的第34位攀升到第3位。 培育了一系列优势产业。20世纪80年代,国际上以轻纺产品为代表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中国抓住机遇开放沿海,培育出纺织品、服装等外向型产业。20世纪90年代,国际上机电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中国加大开放力度,家电、手机、集成电路等新兴产业群纷纷涌现,促进了机电产业在中国的快速发展和出口。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以大力承接IT产业生产制造环节转移为机遇,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外商投资高科技产业。目前我国IT生产规模已经居世界第3位,成功实现了IT产业从国民经济新兴产业到重要支柱产业的历史性跨越。 涌现了一批有竞争力的企业。通过吸引外商投资,营造开放的竞争环境,国内企业在学习和借鉴中增强了竞争实力。同时,通过开展跨国经营,一大批中国企业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发展壮大。如华源、海尔、联想等一些优势企业,正在加快建立全球生产和销售网络,并具备了跨国公司雏形;万向、远大、新希望等一批优秀的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也在国际市场上崭露头角,成为开展国际经济合作最为活跃的力量。一批以通信网络、应用软件等高科技产品开发为主的国内企业,也开始加快了海外投资的步伐。 三、中国企业“走出去”有利于世界经济的发展 当前的经济全球化还存在不平衡的一面。从跨国投资规模来看,发达国家大,发展中国家小。一是发达国家之间的投资多。2003年,美国、法国、英国等10个对外直接投资流出最多的发达国家,流出额占全球比重超过了4/5;同期,卢森堡、法国、美国等10个对外直接投资流入最多的发达国家,流入额占全球份额的一半以上。发达国家间的相互投资在全球直接投资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形成了明显的以德国为中心的欧洲圈、以美国为中心的北美圈和以日本为中心的亚洲圈。二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投资少。近年来,尽管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有所增长,但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仍占全球总额的90%以上,而2003年发展中国家吸收的直接投资仅占全球流入总量的30%。三是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投资更少。目前主要是中国、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大国,以及新加坡等一些新兴工业国之间开展了较多的相互投资。 从跨国公司数量看,发达国家多,发展中国家少。跨国公司是当今经济全球化的推动者,也是跨国投资的主要载体。全球6.1万家跨国公司中,占据着全球跨国直接投资的90%、全球贸易总量的65%、全球技术交易总量的80%和全球高新技术的95%以上。但发展中国家的大型跨国公司很少。美国《财富》杂志2004年世界500强企业中,美、日、欧等发达经济体占绝大多数;若把韩国、新加坡等包括在内,发展中国家也只有38家,其中中国16家。 就中国自身而言,开展国际经济合作也存在不平衡的现象,主要表现为“引进来”多,“走出去”少。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吸收外商投资连续多年名列世界前列,截至2004年底,累计实际利用外资达5600多亿美元。同期累计对外直接投资则仅为370亿美元,占世界对外投资总量的比重不到0.5%。 经济全球化客观上要求各国的优势企业走出国门,更好地参与全球资源优化配置。推动本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培育本国大型跨国集团,已成为当今各国提升国际分工地位的重要手段。推动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是中国政府确立的重大政策目标。中国的企业发挥比较优势,走出国门主动参与各种形式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对于促进世界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有利于实现共同繁荣的方向发展,也将作出重要贡献。 在投资格局方面,中国企业“走出去”有利于提高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投资格局中的地位。目前中国对外投资总量虽然不大,但发展很快。对外投资遍及160多个国家和地区,主要集中在亚太、非洲和拉美等广大发展中国家。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外投资规模将逐步扩大,并促进其他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投资能力的增强。 在产业格局方面,中国鼓励具有比较优势企业“走出去”,促进了发展中东道国的产业升级。中国纺织、家电等产业向外转移,通过转让适用技术、传授管理经验等,对提高发展中国家技术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企业“走出去”也从过去以贸易为主,逐步扩展到工业生产、农业合作、商业零售、研发中心等领域,与东道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了更好的结合。 在南北格局方面,中国企业通过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促进了发展中东道国的经济发展。中土公司在尼日利亚承建的铁路项目、中信公司在伊朗德黑兰承建的地铁项目,既获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又增加了项目所在国的就业和税收。中国企业“走出去”,带动了机电产品、成套设备等的出口,满足了东道国生产发展所需。海尔、TCL等一些中国企业还与发达国家企业开展合作,生产和提供廉价的产品,增加了当地消费者的福利。 四、深化互利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在新的世纪,经济全球化继续在曲折中发展,加强国际经济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已成为越来越多国家的普遍呼声。我认为,今后国际间的经济合作应该体现“三个更加注重”。 一是更加注重实现互利共赢。“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国际经济合作应该促进世界各国的共同发展。目前南北差距加大,一些国家正在被边缘化,世界最发达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人均收入差距已高达70倍。这种形势如果长期持续下去,发达国家对外投资的空间将受到很大局限,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也将引发更多的矛盾,给国际投资合作增添更多的不稳定因素。国际经济合作不应以单纯的占领市场和获取利润为目的,而应当高度关注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殊困难和利益,注重增强他们的自主发展能力,促进他们的产业结构升级。 二是更加注重营造良好的开放环境。发达国家在扩大资本流出的同时,也应该加强技术转让、研发等方面的国际合作,使其他国家有更多的学习和借鉴的机会,同时也为世界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发展中国家在发展民族经济的同时,也应该逐步拆除投资壁垒,充分利用外来技术和资本发展自己。我们应继续拆除横亘在各国之间的投资壁垒,反对和尽快取消贸易投资歧视,实现世界产品、资源和生产要素的充分自由流动,最大限度地增进世界各国人民的福利。 三是更加注重兼容并蓄。中国有句古话,君子“和而不同”。各国国情千差万别,不仅自然资源禀赋不同,资本和技术实力各异,而且经济社会制度、经济发展阶段等也有很大差异。国际经济合作应当更加灵活和务实。既要推动各国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充分发挥各国比较优势,又要尊重不同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目标和市场开放进程;既要逐步推进投资便利化,又要尊重不同利益群体的主张,逐步减少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中国作为经济全球化的积极参与者,一直致力于通过加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实现与世界各国的共同发展。我们将继续坚持以市场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提供服务的原则,推动中国企业“走出去”,与世界各国和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投资合作,努力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加强政府引导与发挥中介组织作用相结合。加快制定和完善对外经济合作的总体规划,引导企业结合具体国情和自身实力,实施和承揽技术含量高、能带动出口、具有示范性的投资与合作项目。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和要求,帮助对外经济合作的中介机构准确定位,完善功能。进一步减少对外经济合作中介机构的行政色彩,强化服务和自律功能,承担起政府和企业之间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同时,鼓励和促进对外经济合作中介机构加强与国际同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提高自身的档次、水平以及服务的质量。 二是规范管理与优化服务相结合。加快对外经济合作领域的法制建设,形成稳定、透明的涉外经济管理体制。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制定和完善对外经济合作在金融、保险、外汇、海关、检验检疫等方面的便利化政策和措施。进一步下放对外投资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健全对外经济合作的监管机制,完善相应的年检制度和统计制度。同时,要加强信息服务,继续完善已经运行的“中国对外投资合作指南”,实现国内外投资促进的信息共享。加强双边经贸合作框架下对外经济合作的磋商机制,积极与有关国家签订经济合作方面的政府间双边协定。 三是增强国际竞争力与服务东道国发展相结合。支持和鼓励各类企业在不断开展国际经济合作过程中,逐步积累经验,提高技术和市场开拓能力。同时,也要引导企业将自身发展与东道国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通过转让适用技术、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经贸合作,增强发展中国家的自主发展能力,促进发展中国家的产业升级,为东道国创造更多的税收和就业机会,促进东道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此文为作者在第二届中国企业“走出去”国际论坛上的演讲摘要)
⑻ 简述中国利用外资与对外投资发展概况作文
商务部围绕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完善服务、营造环境、保护权益等重点,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稳步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有效实施“中非工业化伙伴行动计划”、“建营一体化”、“境外经贸合作区创新工程”等重要专项工作,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我国对外投资合作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对外直接投资继续保持两位数高速增长,超额完成全年10%的增长目标,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对外承包工程亮点纷呈,大型项目显著增加,有效地促进了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和对外合作互利共赢。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负责人指出,2015年我国对外投资合作主要呈现五个特点:
对外投资创历史新高,13年连增来之不易。2015年,我国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创下1180.2亿美元的历史最高值,同比增长14.7%,实现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连续13年增长,年均增幅高达33.6%。“十二五”期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规模是“十一五”的2.3倍。2015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首次超过万亿美元大关。
对外承包工程迈上新台阶,特许经营类项目亮点突出。2015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新签合同额突破2000亿美元,达到2100.7亿美元,同比增长9.5%。从对外承包工程的发展阶段看,年合同额上千亿美元大约经历了近30年的时间(2008年达1045.6亿美元),而跨入两千亿美元仅用了7年的时间。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提升,模式创新越发重要,近年来,商务部积极鼓励企业承揽特许经营类工程项目(包括BOT、BOO、PPP等),初步统计,2015年我企业新签和在建(包括运营)的特许经营类项目30个,涉及合同金额超过100亿美元。
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投资合作进展顺利,国际产能合作引领业务快速发展。2015年,我国企业共对“一带一路”相关的49个国家进行了直接投资,投资额合计148.2亿美元,同比增长18.2%;我企业在“一带一路”相关的60个国家承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3987个,新签合同额926.4亿美元,占同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的44%。同期,我国企业投向交通运输、电力、通讯等优势产业直接投资累计约116.6亿美元,同比增长80.2%。装备制造业对外直接投资70.4亿美元,同比增长154.2%。截至12月底,我企业正在推进的合作区共计75个,其中一半以上是与产能合作密切相关的加工制造类园区,建区企业累计投资70.5亿美元,入区企业1209家,合作区累计总产值420.9亿美元,上缴东道国税费14.2亿美元,带动了纺织、服装、轻工、家电等优势传统行业部分产能向境外转移。
投资并购领域广泛,地方企业占并购金额近八成。据初步统计,2015年中国企业共实施的海外并购项目593个,累计交易金额401亿美元(包括境外融资),几乎涉及国民经济的所有行业。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以46亿欧元收购意大利倍耐力集团公司近60%股份,是2015年度中国企业最大的海外投资并购项目。从并购金额上看,地方企业占到并购金额的75.6%。
投资国家(地区)相对集中,对美国投资高速增长。2015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主要分布在中国香港、开曼群岛、美国、新加坡、英属维尔京群岛、荷兰、澳大利亚等。对前10位国家地区投资累计达到1016.3亿美元,占到全年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的86.1%。对美国投资83.9亿美元,实现了60.1%的较高增长。
商务部合作司负责人强调,2015年我国对外投资合作快速发展主要基于两方面因素:
一方面是,国际、国内形势有利于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企业“走出去”动力增强。2015年,国际经济格局继续发生深刻变化,世界各国努力实现经济复苏,国际产业重组和资源优化配置加快,各国与我开展经贸合作意愿加强,对与我开展投资合作寄予厚望,加之我企业加大力度转型升级,“走出去”步伐加快,对外投资合作发展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
“一带一路”引领作用突出。我“一带一路”倡议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认同和响应,与我加强投资合作的意愿不断增强。2015年我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和对外承包工程快速增长。
国际产能合作加快推进。随着我国工业化水平日趋提高、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进程加快以及发达国家再工业化,中国经济与世界各国经济的融合更加紧密,中国资金、技术和设备越来越多地进入国际市场,中国产业优势进一步显现,2015年我国国际产能合作增幅强劲。
企业积极转型升级。国内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任务日益艰巨,受国内生产要素成本上升影响,企业“走出去”的愿望强烈,企业国际化经营步伐加快,通过各种形式的对外投资合作积极转型升级。对外投资已从传统的在境外设立贸易公司发展到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在境外建立研发中心或通过并购等方式开展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已从最初的土建施工向工程总承包、项目融资、设计咨询、运营维护管理等高附加值领域拓展。这些都成为推动对外投资合作快速发展的新动能。
另一方面是,政策叠加作用显现,营商环境持续改进。商务部持续推进境外投资便利化,实行备案为主的管理模式。积极搭建对外投资合作平台,与有关国家签署相关协议。务实推进重大项目,积极与有关国家开展工业化伙伴、境外经贸合作区、基础设施和互联互通建设。加大投融资支持力度,安排落实优惠信贷、项目融资、出口保险等政策支持。完善“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强化境外风险防范,维护我海外权益。
推进国际产能合作。会同发展改革委起草上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重点推动电力、轨道交通、园区建设领域以及与重点国别地区的产能合作。推动东北和河北等地区开展装备制造和国际产能合作。
深化管理体制改革。落实中央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持续推进境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印发《关于境外投资备案实行无纸化管理和简化境外投资注销手续的通知》,进一步便利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和注销手续。印发《关于驻外经商机构为企业办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意见的暂行规定》,完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印发《境外经贸合作区考核办法》,加大对合作区建设的支持。指导安徽、四川等11省将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权进一步下放至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外派劳务培训合格证》印制工作下放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印发《关于继续做好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对外承包工程外派人员管理的通知》、《境外经贸合作区服务指南范本》等规范性文件。
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加强对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的国别环境指导,发布涉及171个国家(地区)《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2015年版)》、发布《中国对外投资合作发展报告2015》、《2014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国别投资经营便利化状况报告2015》,汇编《“走出去”典型案例》、《国别投资经营障碍报告汇编2014》,上述公共服务产品已成为我国企业了解世界各国投资合作环境的权威信息渠道。发布《2014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完善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搭建“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协会与合作区建立合作关系,利用商协会资源帮助合作区对外招商推介。做好对外投资合作政策培训,搭建投资促进平台,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
推动双边合作务实开展。编制对外投资合作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促进我与有关国家经贸关系深入发展。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订,加快推进自贸区布局。推动农业、林业等重点领域对外直接投资。与非洲开展跨国跨区域基础设施合作,推动企业实施一批高铁、铁路、核电等重大境外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周边互联互通重点项目。加强政府间合作,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推动集群式“走出去”。
加强境外风险防控。加强国别风险评估和安全预警,发布安全预警信息。2015年共发布境外安全风险预警和提示33期。加强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管理,开展境外投资合作安全生产大检查。参与处置也门撤侨、马里恐怖袭击等重大境外突发和安全事件10起。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在安哥拉等国10余起重大劳务纠纷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