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国家每年在扶贫上投入多少资金,占GDP的比例是多少
以2019年为例,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金额为8032236万元(来源于国家扶贫办2018年12月4日发布的《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再依国家统计局网站发布的2019年GDP数据显示为990865.1亿可知,其所占比例为0.08%。
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金额为14609512万元(来源于国家扶贫办2020年6月16日发布的《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因2020年尚未结束,该年度的GDP总额尚未公布。
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金额为10609512万元(来源于国家扶贫办2018年5月15日发布的《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8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再依国家统计局网站发布的2018年GDP数据显示为919281.1亿可知,其所占比例为0.12%。
(1)国家产业扶贫基金扩展阅读:
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部分省份分配计划:
1、河北省377848万元。
2、山西省394423万元。
3、内蒙古281958万元。
4、辽宁省115744万元。
5、吉林省194818万元。
6、江苏省45350万元。
7、浙江省57597万元。
8、安徽省392106万元。
9、福建省118296万元。
10、江西省366719万元。
11、山东省137366万元。
12、河南省583685万元。
13、湖北省623754万元。
14、湖南省608503万元。
B. 贫困户使用产业扶贫基金是否归还
贫困户使用产业扶贫资金,肯定是要归还的,虽然是普品扶贫资金,在你盈利的情况下,一定要归还
C. 扶贫产业基金是什么
产业基金是什么?扶贫产业基金应该是根据他的相关的产业基地买的。
D. 国家扶贫贷款基金在哪个部门贷,需要什么条件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对国家扶贫资金的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中发〔1996〕12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通知》(国发〔1994〕30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扶贫资金是指中央为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支持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而专项安排的资金,包括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扶贫专项贷款。
第三条 国家各项扶贫资金应当根据扶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配套使用,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
第四条 国家各项扶贫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并以这些县中的贫困乡、村、户作为资金投放、项目实施和受益的对象。非贫困县中零星分散的贫困乡、村、户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贫困县,由有关地方各级政府自行筹措安排资金进行扶持。
第五条 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和新增财政扶贫资金,重点用于改善贫困地区的农牧业生产条件,发展多种经营,修建乡村道路,普及义务教育和扫除文盲,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防治地方病等。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按照财政部制定的《“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字〔1995〕10号)执行。
以工代赈资金,重点用于修建县、乡公路(不含省道、国道)和为扶贫开发项目配套的道路,建设基本农田(含畜牧草场、果林地),兴修农田水利,解决人畜饮水问题等。
扶贫专项贷款,重点支持有助于直接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的种植业、养殖业和以当地农副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中效益好、有还贷能力的项目。
第六条地方各级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和可能,增加扶贫投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向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投入的扶贫资金,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应当达到占国家扶贫资金总量的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其中: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内蒙古、云南、贵州、四川、重庆、西藏、广西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配套资金比例应当达到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四十;黑龙江、吉林、河北、河南、山西、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海南10个省的地方配套资金比例应当达到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五十。
地方配套资金达不到前款规定比例的,中央将按比例调减下一年度向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投入的国家扶贫资金数额;调减下来的国家扶贫资金,将安排给达到规定比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七条 国家扶贫资金分配的基本依据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本年度贫困人口数量和贫困程度、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比例。下一年度各项扶贫资金的安排,由财政部、国家计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别提出初步意见,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平衡,提出统一的分配方案,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并于年底一次通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扶贫资金管理部门根据统一的分配方案,分别按照程序及时下达具体计划,拨付资金。
第八条 年度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的具体计划,由财政部在当年3月底前下达,6月底前将资金全部拨付到省、自治区、直辖市。
年度以工代赈资金的具体计划,由国家计委、财政部在当年3月底前下达,6月底前将资金全部拨付到省、自治区、直辖市。
年度扶贫专项贷款的具体计划,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当年初下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3月底前将计划全部落实到项目,并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
第九条 国家下达的各项扶贫资金,全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安排使用,由同级扶贫开发工作协调领导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规划和实施项目,并督促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应当及早做好扶贫开发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不得让资金等项目。
第十条 实施扶贫项目应当以贫困户为对象,以解决温饱为目标,以有助于直接提高贫困户收入的产业为主要内容,按照集中连片的贫困区域统一规划,统一评估,一次批准,分年实施,分期投入。使用扶贫专项贷款的项目,应当经有关银行事前审查论证。
县级扶贫开发办事机构应当在每年10月底前,按照当年扶贫贷款计划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提出下一年度扶贫贷款意向项目计划,提前为择优选项作好准备。
第十一条 建立综合考核指标,实行严格的扶贫贷款使用责任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开发工作协调领导机构每年统一安排下达盘活扶贫贷款存量计划,并将计划完成情况与新增扶贫贷款的分配挂钩。各级扶贫开发办事机构应当积极支持、协助有关银行完成核定的催收贷款最高比例和到期贷款回收率的指标,努力盘活贷款存量。盘活的扶贫贷款存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开发工作协调领导机构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统一安排使用。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的检查、监督制度。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尤其是扶贫资金管理部门,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当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扶贫资金不能按时到位,配套资金达不到规定比例,投向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及时纠正。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社会有关方面加强监督,把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
第十三条 各级审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门审计,并把对扶贫资金的审计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日常工作,形成制度。凡转移、挪用、拖欠、挤占扶贫资金的,必须如数追回,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凡贪污扶贫资金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级扶贫开发办事机构和扶贫资金管理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
第十四条 有关扶贫资金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确定的原则,分别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1997年8月1日起施行。
E. 国家给与的扶贫资金,是否要还给国家
扶贫资金是国家扶助性质补贴,不需要归还,
F. 国家拔付下来的产业扶贫资金记入什么会计科目
一般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
G. 我国扶贫资金从哪来
“贫困地区往往存在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中央企业创造性地通过打造扶贫资本运作平台,用国有资本引导并带动各类资本到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投资,探索出一条用市场化手段实现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永久脱贫的有效途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郝鹏说。
各种扶贫基金犹如源源活水,滋润着贫困地区产业。国投出资8亿元,参与设立国内第一只市场化运作产业扶贫基金——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金。基金与牧原股份共同在全国55个贫困县建设生猪养殖基地,与神农本草在合水县建设中药饮片加工厂,与中天药业在甘肃建设中草药收储和初加工基地。国家能源集团设立绿色生态保护扶贫基金,引导各类社会资源共同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发展,既保护生态环境,又通过聘用建档立卡贫困户担任护林员等方式推动实现就业脱贫。中国建筑与甘肃省共同设立丝路交通发展基金,合作打造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拉动社会投资,加快完善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H. 农村扶贫资金来源有哪几种
农村扶贫资金来源有如下几种:
1、扶贫信贷资金
主要是“农村资金互助社”或“扶贫互助组织”的贷款。
2、农民、农村小企业入“社”及村民入“组”缴纳的资金。
即农民、农村小企业加入“农村资金互助社”所交的入股资金以及村民加入“扶贫互助组织”所缴纳的互助金。
3、财政扶贫资金
包括: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和地方财政扶贫资金。是中国农村扶贫资金的主要来源,供应到农村扶贫的各个方面。
4、社会捐赠资金
包括:个人捐赠的资金、企业捐赠的资金、福利彩票的扶贫资金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捐赠的对口帮扶资金等。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8)国家产业扶贫基金扩展阅读:
财政扶贫资金包括:以工代赈资金等。资金来源分中央安排、省级配套、市(州)县级配套。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扶贫资金用于国家和省确定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重点贫困乡(镇)、村以及省政府确定的老区乡(镇)、少数民族地区。以贫困乡(镇)、村、贫困户作为资金投放、项目实施的对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既是脱贫攻坚战的“保障钱”,也是贫困村民的“保命钱”,“什么钱就要用在什么地方”,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扶贫资金更是这样。
为此,中国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于2017年3月16日召开会议,联合布置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专项检查工作,为“保命钱”护航。
I. 中国信达是不是设立了“扶贫产业基金”
中国信达设立了“扶贫产业基金”。旗下子公司信达资本与南泥湾开发区政府合作成立15亿元基金,由于探索金融支农方式,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J. 贫困户创业基金,国家扶贫贫困户基金创业怎么办的
我国的扶贫方式多种多样,比如在贵州实行精准扶贫,叫“军创贷版”的利益联谊机权制。
“军创贷”反映在我们最边远的农村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采取信用、保证、抵质押、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发放给借款人,重点是扶持返乡创业的复原、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工牺牲的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来解决创业资金难的问题。
比如在贵州当地的三穗县还有村民入股,以现金分红的方式帮助他们脱贫致富。在剑河县昂英村采取成立扶贫攻坚合作社,为积极探索有效的脱贫基金,剑河县的昂英村42户贫困户成立了脱贫攻坚合作社,引导贫困群众走上抱团发展、尽快脱贫的快车道,在这共有社员67人,目前合作社计发申请1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采取股权到付、按股分红、民主管理、集中使用的方式,发展乡村旅游、蔬菜、稻田养鱼、林下养鸡等产业,产生效益后利润的60%分给贫困户,20%留做合作社发展基金,5%为村的集体积累,15%作为管理人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