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投资协议里,三年半公司未上市或被并购,则要求创始人回购其股权,如果创始人没有能力回购怎么办
可以的,但是如果创始人财产不够呢?
第一,三年半,周期太长
第二,上市这个市场是扯淡,现在IPO关闭,三年半不打开,新股怎么可能上市
现在股权投资都是选择正规渠道的新三板股权投资,相对于你这种产品虽然利润小了一些,但是安全性高很多
⑵ 联合创始人中途离开,应该如何处理他的股权
这种事情其实一开始就应该白纸黑字约定好的,签订转让协议的时候肯定是需要考虑到这种情况,按照协议上约定的退伙情况处理,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然而你们目前涉及到的是创业公司期权的情况,一般来说,期权和股权不太一样,股权是实打实的以现金出资或者其他形式的出资方式合法获得的公司股权,那么期权的话主要是用户合伙人的股权激励,一般分为无偿行权和有偿行权,无偿行权很好理解,通俗点说就是当公司发展达到一定的阶段,或者说当合伙人的贡献达到一定区间且满足行权条件的时候,免费赠送给合伙人的股权,也就是合伙人可以以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的股权,具体数额根据工作年限,工作贡献等来协商,如果没有达到行权条件,期权不过是一个数字而已,这个行权条件是需要事先协商的,比如说当公司营收达到100万人民币的时候,可以行权给到合伙人总释放股权池的1%,又或者说当合伙人工作满一年的时候,一次性释放1/4的行权权利。
下面来分析具体情况,王某持股20%也就是创始人给到的总股权池,已经行权4%,那么剩余的16%还未行权,实际目前王某占公司股权只有4%,这一部分的处理方式有三种:
1.股东之间相互转让,也就是让其他合伙人购买王某手中这4%的股权,购买价格主要是基于公司现有估值。
2.公司回购,以公司的名义进行回购王某的股份,回购完成后进行注销,公司总股本变更后需要到工商管理局进行变更和备案。
3.引入外来战略投资者购买王某的股份,同样是股份转让和第一种处理方式还不太一样,公司法规定股东向外来投资者转让股份的话需要公司2/3以上的股东行使表决权同意,如果人数不达标,那么不同意的股东就要接盘王某的股份,至于价格不得低于公司净资产的一半,既不同意也不购买甚至不给予回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如果人数达标,那么其他股东依然享有优先购买权,有2个以上股东有意愿接盘王某的股份的话,可以自由协商购买股份比例,协商不成按照目前占有公司股份比例数进行购买。
那么剩下的16%的股份怎么办呢?这个要考虑到公司的总股本,我这边举一个例子,假设公司注册时股本为100万分,王某作为联合创始人有20%的股权也就是20万份,假设公司的行权条件是合伙人每年行权2%,刚好符合楼主的情况,两年后王某已行权4%也就是20*4%=0.8万份,所以他目前持有公司0.8万份的股权,另外19.2万份的股权会被公司低价回购,这个回购和前面0.8万份的回购不一样,0.8万份是王某已经拿到手的股份属于公司按照正常估值进行的回购,而这剩下19.2万份的股份是还未行权的股份,公司是可以进行低价回购的,至于价格多少可以和王某协商,回购完成后,公司的总注册股本变为100万份-19.2万份=80.8万份,总股本减少,相当于每个股东的实际股权比例增加了,就好像分数的分子不变,而分母变小后数字反而更大了,也就是说公司相当于把离职创始人的未行权股份平均分配给了其他的合伙人。
这里可能有人会疑惑为什么是100万份-19.2万份=80.2万份,而不是100万份-20万份=80万份,正如前面所说,如果公司对于0.8万份的处理方式也是回购的话,那么就是100万份-20万份=80万份的总股本,但如果是其他另外两种方式的话,则应该是80.2万份,因为该股份不是公司回购,公司没有拿钱,而是其他股东接盘了,相当于原来王某的股份换到另一个股东身上,公司总股本没有发生变化,所以不是减去20万份。
⑶ 创业团队与投资人的股份分配问题
这个要考量到你们内部的协调关系,就你方来讲,股份应当获得平衡状态。一般是不宜低于35%。
⑷ 投资协议里,三年半公司未上市或被并购,则要求创始人回购其股权,如果创始人没有能力回购怎么办
可以的,但是如果创始人财产不够呢?
第一,三年半,周期太长
第二,上回市这个市场是扯答淡,现在IPO关闭,三年半不打开,新股怎么可能上市
现在股权投资都是选择正规渠道的新三板股权投资,相对于你这种产品虽然利润小了一些,但是安全性高很多
⑸ 创业团队的创始人股份应该怎样兑现
Vesting这个词没有好的翻译,用例子先来解释,再说它的好处。
公司发行2,000,000股,创始人甲乙两人,各有1,000,000股。其中,20%,即200,000股,在公司创始时,就马上vest,公司以后不能回购。剩下800,000股,分四年vest。
如果甲一年后离开的话,他会拿到200,000股,加上创始时的200,000股,共400,000。剩下的600,000被公司以象征性价格回购。公司总股份量变为1,400,000。甲占有4/14 = 29%;乙占有 10/14 = 71%。和和气气,公共平平。
如果没有事先谈定vesting的话,甲离开时,会与乙有很大的争吵。甲会说我已为公司做了很大的贡献,我的1,000,000股应该都是我的。乙一定反对。最后甲会说 反正已经是我的了,看你怎么办。乙会说,这样太不公平,那我也不做了,或,那我把这个公司关掉,重启炉灶。争吵继续升级,还会出现偷公司公章,抢钥匙,上法院,等等。我都见过。可以想象,公司的员工和业务,会受到的影响。
Vesting还有另外一个好处:如果甲乙出现股份多少的纠纷(比如一年以后,乙的贡献或重要性比甲多),也比较容易解决。董事会与甲乙商量后做决议,把双方的还没有vest的股份重新分配。甲乙都会比较容易接受,因为已经vest的股份不变。而且如果一方不接受的话,离开公司,也有一个明确公平的已经vest的股份。
⑹ 急!!!创始人和投资人的股份怎样分配
创建公司,是根据你们前期每个人的出资额与你们准备注册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比例来确定所占的股份比例,谁出资的额度高,就由出资高的做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等到公司成立之后,无论盈利或亏损都要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和承担各自的责任与义务。
总之一切都要在你成立公司时的制度中约定明确。
⑺ 投资人可要求公司以年化10%回购全部股份是什么意思
你好,指的是一旦投资者要求公司回购股份,公司要在投资人购买股份本金基础上,每年再加10%回购。比如起初花了100元购买股份,那么满一年公司要用110元回购,满二年则用120元回购。
⑻ 创始人和投资人的合作是怎么占股份的
无论盈利或亏损都要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和承担各自的责任与义务。
总之一切都要在成立公司时的制度中约定明确创建公司,是根据前期每个人的出资额与准备注册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比例来确定所占的股份比例,等到公司成立之后,就由出资高的做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谁出资的额度高就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