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股份对二级市场股价的影响。司法拍卖公司股份,这属于消息面上的利空。不过需要具体分析股价所处位置,以及主力资金的坚决度。总体来说偏利空。
Ⅱ 司法拍卖流拍之后,再次拍卖是否会降20%
您好,根据《最高网拍规定》
第十条网络司法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起拍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征询当事人意见。起拍价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七十。
第二十六条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流拍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再次拍卖,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七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再次拍卖的起拍价降价幅度不得超过前次起拍价的百分之二十。
再次拍卖流拍的,可以依法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变卖。
第二十七条起拍价及其降价幅度、竞价增价幅度、保证金数额和优先购买权人竞买资格及其顺序等事项,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评议确定。
Ⅲ 股票拍卖取消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有好处是防止一些别人的集体炒做,但带来的是股票的流通速度,让一些小股名带来了不便
Ⅳ 股东股票被拍卖是利好吗
你好,股东股票被拍卖不是利好哦,是利空哦
上市公司股票被司法拍卖,对大股东来说是被动无奈的行为,因此是利空消息。一般上市公司股票被司法拍卖,都会引起股价下跌。
比如说:2019年11月15日,金字火腿公司第二大股东娄底中钰的股票被司法拍卖,此次拍卖共涉及6183万股,占娄底中钰所持股份的42.94%,占金字火腿总股本的6.32%。由于拍卖的金额比较大,因此11月18日公司股价就大跌5%以上。
但长远来说,影响有限,因为股票被司法拍卖,但是竞拍者拍到的价格一般都比市价低,因此就有差价可以盈利,所以他们在未来一段时间不会卖出,长久来看,若公司经营状况依然良好,那么股价也可期待。
但保险起见,建议在上市公司股票被司法拍卖的时候以清仓和观望为主,等待局势明朗后再根据走势分析是否买入。
拓展资料:一:什么是股票
股票不仅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而且是一种已签发的所有权证书。是股份公司发行给各股东的一种证券,作为所有权凭证,以筹集资金,取得分红和红利。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它可以转让和交易。股东可以与其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应承担公司经营失误造成的风险。每一股代表股东对企业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个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同一类别的每一股代表公司的平等所有权。每位股东所拥有的公司的所有权份额,取决于其持有的股份在公司总股本中的比例。
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组成部分,可以转让和交易。是资本市场主要的长期授信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出资。
二:股票的主要特点
1:不可退还,股份一经售出,持有人不能将股份返还给公司,只能通过在证券市场上出售来收回本金。发行股票的公司不仅可以回购甚至全部回购已发行的股票,退出证券交易所,还可以返回非上市企业。
2:风险,买股票是一种风险投资。
3: 流动性:股票作为一种资本证券,是一种灵活有效的集资工具和有价证券,可以在证券市场上通过自由交易和自由转让的方式流通。
Ⅳ 拍卖流拍后怎么处理
这里分别以三次拍卖来叙述。
现实中的法院拍卖,一般动产采取“两拍一降”,不动产和其他财产权采取“三拍两降”的办法。
即一般拍卖以评估价作为保留价开始拍卖,动产可以拍卖两次,降价一次;不动产可以拍卖三次,降价两次。每次降价不超过上次的20%.
近年来刚实行的网上拍卖办法,拍卖次数及降价与此不同,见附后简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一、第一次拍卖流拍
第一次流拍后,不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申请执行人可以按流拍价接收标的物,实行以物抵债。
如果不同意接收的,应在拍卖后60日内,以降价后作为保留价,进行第二次拍卖。
二、第二次拍卖流拍
第二次流拍后,不论是动产和不动产,申请人可以按第二次拍卖后的流拍价,接收标的物抵债。
如果不同意接收的,动产不再拍卖;不动产在第二次拍卖后60日内,可以进行第三次拍卖。
申请人不接收动产的,应当将标的物退回被执行人,解除扣押。
三、第三次拍卖流拍
第三次流拍后,申请人可以按流拍价接收不动产标的物抵债。
申请人不同意接收不动产的,法院应当自拍卖终结后7日内发出“变卖”公告。
如果变卖经过60日也没卖出去,申请人仍然不同意接收的,应当将不动产退回被执行人,解除查封或扣押。
这就是法院拍卖流拍后的处理方法。
而法院网上拍卖,按照《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实行两次拍卖,采取第一次直接降价,以不超过评估价降低30%起拍,第二次降价不超过20%的办法。
Ⅵ 股票被拍卖会影响股价吗
当然会影响了,会引起股民的恐慌
Ⅶ 被司法拍卖的股票会怎么样
被司法拍卖的股票可能会继续下跌,因为公司的业绩已经不能够持续向好啦。
Ⅷ 司法拍卖流拍后怎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Ⅸ 拍卖股权利好还是利空
股权拍卖是利好还是利空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是转让给其他机构或是投资人的话就是利好。如果是上市公司股东转让出售股份就是利空好。、如果是转让给另外一家机构或者投资人的话就是利好,可以继续持用。说明股权结构有变更了,但是会提升业绩,是利好。
公司有计划的转让股权可以改善财务结构,提升现股东每股权益,那么可能构成利好。
上市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是利空,还是利好,不能一概而论。主要看是对什么人转让。
定向转让,引入大资本,那就是利好。
拓展资料
一、公司资产由拍卖机构召开拍卖会进行交易的主要流程是:
(1)选定拍卖机构。出让方同意中心以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中心可以指定具有合法拍卖资格和信誉良好的拍卖机构作为拍卖人。
(2)出让方办理委托拍卖手续。中心选定拍卖机构后,书面通知出让方到选定的拍卖机构办理委托拍卖手续;拍卖机构(拍卖人)负责接收和核实产权出让的有关材料,并与出让方签订拍卖委托合同。
(3)组织拍卖会交易。转让方经拍卖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拍卖人将该拍卖资料交中心1份留存。
(4)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拍卖成交确认后,交易双方应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到中心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二、股权继承的法律规定
按照《民法典》、《公司法》的规定,股权继承的法律规定有以下几点:
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资合性和人合性的特点,故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致认为,股权继承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可以在章程中明确约定股权不得继承。同时必须对相应股权继承人的财产性权利予以保护,支付给继承人合理的价款。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继承是当然继承;
——股份有限公司只具有资合性的特点,并不存在股份继承的障碍问题。这也是我国公司法只在有限责任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权继承,而没有在股份有限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份继承的原因。
3、公务员不能继承股东资格;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禁止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因此,公务员不得继承股权成为公司的股东。继承人如果是公务员,其依法可以继承的是被继承人所拥有的股权相对应的财产权益,不能继承股东资格。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未成年人可以继承股权;
——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的继承人资格没有规定限制性条件的情形下,无完全行为能力人或者未成年人可以继承人的身份继承股权,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权利。
5、多个继承人时,应等额继承股权;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股权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6、确定继承人是否具有继承权;
—一般的顺序是遗嘱和遗赠优先,然后才是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又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
7、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流程召开股东会,记载于股东名册,修改公司章程,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股权继承程序才完成。
Ⅹ 股票被司法拍卖为什么庄家还压盘股票不上上涨
股票被司法拍卖和股票上涨没有什么关系。买的人多了自然会上涨,卖的人多了自然会下跌。股票被拍卖股票并不代表会有更多的人买入,股价不上涨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