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海公积金缴费基数与社保缴费基数是怎么核定的有什么相关文件链接吗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的通知
沪劳保基发(2006)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为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 现就确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缴费基数的确定
1、当年个人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其数值根据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按四舍五入原则先进到角再进到元。
2、缴费单位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按单位内缴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3、首次参加工作和变动工作单位的缴费个人,应按新进单位首月全月工资性收入确定月缴费基数。
二、几类人员的缴费基数
1、本市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以及从事自由职业的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按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按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执行。本市城镇个体工商户月缴费基数按业主和帮工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2、小城镇社会保险费和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当年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3、实行统一结算管理的协保缴费专户尚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每年度按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相应增长。
三、缴费基数的申报和核定
缴费单位应当按本单位上年度实际发生的工资总额,且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年工资性收入,于每年的3月底前向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申报手续。区(县)社保中心根据缴费单位申报的有关资料和经职工本人确认的上年度工资性收入,核定其缴费基数。
四、稽核与审计
市社保中心应组织专项稽核。市劳动保障局将通过抽样形式对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以及相关的缴费人数等情况组织专项审计。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执行。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O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关于2012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沪公积金管委会〔2012〕4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34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就2012年度(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本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其计算口径
各单位应按照上海市统计局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各单位应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自2012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0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1年月平均工资。
2012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2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2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2011年度相同。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及上下限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
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1820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 3118元。
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80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参照此标准。
四、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和对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依法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本市及外省市城镇户口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劳务型公司应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本市及外省市城镇户口的劳务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各单位还应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本市及外省市城镇户口的非在编(册)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此外,单位可以为本单位农业户口的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缴存情况核查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每年度基数调整期间对各缴存单位的缴存情况进行核查。各缴存单位应准备好职工用工名册、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工资核定表等资料以备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核查;单位须配合完成确定应缴存人数、实际缴存人数及提出整改措施等核查工作后,方可办理年度基数调整业务。全市各缴存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按时、足额为所有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单位只为部分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或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此外,为进一步方便单位办理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推出多种缴存模式。除原有支票托收缴存方式以外,各单位还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委托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缴存方式或委托扣款方式(具体办法请见网点通知)。本市还将增设单位缴存核定的网点,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便捷服务。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贰』 2011年至2014年三险是按最低基数交的;还是按工资比例多少来交基数的这在上海有明文规定吗
有些小公司为了节约成本会按照最低标准交,一般大公司都会根据实际收入情况来交
『叁』 社保缴费基数 文件
原则上,社保缴费基数,就是职工上一年度实际工资的平均数。缴费标准:专职工工资总额。(属职工工资总额低于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社会平均工资60%缴费。高于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缴费);但是——一般都是领导说了算。单位社保经办人,接到社保通知后——将社保基数申报的文件上交单位领导,由领导定职工工资种类中哪些进入社保缴费基数的内容,再由财务部门提供上年度12月份职工工资单,按照领导指示核算相关项目,最后的核算结果就是向社保部门提交的数额。低于最低缴费基数的,社保部门会自动核定最低缴费基数。——社保会公布上年度本城市社平工资数,指定本市本年度最低缴费基数的。按照,社保部门公布的要求,在网上社保办理,纸质数据请领导签字上交。等新的社保缴费基数办理完毕(网上下载或到社保部门下载职工参保明细),核算每一为职工个人应缴部分,制表报财务部门每月扣钱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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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2019年度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综合保险缴费基数比例调整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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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上海的话,则标准如下:
2010年度上海市社会保险城镇综合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调整一览表
一、上海城保
2010年度城保缴费的基数,按职工2009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缴费基数的上限与下限,按2009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566元的300%和60%相应确定,分别为10698元、2140元
企业个人合计
1养老保险22%8%30%
2医疗保险12%2%14%
3生育保险0.5%0%0.5%
4失业保险2%1%3%
5工伤保险0.5%0%0.5%
合计37%11%48%
以2010年度的缴费情况为例: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66元,按其下限60%计算,单位每月最少要为职工缴纳2140的37%,即791.80元,职工个人也要缴纳2140的11%,即235.40元。
二、上海镇保
序号项目缴纳基数缴费比例合计
2010年度镇保缴费的基数,统一为2009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566元的60%,即2140元
企业个人
1养老保险17%0%17%
2医疗保险5%0%5%
3生育保险0.5%0%0.5%
4失业保险2%0%2%
5工伤保险0.5%0%0.5%
合计25%0%25%
以2010年度的缴费情况为例: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66元,按其60%计算,单位每月要为职工缴纳2140的25%,即535元,职工个人不需要缴纳。
三、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
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缴费比例:12.5%,其中,外地施工企业的缴费比例为5.5%。
用人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无需支付综合保险费。
2010年度综合保险缴费金额==3566*60%*12.5%=267.50元
『伍』 2013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出来了吗 另外一问如果社保的收据没收到去社保局拿需要准备些什么文件吗
每年年底至下年初都可在网上申报公司每个员工的平均工资的,如果内不申报,社保容局会自动在员工上年度工资数上+10%(系统设定的)。例:我公司部门经理基本月薪3500/月,在2013年4月前忘了申报他新的工资基数(或是按原来的薪资不变),在4月调整社保缴纳比例后,他的工资被社保网自动变成了3850/月,社保都是按照3850这个数算社保缴纳进的。这也是我打电话问了才知道的,不然还莫名怎么社保金算得不对了,原来如此。
另数字证书升级法人一证通,我也有提公司办理过,想用原来报税的u盘升级,没想到去了税务局,办事人员说不用升级了,直接可以用?!我有点迷茫,他还说如果遇到提示过期,不用管它,关闭提示照旧操作就行。我还没试过,因为报税的u盘平时老板收着,所以不知道能不能直接用在网上办社保和公积金
『陆』 请教,社保按什么基数申报的法律文件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抄《关于印发(工伤保险条例)宣传提纲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 30号)第七条的规定,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用人单位必须按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基数,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单位职工的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而《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可见,工资总额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不仅仅是基本工资。具体的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柒』 2019年社保基数调整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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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的基数每年会调整,调整的幅度是多少,我们谁都不知道,再说,每个人的交费年限和交费基数都不一样,所以2019年的养老保险基数现在是无法预测的。
『捌』 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时间的文件规定
这是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属房地产管理机构)的规定。没有国家统一的规定。我这回里执行的周期是7月答1日起执行至次年6月为一个年度周期,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
由于上一年的工资总额需要滞后六个月才反应到缴费金额上,年初有工资增加的员工感觉不公平。管理机构在技术上完全可以实现按日历年度周期调整缴费标准,譬如社保缴费。
(8)上海文基数码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玖』 上海市社保基数是如何确定的,相关文件是什么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本市2011年职工平均工资有关事宜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12)21号)规定,2011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51968元,月平均工资为4331元,比上年增长11.1%。根据相关规定,从2012年4月1日起,2012年度上海市社会保险(城保五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011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599元;缴费基数上限为2011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2993元。
2012年度上海市社会保险(城保三险,农村户籍)缴费基数调整为:2011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5%,即194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