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务员招考中法律大类包括哪些专业
法学专业是个很宽泛的概念,狭义的法学专业只有法学一门,而广义的法学专业包括很多,其中公务员考试中常见的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经济法专业、宪法学专业、法理学专业等。在公务员考试中,基本上是指广义的法学概念。
基本上两院招考最多,即法院和检察院。这两个机关一般要求除具备法学知识外,多数情况下还有考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以A证为主,少数民族地区适当放宽)。常见招考部门有:各地海关、公安法医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在不少地方和质检、药监合并为市场管理局)、县级国税地税等。
(1)中证登上海法律类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法院和检察院是专门的司法机关,自然离不开法律专业背景的人才,法学专业因此和这两个部门很对口。另外,海关和公安等机关有时也大量招考法学专业考生。具有法律知识背景的考生,竞争都很激烈,是精英和精英的激斗,考试分数都很高。
所以说此类专业的考试竞争力度很大,考生要做好充分的考试准备。务必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另外,如果岗位要求中有司法考试的限制,可以先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如果暂时没有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在报考的时候注意查看职位表的具体要求,防止报错职位。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务员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法学大类
『贰』 我想在上海参加自考,考法律专业
本专业由华东政法学院主考,是面向社会开考专业。
本专业专为非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设置了独立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
独立本科段基本要求: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并且符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的其他要求。
独立本科段课程设置 B030117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必考 选考
1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1.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必考课为18门(序号1—18),累计98学分。
2. 非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必考课为15门(序号4—18),累计79学分。
3.申请免考外语的考生,必须换考累计不少于14学分的选考课。
2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3 0015 英语(二) 14
0016 日语(二)
4 0223 中国法制史 5
5 0226 知识产权法 4
6 0228 环境资源保护法学 4
7 0230 合同法 5
8 0242 民法学 7
9 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10 0244 经济学概论 6
11 0245 刑法学 7
12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13 0247 国际法 6
14 0249 国际私法 4
15 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16 0261 行政法学 5
17 5677 法理学 7
18 5679 宪法学 4
1 0167 劳动法 4
2 0169 房地产法 3
3 0227 公司法 4
4 0223 税法 3
5 0257 票据法 3
6 0258 保险法 3
7 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8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9 0263 外国法制史 4
10 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11 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12 5562 法律职业道德 3
13 5678 金融法 4
14 5680 婚姻家庭法 3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说 明
1. 本专业是专为非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设置的专科基础上的本科层次专业,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不得报考该独立本科段专业。
2. 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制评定,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3.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除法律专业(专科段、本科段)外的其他专业毕业生参加本专业考试,可以申请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同名称、相同代码的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
『叁』 法律证书考试有哪些
1、国家司法考试证书: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担任公证员和取得律师资格都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在9月进行。前身为律师资格考试,自2002年后,吸收检察官考试和法官考试两类系统内部职业资格考试考核,改为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剑桥ESOL是世界知名的考试机构,“雅思”(IELTS)和剑桥商务英语(BEC)考试的研发者。该证书现已被欧洲公司律师公会、欧洲法律专业学生协会、国际青年律师公会及欧洲青年律师公会认可。ILEC为从事法律行业的人士或法律专业的大学生与研究生(论坛)提供职业生涯发展和提升的助力。
『肆』 什么是中证和上证
中证就是中小板的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开发的指数中的一种,其样本空间内股票是扣除沪深300指数样本股及最近一年日均总市值排名前300名的股票,剩余股票按照最近一年(新股为上市以来)的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20%的股票,然后将剩余股票按照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选取排名在前500名的股票作为中证500指数样本股。中证500指数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内小市值公司的整体状况。
上证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Shanghai Stock Exchange)是中国大陆两所证券交易所之一,位于上海浦东新区。上海证券交易所创立于1990年11月26日,同年12月19日开始正式营业。
截至2009年年底,上证所拥有870家上市公司,上市证券数1351个,股票市价总值184655.23亿元。一大批国民经济支柱企业、重点企业、基础行业企业和高新科技企业通过上市,既筹集了发展资金,又转换了经营机制。
『伍』 2020国考中国证监会法律类专业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监管工作所必需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的应用能力。
二、考试内容与试卷结构
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报考法律类职位的考生参加本类别的专业科目考试。法律类专业科目考试试题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一)证券期货基础知识
1、单项选择40题
2、多项选择15题
3、不定项选择5题
(二)专业知识—法律
1、单项选择40题
2、多项选择15题
3、不定项选择5题
三、答题要求
考试均采用客观性试题,要求考生从每题所给的选项中选择答案。考生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四、样题
(一)单项选择(每题给四个备选项,其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面哪种情况不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 )?
A:公民在年老时
B:公民在疾病时
C: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
D: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时
答:(C)
(二)多项选择(每题给四个备选项,其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面哪种情况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 )?
A:公民在年老时
B:公民在疾病时
C: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
D: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时
答:(ABD)
(三)不定项选择(每题给四个备选项,其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选项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面哪种情况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 )?
A:公民在年老时
B:公民在疾病时
C: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
D: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时
答:(ABD)
五、考查知识点
考生应掌握证券期货基础知识(可参考财金类考试大纲)和以下法律专业知识:
(一)证券期货法律
1、证券法
(1)证券法的适用范围及基本原则
(2)证券发行的条件、方式
(3)证券上市和暂停、终止交易
(4)证券交易的信息公开和禁止行为
(5)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和程序
(6)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业协会
(7)证券公司的组织形式、设立条件、业务范围和基本业务规则
(8)证券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及监管
(9)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性质、职责、权限
(10)证券违法的法律责任及市场禁入制度
2、基金法
(1)证券投资基金的种类、特征、组织形式及基金财产的性质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基金的组织形式
(4)公募基金的募集及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交易
(5)公募基金的运作和信息披露
(6)公募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
(7)公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及行使
(8)私募基金
3、期货条例
(1)期货的概念、特征及其种类
(2)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期货业协会
(3)期货交易的基本规则
(二)公司企业法律
1、公司法
(1)公司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2)公司的设立、登记、章程、资本及股东出资
(3)股东及其权利、义务和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4)公司的组织机构、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5)股份发行及股权、股份的转让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义务
(7)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
(8)公司债券
(9)公司的变更、合并、分立
(10)公司的解散、清算
2、合伙企业法
(1)合伙企业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2)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3、企业破产法
(1)破产的概念、破产原因和破产案件管辖
(2)破产的申请和受理、债务人财产、破产费用、共益债务
(3)破产重整、和解及破产清算
(4)上市公司破产重组的相关司法政策
(三)民事经济法律
1、民法
(1)民事权利和义务、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2)民事法律行为、代理的概念和特征、诉讼时效与期限
(3)债的发生原因、债的分类和履行、债的保全和担保、债的移转和消灭
2、合同法
(1)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2)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
(3)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和违约责任
3、物权法
(1)物权的概念、效力、类型、物权变动和物权的保护
(2)所有权、用益物权的概念、特征和内容
(3)担保物权的概念、特征、种类和内容
(4)占有的概念、性质、种类、取得和消灭
4、侵权责任法
(1)侵权行为和归责原则
(2)侵权责任的概念、构成、方式与适用
(3)侵权责任的免责和减轻
(4)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各类侵权行为与责任
(5)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的相关司法解释
5、金融法律
(1)商业银行业务及基本规则、对存款人的保护
(2)保险的概念、保险合同的分类、订立和履行
(3)票据的概念、种类和特征、票据权利的取得、消灭和行使
(4)信托设立、信托财产、信托当事人
(5)反洗钱制度的概念、基本原则和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
6、其他经济法律
(1)市场竞争原则、限制竞争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2)垄断行为及其认定规则、调查程序
(3)劳动者的权利、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劳动争议
(四)行政刑事法律
1、行政法
(1)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机关、实施程序、费用及行政许可的撤销、注销
(2)行政强制的种类、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
(3)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实施机关、管辖及行政处罚的决定、执行程序
(4)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和决定
(5)国家赔偿的范围、请求人、义务机关及赔偿程序、方式、计算标准
(6)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和监察程序
2、刑法
(1)犯罪的概念和分类、犯罪构成、犯罪排除事由
(2)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3)共同犯罪、单位犯罪和罪数形态
(4)刑罚种类、裁量、执行和消灭
(5)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及其追诉标准、相关司法解释
(6)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及其追诉标准、相关司法解释
(7)贪污贿赂罪、渎职罪
(8)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
(五)诉讼法律和其他法律制度
1、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主管与管辖、当事人、民事证据、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起诉和审判
2、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管辖、审判、执行以及证券行政处罚案件的相关司法政策
3、刑事诉讼的管辖、回避、辩护、强制措施、立案、侦查、审判和附带民事诉讼
4、仲裁的概念和特点、仲裁机构和仲裁协议、仲裁程序
5、人民调解的概念和原则、调解程序、调解协议
6、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
7、立法体制、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
8、信访渠道、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督办
9、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
『陆』 中国法律上管制武器有哪些
管制刀具,是指匕首、三棱刀、弹簧刀(跳刀)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根据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第2条至第7条的规定,管制刀具的佩带范围和生产、购销均有法定手续:
1.匕首,除人民解放军和人民警察作为武器、警械配备以外,专业狩猎人员和地质、勘探等野外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的,须由县以上主管单位出具证明,经县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发给《匕首佩带证》,方准持有佩带;三棱刮刀仅限机械加工人员使用,不得带出工作场所。
2.制造管制刀具的工厂、作坊,须经县以上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和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批准,发给《特种刀具生产许可证》,方准生产;管制刀具样品及其说明(名称、规格、型号、用途、数量)须送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备案。
3.经销上述管制刀具的商店,必须经县、市以上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和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批准。购销要建立登记制度,备公安局检查。
4.购买管制刀具的单位和个人,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申请《特种刀具购买证》,凭证购买;军队和警察,由县、团以上单位凭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函件,向指定单位定购;三棱刮刀,凭单位介绍信向批准经销的商店购买。
5.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销售。
管制刀具包括如下:
(1) 匕首、三棱刀、三棱刮刀、半圆刮刀、侵刀、扒皮刀、羊骨刀、猎刀、弹簧刀;
(2) 刀体八厘米以上,带自锁装置或非折叠式的单刃、双刃尖刀;
(3) 武术用刀(能开刃的)、剑等器械;
(4) 少数民族用的藏刀、腰刀、靴刀;
(5) 其它可能危害社会治安的刀具。
管制刀具认定标准
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
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后,可被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未开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径大于2.5毫米的各类武术、工艺、礼品等刀具不属管制刀具范畴。
『柒』 学法律的可以考哪些证书
必须考取法律职业的资格证书,还可以考取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托福(TOFEL)、雅思(IELTS)、GRE;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初级会计考试;注册会计师(cpa)。
1、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实际上是指国家司法考试,是法律执业者必须通过的基本考试,从事执业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必须拥有该证书。每年9月下旬进行考试。
考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评卷,成绩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成绩一次有效。
2、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多年前四六级证书与毕业证、学位证挂钩,现在已经不是顺利毕业的必备条件了,但是很多用人单位招聘将本科通过四级、研究生通过六级考试作为衡量求职者英语水平的门槛,重要性不言而喻。
3、托福(TOFEL)、雅思(IELTS)、GRE等
如果有留学意向的同学需要关注,申请学校主要根据你的托福或者雅思等考试的成绩,非常重要。如果没有留学意向,考了自然好,拿到高分在求职时也是很有分量的砝码,但是考虑到报名费相对于普通学生而言略高(像AI这样的工薪家庭的孩子是大多数)。
4、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
证明计算机能力的最常用的证书,二级难度不大,性价比超高,不从事与计算机有关的行业有此证书足矣,且此证书在个别城市毕业落户申请户口时是加分项,如上海。
5、初级会计考试
难度低,性价比高。民商法、经济法等法学专业与会计有着密切的联系,尤其是准备从事证券、公司并购等相关法律业务时,会计的重要性就会凸显。
6、注册会计师(cpa)
虽然与司法考试同为最难的考试之一,但AI窃以为难度略高于司考,含金量不亚于法律职业资格证。如果通过了司考,不妨再尝试一下注会,现在四大里面也有不少人在考司考,“双证在手,天下我有”。
(7)中证登上海法律类扩展阅读: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捌』 学法律的可以考哪些证书
法律专业可以考CFA,cfa协会对cfa报名的考生在专业方面未设定要求,无论你是什么专业,只要你满足cfa报名条件就可以考CFA。
cfa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CFA特许金融分析师协会的要求,报考不限定专业,如果你对资产管理、投资研究、咨询服务或投行感兴趣,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就能报名参加CFA考试:
1. 拥有学士学位或相当的专业水准以上,对专业没有任何限制;大学学习年限与全职工作经验合计满四年;如果申请人不具备学士学位,而是具备相当的专业水准,也可被接受为候选人。在校大学生,可在毕业前12个月内注册报名考试。 4年制本科学历(在校大四学生) 3年制大专学历加上1年全职工作经验 2年制大专学历加上2年全职工作经验
2.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3.完成注册和报名以及支付费用;
4.能够用英语参加考试。 CFA报名付款方式:
1.Visa,万事达卡,美国运通,大来卡,JCB和Discover
2.个人支票,公司支票或银行支票(如支票,银行本票)
3.汇票或邮政汇票(包括西联汇款)
4.电线或ACH(联系info cfainstitute.org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