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持股5%以上股东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敏感期是哪些时候,并请给出法律条文规定
以下同样适用5%以上股东。
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高管转让股份作出规定 高管每年专可转让股份属的数量不得超过上年末持股的25%;对于高管多次买卖的,以最后买卖日计算交易禁止期 。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对上市公司高管每年可转让的股份数量计算方法、短线交易禁止期、禁止交易窗口期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规则》明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因上市公司高管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各种年内新增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规则》明确,上市公司高管可转让股份的数量,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份为基数。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应当计入当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该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高管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25%的比例限制。
Ⅱ 临时报告制度的涉及问题
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制度主要涉及两方面问题:一是披露标准;二是披露审查程序。
1、披露标准
临时报告的披露标准主要有两个:一是重要性标准;二是及时性标准。前者衡量的是上市公司在发生什么样的事项时须进行披露,后者解决的是上市公司在发生重大事项时应在什么时间进行披露。
确定适宜并明确的重要性标准一直是各国或地区证券立法的理想,但是这一工作绝非易事。一方面,信息是否重要本身即具有相对性,一件具体事项的发生对于不同的主体,因其规模、利润、资产、商业运营性质及其它因素的不同,重要性的意义并不等同;另一方面,确定重要性标准还存在一个平衡问题,即重要性标准既要使上市公司披露一切投资者作出合理投资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又不能使使市场充斥过多的噪音。从实践中看,海外主要证券市场确定重要性的标准有两个:一是影响投资者决策标准,根据该标准,一件事项是否重要取决于其是否对投资者作出决策产生影响;二是股价敏感标准,根据该标准,一件事项是否重要取决于其是否会影响上市证券价格。
美国对重要性标准采用比较宽泛的双重标准制,即同时将“影响投资者决策”和“影响上市证券市场价格”并列作为判定信息重要性的标准,两者之间是或的关系,只要符合二者之一便构成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义务即告产生。日本采用投资者决策标准来界定重要性,将重要信息定义为“上市公司任何关于管理、营运、财产的严惩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事实”。英国、德国、法国、香港和台湾对于重要性采用的是股价敏感标准。
及时性是指上市公司应毫不迟疑地依法披露有关重要信息。从上市公司的角度来看,及时披露重要信息,可使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和变化及时通知市场,使公司股价及时依据新的信息作出调整,以保证证券市场的连续和有效;从投资者来看,及时披露可使投资者依据最新信息及时作出理性投资决策,避免因信息不灵而遭受损失;从社会监管的角度来看,及时披露可缩短信息处于未公开阶段的时间,缩短内幕人士可能进行内幕交易的时间,减少监管的难度和成本。基于上述考虑,海外主要证券市场均将及时披露作为对上市公司临时报告的基本要求。
2、披露审查程序
根据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及有关上市协议,对上市公司临时报告的审查主要由证券交易所进行,上市公司在发生某些重大事项时也需向监管机构报告。海外主要市场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临时报告的审查程序有两种模式:
一种是事后审查,上市公司在发生重大事项时即时披露信息,同时向证券交易所及主管机关申报;
一种是事前审查,上市公司在发生重大事项时要在向证券交易所申报经审核后才可公开披露。
两种模式各有利弊。事前审查的好处在于证券交易所能较好地判断信息的重大影响程度,从而选择最佳的信息披露时机、方式并采取合理的措施如暂停交易,但存在效率低,监管成本高的弱点,而且信息披露的时滞长。事后审查正好与之相反,具有效率高,监管成本低,披露更为及时等优点,但不容易在事前控制重大信息披露不规范的风险。香港联交所采取“部分事项事前审查、部分事项事后审查”的方式,即对于在一般性规定的范围内的事项,上市公司可直接在指定报刊或指定网站上披露,而对于须予公布的交易及关联交易事项,上市公司需向联交所提交公告初稿,由其审查并按其意见修改后在报刊或网站上发布,因而能够较好地避免两种模式的弊端,具有一定的借鉴参考价值。
Ⅲ 港股通股票在什么情况下会暂停交易
你好,当出现以下情形时,港股通股票可能会被实施暂停交易:
一是上市公司股份价格或成交量异动。当联交所监察到股份的价格或成交量出现不寻常的波动,又或媒体报道出现可能会影响其证券价格或买卖的报道和市场出现有关传闻时,为维护一个公平有序的市场,联交所一般会联络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则必须立即回应交易所的查询。上市公司须履行他们在《上市规则》中的持续责任,及时地披露所有“股价敏感资料”并确保这些资料能够公平发布。
如上市公司并不知悉有任何事宜发展会导致或可能导致其股份价格与成交量出现导常波动,有关公司须尽快透过“披露易”网站发公告说明其情况,有关公司毋须暂停其股份买卖。
如果情况需要,例如交易所发现上市公司股价异动是由于该公司某些股价敏感消息泄露所致,上市公司必须发表由董事会通过的声明,说明该公司所知悉可能导致其股份价格或成交量出现不寻常波动的事项(包括任何涉及“股价敏感资料”的商议或讨论)。有关上市公司为获得充分时间去整理有关股价敏感资料并发布相关公告,可能需要暂停其股份买卖,等发出公告后才恢复交易,以确保所有投资者在买卖该公司股份时均公平获得相关资讯。
所谓“股价敏感资料”,是指与上市公司有关、供投资者评估公司状况所必需的资料,或对公司股份交易可能有重大影响的资料(例如:在财务表现方面有利或不利的变化、集团重组、重要交易、发行证券等)。根据《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有责任按具体情况及其本身状况评估是否属其股价敏感资料。
二是恶劣天气影响。香港市场在处理台风和黑色暴雨对交易的影响上形成一套既定的成熟做法,即按照八号及以上台风和黑色暴雨警告发出时间为开市前时段之前、开市前时段期间以及持续交易时段期间等三个不同时段有不同的应对措施。
三是异常情况应急处理。在香港市场历史上曾经发生因“披露易”网站受到干扰,系统出现不稳定暂停部分上市公司证券交易的情形。针对该项突发情况,联交所制定了“披露易”网站服务或发布讯息系统运作受阻时上市公司发布讯息及相关交易安排,如上市公司未能够在网站发生系统故障时,通过其他有效渠道公布相关涉及股价敏感信息等公告,上市公司会被暂停交易。
此外,如果上市公司及获授权上载资料的机构因内部控制不严导致上传报告出现叙述性或操作性错误,也会被暂停交易,直至事件得到有效解决。
至于暂停交易的公告,投资者可以通过“披露易”查询。
Ⅳ 待发股价敏感消息是什么意思
指有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告未公布.
Ⅳ 请问炒股高手们是如何发现股票的那些敏感信息
真正的短线高手并不是靠公告的利好消息,公司业绩,基本面评估什么东西,都是技术分析造就奇迹,基本面分析只是对买卖理由起到一个参考的作用,并不是买入一只股票的绝对理由,短线量能异动,K线形态才是获利的关键所在!
Ⅵ [专业]20个交易日内波动超20%,就不能重组如果那二十天里有自己停牌呢急!
停牌不算在20个交易日的规定里。
为维护证券市场的秩序,打击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2007年9月17日发布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对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进一步作出了规定。
《通知》指出,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在股价敏感时,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20%的,上市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此外,上市公司如在澄清公告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披露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的,应同时承诺至少3个月内不再筹划同一事项。
另外,在上市公司股价敏感重大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如果上市公司预计筹划中的重大事件难以保密或相关事件已经泄露的,应及时向证券交易所主动申请停牌,直至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停牌期间,上市公司应当至少每周发布一次事件进展情况公告。
一般都是以停牌前20个交易日里,20天前的收盘价(设为X)为基准,停牌前的收盘价格不能超过以X为基准的20%上下,比如X=10,那么停牌前一天的收盘价不得高于12元,或者不得低于8元。
Ⅶ 重大资产重组敏感期
上市公司如果要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一般会停牌同时发公告,在停牌期间二级市场是不可以交易的。如果不停牌,控股股东和董监高所持有的流通股是可以在二级市场上交易的,前提是披露所有应该披露的重大事项。重大资产重组一般都是敏感性事件,发布后到重组完成都可以称得上是敏感时期。
不得有选择性地向特定对象提前泄露
上市公司获悉股价敏感信息的,应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并披露
相关机构和人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价敏感信息依法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禁止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详细记载筹划过程中每一具体环节的进展情况,包括商议相关方案、形成相关意向、签署相关协议或者意向书的具体时间、地点、参与机构和人员、商议和决议内容等,制作书面的交易进程备忘录并予以妥当保存。参与每一具体环节的所有人员应当即时在备忘录上签名确认。
上市公司预计筹划中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难以保密或者已经泄露的,应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直至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停牌期间,上市公司应当至少每周发布一次事件进展情况公告。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因重大资产重组的市场传闻发生异常波动时,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核实有无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重组事项并予以澄清,不得以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由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Ⅷ 窗口期买卖股票,窗口期是如何规定的
一般是上市公司公布重大事件和信息披露之前20天就是窗口期,大股东和高管是不能买卖股票的。希望采纳。
Ⅸ 股票都在发布重大消息前几天涨停~
这就是明显的内幕消息交易。
遇上这些问题,这些“问题上市公司”是选择沉默的,专
是藐视“公平属、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的,
完全视投资者利益不顾,
监管部门此时为何不站出来呢?
监管部门监管资本市场乃分内之事,
当上市公司问题被曝光时,监管部门却选择沉默是金。
另外,对于投资者来说,维权意识尚需提升。
既然是股东,无论大小都是公司生力军,
就应该有充分掌握公司信息的权利,
也应该奋力维护自身财产不受侵犯。
在这点上,投资者的维权意识是严重不足的。
希望你能明白。
Ⅹ 上市公司财报在公布前是秘密吗
按规定每家上市都需要按时公布自己公司的财务报表,以便股民等投资者判断该公司是否值得投资,公司的财报是按季度公布的,一个季度公布一回,第一季度的财报在四月份公布,第二季度的财报也称为中报,在八月底前公布,第三季度的财报在十月份公布,第四季度的财报也叫年报,是最重要的财报,反映公司一年的经营状况,在次年四月底前结束公布。
上市公司的财报有的公布的早,有的公布的晚,但无论早晚都是必须要公布的,那在公布之前,公司的财报应该可以说是公司的机密文件,不能随意泄露。首先,财报记载着公司的经营状况,如果不是必须要披露公布,没有公司愿意公布出来。其次,财报的公布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股价,所以公布前绝对是秘密。最后,经济法也规定,公司人员不得泄露公司财报内容。
在财报披露之前,公司任何涉及人员都不得泄露公司的财报内容,一旦泄露,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总的来说,上市公司的财报在公布之前是公司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