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科创板大门敞开,吉利难逃“真香定律”
作者:程天琦、编辑:王瑞
核心观点:
1、吉利搭上了回归A股的改革顺风车。
2、科创板能给具有科技潜力的企业提供更“触手可及”的融资机会。
3、部分新势力车企似乎远未能“够得着”科创板,但其上市前景并不悲观。
4、汽车产业上下游企业均已开始“抢滩”科创板。
2007年,和港股“新婚”不久的吉利汽车信誓旦旦许下誓言:不可能回归A股!
如今,吉利也难逃“真香定律”,或将成为第一家回归A股科创板的车企。
6月17日,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董事会批准可能发行人民币股份及于上海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初步建议。一石激起千层浪。
“吉利股价一定会被炒上天。”亿欧科创主编常亮表示,A股股价一向比港股溢价更多,科创板股票一定可以卖得掉,且卖得很贵。
科创板成立于2018年11月5日,于2019年6月13日正式开板。截至2020年6月23日,已有115家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其中有20家汽车相关企业。
美国东部时间6月10日,特斯拉股价报收1025.05美元/股,以1900.15亿美元的市值成为全球市值第一车企,并一直保持至今。
特斯拉股价飙升的动力来自科技创新。
早期,特斯拉的自动驾驶硬件使用的是英伟达芯片,但其不甘受制于别人,最终自研推出算力更强的芯片。同时,特斯拉的软件功力日益增长,在最新发布的V10.2车机版本中,特斯拉已实现当下最全面的消费级自动驾驶。特斯拉CEO马斯克表示:“特斯拉相当于十几个科技初创企业的结合体。”
以特斯拉为鉴,中国汽车业亦需要走上“软硬”实力兼修的道路。科创板,为包括吉利在内的部分中国汽车企业提供了这样的机会。
科创板对于企业科技创新的硬性条件规定,不仅推动传统企业加速转型,还促使新型科技企业强化创新能力。此外,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有利于其科技属性和企业实力的认可,品牌知名度的提升。
同时,科创板能为具有科技潜力的企业提供更“触手可及”的融资机会。
“打通境内A股的资本市场融资渠道,有利于进一步多元化融资方式、优化资本结构,有效提升公司资金实力,补充公司未来布局‘新四化’(电动化、智能化、互联化、共享化)等战略发展所需资金。”吉利方面表示。
谁够得着“科创板”?
在吉利这样的传统车企之外,造车新势力们心中也燃起了登陆科创板的小火苗。
“连续亏损16年的特斯拉依然能够长期在美股融资,中国科创板对于盈利的要求也可以适当放宽,”常亮表示,“造车是一项回报周期极长的产业,若不能够给造车新势力提供很好的融资渠道,中国也不会有特斯拉般强大的车企。”
4月29日,蔚来中国获合肥70亿元的投资,不仅脱离了资金短缺的困境,还摇身一变为“地方国企”。这70亿元并非那么好挣,双方在协议中明确指出:蔚来需在2025年前在中国二次上市。
“蔚来中国落地后将打开人民币融资渠道。”蔚来创始人、董事长李斌在此前的财报会议商也表示,从蔚来中国角度而言,其当然具备在中国资本市场IPO的可能性。
对于连年亏损的蔚来而言,上市门槛较低的科创板几乎是唯一选择。
截至美东时间6月22日收盘,蔚来市值为87.11亿美元(约616.4亿元人民币),蔚来在市值方面已达到科创板上市门槛。同时,蔚来手头不乏黑科技,其换电技术是技术力、创新力的最好体现。不过,蔚来的市场竞争力是否达标仍有待商榷。
2018年,蔚来销量还能与特斯拉中国基本持平。但到了2019年,前者销量仅为后者的一半。销量停滞不前使其亏损进一步扩大。蔚来2019年净亏损高达114.1亿元,截至2020年一季度,蔚来资产负债率达到142.7%,已然资不抵债。
所幸,情况已有所好转。2020年5月,蔚来交付新车3436辆,同比增长215.5%,打破了蔚来月度交付纪录。目前已交付超过4万台的蔚来,取得新势力第一宝座。李斌表示,今年二季度蔚来有望实现首次季度盈利。
当然,蔚来并非唯一试图登陆科创板的新势力。
合众、云度、奇点、前途等造车新势力此前也均表达过登陆科创板的意愿。
分析人士表示:“在当前市场环境下,作为一个尚未盈利的群体,造车新势力通过上市募资缓解量产的资金压力,登陆美股或者科创板是造车新势力难以回避的抉择。”
部分新势力车企似乎远未能“够得着”科创板,但其上市前景并不悲观。
“除了生物医药类,还没有亏损的企业登陆过科创板。”常亮认为,亏损的造车新势力若要登陆科创板,需要等待有关方面开辟“绿色通道”。
李哂时认为,整车企业的成长不仅需要企业团队自身的努力,更需要巨大的资本助力,“数百亿人民币只是个起点”。他相信,二级市场将为整车企业的成长提供支撑。
除了主机厂,不少汽车零部件厂商也对科创板“跃跃欲试”。
3月13日,均胜电子相关人士表示,公司拟对旗下智能车联业务运营主体宁波均胜普瑞智能车联有限公司和PrehCarConnectGmbH重组后分拆上市。不出一个月,均胜电子子公司均普智能在3月31日确定IPO板块为科创板。
3月31日,孚能科技成功过会,或将成为科创板“动力电池第一股”;6月1日,与丰田紧密合作的亿华通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欲募资12亿元,主要用于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等项目;6月2日,MEMS(微机电系统)传感器公司敏芯微确认将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汽车产业上下游企业均已开始“抢滩”科创板。
中国车企准备好了吗?
科创板既是美味的萝卜,也是严酷的大棒。
对于还未上市的企业来说,科创板上市门槛较低。但上市意味着需要定期对外披露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等信息,并时刻接受外界监督,这并非一件易事。
蔚来有前车之鉴,其在纽交所募资数十亿美元,但因为在财报中透露巨额亏损,其股价一度逼近1美元的退市红线。
另外,“板”如其名,科创板上市最重要的条件是“科技创新”。
企业在上市前,如果其科创属性不符合既定评价指标,但自认为短期内可以满足,可以提交至科创板咨询委判断。其最终上市后,若没能实现当初立下的“Flag”,则会面临退市风险。
此外,开板初期市场供求不平衡,加之新的交易机制需要适应,不排除出现短期炒作、涨跌幅较大的情形。
“登陆科创板只是一个起点。”李哂时认为,一家企业优秀与否,更多取决于企业创始团队和管理团队的正确发心和更大的格局、在企业经营中的管理能力和产品创新能力、在机会来临时的把握能力以及应对风险的能力,“科创板更像火箭推进助力,企业发展最终要靠团队的长跑能力。”
科创板大门敞开,中国车企真的准备好了么?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② 科创板和创业板的区别是什么
1、交易所不同:科创板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上市的;创业板则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上市条件不同:相对科创板来说,创业板的上市要求条件更加严格,要求企业上市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千万元。
3、参与门槛不同:科创板要求股民近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在50万元以上,创业板则对资金门槛是没有要求的。
以上就是关于科创板和创业板的区别介绍,希望能够有所帮助。一起来了解一下。
③ 科创板与新三板有什么区别
新三板和科创板的区别
1、发行制度不同
科创板为注册制,注册企业需经过多伦问询,注册审核流程较为严格,对企业市值、营收、净利等指标的要求也较高。
新三板注册公司提交挂牌申请材料后,全国股转公司会有针对性的提出询问,注册审核流程相对较为宽松。对企业的硬性量化指标仅需经营满两年。
2、交易方式不同
科创板为上交所,属于场内市场,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创业板”较为类似,交易方式包括竞价方式、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等多种方式,股票成交量和流动性较强。
新三板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属于场外市场。新三板企业挂牌时无公开发行环节,股票成交成交量小,流动性相对较差。
3、对投资者要求不同
参与科创板的个人投资者要求具备两年以上投资经验,且总资产要达到50万元,投资门槛较高。
新三板对个人投资者设置的门槛则更高,不仅需要具备两年以上投资经验,日终证券类资产还要达到500万元以上。
④ 什么是科创板,科创板和创业板有什么区别
股票代码不同,创业板是3开头的,中小板是002开头,主板沪市以6开头,深市以0开头,三板股票以4开头。
⑤ 新三板、科创板、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区别是什么
我国的股票市场还是很丰富的,不管什么层次的公司都能找到自己可以上市的板块。当然不同板块之间的区别还是很大的。总的来说新三板和创业板的区别,就是普通楼房和联排别墅之间的差别。具体来说新三板与创业板值的详细区别如下:
创业板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是大家经常说的深交所。创业板在深交所里面就是为了给冲击主板,并且潜力好的公司设立的缓冲区。现在创业板也已经完成了注册制改革,以后创业板会越来越好的。
而新三板是完全独立于深交所和上交所的一个独立公司,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其实新三板就是一个场外市场,虽然对于上市的条件要求不高,但是近期没有上市计划的企业也不要盲目的进入新三板。新三板上市需要的成本虽然少,但是对于一些发展前景不好的企业也是一笔很大的负担。
各位大仙,对于小仙的上述观点,您有什么不同看法,可以在评论区畅所欲言。
⑥ 科创板基金和创业板基金哪个更好科创板和创业板的区别
创业板和科创板是中国股市上最具成长力的两个板块,很多投资者希望通过投资创业板和科创板而间接投资于创业板和科创板市场,对于创业板和科创板基金,两者相比较,哪种更适合做资产配置呢?⑦ 科创板重组审核规则正式落地,有哪些亮点道科创怎么看
科创企业够不到科创板的门槛?通过重组并购“曲线登场”或许是条新捷径。
8月23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的起草工作,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上交所表示,《重组审核规则》按照市场化、法制化的基本原则,强调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稳妥进行制度创新,着力构建高效、透明、可预期的重大资产重组审核机制。
早在今年3月,证监会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其中指出,科创板并购重组由交易所统一审核,标的资产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并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而在《重组审核规则》落地后,科创板企业重组并购的计划可以“安排”起来了。
审核问询防止“忽悠式”重组
作为科创企业扩大规模、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并购重组的制度设计在科创板市场上更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上交所介绍称,并购重组是科创公司持续提升质量、增强研发实力、保持商业竞争力的重要方式。《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科创板要建立高效的并购重组机制;科创公司并购重组由上交所审核,涉及发行股票的,实行注册制。
早在今年3月,证监会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其中指出,科创板并购重组由交易所统一审核,由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报经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审核标准等事项由交易所规定。
对于重组并购而言,此前资本市场“讲故事”、“画大饼”的套路令不少投资者心生反感,“忽悠式”、“跟风式”重组更是是有发生。而在科创板的市场上,在“问出一个好公司”之后,也要“问明一次好重组”。
就重组条件而言,《重组审核规则》显示,科创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条件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发行价格适用《重组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即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从严把握重组上市标准和程序,重组上市资产需要符合科创板定位,上市条件更加严格,与发行上市审核执行统一的审核标准,并需要通过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
在审核方式和内容上,《重组审核规则》规定:上交所通过审核问询的方式,对并购重组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是否符合信息披露要求进行审核;并重点关注交易标的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是否与科创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以及本次交易是否必要、资产定价是否合理公允、业绩承诺是否切实可行等事项。
以协同效应为例,《重组审核规则》指出,科创企业应当充分披露标的资产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与科创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具有协同效应。科创公司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超出单项资产收益的超额利益为协同效应,具体包括:
(一)增加定价权;
(二)降低成本;
(三)获取主营业务所需的关键技术、研发人员;
(四)加速产品迭代;
(五)产品或者服务能够进入新的市场;
(六)获得税收优惠;
(七)其他有利于主营业务发展的积极影响。
上交所介绍称,重组审核问询过程,既是帮助科创公司向投资者讲清说明重组方案的过程,也是从信息披露角度督促科创公司和相关方修正完善重组方案,震慑财务造假和利益输送,防范“忽悠式”“跟风式”重组等行为的过程。通过公开透明的审核问询及回复,可以充分发挥审核问询的监督矫正功能,将重组中存在的不当行为置于市场监督之下,向投资者充分提示风险,形成有效的市场约束。
“阳光审核”程序可预期
从审核程序上来看,科创企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核时间被限定为45天,公司回复总时限两个月。在审核时间基本确定的情况下,科创企业重组并购的时间更可预期,整体形成时间更短、预期更明确的审核制度安排。科创公司符合规定的重组方案,有望于1个月左右完成审核及注册程序。
《重组审核规则》中显示,上交所并购重组审核部门对科创公司并购重组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提交上交所审核联席会议审议。审核联席会议由上交所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对审核部门审核意见和科创公司重组方案进行审议并形成审议意见。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核时间限定为45天,科创公司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回复审核问询的时间总计不得超过1个月;申请重组上市的,回复审核问询的时间总计不得超过3个月,审核中止等特殊情形的时间从中扣除。上交所审核通过的,将出具审核意见并报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
另外,科创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在符合“最近12个月内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最近12个月内累计发行的股份不超过本次交易前科创公司股份总数的5%且最近12个月内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任一条件之时,上交所在受理申请文件后,将提交审核联席会议审议。
上交所表示,在现有基础上,科创板并购重组进一步推进“阳光审核”,更加强调审核标准、程序的可预期性。一是规定重组审核时限,提高审核的可预期性;二是细化明确重组信息披露重点内容和具体要求,审核标准更加公开。三是向市场全程公开受理、审核问询、审核联席会议等审核进度,审核过程更加透明。
据悉,《重组审核规则》充分吸收了现有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小额快速”等有益经验,进一步优化重组审核程序,提高审核效率。上交所介绍称,结合科创公司的日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情况、中介机构执业质量,对于合规合理、信息披露充分的重组交易,以及符合“小额快速”标准的重组交易,将减少审核问询或直接提交审核联席会议审议。
不过,“阳光审核”、“简化审核”并不意味着对审核过程有所放松。注册制下,并购重组审核工作更加注重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重组申请存在不符合法定条件、信息披露要求情形的,上交所将依法依规不予受理或终止审核;审核中发现异常情况的,将开展必要的核查、检查;重组相关方及有关人员涉嫌证券违法的,依法报告证监会查处。
上交所指出,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从源头上提高科创板并购重组质量,并对不当行为、违法违规行为从严监管,形成监管震慑。
另外,电子化审核将在科创板重组并购市场上发挥重要作用。据上交所介绍,目前上交所正在加紧开发并购重组审核业务系统。该系统完成开发并投入使用后,重组审核将实现全程电子化审核问询、回复、沟通咨询等事项,全部通过该系统在线上完成,更加便利科创公司和相关方提交审核材料、回复审核问询、了解审核进度或进行审核沟通。
更加强调信息披露
在注册制下的重组审核,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制度取向将更加明确。
在《重组审核规则》中,规则明确要求:科创公司、交易对方及有关各方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信息,保证所披露或者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来看,《重组审核规则》分别对科创公司等重组参与方各自的信息披露义务进行规定,并明确相关信息披露主体应当从重组合规性、标的资产科创定位及协同效应、交易必要性、定价合理性、业绩承诺可行性等方面,充分披露信息并揭示风险。
科创企业资产重组需要向投资者披露哪些必要信息?具体而言,需至少包括以下事项:
(一)标的资产与科创公司主营业务的协同效应;
(二)交易方案的合规性、交易实施的必要性、交易安排的合理性、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业绩承诺和补偿的可实现性;
(三)标的资产的经营模式、行业特征、财务状况;
(四)本次交易和标的资产的潜在风险。
此外,与此前科创板中要求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具备“可读性”、“易于理解”一致,《重组审核规则》中也指出,相应信息披露内容除真实、准确、完整外,还应简明易懂,便于一般投资者阅读和理解。
上交所介绍称,加强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一方面是要坚持从投资者需求出发,从信息披露充分、一致、可理解的角度展开问询,督促科创公司、重组交易对方、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等重组参与方,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另一方面,根据并购重组业务特点和以往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科创公司和相关方重点披露重组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并购资产是否具有协同效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业绩补偿是否可行、交易设计是否损害科创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并充分提示重组交易的潜在风险。
中介机构责任需压严压实
在科创企业上市过程中,保荐券商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一同为科创企业保驾护航。而在重组并购的舞台上,对独立财务顾问的要求将进一步提升。
《重组审核规则》指出,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严格履行职责,对其所制作、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机构和相关人员应当对与其专业职责有关的业务事项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对信息披露进行核查把关。
持续督导期间,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就科创公司关于重组事项披露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强化重组业绩承诺督导,督导职责需要履行至业绩承诺全部完成,持续督导期为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剩余时间以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此前,在部分科创板企业申报过程中,曾有保荐券商篡改申报文件数据等行为,为此遭遇来自监管部门的谴责批评乃至监管函。而对于重组并购而言,中介机构责任更需压严压实。
根据《重组审核规则》,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未履行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义务,违反行业规范、业务规则,或者未依法履行尽职调查、报告和披露以及持续督导职责的,交易所可以视情节轻重对其单独或者合并采取下列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
(一)口头警告;
(二)书面警示;
(三)监管谈话;
(四)通报批评;
(五)公开谴责;
(六)3个月至3年内不接受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提交的申请文件或者信息披露文件;
(七)1年至3年内不接受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相关人员签字的申请文件或者信息披露文件。
根据中证协统计的2019年上半年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数据,今年上半年共有39家券商开展并获得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其中仅中信建投、华泰联合、中信证券、中金公司4家净收入超过1亿元,业务资源仍向头部券商倾斜。
上交所表示,中介机构勤勉尽责,是实施注册制的重要基础,需要在重组审核中贯彻落实。压实中介机构责任,需要明确履职要求,建立与之匹配的责任追究机制。
一方面,强化独立财务顾问前端尽职调查职责,要求申报时同步交存工作底稿;另一方面,聚焦资产整合、有效控制、会计处理、合规运作、业绩补偿等并购重组实施中的多发、频发问题,从信息披露角度,充实细化独立财务顾问职责要求和惩戒机制,将持续督导责任落到实处。
⑧ 科创板接纳红筹企业上市有什么意义
红筹企业是指注册地在境外、主要经营活动在境内的企业。在近年来的资本市场改革大潮中,伴随着科创板设立并试点注册制,红筹企业内地上市融资率先在科创板取得了突破,并推动相关创新经验复制到了创业板。
对于科创板接纳红筹企业上市,可以产生三个方面的积极效果:
一是有助于科创板市场的迅速发展。科创板作为我国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规范而迅速的发展是众望所归。允许红筹企业上市,既可以通过红筹企业内地上市路径探索,倒逼自身管理和制度创新,可以增加科创板申请上市企业的基数、增强科创板发展活力,可谓一举两得。
二是有助于推动我国资本市场改革进程。允许红筹企业在内地上市讨论已久,最终在科创板得以实现。红筹企业中不乏众多优质企业(例如BAT等),进入内地证券市场融资渠道的打通,将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整体质量、丰富投资者投资渠道、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程度。
三是有助于推动我国的科技创新步伐。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对科创的持续投入,红筹企业中也涌现出一部分优质的科技创新型企业,由于红筹企业主要业务在我国境内,支持优质科技创新型红筹企业在内地上市融资,也是促进创新创业,发挥资本市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实体经济的体现。
⑨ 首批四只科创50ETF上市,将会有多大的意义和影响
会有越来越多的散户,参与到科创板的投资当中去,增强科创板的流动性。近日,上海科创板再度迎来了一件大事,首批科创50ETF正式上线了,也就是说科创板终于迎来了指数投资的时代。首批的50ETF由工银,华泰,易方达,华夏四家券商推出,对于投资者来说,毫无疑问,是降低了投资门槛,原本50万的标准,基本挡住了大多数的散户,但现在通过50ETF也可以参与到科创板的交易中去,分享科创板带来的红利,不少网友表示现在100块,也可以进科创板投资了。
不过也有分析师表示,科创板的股价波动比较大,普通散户可能很难承受得起,没有经验的散户不要随意跟风,即便最后选择去投资,也应该分散风险,关注更加长期的发展和走势。
⑩ 科创板是怎么开通的呢
要对科创板有一个全面的了解,首先要了解它在股市中的地位,然后才能对它有一个全面的了解。目前,中国股市分为第一、二、三、四板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第一板市场为主板市场,中小板市场为相对成熟的企业市场;创业板市场是创业板市场;三板和四板不上市,但具有非上市股份转让的功能;最后是科技创新板块,自2018年11月5日宣布成立以来,2019年6月13日,科技创新板块正式成立,2019年7月22日,首批上市的25家公司在科技创新板块,该板块可以开始交易。由此可见,科创板成立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我国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发展,使其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增强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和创新型企业的包容性和适应性。
综上所述,科技创新委员会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科技创新委员会。旨在弥补资本市场为科技创新服务的不足。新兴行业企业上市也是一个独立于现有主板市场的新板。要想开科技创新板,必须开立证券账户,其资本账户中此前20个交易日内的资产每天不少于50万元,并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也可以通过公共基金参与科技创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