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可转债转股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利好还是利空并请通俗的解释一下为什么
对于债权人来说就是利好,对于先持股者就是利空。
很简单的道理,手中有债券的人,可以可以通过债转股可变通成股票,成为名副其实的股东,可享受一切该公司的权益。
但是对于先期持有该股股票的人来说,就是不好的消息,因为该股的数量会增加,给该股炒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1、可转债要在转股期内才能转股。现在市场上交易的可转债转股期一般是在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至可转债到期日为止。期间任何一个交易日都可转股。
2.可转债转股不需任何费用,故你的帐户没有必要为转股准备多余的资金。
3.特别注意可转债一般都有提前赎回条款。持有转债的投资者要对此密切关注,当公司发出赎回公告后,要及时转股或直接卖出可转债,否则可能遭受巨大损失。
因为公司一般只按超过面值极小的幅度(一般不超过105元)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债券,,而满足赎回条件的转债一般在130元以上,有的甚至高达200元以上!07年8月份的上海电力转债就有包括三家基金公司在内的投资者因没有及时转股,致使总损失额高达两千万元以上!
4.申请转股的可转债总面值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申请转股最后得到的股份为整数股,当尾数不足1股时,公司将在转股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兑付金额为小数点后的股数乘以转股价,比如剩余0.88股,转股价5元,则兑付金额为0.88*5=4.4元。
可转债转股详细操作方法
沪深两市的可转债转股程序有很大不同,各有几种方法。
上海市场1)在证券交易页面,委托卖出,输入转股代码(注意不要输成转债代码,否则就成买卖交易了),再输入要转股的数量即可(不用填转股价,系统自动显示的是100元)。有的券商界面中,委托买入亦可。
这是因为,只要你下面输入的是转股代码,则系统就默认为你要行使转股的权利。
2)券商柜台或电话转股,方法同上。
2. 深圳市场
网上转股:在证券交易页面,选择其他委托(各个券商界面可能会有所区别,有疑问可向您的券商咨询)中的转股回售,操作方式选择“可转债转股”,下面可以输转股代码,也可输入可转债代码,输入要转股的数量即可。同上海市场,选择其他业务转股,但这时只能输可转债代码。
可转债转股前后的交易
可转债实行T+0交易,即当天买入的转债可当天卖出;当天买入的转债,当天就可在收市前转股。转股后的当天晚上9点以后或第二天早上,转债消失,出现可转债的正股,并且股票第二天(T+1日)就可卖出。
网络-可转债转股
Ⅱ 中级财管可转债转股所有者权益变化吗
1. 可转债要在转股期内才能转股。现在市场上交易的可转债转股期一般是在内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容起六个月后至可转债到期日为止。期间任何一个交易日都可转股。
2. 可转债转股不需任何费用,故你的帐户没有必要为转股准备多余的资金。
. 特别注意可转债一般都有提前赎回条款。持有转债的投资者要对此密切关注,当公司发出赎回公告后,要及时转股或直接卖出可转债,否则可能遭受巨大损失。因为公司一般只按超过面值极小的幅度(一般不超过105元)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债券,,而满足赎回条件的转债一般在130元以上,有的甚至高达200元以上!07年8月份的上海电力转债就有包括三家基金公司在内的投资者因没有及时转股,致使总损失额高达两千万元以上!
4. 申请转股的可转债总面值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申请转股最后得到的股份为整数股,当尾数不足1股时,公司将在转股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兑付金额为小数点后的股数乘以转股价,比如剩余0.88股,转股价5元,则兑付金额为0.88*5=4.4元。
Ⅲ 上海市场可转债转股详细操作方法
上海市场可转债转股
(1)在证券交易页面,委托卖出,输入转股代码(注意不版要输成转债代码,否权则就成买卖交易了),再输入要转股的数量即可(不用填转股价,系统自动显示的是100元)。有的券商界面中,委托买入亦可。这是因为,只要你下面输入的是转股代码,则系统就默认为你要行使转股的权利。
(2)券商柜台或电话转股,方法同上。
Ⅳ 上海市场可转债网上转股如何操作
在证券交易页面,委托卖出,输入转股代码,再输入要转股的数量即可(不用填转股价,系统自动显示的是100元),各个券商界面可能会有所区别,有疑问可向您的券商咨询。
Ⅳ 怎么申购 国投电力可转债
1、国投电力本次共发行340,0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共计3,400万张。
2、本次发行的国投转债向发行人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若有余额则由承销团包销。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和网上、网下实际申购情况,按照网下配售比例和网上定价发行中签率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的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
3、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1.704 元可转债的比例,并按1,000 元/手转换成手数,每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网上优先配售不足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网下优先配售不足1 手的部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704886”,配售简称为“国投配债”。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在联席主承销商处进行。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1,995,101,102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约3,399,652 手,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100%。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东可优先认购转债约1,797,086 手,有限售条件的股东可优先认购转债约1,602,566 手。
4、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的下限为500 万元(5,000 手),超过500 万元(5,000手)的必须是100 万元(1,000 手)的整数倍。网下机构投资者申购的上限为17亿元(1,700,000 手)。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及时足额缴纳定金,定金数量为其全部申购金额的20%。
5、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网上发行申购代码为“733886”,申购简称为“国投发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 手(10张,1000 元)。每个账户申购上限为17 亿元(1,700,000 手),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6、本次发行的国投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国投转债于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7、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国投转债的上市代码为“110013”。
8、投资者务请注意公告中有关国投转债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配售/发行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定金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国投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本公告仅对发行国投转债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作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次发行国投转债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国投转债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1 年1 月21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11、有关本次发行的其它事宜,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证券类型:可转换为国投电力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国投电力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总额: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34 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100 元/张,按面值发行。
4、可转债基本情况:
(1)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11 年1月25 日至2017 年1 月25 日。
(2)票面利率: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0.9%、第四年1.2%、第五年1.5%、第六年1.8%。
(3)债券到期偿还:公司于本次可转债期满后5 个交易日内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08%(不含最后一期利息)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4)付息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11 年1 月25 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发行人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发行人股票的可转债,发行人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5)初始转股价格:7.29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高者)。
(6)转股起止日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11 年7 月26 日至2017 年1 月25 日止)。
(7)信用评级:AAA。
(8)资信评估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9)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可转债中债券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5、发行时间: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网下申购日为2011 年1月25 日(T 日)。
6、发行对象: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11 年1 月24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
(2)网下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的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
(3)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Ⅵ 上海交易所优先配售的可转债缴款之后什么时候到账
上海交易所如果优先配置的话,这个也转到我也可以出去很多的到这儿。
Ⅶ 我有10000股上海电气,2月2号要配售可转债,我不买有什么影响吗假如要买的话该怎样计算谢谢!
不买没影响
Ⅷ 请问,上海电气可转债给我配售了60张。是卖还是不卖啊谢谢
平价发行,可转债拿一段时间涨价卖了不吃亏,可拿一段时间,具体还要看转股价格如何设定。我可没说你股票不会跌。
本次共发行人民币60亿元电气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本次
发行共计6,000万张.
本次发行的电气转 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除控股股东上海
电气(集团)总公司以外的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 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除控股
股东以外的原A股股东 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
易系统发售与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若认购不足60亿元的
部分则由承销团余额包销.
除控股股东以外的 原A股股 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预设的
发行数量比例为80%: 20%.如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申购与网下申购数量累计之
和超过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原A股股东行使优先配售后剩余的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数量 ,
则除去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原A股股东优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根据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和网上, 网下实际申购情况,按照网下配售比例和网上定价发
行中签率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的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
除控股股东以外的 原A股股 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
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2. 229元可转债的比例,并按1,000元
/手转换成手数, 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 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原A股股东的优先配售通
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配售代码为"764727",配售简称为"电气配债".除控股
股东以外的原A股股东 网上优先配售转债可认购数量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
则取整.
Ⅸ 请问中石化可转债如何进行转股
1. 可转债要在转股期内才能转股。现在市场上交易的可转债转股期一般是在可转债发版行结束之日起权六个月后至可转债到期日为止。期间任何一个交易日都可转股。
2、可转债转股不需任何费用,故帐户没有必要为转股准备多余的资金。 特别注意可转债一般都有提前赎回条款。持有转债的投资者要对此密切关注,当公司发出赎回公告后,要及时转股或直接卖出可转债,否则可能遭受巨大损失。因为公司一般只按超过面值极小的幅度(一般不超过105元)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债券,而满足赎回条件的转债一般在130元以上,有的甚至高达200元以上。07年8月份的上海电力转债就有包括三家基金公司在内的投资者因没有及时转股,致使总损失额高达两千万元以上。
3、 申请转股的可转债总面值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申请转股最后得到的股份为整数股,当尾数不足1股时,公司将在转股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兑付金额为小数点后的股数乘以转股价,比如剩余0.88股,转股价5元,则兑付金额为0.88*5=4.4元。
Ⅹ 什么是上电转债门事件
年8月14日,上电转债平静地完成了最后一天的交易。自8月14日起,上电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未转股的转债将全部被冻结,上市公司将按照102.76元每份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上电转债。
当天,上电转债最终以225.04元收盘,即使不转股,与2006年12月100元/张的申购价相比,申购者获得了120%以上的无风险收益。
诡异的是,临门一脚,却有三家持有上电转债的基金公司却摆起了乌龙阵。
最终结果显示,该三家基金公司没有在最后交易日卖出或实施转股,三家基金公司旗下的五只基金被上市公司行使赎回权,致使基金资产受损合计为2200万元。
9月5日,证监会基金管理部就此事向各基金公司、托管银行正式发文,表示此次事件“反映出来的问题值得重视和深思”。
自摆乌龙
“我们的工作是充分的,在7月13日至8月13日的一个月时间内,我们发布了八次‘上电转债’赎回事宜的公告”上海电力(爱股,行情,资讯)(600021,SH)证券事务部人士说道,出现转债未卖出或未转股的情况,责任完全在相关基金公司一方。
中银国际可转债研究员杜远芳告诉记者,可转债是个进可攻退可守的投资品种。“如果市场行情不好,投资者可持有债券,虽然利率不高,但不会遭受债券面值的大幅下跌;如果行情好,公司的股价上涨,投资者可以转换成股票在二级市场获取收益,还可以在二级市场上出售债券。”
受益于行情的火爆,2006年12月18日上市的上电转债给投资者带来了可观的收益。
截至2007年8月14日,上电转债的收盘价为225.04元,与2006年12月100元/张的申购价相比,申购者获得了120%以上的无风险收益。
“更多的投资者则会选择转股。”杜远芳说道。根据公司约定,上电转债的转股价为4.43元/股,而8月14日的上海电力收盘价为10.12元/股。一买一卖之间,转股的收益也在120%之上。
而错过这个最后时点,转债就要被上市公司赎回。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102.76元/张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上电转债。102元和225元之间,实在是一个不小的距离。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2007年8月14日,已有972876942.64元“上电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219611048股,占“上电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4.05%。
而上电转债赎回的数量为271190张,本金为27119000元,仅占“上电转债”发行总额10亿元的2.71%。
遗憾的是,在这仅有2.71%的赎回份额中,三家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五只基金赫然在目,其基金资产受损合计高达2200万元。
管理层关注
“上电转债门”事件一出,投资界四座惊愕。
9月5日,证监会基金管理部向各基金公司和托管银行发出《关于部分基金管理公司未按期操作上电转债事件的通报》。
《通报》指出,此次事件是近年来管理人未能勤勉尽责、操作不当而发生的较大案例之一,反映出相关投资管理人责任心和风险控制意识薄弱,专业素质和技能不够合格,同时,事件过程中部分托管银行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无法满足基金托管业务的要求。
一位不愿意具名的基金经理表示,转债作为专业性很强的投资标的,偶尔会出现投资机构或上市公司触犯相关条款的事件。但从以往的情况来看,多源自投资人员不够专业,而这次以专业著称的基金公司犯如此低级失误,令人始料未及。
某大型基金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告诉记者,基金公司的投资风险控制一般要经历三个关口,“相关行业研究员要盯住公司,随时向基金经理提醒相关动态,交易室人员要对近期的交易状况作出提醒,而基金经理则要随时跟踪旗下的投资标的。”
另外,公司还设有专门的风险控制人员,也要对投资品种作出监控。
而这次的转债事件,暴露了相关公司的内控形同虚设。
一位接近管理层的人士表示,除了相关人员的责任心,基金规模的快速膨胀,使得基金行业面临人才瓶颈是事件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某些公司的研究员一人要负责多个行业,体力脑力都会透支。”他指出,在制度建设层面,某些基金公司的风控流程设计也存在着不合理之处。
风险并不单单出现在基金公司内部。
上电转债事件发生后,托管银行的常规监管也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在通报中,证监会要求各银行随着托管业务的加大,“应加大系统投入,及时补充懂业务、有责任心的业务人员,原则上每位核算人员操作的基金不能超过4支。”
“虽然三家公司出现了上电转债的操作失误,但我们并没有出现风险控制的系统性风险”,管理层人士强调,管理层很快就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进行了妥善处理,没有给基金持有者带来实质的损失。
上述人士告诉记者,这一事件的发生原委、其中细节还将在未来的基金报表中得以揭示。
基金公司买单
上电转债事件发生后,三家基金公司承担了相关损失,未对当天基金的净值计算以及申购赎回造成影响。
根据通报,3家基金公司已使用风险准备金弥补基金财产全部损失,针对潜在漏洞进行了积极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根据2006年8月14日颁布的《关于基金管理公司提取风险准备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基金公司每月从基金管理费收入中计提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不低于基金管理费收入的5%,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1%可以不再提取。
而风险准备金用于赔偿因基金公司违法违规、违反基金合同、技术故障、操作错误等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的损失。
不过,不少业内人士对风险准备金全额赔付这一说法表示怀疑。某基金公司督察长认为,从2006年度开始提取的风险准备金不足以弥补这一损失,“赔付的大多是公司的自有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