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股市分析 > 上海企业动迁职工如何补偿

上海企业动迁职工如何补偿

发布时间:2021-03-13 06:29:29

Ⅰ 公司拆迁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公司因为拆迁要遣散员工,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且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上海企业动迁职工如何补偿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Ⅱ 企业动迁怎么赔付员工

有些小伙伴找到工作后,本想是踏踏实实的工作,可是却遇到了政府因城建而对企业进行拆迁的事情。如果他们不想等待企业搬迁结束后重新上岗,可以同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针对这种情况,企业会支付一笔经济补偿金给员工。那么企业动迁怎么赔付员工?我们来看看路永强律师的说法吧。
一、企业拆迁对员工怎样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因此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企业不支付补偿款,员工如何维护?
1、当员工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首先要与企业进行友好协商。
当员工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后,应首先与企业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进行友好协商,指出企业违法之处,要求企业纠正违法行为,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2、投诉
如果与企业协商不成,而员工权益又受到了严重侵犯,员工可优先选择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当地政府投诉,通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监督企业纠正违法行为,达到维护员工权益的目的。这种维权方式成本很低,并且效率很高。但令人遗憾的是,你会经常遭遇到行政机关的不作为,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3、信访
如果员工权益受到侵犯,并且员工人数众多,那么可派代表到政府信访部门反映问题,一般会受到重视,权益能够得到及时维护。如果人数较少,则不如直接到劳动部门投诉,效率会更高。
4、劳动仲裁
如果通过上述几种方式均无法解决问题则只能通过劳动仲裁维护员工权益。此外,如果员工和企业发生纠纷,而不属于行政机关监管范围,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须直接申请仲裁。
5、诉讼
如果劳动仲裁机构裁决结果不公,则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前准备工作等参照如前所述仲裁的准备工作。但应注意,法院对提供证据期限有明确和严格的规定,务必按要求及时提供有关证据,若超过时限,则不会为法院接收。
另外起诉时务必按仲裁裁决书要求在限定期限内起诉,如超期,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法院诉讼制度为二审终审,如员工、企业任何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均可上诉到二审法院,由其作出最终裁决。
通过上文小编简单一讲,相信很多小伙伴对企业动迁怎么赔付有了清晰的认识。企业拆迁属于发生重大事项,按规定双方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得到的经济补偿金会因为工作年限不同而不大一样,总的来说是工作时间越久,拿到的赔偿也就越多。企业如果不履行赔偿义务,员工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进行维权。
对于拆迁问题,您还可以了解更多相关知识。网络搜索中国企业拆迁专家律师网,或者直接点击www.qycq.cn,用法律的武器来合理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Ⅲ 上海企业动迁对员工如何补偿

千万不要自己辞职,那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因为你在该单位已经满15年,而且据退休不足5年,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应当支付你15+2.5*2=20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Ⅳ 上海动迁,企业享有哪些补偿

对于企业动迁,按照《黄浦江两岸开发范围内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规定》规定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安置。黄浦江两岸开发范围内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规定 http://www.law120.net/Get/shanghai/80513.htm

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房地资源局、市浦江办制订的《黄浦江两岸开发范围内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政府同意市房地资源局、市浦江办制订的《黄浦江两岸开发范围内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规定》,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零零三年八月八日

黄浦江两岸开发范围内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规定

黄浦江两岸开发是新世纪上海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加速黄浦江两岸功能转换、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大战略决策。为了保障原土地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推动黄浦江两岸开发的顺利实施,特制订黄浦江两岸开发范围内非居住房屋的拆迁补偿规定如下:
一、黄浦江两岸开发范围
核心区:吴淞口—宝杨路—淞宝路—逸仙路—军工路—杨树浦路—东大名路—中山东路—中山南路—内环线—宛平南路—石龙路—龙吴路—外环线(徐浦大桥)—济阳路—浦东南路—浦东大道—浦东北路—江海路。总陆域面积66.6平方公里。
协调区:军工路—平凉路—通北路—榆林路—大连路—东长治路—虹口港—汉阳路—吴淞路—天潼路—四川中路—金陵东路—中山东路—东大名路—杨树浦路;东门路—中华路—海潮路—斜土路—鲁班路—中山南路。总陆域面积6.7平方公里。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黄浦江两岸开发范围内非居住房屋的拆迁补偿,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属于出让地块的;
(二)房屋属于直管公房且有两个以上承租人的。
三、拆迁主体
拆迁人是指经市、区政府授权的土地开发机构。
拆迁人应当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的有关规定,经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组织实施拆迁。
四、补偿方式
补偿方式以货币补偿为主。对确有需要,并提出要求易地安置的企业和单位,也可以通过异地置换的方式进行安置。
五、补偿标准
采取货币补偿方式的,其计算公式为:被拆迁非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补偿基本价格×土地面积+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
上述公式中的土地使用权补偿基本价格,由市房地资源局、市浦江办会同市物价部门考虑土地利用现状、近期成交价格等因素共同制订,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上述公式中的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由拆迁人委托具有房屋拆迁估价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
采取异地置换方式的,由拆迁人按照货币补偿的标准提供地块,双方结算差价。
本规定自文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黄浦江两岸开发范围内核心区中心段和协调区区域地段范围及土地使用权补偿基本价格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上海市黄浦江两岸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零零三年五月八日附件:
黄浦江两岸开发范围内核心区中心段和协调区区域地段范围及土地使用权补偿基本价格区域

地段编号
区 域 地 段 范 围
土地基本价格(万元/亩)

A
五洲大道—浦东北路—浦东大道—居家桥路—黄浦江边
60~70

B
居家桥路—浦东大道—民生路—黄浦江边
100~120

C
民生路—浦东大道—东方路及其延伸段—黄浦江边
140~160

D
东方路及其延伸段—浦东大道—浦东南路—张杨路—黄浦江边
150~180

E
张杨路—浦东南路—龙阳路及其延伸段—黄浦江边
140~160

F
龙阳路—浦东南路—耀华路—卢浦大桥—黄浦江边
110~130

G
翔殷路—军工路—平凉路—隆昌路—杨树浦路—腾越路—黄浦江边
70~80

H
腾越路—杨树浦路—隆昌路—平凉路—通北路—榆林路—大连路—秦皇岛路—黄浦江边
110~130

I
秦皇岛路—杨树浦路—大连路—长阳路—东长治路—虹口港—汉阳路—吴淞路—天潼路—四川北路—苏州河—黄浦江边
150~170

J
四川中路—人民路—中华路—桑园街—复兴东路—黄浦江边—苏州河边
160~180

K
复兴东路—中华路—陆家浜路—南浦大桥—黄浦江边
130~150

L
南浦大桥—陆家浜路—海潮路—国货路—斜土东路—斜土路—鲁班路—卢浦大桥—黄浦江边
120~140

说明:
1、按照市黄浦江两岸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开发步骤,先行划分黄浦江两岸规划范围内核心区中心段和协调区的区域地段,并制定土地使用权补偿基本价格;南、北延伸段的区域地段和土地使用权补偿基本价格,暂不划分和制定。
2、本表所列数据的下限主要适用于工业和公益等用地,上限主要适用于商业等其他经营性用地。

Ⅳ 新劳动法企业拆迁对员工补偿如何规定的

公司要拆迁,征收方除了对公司进行补偿外,还应对公司员工进行补偿。若因拆迁公司要解聘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阅读全文

与上海企业动迁职工如何补偿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p2p理财图片 浏览:939
国元证券基金托管 浏览:578
今日菜百黄金价格多少钱一克 浏览:29
速卖通外汇申报 浏览:89
人造肉概念股票基金 浏览:745
通达信资金分时净买入指标 浏览:277
北川币理财 浏览:319
df融资 浏览:462
手机版东方财富怎么看北向资金 浏览:26
一元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浏览:584
股票什么书好 浏览:722
eg1906合约最后交易日 浏览:401
ST岩石有投资价值吗 浏览:651
征信信用贷款逾期13次 浏览:755
建行个人理财产品 浏览:85
中航机电股票代码 浏览:804
热轧卷板期货行情1910 浏览:902
期货研投公众号有哪些 浏览:298
神龙理财公司 浏览:286
外汇双头低 浏览: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