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劳动法夜班夜餐费标准多少
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夜班夜餐费标准,但规定了公司要给付加班工资,若在周一到周五的夜晚加班的,则按1.5倍工资计算;若为周末的,则为2倍工资计算。
你可以向企业提出你的请求,若企业不按照劳动法执行的,你可到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B. 国家规定的中夜班费标准是多少
按照《劳动法》规定,凡是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的,不管该单位是实行计时工资制度还是计件工资制度,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也有一些不视为加班或者加班可以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况,比如休息日加班安排了补休的,劳动者没有完成工作自愿延长工作时间的,或者采用不定时制度的用人单位的高层人员加班(须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夜班加班费的标准计算因工时制度不同标准有所差别:
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C. 了解上海夜班岗位补贴标准
上海市关于夜班等津贴标准的通知
劳动法第三十六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制度。
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方法。
企业支付的职工延长法定工作时间和加班加点工资、中夜班津贴、特殊工作环境津贴、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和住房补贴,以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计入工资标准之内。
96年以后,国家对中夜班津贴标准不再发文规定,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津贴标准,但不能低于95年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中夜班津贴支付标准:
中班(22点以后下班的)津贴标准为:2.20元;
夜班(24点以后下班的)津贴标准为:3.40元;
夜班(连续工作12小时的)津贴标准为:4.40元;
5点以前上班的早餐补助费为:0.80元;
常日班职工在夜间值班到22点以后的,发给夜餐费2.2元;通宵值班可发给3.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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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上海市夜班费用是怎么算的
上海最低工资标准1820,最低工资17元/小时。
夜班应该和白班差不多,因为有的公司是两班倒,不过具体的还要看公司是怎么规定的。
如果公司没按这样的标准,应该是可以到劳动部门反映这样的问题的。
E. 上海市加班工资小时,夜班费怎么算
上海最低工资标准1820,最低工资17元/小时。夜班应该和白班差不多,因为有的公司是两班倒,不过具体的还要看公司是怎么规定的。如果公司没按这样的标准,应该是可以到劳动部门反映这样的问题的。
F. 国家规定夜班费多少啊
G. 上海的中班费夜班费怎么算
这规定没用的,还要看你工作的公司给多少
H. 劳动法规定的夜班费多少
各地规定不一样的,建议咨询当地劳动部门,例如:
关于调整中、夜班津贴标准的通知(苏劳薪[1995]23号、苏财工[1995]112号)
各市劳动局、财政局、省有关厅、局:
近几年来,随着物价水平的上涨,原制定的中、夜班津贴标准明显偏低,为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稳定中、夜班职工队伍,调动职工积极性,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中夜班津贴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三班制的中班津贴为5元,大夜班津贴为6元:
两班制的夜班津贴为5元;
常日班职工因生产(工作)需要,生产(工作)超过23点的发夜班津贴5元。
在夜间(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工作不足三小时的不发夜班津贴。
二、企业可以在上述标准范围内,结合本企业工资制度,自主决定执行的标准和形式,其财务处理仍按原渠道列支。
三、本通知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I. 上海市夜班津贴是多少
这个基本上是由公司来决定,上海有个规定,但是太老了,是1995年公布的,供参考:
1、中班工作到22点以后下班的职工、津贴标准调整为2.20元。
2、夜班工作到24点以后下班的职工、津贴标准调整为3.40元。
3、夜班连续工作12小时的,津贴标准调整为4.40元,5点前上班的早班职工的早餐补助费调整为0.80元。
4、常日班职工在夜间值班的夜餐费,值班到22点以后的,可发给2.20元;通宵值班不睡觉的,可发给3.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