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对于中美贸易战,中国未来该怎么做
第一,
保持战略定力,辩证看待中美贸易冲突对我国经济的负面效应,努力争取化危为机,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美国对我国部分出口商品增加关税确实会对我国钢铁、化工等行业出口有负面影响,但客观上也将倒逼我国产能过剩的行业进一步去产能、去库存。因此,要以十分的定力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低无风险利率,减轻政府负担,为后续改革腾出资源和空间;同时,通过提振内需并有针对性地发展新兴产业来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实现我国经济增长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第二,
坚持审慎原则,实行稳定、谨慎的货币政策和汇率政策,稳步推进金融自由化进程
。应理性面对前期刺激政策带来的资产价格泡沫和隐性不良等问题,继续实行渐进和稳健的货币政策,避免形成像日本80年代所形成的巨大资产泡沫。面对人民币升值的国际压力,应该坚持独立的货币政策,持续、温和、谨慎地推动人民币汇率升值,为国内产业结构调整留下余地;同时,避免人民币汇率大幅波动的风险。在国际经济政策协调过程中,避免在国际压力下过快实施金融市场化改革,应该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稳步推进金融自由化进程。
第三,
深化对外开放,营造稳定有利的贸易环境
。其一,提高对美贸易双向开放对称程度,主动化解摩擦风险。进一步放宽外商准入,逐步加快金融领域等服务业对外开放步伐;结合国内对外消费需求,降低相关美国进口产品关税,缩窄美国对华贸易逆差,减少两国矛盾。其二,继续推进与不同经济体和国家的贸易自由化建设。以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为抓手,强化与周边国家之间的自贸区建设。发展与欧盟、加拿大、墨西哥等国的多边贸易关系。加快推进国内自由贸易区与自由港的建设。
第四,
未雨绸缪,做好应对贸易战的准备工作
。由于政治和经济上对美国的过度依赖,日本在贸易争端发生时往往寻求和解而缺乏必要的反制措施,导致处处被动。中国应该吸取日本的教训,积极应对潜在贸易战。其一,准备好反制举措,加强应对性和报复性措施的研判,提前制定报复清单。其二,利用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规则,联合维护全球化大局的国家,商讨反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其三,针对美国发动的贸易战中违反国际规则行为,联合有关国家向世贸组织等国际组织提起诉讼。其四,如果美国依然一意孤行坚持贸易摩擦扩大化,中国应当根据世贸组织规则提出报复性措施。
② 中英香港问题谈判始末观后感
《中英香港问题谈判始末》观后感
一次面对未来的抉择,两位伟人数度交锋,香港回归尘埃落定。这部纪录片分为上、中、下三部分,依次是钢铁碰撞、峰回路转和过渡风云。
1981年9月底,叶剑英委员长宣布了中国政府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九条方针政策。对港政策虽然与对台政策有所不同,但在许多基本政策上是相通的。邓小平和其他中央领导人决定依照对台政策的路子,加快制定具体的对港政策。
1982年1月,英国副外交大臣兼掌玺大臣艾金斯访问中国。中国政府明确表示,中国将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但保持香港的繁荣;香港继续保持自由港和商业、金融中心的地位。同年4月上旬,英国前首相希思作为民间使者,为进一步了解中国政府关于解决香港问题的方针政策,专程访问中国。
邓小平会见了这位老朋友,并透露:中国政府已经确定了解决香港问题的政策,这些政策与中国对台湾的“九条”方针的精神是基本一致的,还请希思把中国的这种考虑转告撒切尔夫人。
撒切尔夫人登上英国首相宝座后,推行强硬的内外政策,以使英国重新振兴,也酝酿着解决香港前途问题的方案。这年9月24日,邓小平在人民大会堂会见来访的撒切尔夫人。会谈原定时间一个半小时,但实际上整整延长了50分钟,足见双方较量的激烈程度。
会谈开始前,邓小平就对身边的工作人员说:“香港不是马尔维纳斯,中国不是阿根廷。”两人见面的“寒暄”亦颇微妙,撒切尔夫人对邓小平说:“我作为现任首相访华,看到你很高兴。”邓小平说:“是呀!英国的首相我认识几个,但我认识的现在都下台了。欢迎你来呀!”
会谈进入正题后,撒切尔夫人摆出强硬姿态,坚持“三个条约有效”和“维护香港繁荣稳定离不开英国”,坚持三个条约必须遵守。她恐吓邓小平说:“如果中国收回香港,就会给香港带来灾难性的影响,要想继续维持香港的繁荣,就必须继续由英国来管理它。”邓小平寸步不让,毫不含糊地指出:“中国在这个
问题上没有回旋余地。坦率地讲,主权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现在时机已经成熟,应该明确肯定:1997年中国将收回香港。就是说,中国要收回的不仅是新界,而且包括香港岛、九龙。”邓小平重申新中国成立以来始终不承认19世纪三个不平等条约的一贯立场。
激烈交锋后,两位领导人商量会谈公报问题。邓小平建议会谈能达成这样一个协议,即“双方同意通过外交途径开始进行香港问题的磋商。前提是1997年中国收回香港,在这个基础上磋商解决今后15年怎样过渡以及15年后香港怎么办的问题”。但撒切尔夫人坚决不同意,特别是拒绝以1997年中国收回香港为前提。经过一阵争执,双方同意发表一个不作任何实质性承诺的会谈公报。
1983年,中英谈判举步维艰。谈判桌上唇枪舌剑,针锋相对。谈判桌外,英国人想尽办法,来增加其在谈判桌上的筹码,甚至不惜牺牲香港的经济,制造了香港股市的“黑色星期六”事件,这就是所谓的“九月风暴”。
香港一片混乱,人心惶惶,市民举行集会示威,要求港府尽快采取措施稳定局势。眼见“经济牌”再打下去就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10月15日港府宣布实行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同时取消港元的存款利息税。英方打出的“经济牌”以失败而告终。
直到1984年,双方才达成一致意见,于12月19日中国总理和英国首相正式签署《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邓小平出席了签署会议。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协议,它正式确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将在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权。
香港的历史,从此翻开新的一页。
③ 急4、美国对华门户开放怎样提出来的其具体的历史实践具有怎样特点门户开放政策对近代中美关系有什影响
欧洲列强及日本在中国抢占海口,争夺势力范围等掠夺活动,对于美国的在华利益构成了直接的威胁。一旦中国遭到瓜分,分别成为各国统治的殖民地,美国对华贸易必然受到排斥,更不用说进一步的发展。当时它对中国的贸易增长很快,1899年出口额比1895年增长了将近两倍。美国实业界更把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中国看作一个“潜在的市场”。代表纺织业利益的《商报》1898年1月写道,中国为美国商业提供的可能性“简直是不可估量的”,它是潜在的“最大的世界市场”。胶州事件发生后,美国驻华公使田贝忧心忡忡地报告国务院说,列强“对中国的瓜分将进而消灭我们的市场”。同年2月,《纽约时报》指出:“被危及的利 列强瓜分中国
益不仅是我们现今同中国各口岸的贸易,而且是所有这些贸易将来增长的权利”,而这种增长将“成为对外贸易迅速扩张时期巨大利益的源泉。”美国输入中国商品的三分之二是通过天津、烟台和牛庄三个港口进入东北和华北地区的。因此它对其他国家争夺我国东北特别关注。1898年6月,美国一位领事在给国务院的报告中说,如果俄国“实行它的办法(指由中东铁路运输的俄国货物减税和自定运费),它必将给我们现今输入中国的石油、面粉、纺织品及其他货物的贸易带来损害。”美国垄断资产阶级要求政府采取果断措施保护他们当前和将来的在华利益。 1898年1月,华美合兴公司及其他从事对华贸易的大商行成立美国在华利益委员会,促使美国政府重视中国事态的发展。在它的推动下,纽约商会于2月向国务院请愿,要求政府“迅速有力地保卫我国公民在华的现存条约利益”。费城、旧金山、波士顿等地商会纷纷响应,要政府维护“在现存条约权利下享有的一切特权”,“促进〔在华〕商业利益”。同年8月,这个委员会扩大为美国亚洲协会,进一步对美国政府施加压力。协会主席弗雷泽(E.Frazar)得意地说: “我们经常通过亲自拜访和通信同麦金莱(W.Mckinley)总统及其内阁成员取得完全的一致,我们的建议和决议受到热烈的赞同。”麦金莱在1898年年终的国情咨文中担保,他决心“采取与我国政府的一贯政策相适合的一切手段,维护我们在那一地区(中国)的巨大利益”。 1898年,美国忙于准备和进行对西班牙的战争,但它并没有对列强争夺中国不问不闻。在美西战争发生以前,美国企图在华北沿海夺取一个港口,它把威海卫作为目标。打败西班牙、占领菲律宾以后,一些扩张主义分子竭力鼓吹夺取亚洲和太平洋的霸权。参议员贝弗利奇(A.Beveridge)露骨地宣称:“菲律宾群岛永远是我们的,……中国无限广阔的市场就在菲律宾的近旁,这两者我们都不能放弃”,“太平洋是我们的洋”,把菲律宾看作入侵中国的跳板。出席第一次海牙会议的美国代表马汉上校(Captain Ma-han)直言不讳地声称:“现在美国生死攸关的利益不再在南方和北方,而是在东方和西方;最近将来的重大问题是中国,……美国将不得不在争夺中国市场的斗争中起领导作用。”美国在华使领不断要求对中国采取行动。1898年10月,烟台美领福勒(J.Fow-ler)竭力向国务院建议占领中国的一个港口。他主张占领烟台,并提出舟山群岛、台州、登州、庙岛等地作为其他可供选择的地点,他还设想用菲律宾群岛中的某个岛屿与英国交换威海卫。康格任驻华公使后不久于1898年10月建议国务院,在渤海湾占领一处海军基地,并在天津常驻一艘军舰。他说:“我们应当作好准备,用谈判或者实际占领的方法,至少拥有并控制一个优良港口,从那里得以有力地确保我们的权利和有效地施展我们的影响。”美国陆军部和海军部也积极策划在中国沿海占领港口。海军部企图占领三沙湾或舟山群岛,陆军部主张在渤海湾建立一处基地。 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美国的企图并没有成为事实。当着其他列强夺取海港,划分势力范围时,美西战争占据了它的全部力量,它抽不出身来参预在华争夺租借地和划分势力范围的活动。等到战争结束,又已难以插足了。美国是一个后起的国家,军事力量还很薄弱,海军力量居世界第六或第七位,陆军正规军的法 时局图
定人数仅六万二千人(实际还不到此数)。它虽然战胜了西班牙这个衰落的老殖民主义国家,但毕竟还不是其他大国的对手,不能凭借武力来同其他帝国主义国家格斗。此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当时国内开展了蓬蓬勃勃的反战运动,抨击美国政府的对外扩张政策,使美国占有菲律宾的和约在国内和议会中也遭到强烈反对,在参议院中迟迟未能得到批准条约所必须的三分之二的多数。1898年11月,波士顿成立了第一个反帝国主义者同盟,接着这一组织在纽约、费城、芝加哥、洛杉矶和其他城市迅速涌现,总数达一百多个,并成立了全国性的机构。参加运动的各阶层群众近五十万人,1899年10月并在芝加哥举行了反帝国主义大会,有三十个州的代表出席。面对反帝同盟的强大声势,民主党接过这面旗帜,严厉指责麦金莱的共和党政府的对外侵略扩张,以便在1900年总统竞选中捞到好处。麦金莱政府既要遵照垄断资产阶级的意旨,积极保护美国在华的利益,采取果断的步骤争夺中国和亚洲的霸权;又要谨慎从事,掩饰侵略面目,避免反帝国主义运动的攻击,使得麦金莱能蝉联下届总统职位。门户开放政策就是在这种复杂情况下制定出来的。
1898年9月,麦金莱任命海约翰(John Hay)为国务卿。海约翰本人是百万富翁,同洛克菲勒集团关系密切。他比他的前任更积极地保护美国在华的工商业利益。从1899年9月到12月,他训令驻英、俄、德、法、意、日等六国大使,向各驻在国政府递交一项照会,这就是近代史上著名的所谓第一次关于中国的门户开放通牒。尽管这些照会的行文略有不同,但基本内容是一致的,它要求六国政府承认以下三项原则: (1)对于在中国的所谓利益范围或租借地内的任何条约口岸或任何既得利益,一概不加干涉。 (2)中国现行条约税则适用于所有势力范围内一切口岸(自由港除外)所装卸的货物,不论其属何国籍。此种税款由中国政府征收。 (3)在各自势力范围内任何口岸,对他国入港船舶所征收的入港费,不得高于对本国船舶所征收的入港费;在各自势力范围内修筑、管理或经营的铁路,对他国臣民运输的货物,应与对本国臣民运输同样货物、经过同等距离所征收的铁路运费相等。 从上述三项原则看来,门户开放政策是以承认列强在华的势力范围和既得权利为前提的。它所要求的,仅仅是势力范围和租借地内实行同等的关税、入港费和铁路运费,也就是保持各国在华租借地和势力范围对美国开放。连有的美国学者也指出,“势力范围政策同门户开放政策不一定是互相对立的”,“门户开放照会并没有提出帝国主义应停止对中国的要求,它仅仅表示了‘我也要分享’这样一个要求。”美国政府不征求清政府的同意,擅自与其他国家交换照会,要求在列强控制的势力范围内享受同等的贸易地位,这是对中国主权的粗暴践踏。当清政府得知门户开放照会的消息,向美国国务院提出质询时,海约翰对此不作解释,也没有表示歉意,反而于11月11日答复中国驻美公使伍廷芳说:“本政府现在不考虑欧洲列强倾向于取得中国领土的任何提议。但如果在我现在无法预测的将来,我们希望与贵国政府交涉在沿海一带取得某些便利时,我们愿通过我们驻北京的公使或驻本首都的中国代表直接向帝国政府提出。”他所说的“在沿海一带取得某些便利”就是指索取某些港口。由此足见美国发出门户开放照会并不表示美国无意参加对中国的瓜分。麦金莱与海约翰持相同的观点,他在同海约翰讨论对华政策时就曾说:“一旦它(指中国)被瓜分,我们可不可以也取一块?”流露了这位美国总统企图在列强瓜分中国时分享一脔的贪婪心情。 这个门户开放照会是以海约翰的名义发出的,起草这项文件的是被推许为国务院中国问题专家的柔克义(W.Rockhill)。柔克义是海约翰的密友,曾在美国驻华使馆任职多年。他草拟这个照会时,得到他在北京结交的老相识、中国海关英籍职员贺璧理(A.Hippisley)的帮助。当时贺璧理正在美国休假,他与柔克义书信来往频繁,向柔克义介绍列强瓜分中国的形势,为之出谋献策,建议美国政府提出门户开放政策。他认为,列强在华的势力范围必须作为事实接受下来,但可以采取一些措施防止在这些势力范围内实行排他性的优惠税率。1899年8月11日,沙皇发布上谕,宣布大连为自由港。贺璧理致函柔克义,指出这是美国对中国错综复杂的局势进行干预的“天赐良机”。柔克义是海约翰制定门户开放政策的顾问,而贺璧理又充当了柔克义的顾问。英国曾建议美国采取联合行动,共同发表门户开放宣言。美国虽然认为这项政策对美有利,但它不愿追随英国,充当英国的伙伴,因而拒绝了英国的建议。有人怀疑,贺璧理这次为美国门户开放照会的提出如此出力,可能是受了英国政府的指使。 美国1899年的照会中只提到势力范围和租借地内的贸易平等,没有把投资也包括在内。这是因为当时各国已经争先恐后地攫取了铁路、矿山特权,如果在照会内也包括投资,就要冒遭到各大国一致反对的风险。海约翰在1899年3月的一封信中谈到他对美国对华政策的考虑时写道:“我们并不认为对于将来的发展我们捆住了自己的双手,但是目前,我想我们最好的政策是警惕地保护我们的商业利益,而不与其他有关大国正式结盟。”此后,美国随着世界形势的变化和本国实力的增强,不断对门户开放政策增添新的内容,作出新的解释,为美国势力不断侵入中国开辟道路。正因为门户开放政策能够适应美国在不同历史条件下向中国扩张势力的需要,因此它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成为美国对华政策的基石。
影响
门户开放政策的提出标志着美国侵略中国的新阶段。美国在用武力并吞菲律宾以后,又在对华关系中提出了这项政策,而且没有一个国家敢于公开反对这个政策,从而在国际上捞到了很大的虚誉,扩大了它在中国的影响。从此,美国作为一个大国,有了它独立的对华政策,而不再追随和附和其他国家,充当次要的角色,它在列强侵华活动中的地位有了显著的提高。从此,美国更积极、更活跃地参加帝国主义大国在中国的角逐。 门户开放政策
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中国被公认为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而一切的不平等条约也同时被废除。然而随着中国共产党势力的崛起,对外开放直到1978年邓小平领导的中国要调整其政策鼓励外来贸易以及投资才被接受。门户开放政策已经成为一个在加强国家之间贸易与经济合作的重要政策。
④ 自由贸易区和自由港是什么概念有什么要求
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Zone)又称为对外贸易区、自由区、工商业自由贸易区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通过达成某种协定或条约取消相互之间的关税和与关税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措施的国际经济一体化组织。它除了具有自由港的大部分特点外,还可以吸引外资设厂,发展出口加工企业,允许和鼓励外资设立大的商业企业、金融机构等促进区内经济综合、全面地发展。自由贸易区的局限在于,它会导致商品流向的扭曲和避税。如果没有其他措施作为补充,第三国很可能将货物先运进一体化组织中实行较低关税或贸易壁垒的成员国,然后再将货物转运到实行高贸易壁垒的成员国。为了避免出现这种商品流向的扭曲,自由贸易区组织均制订“原产地原则”,规定只有自由贸易区成员国的“原产地产品”才享受成员国之间给予的自由贸易待遇。理论上,凡是制成品在成员国境内生产的价值额占到产品价值总额的50%以上时,该产品应视为原产地产品。一般而言,第三国进口品越是与自由贸易区成员国生产的产品相竞争,对成员国境内生产品的增加值含量越高。原产地原则的涵义表明了自由贸易区对非成员国的某种排他性。现实中比较典型的自由贸易区是北美自由贸易区。
自由港
free port
全部或绝大多数外国商品可以免税进出的港口。又称自由口岸、自由贸易区、对外贸易区,这种港口划在一国关境之外,外国商品进出港口时除免交关税外,还可在港内自由改装、加工、长期储存或销售。但须遵守所在国的有关政策和法令。自由港依贸易管制情况分为完全自由港和有限自由港。前者对所有商品进出口都实行免税,后者对少数商品征收少量关税并有某些贸易限制。自由港主要从事转口贸易。有些自由港与非自由港区域划分明显,但有些划分不明显。一些不处于港口地区的自由贸易区,除转口贸易外,还从事加工、旅游、服务等行业。开辟自由港可以扩大转口贸易,并从中获得各种贸易费用,扩大外汇收入。自由港最早产生于欧洲,13世纪法国马赛港就开辟了自由贸易区。随着世界经济和贸易的发展,自由港的数量越来越多,世界上的自由港、区已达130多个。
治外法权是免除本地法律司法权的情形,通常是外交谈判的结果。 例如,一个甲国公民当在乙国访问时享受治外法权。 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在涉嫌犯罪时,乙国的法院不能进行进行审判。
治外法权 有两义:①指临时居住在一国的外国人所享受的一种法律上的特权或豁免。他们在外国境内不受所在国管辖,有如处于该国领土以外一样。根据国际法和外交惯例,这种特权只有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代表等才能享有。一国军舰、军队根据有关协议,通过外国国境时,也可享受此种权利。②指一国在他国境内所行使的管辖权,亦即领事裁判权。根据条约规定,缔约一方对处于缔约他方领土内的本国国民适用本国法律,行使本国司法管辖权,其国民不受所在国法律约束和法院管辖。这种特权地位或制度是对国家属地优越权的侵害,往往是不平等条约的产物,违反了国际法所公认的主权原则,现已废除。
治外法权过去常授予外交人员以外的外国侨民。 19世纪,西方列强曾经在中国,埃及,日本,摩洛哥,伊朗,泰国和土耳其,以这些“未开化”的国家没有能力作出公正审判为理由,采取强压的方法保护侨民单方面的治外法权。因此西方的领事被授予处理所有与本国公民有关的民事和刑事案件的权利,即领事裁判权。
这类治外法权作为一种对主权的侵犯,曾受到了强烈的愤恨,1899年在日本,1923年在土耳其以及1949年在埃及,治外法权被废除。
1917年,德国和奥匈帝国因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成为中国的敌对国,而被废除不平等条约。1924年苏联自愿放弃其在中国的特权,1943年美国和英国自愿放弃其在中国的特权。意大利和日本因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成为中国的敌对国失去他们的特殊地位。1946年,当法国放弃其在中国的特权,非外交人员的治外法权在中国寿终正寝。
军事基地相关的治外法权
美国在一些国家设立军事基地,军队的成员和文职人员及其家属在军事基地外享受治外法权。 如日本的冲绳。
⑤ 上海自贸区刚获批,广东自贸区又来了。到底什么是自贸区它对我国改革有什么作用
中国商务部国际司司长张克宁对自由贸易区的定义如下:所谓自由贸易区,不是指在国内某个城市划出一块土地,建立起的类似于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的实行特殊经贸政策的园区,而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通过签署协定,在WTO最惠国待遇基础上,相互进一步开放市场,分阶段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在服务业领域改善市场准入条件,实现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从而形成涵盖所有成员全部关税领土的“大区”。
自由贸易区内允许外国船舶自由进出,外国货物免税进口,取消对进口货物的配额管制,也是自由港的进一步延伸,是一个国家对外开放的一种特殊的功能区域。
自由贸易区除了具有自由港的大部分特点外,还可以吸引外资设厂,发展出口加工企业,允许和鼓励外资设立大的商业企业、金融机构等促进区内经济综合、全面地发展。自由贸易区的局限在于,它会导致商品流向的扭曲和避税。如果没有其他措施作为补充,第三国很可能将货物先运进一体化组织中实行较低关税或贸易壁垒的成员国,然后再将货物转运到实行高贸易壁垒的成员国。为了避免出现这种商品流向的扭曲,自由贸易区组织均制订“原产地原则”,规定只有自由贸易区成员国的“原产地产品”才享受成员国之间给予的自由贸易待遇。
自由贸易区是自由港发展而来的,通常设在港口的港区或邻近港口的地区,尤以经济发达国家居多,如美国有对外贸易区92个。早在50年代初,美国就明确提出:可在自由贸易区发展以出口加工为主要目标的制造业。60年代后期,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利用这一形式,并将它建成为特殊的工业区,逐步发展成为出口加工区。80年代以来,许多国家的自由贸易区积极向高技术、知识和资本密集形发展,形成“科技型自由贸易区”。 当今世界,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形势非常迅猛,在全球范围内其数量已经达到数十个,范围遍及各大洲,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形式之一。其中,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东盟自由贸易区最具典型意义,而北美自由贸易区也是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其他自由贸易区还有中欧自由贸易区、欧盟——拉美自由贸易区等等。总体来看,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通过建立和发展自由贸易区来为自己的经济发展服务,目前除亚洲的中国、日本、韩国以外,世界上几乎各主要贸易国均已参加自由贸易区,有的还是多个自由贸易区的成员。
⑥ 抗美援朝中,中美之间的谈判为什么拖了那么长的时间
谈判之所以拖那么长的时间,是因为:
1,中朝和美韩在战争中,谁也没有明显的优势,双方势均力敌,都想在谈判中获得较大的利益.
2,美国把谈判做为一种战争的手段和方式,还是寄希望于军事上的胜利来解决朝鲜问题.
3,谈判中的分歧大.主要在停战线和战俘两个问题上不能达成共识.
促成谈判解决的原因有两个:
1,双方都拖不起这场战争;
2,美国盟友和国际社会对美国施加的压力.
抗美援朝战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应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请求,为粉碎以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对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侵犯,保卫中国安全,派出志愿军于1950年6月至1953年7月赴朝进行的正义战争。
⑦ 自由港,自由贸易区的功能特点
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Zone)又称为对外贸易区、自由区、工商业自由贸易区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通过达成某种协定或条约取消相互之间的关税和与关税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措施的国际经济一体化组织。它除了具有自由港的大部分特点外,还可以吸引外资设厂,发展出口加工企业,允许和鼓励外资设立大的商业企业、金融机构等促进区内经济综合、全面地发展。自由贸易区的局限在于,它会导致商品流向的扭曲和避税。如果没有其他措施作为补充,第三国很可能将货物先运进一体化组织中实行较低关税或贸易壁垒的成员国,然后再将货物转运到实行高贸易壁垒的成员国。为了避免出现这种商品流向的扭曲,自由贸易区组织均制订“原产地原则”,规定只有自由贸易区成员国的“原产地产品”才享受成员国之间给予的自由贸易待遇。理论上,凡是制成品在成员国境内生产的价值额占到产品价值总额的50%以上时,该产品应视为原产地产品。一般而言,第三国进口品越是与自由贸易区成员国生产的产品相竞争,对成员国境内生产品的增加值含量越高。原产地原则的涵义表明了自由贸易区对非成员国的某种排他性。现实中比较典型的自由贸易区是北美自由贸易区。
自由港
free port
全部或绝大多数外国商品可以免税进出的港口。又称自由口岸、自由贸易区、对外贸易区,这种港口划在一国关境之外,外国商品进出港口时除免交关税外,还可在港内自由改装、加工、长期储存或销售。但须遵守所在国的有关政策和法令。自由港依贸易管制情况分为完全自由港和有限自由港。前者对所有商品进出口都实行免税,后者对少数商品征收少量关税并有某些贸易限制。自由港主要从事转口贸易。有些自由港与非自由港区域划分明显,但有些划分不明显。一些不处于港口地区的自由贸易区,除转口贸易外,还从事加工、旅游、服务等行业。开辟自由港可以扩大转口贸易,并从中获得各种贸易费用,扩大外汇收入。自由港最早产生于欧洲,13世纪法国马赛港就开辟了自由贸易区。随着世界经济和贸易的发展,自由港的数量越来越多,世界上的自由港、区已达130多个。
治外法权是免除本地法律司法权的情形,通常是外交谈判的结果。 例如,一个甲国公民当在乙国访问时享受治外法权。 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在涉嫌犯罪时,乙国的法院不能进行进行审判。
治外法权 有两义:①指临时居住在一国的外国人所享受的一种法律上的特权或豁免。他们在外国境内不受所在国管辖,有如处于该国领土以外一样。根据国际法和外交惯例,这种特权只有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代表等才能享有。一国军舰、军队根据有关协议,通过外国国境时,也可享受此种权利。②指一国在他国境内所行使的管辖权,亦即领事裁判权。根据条约规定,缔约一方对处于缔约他方领土内的本国国民适用本国法律,行使本国司法管辖权,其国民不受所在国法律约束和法院管辖。这种特权地位或制度是对国家属地优越权的侵害,往往是不平等条约的产物,违反了国际法所公认的主权原则,现已废除。
治外法权过去常授予外交人员以外的外国侨民。 19世纪,西方列强曾经在中国,埃及,日本,摩洛哥,伊朗,泰国和土耳其,以这些“未开化”的国家没有能力作出公正审判为理由,采取强压的方法保护侨民单方面的治外法权。因此西方的领事被授予处理所有与本国公民有关的民事和刑事案件的权利,即领事裁判权。
这类治外法权作为一种对主权的侵犯,曾受到了强烈的愤恨,1899年在日本,1923年在土耳其以及1949年在埃及,治外法权被废除。
1917年,德国和奥匈帝国因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成为中国的敌对国,而被废除不平等条约。1924年苏联自愿放弃其在中国的特权,1943年美国和英国自愿放弃其在中国的特权。意大利和日本因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成为中国的敌对国失去他们的特殊地位。1946年,当法国放弃其在中国的特权,非外交人员的治外法权在中国寿终正寝。
军事基地相关的治外法权
美国在一些国家设立军事基地,军队的成员和文职人员及其家属在军事基地外享受治外法权。 如日本的冲绳。
⑧ 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谈判过程
缔结《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是新中国成立后采取的重大外交行动,对当时的国际格局产生了巨大影响。
1949年12月6日,毛泽东主席率随行人员乘火车离开北京前往苏联访问。这次访问的目的,一是祝贺斯大林的70寿辰,二是与苏联领导人交换对国际形势的看法,三是同苏联订立新的条约,四是商谈向苏联贷款事宜。其中,最重要的是第三点。国民党政府曾于1945年8月与苏联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及有关协定(以下简称中苏旧约)。这一条约及有关协定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苏、美、英三国背着中国达成的雅尔塔协定的产物,基本恢复了沙俄时代在中国东北的特权,严重损害了中国的主权和利益。按照新中国“另起炉灶”和“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的方针,中苏旧约也应予以废除而另订新约,以适应中国革命胜利后国际形势和中苏关系的变化。在刘少奇访苏时,斯大林曾表示,旧的中苏条约是不平等的,这一问题可留待毛泽东访苏时解决。毛泽东出访前夕,中方在与苏方磋商时又多次表示,希望这次访问的结果是缔结一个新的中苏条约。
12月16日,毛泽东一行抵达莫斯科,当晚即同斯大林举行会谈,讨论双方关心的主要问题。毛泽东首先提出:目前,最重要的问题是保障和平。中国需要三年至五年的和平时间,把经济恢复到战前的水平,并稳定全国局势。中国重大问题的解决,取决于今后的和平前景。斯大林回答说,目前尚不存在对中国的直接威胁。日本还没有站起来;美国虽然发出战争叫嚣,但它最怕打仗;欧洲被战争吓破了胆。如果我们共同努力,不仅能够保障5至10年的和平,而且能够保障20至25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和平。这一看法与当时中共中央的估计相一致。
接着,毛泽东提出中苏旧约问题。斯大林说,那个条约是根据雅尔塔协定缔结的,得到了美国和英国的同意。苏联从日本手中得到的千岛群岛、南库页岛等,也是在雅尔塔达成协议的。因此,目前不宜改变中苏条约的合法性,否则会给美国和英国要求修改有关千岛群岛、南库页岛条款提供法律依据。要寻求一种可行的办法,在形式上保留,而在实际上修改现行条约,即在形式上保留苏联在旅顺驻军的权利,但按照中国政府的建议撤出那里的苏联军队。中长铁路也可以在形式上保留,而实际上修改协议的有关条款。毛泽东表示,单独一个中国的力量不足以抵御帝国主义的侵略,我们应该按如何对共同事业有利来行事,眼下不必修改条约,正如不必匆忙由旅顺撤军一样。但是,他又委婉地提出,照顾雅尔塔协定的合法性是必要的,惟中国社会舆论有一种感想,认为原条约是和国民党订的,国民党既然倒了,原条约就似乎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斯大林答复说,原条约总是要修改的,大约在两年以后。
在会谈中,毛泽东还提出,由于缺少海军和空军,人民解放军难以解放台湾,希望苏联以派遣志愿飞行员等方式给予支援,以便尽快解放台湾。对此,斯大林谨慎地表示,有可能给予援助,但援助的形式需要考虑周到,主要是不能给美国人干预提供借口。此外,双方还讨论了苏联贷款和贸易问题以及出版毛泽东著作俄文版的问题。
12月21日,毛泽东出席斯大林70寿辰庆祝大会,并作为第一个致祝词的外国领导人发表了讲话。24日,斯大林再次同毛泽东举行会谈,主要商讨越南、日本和印度等亚洲兄弟党的事情。尽管在会谈前毛泽东已请苏方陪同人员转告斯大林,他感兴趣的首先是中苏条约问题,但斯大林在会谈时对此却只字不提。此后,来莫斯科祝寿的各国领导人陆续回国,毛泽东仍滞留在那里,斯大林没有再约见他。毛泽东感到十分失望。他向苏方人员表示,他到苏联来不仅仅是祝寿的,而是来办事的。
由于毛泽东参加祝寿活动后,中苏双方都没有关于他的进一步报道,国际上出现种种猜测,英国通讯社甚至散布谣言说毛泽东被斯大林软禁起来。与此同时,西方国家也开始调整对华政策,一个重要的动向是印度和英国准备承认新中国。僵持局面不能再继续下去了,斯大林只好改变不废除中苏旧约的初衷。
针对英国通讯社散布的谣言,1950年1月2日,《真理报》在头版刊登了塔斯社记者对毛泽东主席的访问。其中特意披露,毛泽东访问苏联的目的是:解决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利益的各项问题,首先是现有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问题,苏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贷款问题及两国贸易和贸易协定问题等。当晚,斯大林派莫洛托夫和米高扬会见毛泽东,征求他对处理中苏条约的意见。毛泽东提出三个方案:第一,签订新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第二,由两国通讯社发表一个简单的公报,仅说两国就中苏旧约及其他问题交换了意见,并在重要问题上取得一致;第三,签订一个声明,说明两国关系的要点。毛泽东优先考虑的无疑是第一个方案。他强调说,把中苏关系以新条约的形式固定下来,有极大利益,中国人民将感到兴奋,我们可以有更大的政治资本去对付帝国主义国家,去审查过去中国和各帝国主义国家所订的条约。莫洛托夫当即表示,第一项办法好。随后,双方为周恩来赴莫斯科参加谈判作出安排。
1月20日,总理兼外交部长周恩来率领中国政府代表团抵达莫斯科。22日晚,中苏双方开始就签订新约和协定的问题举行正式谈判。会谈一开始,斯大林就表示,过去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是对日战争时订立的,现在已落后于时代,因此必须修订,虽然以前我们曾设想可以保留。毛泽东说明:根据目前形势,我们应当借助条约和协定把现存于中苏之间的友好关系固定下来,这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国际关系方面都会引起积极反应。他强调:要把新条约和原来的条约从根本上区别开来。过去说的是对日战争时的合作,现在应是防止日本侵略;过去国民党只是口头上谈友谊,现在具备了真正友谊与合作的一切条件。新条约应包括政治、经济、外交、军事和文化合作的各项问题,最重要的问题是经济合作。随后,双方对新条约的条款,处理中长铁路、旅顺口及大连问题的原则,贷款和贸易协定等问题交换了意见。
在1月22日的原则性会谈中,经斯大林提议,毛泽东赞同,委托维辛斯基和周恩来两位外长负责新条约文本的起草工作。经过几轮修改,双方就文本内容达成一致。新约的名称是《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共六项条款,有效期为30年,其宗旨和条文比之旧约作了重大的修改与补充。新约的宗旨是:加强中苏两国的“友好与合作,共同防止日本帝国主义之再起及日本或其他用任何形式在侵略行为上与日本相勾结的国家之重新侵略”,“依据联合国组织的目标和原则,巩固远东和世界的持久和平与普遍安全”。新约规定:“一旦缔约国任何一方受到日本或与日本同盟的国家之侵袭因而处于战争状态时,缔约国另一方即尽其全力给予军事及其他援助。”“双方保证以友好合作的精神,并遵照平等、互利、互相尊重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及不干涉对方内政的原则,发展和巩固中苏两国之间的经济与文化关系,彼此给予一切可能的经济援助,并进行必要的经济合作。”新约还增加了“双方根据巩固和平与普遍安全的利益,对有关中苏两国共同利益的一切重大国际问题,均将进行彼此协商”的内容。
在条约起草工作开始之后,两国代表就关系双方重大权益的三方面问题反复进行了谈判。虽然在谈判中出现了种种矛盾,但最终双方都作出了相应的让步,以达成协议。
关于中国中长铁路、旅顺口和大连问题。苏方表示愿意早日放弃从国民党政府手中获得的某些特权。中方考虑到共同防御帝国主义的需要,同意有一个过渡期。最后达成的协议是:苏方不迟于1952年末将中长路的一切权利及该路的全部财产无偿地移交中国政府;苏方不迟于1952年末从旅顺口撤回其驻军,并将该地区设施移交中国政府,中方偿付旅顺港的恢复与建设的费用;苏方保证将大连的行政管理权完全交予中国政府,中方同意大连自由港问题待签订对日和约后再作处理。
关于贷款问题。根据毛泽东多借不如少借为好的想法,中方提出贷款三亿美元,拟三年内还清。斯大林表示,偿还期可延长为十年,年利率定为极优惠的1%。在贷款协定谈妥之后,苏方要求中方提供它缺少的战略原料钨、锡、锑,以偿还贷款,双方为此商签了一个秘密议定书。稍后,双方还达成在中国创办石油、有色金属、航空和造船四个合营公司的协议。这是新中国利用外国资本促进工业化的最初尝试。
最后,关于空军支援问题。由于在谈判期间发生台湾国民党军的飞机轰炸上海的事件,中方要求苏方派遣空军保护华东。斯大林答应给予支援,但提出苏中之间要签署一个秘密的补充协定,规定在苏联的远东和中亚地区、中国的东北和新疆,不得给予第三国(主要指美、英、日)租让权利,也不准许第三国公民进行经济或其他活动。中方经反复考虑后予以同意。随后,斯大林表示,要把苏军原在东北接收的日伪财产和苏联在北京的教堂等财产交由中方接收。
1950年2月14日,《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和《中苏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中苏关于贷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协定》的签字仪式在莫斯科克里姆林宫举行。周恩来和维辛斯基代表各自政府在文件上签字,斯大林和毛泽东出席签字仪式。同日,中苏双方发表关于两国缔结新的条约与协定的公告,并声明中苏旧约与协定均失去效力。2月17日,毛泽东、周恩来等离开莫斯科回国。
《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和有关协定的签订,是新中国外交取得的重大成果。4月11日,中苏新约及有关协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和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正式批准生效。在批准这一条约时,毛泽东强调指出:“这次缔结的中苏条约和协定,使中苏两大国家的友谊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使得我们有了一个可靠的同盟国,这样就便利我们放手进行国内的建设工作和共同对付可能的帝国主义侵略,争取世界的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