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么叫股市做空行为
以前我回答过类似问题。
我是做美股的,中国股票没有做空机制,美股可以做空。
所谓做空就是向证券公司借股票在金融市场上卖出,过段时间再从金融市场上买回还给证券公司。当然借股票时需要提供担保。
做空有两个条件,一是认为该股票会跌,二是手中没有该种股票。
希望解决了你的问题。
❷ 做空股市的人到底是谁
做空股市的人
已经被证监会查到
是中信证券内部人士
❸ 到底是谁在做空中国股市
新股超发,大小非减持,资金入港,去杠杆导致流入市场的资金减少,来的少了,去的多了,自然会跌。这是很简单的道理,并没有什么人为做空。反而是人为做多影响市场自主定价,导致牛市遥遥无期
❹ 什么叫做空股市(用大白话讲)还要举例
做空是指预期未来行情下跌,将手中股票按目前价格卖出,待行情跌后买进,获取差价利润。其交易行为特点为先卖后买。实际上有点像商业中的赊货交易模式。这种模式在价格下跌的波段中能够获利,就是先在高位借货进来卖出,等跌了之后再买进归还。比如预计某一股票未来会跌,就在当期价位高时借入此股票(实际交易是买入看跌的合约)卖出,再到股价跌到一定程度时买进,以现价还给卖方,产生的差价就是利润。
做空机制对于股票市场来讲,固然有着积极的意义和作用,但其负面影响也绝对不容忽视。特别是对于一个历史短暂、法制尚不健全、规则尚有漏洞、信息极不对称的新兴市场而言,其负面影响如果不能引起足够重视,并得到有效控制的话,其杀伤力足以摧毁整个市场并引发金融动荡,破坏稳定的局面,阻碍中国股票市场的健康发展。海外证券市场发展的历史曾多次表明了做空机制的巨大负面效应。
❺ 股票价格是如何被人为操作的
股票价格的升降,说实在,根本和业绩无关,本质上只和供求关系最密切联系:特定时间内买的人多了,就涨,抛的人多了就跌。
但是这个特定时间就有考究了,你在一分钟内买入100万股和在一个星期内买入100万股对价格的影响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显著推高,后者可能逐步被市场消化而不会引起太大的波澜。
所以要操纵价格,只要你手上有足够的钱和足够的股票,是可以轻易做得到的。但是操纵的目的是为了获利,所以这里面相当讲究手法,建仓,拉高,散发消息让人跟风等你自己出货等等。
这些都是老一套庄股的理论,有人说过时了,其实一点都不过时,试问哪个市场哪个主力不是靠这样来赚钱的?
以后有做空机制了,有股票指数期货了。价格就更加好操纵了,以后一定也必定是基金的天下,因为货在他们手上,他们的意图自己是最清楚的,所以他们可以通过自己的行为来回避和赚钱。例如:
手上有10000万股招商银行,仓位要调整,需要减少一半货,基金知道肯定抛5000万股出来会造成股价下跌,自己也捞不到好处,所以他可以先做空2倍数量的股指,因为是保证金交易的期货合约,所以资金需求不是太大。
然后就开始出货了,分批打压5000万股,指数因为这个指标股的下跌,明显下跌,于是他把期货做空的利润了结,因为做了2倍头寸,所得利润比他在股票上出5000万股的损失要大,合算。
然后因为他的打压,股票跌下去,他过两天又补回来5000万股,慢慢买。价格不会回到他出货的价格的。
因此他这样一来回操作,达到了调整舱位的目的,也可以用期货来对冲损失,更可以获利之后又保持同样的舱位。
❻ 股票持有人为什么会把股票给投机者做空请举一个例子,拜托!
嘿,在大势不好或某些原因下,判断手中的股票还要跌时那会算的人就会先卖出等再低位时再吃回,可并不是每个人都看的到这准的。再就在投机者打压、哄吓的情况下上当了。
❼ 股票被故意做空有什么坏处
股票被人为做空,很多散户就会被套。
因为做空股票的过程,就是股价下跌的过程。散户来不及抛售自己手里的股票,或者舍不得抛售,那就会因为股价贬值而受到经济损失。
❽ 证监会查恶意做空股市,那些人为什么要恶意做空股市对他们有什么利吗
你对证券市场了解不深。在股票的背后有融券做空,股指期货做空等工具。虽然股票无法直接做空盈利,到那些工具足以盈利!
❾ 恶意做空股市的都是些什么人
A股没有作空机制,唯一作空的方法就是融券卖出。媒体上每天都在说股市有恶意作空的,没有作空机制的市场如何作空,一派胡言瞎掰扯蛋。
❿ 能否向恶意做空中国股市的人索赔
1、目前不能向恶意做空中国股市的人索赔,但是国家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2、《证券法》第七十七条以及条例七十一条分别解释了操纵市场的几种形式,包括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以自己和自由账户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等。违反者将受到相关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以十万到百万不等罚款。同时可以宣布有关人员为证券市场或期货市场的终身禁入者。
3、更严重者,则可能触犯刑法一百八十二条,即“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