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请举出倾销方面的分析及对策的文章和对策
中英文词典: 倾销 分析及对策
欧盟对华反倾销现状分析及对策初探
鲍志效,鲍晓华 文献来自:南通工学院学报 2000年 第02期 [CAJ] [PDF] 反倾销是GATT赋予各国抵制滥用自由贸易的一项权利 ,可是却又被发达国家所滥用 ,成为其推行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随着与欧盟经贸关系的发展 ,我国近年来也成了欧盟反倾销指控的主要对象。这不利于双边贸易关系的健康发展。本文在介绍欧盟对华反倾销现状和立法的基础上 ,分析其原因 ,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快照...(见表2)表2中国被欧盟征反倾销税案例数一览表资料来源:欧共体反倾销和反补贴委员会给欧洲议会的报告近几年来,欧盟对华反倾销还出现了反环境倾销等一些新动向...二、欧盟对华反倾销的法律依据欧盟反倾销法是欧盟对华反倾销的主要法律依据...其税率与倾销幅度相等或低于倾销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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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出口行业出现亏损的原因分析及对策
李书田 文献来自:山东对外经贸 1995年 第10期 [CAJ] [PDF] <正>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发展迅速。据国家统计,1994年我国出口总额121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1.9%,进口总额115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1.2%;进出口总额已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5%左右。这说明我国对外贸易的依存度越来越高。1995年以来,我国对外贸易更趋活跃,进出口额都有新的增长、形势是可喜的。但喜中亦有忧。报载某些出口企业创汇效益
快照...价格问题是招致进口国反倾销起诉的重要因素之一...从1979年我国产品在原欧共体首次遭到反倾销以来,遭到反倾销的案件多达180多起.且不包括1993年墨西哥对我国1...在这种情况下,我国传统的低价策略已不适应竞争形势的变化,甚而连连遭到反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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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对华反倾销现状分析及对策思考
杨志琴 文献来自: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 2002年 第04期 [CAJ] [PDF] 近年来 ,国外对华反倾销急剧增加 ,无论是立案数量、涉案商品种类、提起反倾销诉讼的国家 ,还是最终裁定的反倾销税率 ,都呈现出增长的趋势 ,我国已成为遭受反倾销最多的国家。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我国应充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 ,优化出口商品结构 ,规范出口竞争秩序 ,提高企业应诉的主动性 ,建立健全应诉机制 ,加紧人才培养。
快照...进入 90年代 ,对华反倾销的国家增至2 6个 ,除欧盟、美国仍然保持对华反倾销最高比例外 ,墨西哥、印度、巴西、阿根廷等发展中国家都将反倾销的矛头对准了中国 ,成为对华反倾销的另一支需重点防范的新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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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对华反倾销的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
张云燕,杨诚 文献来自: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年 第03期 [CAJ] [PDF] 近年来,外国对华反倾销愈演愈烈,我国已成为国际反倾销重大受害国和指控对象,因此,构筑由政府、中介组织、企业三位一体的反倾销体系已势在必行。我国要积极应对外国对华的反倾销,争取主动权。
快照...反倾销是指进口国为保护本国产业,对倾销产品所采取的征收反倾销税等抵制措施...针对外国对华实施大规模反倾销的情况,我国应积极构筑由政府、中介组织和企业共同组成的反倾销体系,就有关国家对我国商品出口反倾销进行坚决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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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对华反倾销现状分析及对策思考
刘岚 文献来自:武汉冶金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1年 第03期 [CAJ] [PDF] 近年来 ,我国出口产品在国外被提起反倾销指控的案件屡见报端。我国企业的出口产品容易被提起反倾销、难以打赢反倾销官司 ,造成了严重的经济和信誉损失 ,国际市场份额减少 ,国内相关产业陷入困境 ,本文就上述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 ,并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了相关的应对措施
快照...一、倾销、反倾销与反倾销措施1、倾销最早给倾销下定义的是本世纪初的美国经济学家雅各布·瓦力纳 ,他指出“倾销是同一商品在不同国家市场上的价格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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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反倾销论文的开题报告要怎么写啊
专家指导如何写论文报告(17)——研究生开题报告的写作方法和技巧2007-09-04 15:10撰写研究生开题报告的技巧与方法 张红 浙江中医学院 摘要 简要介绍了研究生开题报告的构成要素的写作技巧与方法,对选题、题目、立论依据、研究方案、条件分析等的写作分别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关键词 研究生教育 学位论文 开题报告 写作 技巧 方法 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指为阐述、审核和确定学 阅读全文>>类别:如何写论文报告 | 评论(2) | 浏览(53) http://hi..com/%CE%C5%BF%A4/blog/category/%C8%E7%BA%CE%D0%B4%C2%DB%CE%C4%B1%A8%B8%E6/index/0参考资料: http://hi..com/%CE%C5%BF%A4/blog/category/%C8%E7%BA%CE%D0%B4%C2%DB%CE%C4%B1%A8%B8%E6/index/0
⑶ 写关于反倾销的论文!有什么关于反倾销的书吗谢谢推荐两本 书名作者年代什么的要详细点的。谢谢~追分50
反倾销论文
近年来,由于中国产品有巨大劳动力和原材料的比较优势,在竞争中往往处于明显的有利地位,中国产品已遭受众多国家反倾销的调查。自1979年到2000年底,已有29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出口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416起。从1990年到2000年,全球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案约450多起,涉及金额高达数百亿美元。反倾销调查国从美国、欧盟、澳大利亚、日本、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到墨西哥、阿根延、巴西、南非、韩国、印度、土耳其、印尼、委内瑞拉、哥伦比亚、乌克兰、特立尼达、多巴哥等发展中国家。美国、欧盟、印度和澳大利亚是对华提起案件较多的国家或地区[1]。这些调查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出口。
在裁定倾销成立案中,中国占总案件的近20%,位于全球之首,成为反倾销最大的受害国。遭受国外反倾销的出口商品,涉及到钢铁金属制品、机电产品、纺织品、电子产品以及煤矿化工、原料性产品、半成品等等。这些产品相对而言附加价值低,技术含量低。
由于反倾销符合世贸组织规则,且反倾销措施可以延续5年之久,又可以在5年到期后经过复审继续维持,因此,有相当数量的进口产品被征税后,可以维持10-20年之久,等于被永久地排除在进口国之外,这也是其他贸易保护措施无法相比的。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其它成员国对中国原有的单边设限,例如欧盟对华纺织品配额将逐步取消。而且他们也不可能再使用关税及非关税壁垒来继续限制中国产品输入其本国市场,为保护自身利益,这些国家必然会不断通过反倾销案件打击中国产品。
2001年12月,浙江省温州市某企业就接到通知,欧盟将就其出口的打火机进行反倾销调查。目前,该企业出口到欧洲市场的打火机价格在2欧元以下,而其它同类出口产品如日本产品的价格在10欧元以上。中国企业如何面对反倾销已成为非常严峻的问题。
一、中国企业屡受反倾销之害的主要原因
1. “非市场经济”问题
世贸组织反倾销协议的第2款第7条是专门适用于“那些对贸易实行全面的或大范围垄断且国内价格有政府制定的国家”,即非市场经济国家。该条款承认,在确定来自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进口产品的价格比较,是存在特殊困难的。在这种情况下,世贸成员国可以将相同产品的价格,或以产自另一个国家(第三国际)的相似产品为基础确定的产品价值,作为从这个国家进口的正常价值。只要在任何一个特定的案例中确定正常价值所使用的方法是适当的而不是不合理的,这种确定就是有效的。这些条款事实上造成了在实行反倾销措施时,允许使用不同的标准。理论上应找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第三国作为替代国,但美国、欧盟国家、日本、澳大利亚、韩国、印尼、丹麦、智利、土耳其、新加坡、马来西亚、斯里兰卡等国都曾被选作中国的替代国[2]。尽管是相同产品,但生产条件、技术水平、原料选用问题及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资本构成、资源开发方式和经济水平差异问题使我国很难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
美国在对中国产品调查时,将中国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对待。中美关于中国入世的双边协议规定,双方同意美国在中国入世后15年内可以沿用现行的反倾销规则,即仍可以将中国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对待,而中美协议的规定将自动适用于所有世贸成员国。因此,中国企业并不能立即获得完全平等的市场经济地位。在1998年4月,欧盟外长理事会通过决议,将中国和俄罗斯从“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中撤销,但是并不立即加入“市场经济国家”名单,而是新设立了一个“特殊市场经济国家”名单并将两国加入其中。对于在判定中国产品是否倾销时采取个案处理、分别对待的办法,即在个案中出口商可以证明是依据市场价格来确定出口价格的,就承认该价格的合理性。国有、国家控股或是生产材料由国企提供都会成为拒绝给予中国企业“市场经济地位”的理由。
2.不应诉或应诉不力纵容反倾销
反倾销是世贸组织赋予的一项合法权利,反倾销问题在本质上是一个法律问题。面对国际反倾销调查,我国企业应从法律的角度去寻找原因与对策,而不是逃跑或过分关注法律以外的其他动机与因素。我国企业由于各种原因如无力支付高额的律师费用、不懂反倾销的运行机制和法规、不重视受到反倾销调查的市场或希望坐享其成,借助其他企业的应诉保住自己的出口市场等原因拒绝应诉或应诉不力的后果,不仅引发高比例倾销案成立的裁定,还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进口国企业不断运用反倾销手段对我国施压。
3.价格竞争诱发反倾销
中国企业长期以来,出口受国家宏观调控,一度出现亏本出口以求换汇的目的。虽然现在进入市场经济体制这种情况已发生改变,但中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似乎还没有从市场经济中学会调整目标,重新定位自己的企业和产品,一味用从前的经营策略出口产品,主要表现在出口产品时,采取价格策略,即以低价作为进入市场的方法,将开拓国际市场的希望寄托在低劳动力成本所形成的价格优势上。在具体产品出口时,部份企业又会恶性竞争,不断压低价格报价,甚至不惜成本地同国内企业或其他国家企业竞争,这种做法不仅造成国外对我国产品质量的质疑,而且使中国产品遭受反倾销的指控。由于生产力的问题,从整体上看,我国目前国内的产品质量和国际上同类产品质量相比,还差一个台阶。但中国经过20年的努力,有不少产品质量已有相当程度的提高,完全可以避免采用价格竞争的方法进入国际市场。
二、中国企业该如何应对
由于企业是反倾销的主体,在应对反倾销的问题上,关键要看企业的表现。企业应对反倾销,应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品牌意识,改变产品形象
如何反倾销,企业是关键环节。如果的确存在倾销,那么任何努力都建立在脆弱的基础上。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历来形象不佳,长期以“低质低价”取悦国际市场。近年来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生产力得到很大提高,国内消费结构和消费层次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产品质量、包装、售后服务等越来越为消费者所重视。价格已不再是唯一的、重要的竞争手段。中国企业应考虑抓住机会,结合企业资源大幅度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后期服务,建立企业自己的品牌,这样既可以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又提高出口产品质量,从而改变原有的产品形象。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出口产品在生产时,应使用国际质量标准,而不是国内质量标准。这样才能有效地提高产品质量。
产品质量的提高,不仅仅可以通过成本的提高来提高产品的出口价格,还可以通过建立的品牌形象加大产品的附加值。其他国家同质同类出口产品的价格为什么能大幅度的超越我国产品,原因不仅在于成本的差异,还在于产品的附加值不同。由于反倾销主要是针对产品的低价而言,中国企业应努力走出低质低价,通过压低价格增强竞争力的低谷。企业还应自觉抵制低价出口行为,减少国外反倾销的诱因,防止授人以柄。
2.加强合作,做到“以销定产”
不管在国内市场,还是在国外市场,众多中国企业都忽略了一个规律:即先有需求,后有供给。预防反倾销的发生,必先要研究国际市场的情况,这可以通过与国内企业驻国外办事处、国外有关代理商、市场调研机构、甚至个人合作收集当地消费变化的有关资料,加强对产品的设计,做到先有市场后有产品,以迎合国外市场的需求。企业有目的、有步骤地开发市场即避免了盲目生产,靠价格赢得竞争,又有效地开拓国际市场,减少国外反倾销的投诉。有资源的企业可以利用到当地市场投资建厂按需生产,绕过这个障碍。中国海尔集团的成功经验是值得借鉴的。
3.运用国际标准,健全管理制度,健全商务档案
一旦遭受国外反倾销诉讼,是否存在倾销行为的证明主要掌握在应诉方手里。应诉反倾销案件的关键是证明产品出口价格未低于“正常价值”。这需要企业多方收集数据和证据,而我国企业在这方面往往遇到困难。一些企业连自己的交易档案都难收齐,如:会计帐簿不全、财务状况不明,其中发票不全或不精确问题最为突出。发票是非常重要的,没有发票,就只能按照对方提供的价格资料来确定你的产品价格。而倾销调查部门注重的就是材料,材料越丰富,在众多材料总结后得出的结果就有可能是正确的,资料的缺乏就可能直接导致败诉。因此,出口企业应该按照国际标准健全管理制度,健全商务档案,包括公司的各种协议合同、商务信函、收支票据等。这样一旦发生诉讼,就可在较短时间内备齐资料。
4.了解国外反倾销
由于世贸组织反倾销协议是成员国之间反倾销起诉的主要依据,因此,企业必须尽快了解世贸组织的反倾销机制。一旦遭受国外反倾销调查,至少应当了解如下内容:
(1)被反倾销国家的有关立法规定和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定;
(2)世界上一般通用的反倾销程序和被反倾销国家的反倾销程序;
(3)我国出口产品在国外反倾销的基本特点和面临的主要问题。
如:欧盟反倾销有关法规规定,自开始反倾销调查的通知发布之日15天内,应诉方必须向欧盟委员会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美国也有类似的规定,并且正式起诉后21天左右就要召开第一次听证会,应诉方必须提前报名。中国企业应积极应诉,否则在中方缺席的情况下,依据原告之词给予裁决,难以想象中方会胜诉。
值得欣喜的是由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和国家经贸委经济信息中心合办的中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网上图书馆已经开通(http://www.cacs.gov.cn),该网站提供WTO及各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相关法律规范,为企业义务提供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相关法律咨询。通过该网站企业可以查询到最新的国外对中国发起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信息和动态,还可以查询中国发起的反倾销案的最新进展情况,从中吸取经验。
5.配合反倾销调查,积极应诉及时抗辩
据统计,全球反倾销案的成立率大约是53%,而在美国,一般只有27%的反倾销案被裁定倾销成立,35%的案件被裁定倾销不成立,其余38%的案件由控告方中途放弃。这表明,反倾销问题可以通过进口国法律得到公平或适当解决。当反倾销调查开始时,中国出口企业应对调查给予配合。采用降低价格保持在当地市场的份额,或改变其产品的某些配件的来源来改变原产地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反倾销案件发生以后,最重要的就是要正确认识反倾销及其后果,积极应诉,尽量避免国外反倾销措施的滥用。反倾销立案以后,有关的中国企业要积极配合反倾销调查,争取最大限度地抗辩机会。配合调查主要体现在下述方面:认真准确地填写调查问卷:配合反倾销案件的听证会及实地核查。应重视反倾销调查的时限性,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参加应诉积极答辩,这样才视为有效的配合调查。
另外过去一直强调的由行业商会统一协调反倾销应诉这一方法有待商讨。因为商会统一应诉,会给对方造成一种印象:中国企业相互通气,价格和成本也是互通的,所以只能征收单一的反倾销税。而其他受调查的国家的企业都分别聘请各自的律师,不会也不可能互通声息。
6.按照标准调整企业经营和管理,尽可能争取“市场经济地位”
中国企业获得市场经济待遇极其重要。虽然迄今为止,中国企业申请欧盟和美国市场经济待遇的成功率很低,但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对国际贸易惯例和有关规则了解不透彻,举证不充分。根据目前欧盟的法律规定,要取得市场经济地位仍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1)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求作出决定,不必遭受国家的干预;
(2)企业帐目必须按照国际会计准则进行独立审计;
(3)企业的生产成本和财务状况没有被前国营经济体制、易货贸易或债务补偿等扭曲;
(4)公司遵守破产法;
(5)外汇兑换率随行就市。
根据过去的应诉资料反映,那些被拒绝授予市场经济出口商待遇的公司,其主要原因是:
(1)在国内市场销售受到保护。说明某些行业和产品受政府保护,这不符合企业自主经营的原则。
(2)在决策过程中国家大量干预,包括国家强加的投资义务,强迫使用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这表明政府对企业直接干预。
(3)政府规定强迫外商投资企业支付相当于国营企业同等职工的120%的工资,这违反工资双方商定原则。
(4)帐目得不到适当审计。许多公司上交的帐目不完整,很多帐目要么根本未经审计,要么未按照国际会计准则进行审计。许多公司的会计政策前后不一致,随意调整有关费用,财务报表不准确。
(5)存在易货贸易。
7.寻找、选择有利的替代国
如果申请市场经济待遇失败,那么替代国的选择也就成了确定倾销是否存在的重要因素。所以尽量根据替代国选择的方法,提供给调查机关合适的“替代国”选择意向,并对不合适的替代国选择作出及时抗辩
⑷ 国内外对“我国遭遇反倾销问题”这一问题研究的现状
倾销最初是一个经济学概念。法律意义上的倾销是以价格歧视为基础,形成了有其特定内涵与外延的概念。1947年关贸总协定(GATT)第6条的规定最具权威性,认为倾销是指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输入到另一国家的行为。构成倾销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 .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值;2.由此给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产生实质损害的威胁,或者对国内建立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以上统称损害);3.低于正常价值的销售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满足了以上所有条件,进口国可以提起反倾销控诉。〔1〕在国际贸易中的倾销被视为一种不正当的商业竞争行为。21世纪初期,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WTO成员国范围的扩大,各国间的贸易摩擦日益频繁,国际反倾销出现一些最新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倾销的规模来看,由过去传统的几个贸易大国指控倾销转变为反倾销全球化趋势。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越来越多的国家意识到反倾销不仅具有防御性特征,它的进攻性与对抗性也是保护国内市场、促进公平竞争的有效武器。因此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不管是贸易大国还是贸易小国,也不管是富国还是穷国,都把反倾销作为主要贸易保护手段,国际反倾销被越来越多的国家熟悉和运用呈现出全球化的趋势。
(二)从反倾销运用的手段来看,由过去单一的关税壁垒转变为以反倾销为主导的多元化的非关税壁垒。
GATT和WTO在经过总共8论的多边贸易谈判后,WTO各成员国的关税率已大幅度降低。税率的下降,使得利用关税壁垒的作用日益下降,新的更有效的贸易壁垒,如反倾销、反补贴、反规避、技术壁垒等层出不穷。反倾销作为其中手段之一越来越受到关注,成为21世纪国际贸易壁垒的主导。
(三)从反倾销的应诉情况来看,由过去怠于应诉转变为积极应诉。
20世纪80年代以前,反倾销的应诉率极低,特别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发起的反倾销。但随着多边贸易体制的不断发展,反倾销作为世贸组织认可的贸易保护措施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认识。许多国家和企业从具体的个案实践中认识到,应诉与不应诉的结果差别很大,应诉就有双赢的机会,不应诉就等于承认倾销,被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后,很可能会失去原来开拓的市场。因此,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世界反倾销应诉热情高涨且有不断攀升趋势。
国际反倾销的发展变化,也使得反倾销法日臻完善。所谓反倾销法是指进口国为了保护经济和本国生产者的利益,维护正常的国际经济贸易秩序,对倾销行为进行限制和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国际反倾销立法上看,1947年关贸总协定(GATT)第6条创立了世界第一个反倾销保护的国际规则,成为各国反倾销立法的指导性法律文件。由于当时时代背景和立法实践的局限,该条款规定得过于简单和笼统。1967年《反倾销守则》从内容上丰富和发展了GATT第6条的规则。1973年开始的东京回合多边谈判,讨论通过的1979年《反倾销守则》是对1947年的GATT反倾销规则的重大发展〔2〕。乌拉圭回合制定的《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即“WTO反倾销守则”在继承1947年的GATT原有规则的基础上,对东京守则作了重大修改和补充,提高了透明度和法律的预见性,强化了反倾销规则,形成一套包括实体和程序规则的完整体系,成为世界各国制定和修改国内反倾销法的主要依据。从各国反倾销立法上看,20世纪80年代,许多国家都未颁布反倾销立法,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反倾销立法史短,在处理倾销案件时,随意性大,透明度低。而WTO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法制的统一性,它是不允许不同地区不同法律规则的存在,不容忍对不同市场主体不同法律规则的存在,不允许相互矛盾的不同阶位的法律规则的存在,一切相同的市场行为均应遵守同样的法律规则。因此,当今各成员国在制定反倾销政策时为避免与国际规则发生误解和矛盾,大量参照国际惯例和规则,使本国的反倾销政策透明、严密而倾向一致,以便有效地保护本国贸易市场。
二.我国现状
中国作为一个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中亚洲国家,各国的反倾销法旨在维护其国家利益,而关贸总协定与世界贸易组织条例也主要是根据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而制定的。据统计,从1995-2003年3月,针对中国反倾销立案数量占了全球总数的14%以上,高居榜首。而目前中国在世界出口总额中所占比重仅有4%〔3〕。自入世以来,从温州打火机在欧盟遇阻事件,到号称 “入世第一战”的钢铁临时保障措施的出台,再到DVD专利纠纷以及针对中国纺织品、农业产品设置的 “绿色壁垒” 等非关税贸易摩擦,都昭示中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新成员国的对外贸易,机遇是潜在的,挑战是现实的〔4〕。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反倾销的形势越来越严峻:首先,对我国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主要是欧盟、美国、墨西、印度、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而这些国家和地区也是我国最重要的贸易伙伴。其次,我国出口产品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品,如服装、棉布、棉针织品、粮食等,质量和附加值不高;而且缺少品牌商品,轻易就被外国以种种理由拒之门外。有数据显示,由此国外对我国反倾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00亿美元。再次,由于中国企业为追求短期经济利益,见到某种商品畅销便蜂拥而上,竞相低价出口,是短期内进口国的某一商品猛增,从而引发反倾销指控。最后,我国企业应诉、起诉少,我过企业在2000年前大约有1/3的反倾销案件无人应诉。不应诉等于不战自败。因为不应诉,起诉国政府直接适用“最佳可获得信息”裁决征收反倾销税。
三.中国的对策
由此可见,对中国的反倾销立案不会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而消失,相反可能会有增无减。中国正面临着被他国反倾销的一系列问题,面对这些,我们应从多角度采取措施:
(一)我国政府应采取的对策。
1.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政府支持体系,明确政府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政府的所有政策和措施都应该以维护各出口企业公平竞争为前提,否则政府的支持措施就可能成为国外反倾销的把柄。政府应建立国际贸易产业救济和保护机制,从物流、金融、保险、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引导。
2.调整出口导向政策,实施市场多元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政府应当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对出口产品总量和产品结构进行宏观调控,鼓励和发展知识密集型产业和互补型产业,在巩固原有市场的基础上开拓新市场。目前我国出口贸易的地区主要集中于韩国、日本、美国和欧盟,这种过分集中的市场结构消弱了我国对外贸易的灵活性和竞争力。我们应加强对发展中国家市场的开拓,逐步实现市场结构多元化,提高外贸抵抗外来风险的能力.
3.建立国家反倾销咨询机构和信息网络服务体系。一方面对外传递我国制定、采用和实施的有关贸易政策的信息,以随时接受世界贸易组织合理的咨询和审议。另一方面要建立全国范围内的反倾销数据网络系统,及时公开各国反倾销的法律、法规、政策,各“替代国”的价格、计算数据、成本资料等,及时向国内企业发布预警信息。
4.建立现代企业管理机制。以往国外反倾销调查,企业无法提供从原材料的供应到销售各个环节的原始资料和数据,以证明自己是市场经济主体,而被采用带有明显歧视性的替代国的制度。因此,政府要加快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建设,提高其管理水平,规范其财务管理,准确反映运营成本,符合国际财会规则。逐渐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主体。
(二)国内企业应采取的对策。
1.企业必须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以质取胜。产品的价格是竞争的一个重要形式,但并不是企业出口产品价格越低越好。低价竞销最?
⑸ 谁可以帮我写个论文题目是"国外对中国反倾销的现状和对策"文献综述啊.
如何写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是对某一方面的专题搜集大量情报资料后经综合分析而写成的一种学术论文, 它是科学文献的一种。 文献综述是反映当前某一领域中某分支学科或重要专题的最新进展、学术见解和建议的它往往能反映出有关问题的新动态、新趋势、新水平、新原理和新技术等等。
要求同学们学写综述,至少有以下好处:①通过搜集文献资料过程,可进一步熟悉医学文献的查找方法和资料的积累方法;在查找的过程中同时也扩大了知识面;②查找文献资料、写文献综述是临床科研选题及进行临床科研的第一步,因此学习文献综述的撰写也是为今后科研活动打基础的过程;③通过综述的写作过程,能提高归纳、分析、综合能力,有利于独立工作能力和科研能力的提高;④文献综述选题范围广,题目可大可小,可难可易,可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自由选题。
文献综述与“读书报告”、“文献复习”、“研究进展”等有相似的地方,它们都是从某一方面的专题研究论文或报告中归纳出来的。但是,文献综述既不象“读书报告”、“文献复习”那样,单纯把一级文献客观地归纳报告,也不象“研究进展”那样只讲科学进程,其特点是“综”,“综”是要求对文献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整理,使材料更精练明确、更有逻辑层次;“述”就是要求对综合整理后的文献进行比较专门的、全面的、深入的、系统的论述。总之,文献综述是作者对某一方面问题的历史背景、前人工作、争论焦点、研究现状和发展前景等内容进行评论的科学性论文。
写文献综述一般经过以下几个阶段:即选题,搜集阅读文献资料、拟定提纲(包括归纳、整理、分析)和成文。
一、选题和搜集阅读文献
撰写文献综述通常出于某种需要,如为某学术会议的专题、从事某项科研、为某方面积累文献资料等等,所以,文献综述的选题,作者一般是明确的,不象科研课题选题那么困难。文献综述选题范围广,题目可大可小,大到一个领域、一个学科,小到一种疾病、一个方法、一个理论,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而定,初次撰写文献综述,特别是实习同学所选题目宜小些,这样查阅文献的数量相对较小,撰写时易于归纳整理,否则,题目选得过大,查阅文献花费的时间太多,影响实习,而且归纳整理困难,最后写出的综述大题小作或是文不对题。
选定题目后,则要围绕题目进行搜集与文题有关的文献。关于搜集文献的有关方法,前面的有关章节已经介绍,如看专著、年鉴法、浏览法、滚雪球法、检索法等等,在此不再重复。搜集文献要求越全越好,因而最常用的方法是用检索法。搜集好与文题有关的参考文献后,就要对这些参考文献进行阅读、归纳、整理,如何从这些文献中选出具有代表性、科学性和可靠性大的单篇研究文献十分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讲,所阅读和选择的文献的质量高低,直接影响文献综述的水平。因此在阅读文献时,要写好“读书笔记”、“读书心得”和做好“文献摘录卡片”。有自己的语言写下阅读时得到的启示、体会和想法,将文献的精髓摘录下来,不仅为撰写综述时提供有用的资料,而且对于训练自己的表达能力,阅读水平都有好处,特别是将文献整理成文献摘录卡片,对撰写综述极为有利。
二、格式与写法
文献综述的格式与一般研究性论文的格式有所不同。这是因为研究性的论文注重研究的方法和结果,特别是阳性结果,而文献综述要求向读者介绍与主题有关的详细资料、动态、进展、展望以及对以上方面的评述。因此文献综述的格式相对多样,但总的来说,一般都包含以下四部分:即前言、主题、总结和参考文献。撰写文献综述时可按这四部分拟写提纲,在根据提纲进行撰写工。
前言部分,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的概念及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的现状或争论焦点,使读者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
主题部分,是综述的主体,其写法多样,没有固定的格式。可按年代顺序综述,也可按不同的问题进行综述,还可按不同的观点进行比较综述,不管用那一种格式综述,都要将所搜集到的文献资料归纳、整理及分析比较,阐明有关主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评述,主题部分应特别注意代表性强、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的文献引用和评述。
总结部分,与研究性论文的小结有些类似,将全文主题进行扼要总结,对所综述的主题有研究的作者,最好能提出自己的见解。
参考文献虽然放在文末,但却是文献综述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不仅表示对被引用文献作者的尊重及引用文献的依据,而且为读者深入探讨有关问题提供了文献查找线索。因此,应认真对待。参考文献的编排应条目清楚,查找方便,内容准确无误。关于参考文献的使用方法,录著项目及格式与研究论文相同,不再重复。
三、注意事项
由于文献综述的特点,致使它的写作既不同于“读书笔记”“读书报告”,也不同于一般的科研论文。因此,在撰写文献综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⒈搜集文献应尽量全。掌握全面、大量的文献资料是写好综述的前提,否则,随便搜集一点资料就动手撰写是不可能写出好多综述的,甚至写出的文章根本不成为综述。
⒉注意引用文献的代表性、可靠性和科学性。在搜集到的文献中可能出现观点雷同,有的文献在可靠性及科学性方面存在着差异,因此在引用文献时应注意选用代表性、可靠性和科学性较好的文献。
⒊引用文献要忠实文献内容。由于文献综述有作者自己的评论分析,因此在撰写时应分清作者的观点和文献的内容,不能篡改文献的内容。
⒋参考文献不能省略。有的科研论文可以将参考文献省略,但文献综述绝对不能省略,而且应是文中引用过的,能反映主题全貌的并且是作者直接阅读过的文献资料。
总之,一篇好的文献综述,应有较完整的文献资料,有评论分析,并能准确地反映主题内容。
⑹ 求论文:反倾销问题研究 的开题报告
教你怎么写吧,还是自己写的好:
看完全书后简明扼要地写下自己的收获、体会,或者对全文或某些部分加以评析,鉴赏或质疑、批评,这就是学习心得。
学习心得的内容多样、形式灵活,有观点、有材料、有头有尾、层次清楚、结构完整,这里最重要的是有观点,也就是有“心得”,要把“心得”准确地表达出来。其次是有材料,可以是摘抄读过的诗文原句,也可以概述原文大意。
初学者,可以分两步。
第一步,以摘抄原文为主,然后适当作一些分析,谈自己的认识,体会,这样做,难度不大。
第二步,对原文只作概述,并采用夹叙夹议方式,同时写出自己的心得,这样写以自己的语言为主,难度较高。
给你一些片段,自己照写吧,抄也可以:
学习数学,重要的是理解,而不是像其它科目一样死背下来.数学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举一反三”.做会了一道题目,就可以总结这道题目所包含的方法和原理,再用总结的原理去解决这类题,收效就会更好.学习数学还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从基本的下手,稳稳当当的去练,不求全部题都会做,只求做过的题不会忘,会用就行了.在做题的过程中,最忌讳的就是粗心大意.往往一道题目会做,却因粗心做错了,是很不值得的.所以在考数学的时候,一定不要太急,要条理清楚的去计算,思考;这样速度可能会稍慢,但却可以使你不丢分.相比之下,我会采取稍慢的计算方法来全面分析题目,尽量做到不漏.学习是一生的事情,不要过于着急,一步一个脚印的来,就一定会取得一想不到的效果.
我一直认为数学不是靠做题做出来的.方法永远比单纯做题更重要.在第二天讲课前,最好先预习一下.用笔划出不懂的地方.在老师讲课时认真听讲,并在原先预习时不懂的地方加以解释,写好步骤.在课上,有选择的听和记老师所讲的例题.首先要听懂,然后再记下些重要的步骤和方法以及易错的地方和自己不容易想到的地方.还有,重要的定理和结论一定要熟记.课后要善于总结本堂课的内容,并在脑中梳理自己不懂的但经老师讲后才明白的例题的步骤,梳理1至2遍.课后要按时完成作业.一般先看老师钩的题目,看完后再自己动手做一遍.至于那些老师没有钩的题目,可选择性的做一些.若想的时间太久,就需要"放弃"了.
数学的学习是一个积累和运用的过程,因此,学好数学的一个必要前提便是要注重平时的积累和运用。而在日常时对于数学的学习还是有许多方法的。
数学学习做题是极为必要的,因此做题之后的总结工作也是极为重要的,否则只能是杂而不精,无法将知识融会贯通,合理运用。总结工作具体而言我们可以这样做:一,常备改错本,将自己做错的题目摘录下来,并将自己的错误做法和正确的作法一同记录下来,,以此警惕自己;二,正确把握考点,抓好典型,以此举一反三,我们在做题的过程中应该对题目考察的知识点有一定的认识,不可盲目做题,在此过程中我们可以提取一些具有某知识点的典型考法的题目,将其拟于一个标题之下记录,以此不变而应万变;三,对于许多学有余力的同学而言,仅有以上两点,想要得到进一步的提高还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需要对解题方法有一个思辩的理解,从许许多多
的解法中选取适于自己的解题方式,而对于一些灵活的题目而言,我们还应该在做题中对许许多多的情况进行总结,以便在考试中将方法灵活运用,防止死做与定性思维的产生。
⑺ 国内外对“我国遭遇反倾销”这个问题研究的现状!详细的~!!
一,发展历程
1958年1月1日生效的《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即通常所说的《罗马条约》,首次确立了欧共体的建立是以海关联盟为基础的原则.该条约第113条规定,在共同体形成之后,共同体有权制定统一的对内及对外贸易政策,在其内部将取消关税,在对外贸易中可以根据欧共体利益的需要实施一系列保护性措施.《罗马条约》为欧共体反倾销法的制定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础,是欧共体反倾销立法的法律依据.
1968年欧共体反倾销法以关贸总协定多边贸易谈判--肯尼迪回合中达成的反倾销守则(以下简称1967年守则)为蓝本制定的,即欧共体第459/68号规则,其内容多与守则相同.但该协定遭到美国的强烈抵制.
1973年欧共体公布了第2011/73号法令,对1968年的法令进行了修改,加强了欧共体委员会(即现在的欧盟委员会)在反倾销调查中的权利,增加了协商程序.
1979年欧共体公布了第1681/79号法令,强调了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增加了程序上的透明度,规定在征税前要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披露基本事实和理由,同时明确了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标准,并首次规定了低于成本销售的问题.
随着关贸总协定东京回合对1967年守则的修改,欧共体又于1979年颁布了第3017/79号法令,强调了公开公布通知的要求,对商业机密材料的处理做出了更具体的规定,并对非市场经济国家产品倾销的正常价值的确定方法进行了规定.因为在该年,欧共体首次遇到了非市场经济国家产品的倾销问题,即欧共体首次对来自中国的糖精反倾销案.
1984年欧共体颁布了第2176/84号法令,首次规定了"日落条款"(即一般情况下反倾销措施在实施5年期满时将自动终止).该条款后来被WTO《反倾销守则》采纳.
1987年欧共体第1761/87号法令增加了反规避措施,当时GATT并未将反规避问题纳入反倾销守则.
1988年7月11日,欧共体通过了第2423/88号法令,新增加了反吸收条款(anti-absorption),即如反倾销税是由进口商承担转而由出口商承担,则可能导致原反倾销税的提高.
1994年以来,欧盟 反倾销法进入其最活跃时期.1994年3月对欧共体反倾销法进行了重要修订,即部长理事会决定征收反倾销法的决策程序从特定多数表决制度变为简单多数表决制度;同时,对反倾销程序的各个环节规定了更严格的时间限制.此次修改的目的是提高欧共体反倾销行动的效率,以求更有效的保护其统一的内部市场.
乌拉圭回合后,为遵循关贸总协定1994反倾销守则对明确化,透明化的进一步要求,并进一步完善反规避制度,以满足日益增多的反倾销案件的需要,欧共体于1994年底对其刚刚修订的反倾销法再度修订,并于1994年12月通过了第3283/94号反倾销令,自1995年1月1日正式付诸实施,与 1988年第2423号法令相比,1994年第3283号法令具有两个明显特点:第一,鉴于1994年反倾销守则中对倾销和补贴的性质做了区别.欧盟在这两个领域制定了不同的法令.因此,1994年第3283号法令是关于反倾销的专门规定,第3284号法令是对反补贴的单独规定.第二,1994年的反倾销守则增加了许多新的和详细的规定,如关于倾销的计算,提起申诉的程序及随后进行的调查,征收反倾销税,复审以及公开披露信息等.
1995年12月22日,欧共体通过第384/96号法令,于公布之日起生效,是现行的欧共体反倾销法.现行欧盟反倾销法的适用范围包括欧盟以外的任何国家,无论其是否为WTO成员国.
欧盟反倾销法分为两个相互独立的组织体系:一是1957年3月25日的《欧共体条约》及其欧共体反倾销条例;二是1951年8月18日在巴黎签署的《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的条约》及其煤钢共同体反倾销条例.而上述所提及的反倾销法规即欧共体反倾销条例只是欧盟对一般贸易产品的反倾销.关于煤炭和钢铁的反倾销,欧共体理事会于1984年7月27日颁布了《欧共体关于抵制来自非欧洲煤钢共同体成员国的进口倾销或产品补贴的法令》,即欧洲煤钢共同体第2177/84号反倾销法令,专门适用于对煤,钢产品的反倾销.该法令经1988年7月29日修订后形成欧洲煤钢共同体第2424/88号反倾销法令,至今有效.我们通常所说的欧共体反倾销法是指适用于一般贸易产品的反倾销法.
二,欧共体对待中国的反倾销政策
欧共体自1979年至2000年底,共对来自中国的出口产品发起了90起反倾销调查,严重影响了中国的出口贸易及产业结构的调整.欧共体一直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无论是正常价值还是出口价格的确定,都依据一套特殊的规则.
一),非市场经济地位
非市场经济地位的确定决定了是否依据出口生产商自己的内销价格来确定正常价值.非市场经济国家是指欧盟第514/94号条例规定的国家即:蒙古,朝鲜,中国,前苏联和越南.1998年4月27日第905/98号理事会条例对第384/96号理事会条例第2(7)条作了修改,不再把中国和俄罗斯列入"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而是作出了特别规定.其特别规定的主要内容是:
1, 保留了对非市场经济国家产品的正常价值适用"一个市场经济第三国的价格或结构价格,或该国家对其他国家,包括对欧盟的出口价格"(即类比国)的方法.
2, 对来自中国和俄罗斯的反倾销调查,如果被调查的生产商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按市场经济条件确定产品的正常价值,则调查当局应对申请人的情况及证据进行调查,如有充足的证据表明申请人对该产品的生产销售是符合条例规定的市场经济条件的,应按市场经济确定正常价值.
3, 调查当局如审查后认为,申请人没能证明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销售的,则适用类比国的方法确定正常价值.
4, 申请人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表明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营的,即要证明:
(1),企业在价格,成本和投入,包括原材料,技术成本,劳动力成本,产量,销售和投资等方面的决定都是按市场供求信息做出的,不存在政府的重大干涉,主要投入的成本是实质性反映市场价值的;
(2),企业有一套清楚的基本会计记录,是按国际会计标准独立审计的,并且可用于各种需要;
(3),企业的生产成本和金融状况不受前非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扭曲,特别是在资产折旧,其他折旧,易货贸易和通过还债协议的付款方面;
(4),企业受破产法的财产法管理,以稳定的法律确保公司运行的稳定性;
(5),汇兑汇率是市场汇率.
5, 是否给予申请人以市场经济待遇的决定,调查当局需要与顾问咨询委员会协商并征求欧盟产业意见后,应在发起调查后的三个月内做出.
6, 上述这些规定于1998年7月1日起生效,适用于在该日之后发起的所有调查.
该修正案的立法背景主要是欧盟对华反倾销歧视政策开始松动,这主要源于当时中欧关系的进一步改善,欧盟对华反倾销案的挫败及其他主要反倾销国家开始在理论和实践中改变对中国产品适用替代国价格的反倾销做法和中国在1997年颁布的第一个反倾销条例.
二),分别裁决
分别裁决主要是指依据出口商各自的出口价格分别裁定倾销幅度,而非就一个应诉国的所有出口商适用一个倾销幅度.目前,欧盟虽然原则上对来自于非市场经济国家出口上使用"一国一税"政策,但如果这些出口商能证明它是独立运营的,欧盟也同意为该出口商确定单独税率,就是以该出口商的出口价格于替代国(或出口商自己的内销价格)相比较.1996年7月,欧委会就中国企业是否可获得分别裁决,制定了一个内部掌握的8条标准.1997年3月,欧盟法律就分别裁决问题进行了修改,以便在案件处理时引入更多的灵活性.主要从公司的多数股权是否有真正的私有公司拥有,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是否由公司以市场租金价格租得,公司可否自主选择和控制生产投入和原材料的供应等因素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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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1,《中国反倾销立法比较研究》,张晓东著, 法律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 2000年8月第1版.
2,《如何应对国外反倾销》,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编,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 2000年9月第1版.
⑻ 求一篇:中国出口商品频遭国外反倾销调查的原因及对策论文
自己网上找一下,写反倾销的很多的。毕业论文还要答辩的不是你抄抄就好了。还是自己准备一下比较好。
⑼ 2018年新年中国已遭到两起反倾销调查来自哪国
印度用两起反倾销调查拉开了中印2018年贸易关系的大幕。1月7日,在中国商务部预警提示栏目下发现,新年头一周,中国已遭遇两起新发的针对中国商品的反倾销调查案件,且均由印度发起。
新年中国已遭到两起反倾销调查 均来自印度,根据中国商务部的信息,1月2日,印度贸易工业部反倾销局发布两则公告,对来自中国的4A沸石和氟橡胶分别发起反倾销调查。
中国商务部曾敦促印方谨慎、克制使用贸易救济措施,严格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则开展调查,避免贸易救济措施的滥用,从而影响双边贸易正常发展。
印度发布的《2016年中印双边贸易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已经超越美国成为印度第一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地。2016年,中印贸易额达711.8亿美元,印度对中国贸易逆差为476.8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