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海市最新的廉价租赁房政策
廉租住房面积补差到人均居住面积7平方米,每平方米补贴48元,原本申请条件中规定家庭人数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现在符合条件的单身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也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了。这是记者昨天从长宁区廉租住房咨询处得到的最新信息。
根据《上海市城镇廉租住房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为了方便居民申请廉租住房的手续,长宁区在各社会保障救助中心设廉租咨询接待点,由房地局负责接待。房地局第二办事处于小姐告诉记者,她每周定期会在天山、仙霞社保中心接待咨询,从6月中旬到现在,就天山社保中心已经有几百人前来咨询,符合条件登记的有91户。登记后需经区廉租办审核,还要在申请人所在居委会张贴公告15天,以便各方监督,所以从登记收件到配租需要一个多月时间。配租后一个季度需核查一次,若取消了最低生活保障,那么廉租住房也相应停止。
申请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月收入符合本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90元/人的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
2、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6平方米(含6平方米)
3、家庭成员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
4、家庭人数为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❷ 上海 住宅用地中15%必须由开发商自持,用于配建租赁住房是哪个文件提出的
的上海普通住宅用地需自持不低于建筑面积15%的住宅物业用于租赁的规则打破。据记者整理的数据,截至目前,上海已经有三宗地块突破,涉及浦东新区和徐汇区,最高的自持比例为不低于住宅物业建筑面积的30%。
❸ 上海房管局:按优先购房政策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限售5年
观点地产网讯:3月3日,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发布一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该《通知》为落实《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沪建房管联〔2021〕48号),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和商品住房市场管理,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确保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上述通知涉及七个方面的内容,包括强化住宅用地供应管理;深化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严格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强化商品住房交易管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严格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实施住房限售,对按照优先购房政策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限售5年。
具体为,在强化住宅用地供应管理方面,及时公布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和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加大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力度,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单列租赁住房用地 计划。压实各区主体责任,量化地价调控目标,合理制定土地出让方案,稳定市场预期,严防高溢价,坚决遏制非理性拿地。
深化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在房价地价联动的基础上,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实行限价竞价。竞买人在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拍前,应签署知晓出让地块房地联动房价查询结果以及理性竞价的承诺书,承诺书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对非理性竞价的企业,规划资源、房屋管理等部门联合约谈警示,后续加强土地出让合同履约、金融信贷、税收、房屋销售等监管。
严格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各区应切实承担起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价格备案管理的主体责任,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定价过高的项目,坚决予以调整。市房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价格备案复核,坚决防止上市销售项目备案价格过高。
强化商品住房交易管理。进一步优化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制度,拓宽网签备案数据应用范围。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通过大数据筛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税收征管、购房资金核查和新购住房抵押监管的力度。
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持续整顿规范房地产中介经营行为,着力加强房地产信息服务平台监管。规范二手住房价格等信息发布行为,严格房源核验,未经核验不得发布房源挂牌信息。严肃查处诱导虚高价格挂牌、哄抬房价、借机炒作、扰乱市场等行为。
严格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全面执行关于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规定,严格审核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的年限限制。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开盘销售时,居民选房购房优先于企业。
实施住房限售。对按照优先购房政策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后方可转让。
审校:杨晓敏
❹ 上海禁止住房租赁经营机构新增租金贷
继深圳和北京后,上海也对住房租赁市场出手了!
2月4日,上海市住建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建立住房租赁企业资金风险预警机制,坚决遏制“高进低出”和“长收短付”行为,同时严控租金贷业务,禁止住房租赁经营机构新增业务,压降存量。
“《实施意见》的核心在于给住房租赁市场去‘金融’属性。”同策研究院研究总监宋红卫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我国部分住房租赁企业发展迅速,且带有明显的金融投资属性,‘长收短付’‘租金贷’等进入市场,之前部分长租公寓资金链断裂即是带有明显金融属性且过度扩张造成的。”
《实施意见》从加强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管理、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加强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加强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管理、加强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等9方面作出具体规定,维护上海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在同策研究院资深分析师张吉辉看来,《实施意见》对租金管理的部分浓墨重彩,包括开立资金监管账户、严格资金收付要求、严控租金贷业务等。
根据《实施意见》,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应在上海注册的商业银行开立全市唯一的资金监管账户,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向所收储房源的出租人支付租金和押金,应当通过监管账户支付。承租方支付租金周期在3个月以上的,租金应当按月划转至住房租赁经营机构。
“《实施意见》通过对租金的监管和约束,强制性地匹配了住房租赁经营企业现金(租金、押金)流入流出的途径、目标账户、时间节点和资金额度。”张吉辉表示,“在《实施意见》规范下,住房租赁经营企业既不可能对相应资金进行‘时间错配’,也无法对其进行‘空间腾挪’。”
《实施意见》的看点还包括严控租金贷款业务,未开展个人“租金贷”业务的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原则上不得新增该项业务,已开展个人“租金贷”业务的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应于2021年一季度前向上海市房屋管理部门报备贷款规模压降计划,确保2022年底前贷款金额调整到占企业租金收入比例15%以下。
“住房租赁经营机构的存量‘租金贷/租金’比重不能超过15%,这是住房租赁市场首个压缩租金贷占比的信贷政策。”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
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禁止新增“租金贷”业务针对的仅是住房租赁经营机构,金融机构仍可以开展个人“租金贷”业务,不过住房租赁合同需要经过网签备案,同时对新发生的“租金贷”业务,金融机构经与住房租赁经营机构、承租人协商一致,应当直接放款至监管账户。
“探索建立住房租赁机构资金风险预警机制。”《实施意见》同时指出,“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住房出租差价,住房租赁经营机构不得强迫或以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一次性支付超过3个月的长周期租金。”
《实施意见》还要求住房租赁企业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开业报告或备案手续;推行房源核验码制度,未取得房源核验码不得发布房源信息;优化完善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不断提升网签备案便利化程度,扩大覆盖面等。
“春节后通常是租赁市场旺季,在此时间点上出台相应政策有助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保护市场各方权益。”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表示。
❺ 上海将建统一住房租赁平台是真的吗
海日前召开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宣布将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公版共服务权平台,更好地服务构建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大局。数位专家与上海市民,业界盼望此举将促进上海迎来更为“健康”的租赁环境。
据悉,2018年上海将着力推进租赁住房规划建设,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数据显示,2017年,上海已推出租赁住房用地29块,累计土地出让面积达79.69公顷、建筑面积181.26万平方米。到2018年底,上海计划实现新增租赁房源计划开工和转化总量20万套、新增代理经租房源9万套(间)的目标。
❻ 上海公共租赁房纳入拥有住房吗我户口在公共租赁房,还有一套商品房我还能不能买房了受限购影响吗
算二套房,可以买,首付高点罢了
❼ 上海推租赁住房"只租不售"能否培育租赁市场
7月4日晚间,上海规土局网站发布了2幅位于浦东新区张江和嘉定新城的拟出让地块公告,地块的土地用途都标注为“租赁住房”。这是上海公开土地市场上未曾出现过的新土地用途,公告要求所建物业严格按照“只租不售”模式管理,仅用于出租,不得出售。
公告显示,本地块土地用途为租赁住房,所建物业严格按照“只租不售”模式管理,仅用于出租,不得出售。受让人应在出让年限内整体持有租赁住房物业并持续出租运营,有关房屋套型、功能及运营管理等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根据“十三五规划”相关工作部署,我国提出将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优化住房供需结构,更好地保障“居者有其屋”。
对于具备购房能力的城镇居民,支持其通过住房市场购买商品住房;对于无能力购买住房的居民特别是非户籍人口,支持其从市场上租房居住;对于难以承受房租、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政府予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鉴于此,去年6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旨在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促进我国住房市场由以售为主向租售并举转变。
❽ 上海 住房租赁政策 房价会跌吗
未来五年房价将会出现下行的趋势。具体原因有如下六种:
第1,中国经济进入L型增长模式,在整体经济呈现下行的情况下,楼市也不可能独好。尤其是部分实体经济出现困难、产能过剩,与房地产的行业,如钢铁、水泥都面临危机,楼市怎可一家独好,这不符合规律。
第2,货币量仍然是在不断增发的,发到我们老百姓手里的钱也在不断的贬值。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房价不上涨,或是涨幅不明显的话,实际上房价是在下跌的。这关键在于工资收入的涨幅如何。
第三,当前中国经济正在不断转型,创新驱动战略开始逐步显现,新的经济增长点将会出现。目前正在大力推行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简政放权改革不断推进,实体经济发展环境将会不断改善,互联经济发展迅猛,投资就会寻找到新的出路,资金也就会逐步从楼市抽出,从而影响楼市发展。特别是8090后年轻人对经济创新有自己的理解,他们的投资思路必然与当前的投资主体群体不一样。
第四,当前,国家将投资的主方向投向了基础建设和扶贫攻坚。这也是一个重大。特别是此前公布的高铁规划方案。这也使得楼市的投资受到影响。
第五,人口出生率在不断下降,未来五年,作为买房主体的80、90后,有不少人可以依赖父母的房产继承,或是房产的置换。这会影响楼市的整体需求情况。
第六,不动产登记制度和房产税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已经开始实施,房地产信息在各个部门之间实现融合共享。这给房产税的推行提供了良好基础。同时,如果房产税不抓紧推出,地方土地财政模式已经难以为继,所以,房产税推出只是时间问题,估计在未来五年会推出。这两项制度对于房价走势会有重大影响。
❾ 在上海如何申请购买或租赁经济适用住房
申请时,应如实填报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交以下三方面材料:一是家庭成员的户口、身份证明;二是原有房屋的房地产权属凭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三是家庭收入和财产证明等相关材料。 如果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者伪造证明的,其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将被纳入上海市个人联合征信系统;同时取消申请资格,5年内不能再申请;已经申请到经济适用住房的,也要按照规定收回,并追究相应责任。 经济适用住房的审核实行“两级审核、两次公示”制度。 主申请人提出申请后,先由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负责初审,开展各方面情况核查。其中,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要委托“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调查评估中心”进行核查。初审符合条件的,在申请家庭的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进行首次公示。 首次公示通过后,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条件的,由区(县)住房保障机构通过指定媒体向社会再次公示。再次公示通过的,由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向申请家庭出具登记证明,并报市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考虑到,**指定机构对申请家庭的居住和收入、财产等状况进行核查和审核结果公示,都必须取得申请家庭的同意。因此主申请人申请时,还需签署同意由**指定的机构对其住房与经济状况进行核查和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的书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