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违背了哪些会计准则和法规的规定
(一)虚假陈述行为的界定
虚假陈述包括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以及不正当披露。根据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以下简称《虚假陈述行政责任规则》)的规定:
1.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包括报告)期限、方式等要求及时、公平披露信息,应当认定构成“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文件中对所披露内容进行不真实记载,包括发生业务不入账、虚构业务入账、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在信息披露中记载的事实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应当认定构成“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文件中或者通过其他信息发布渠道、载体,作出不完整、不准确陈述,致使或者可能致使投资者对其投资行为发生错误判断的,应当认定构成“所披露的信息有误导性陈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4.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文件中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关于重大事件或者重要事项信息披露要求披露信息,遗漏重大事项的,应当认定构成“所披露的信息有重大遗漏”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二)虚假陈述的行政责任
1.发行人、上市公司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虚假陈述行政责任规则》对此作出了详尽规定:
(1)对虚假陈述中个人责任的认定
①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负有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义务,应当视情形认定其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行政责任,但其能够证明已尽忠实、勤勉义务,没有过错的除外。
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如果确有证据证明其行为与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包括实际承担或者履行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组织、参与、实施了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或者直接导致信息披露违法的,应当视情形认定其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③如有证据证明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在认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责任的同时,应当认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披露违法责任。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法人的,其负责人应当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解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授意、指挥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或者隐瞒应当披露信息、不告知应当披露信息的,应当认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2)可以考虑“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
①未直接参与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②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被发现前,及时主动要求公司采取纠正措施或者向证券监管机构报告;
③在获悉公司信息披露违法后,向公司有关主管人员或者公司上级主管提出质疑并采取了适当措施;
④配合证券监管机构调查且有立功表现;
⑤受他人胁迫参与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⑥其他需要考虑的情形。
(3)可以考虑“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①当事人对认定的信息披露违法事项提出具体异议记载于董事会、监事会、公司办公会会议记录等,并在上述会议中投反对票的;
②当事人在信息披露违法事实所涉及期间,由于不可抗力、失去人身自由等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
③对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不负有主要责任的人员在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发生后及时向公司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机构报告的;
④其他需要考虑的情形。
【解释】《虚假陈述行政责任规则》中明确规定,任何下列情形,不得单独作为不予处罚情形认定:(1)不直接从事经营管理;(2)能力不足、无相关职业背景;(3)任职时间短、不了解情况;(4)相信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员出具的意见和报告;(5)受到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者其他外部干预。
(4)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
①不配合证券监管机构监管,或者拒绝、阻碍证券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法,甚至以暴力、威胁及其他手段干扰执法;
②在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中变造、隐瞒、毁灭证据,或者提供伪证,妨碍调查;
③两次以上违反信息披露规定并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④在信息披露上有不良诚信记录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⑤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证券服务机构
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暂停或者撤销证券服务业务许可,并处以业务收入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⑵ 高手帮帮忙!!~请教一个会计制度的案例分析
1、首先仓库保管员肯定不能兼任盘点;其次盘点时应包括仓库保管员在内不低于三人参加!
2、终上所述,财务肯定就不能以只有保管员签字的盘点表来调整存货账。
3、每年盘亏那肯定这里面就有“老鼠”了,比如:原来账上有500件商品,每件100元,现在保管员一人盘点下来说只有400件了,你认为那100件会去哪里呢???那不就是被“老鼠”吃了呗!!!!100件*100元=10000元哟,不知这公司还差不差保管员,要是差的话,我去就好了!!!!
4、见意:完善仓库管理,健全财务制度!!!
⑶ 生产企业会计制度有哪些
财务制度就是公司财务管理流程书面化,如内部费用报销流程.会计制度就是公司执行会计准则的事项书面化,如企业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是作什么方法,如何计提坏账准备。简单的说,财务相关信息制度是和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联的,涉及企业的几乎所有部门的收入、支出、报销、审核、监控、牵制等而会计制度则是规范财务人员工作范畴的东西,根据国家、行业、企业自身的相关情况为会计量身订制。被审计单位往往会找出如没有上报的财务报告等理由或借口,还有多做收入的情况,审计组要求提供上报的年度财务报告,项目单位从公开提取项目管理费变为暗中操作,并在复印件上说明由于原发票不慎遗失,该公司将地皮拍卖;也可以通过工程物资进出库的授权审批内部控制的符合性测试。审计某县防汛指挥中心时,收支全部通过出纳的活期存折或现金运作,少部分为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运作费用,审计人员不仅要查看当年的项目。
⑷ 能不能详细解释一下,新企业会计制度下的研发支出怎样会计核算及处理
无形资产核算新增加"研发支出"一级科目,科目代码是5301
。
"研发支出"用法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费用化支出”与“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三、研发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二)企业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正在进行中研究开发项目,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以后发生的研发支出,应当比照上述(一)规定进行处理。
(三)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本科目(资本化支出)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
期末,企业应将本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中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
所谓研发支出,从企业的角度来说,就是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得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新准则规定,对于企业内部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企业取得的已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当期归集后计入损益(管理费用);开发阶段的支出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则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即资本化。由于不同阶段支出的会计处理差异巨大,正确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就成为研发支出会计处理的关键研究阶段支出的会计处理研究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是为进一步的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由于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该阶段的支出,新准则规定应计入当期损益。
⑸ 如何预防会计造假
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会计信息对微观决策,宏观调控,以及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越来越重要,成为企业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政府管理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但另一方面会计造假的现象也日益严重,严重扰乱了我国社会经济秩序,危害资本市场,表现在,由于会计造假行为者提供的虚假信息,以及各种信息披露的不完善,导致利益相关者通过各种手段寻求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以此来作出正确的决策。这一方面增加了交易的成本,扭曲了资本市场,另一方面也降低了市场经济的运行效率。这所有的后果都不利于我国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因而对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的需求是必要而紧迫的。对会计信息的规范也是刻不容缓的。
二、会计造假原因及相关分析
(一)利益驱动导致会计造假
企业的经营目标是利润最大化,企业要求得生存与发展首先必须筹措企业所需资金,这些资金仅仅靠企业内部留存利润是远远不够的,因此企业要从外部融资来达到企业目标,企业只有利用银行信贷资金非银行机构借款等渠道进行债务融资或通过发行股票等手段进行权益融资才能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因此,在造假成本很低而利益巨大情况下公司往往会采取各种手段虚增利润,少报亏损来达到顺利从资本市场筹措资金,扩大生产规模的目的。
(二)监督力度不够导致会计造假
监督主要包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三个部分。会计人员受雇于企业其自身难以保持独立性致使其监督缺乏效率,同时也可能由于企业内部控制不健全而导致内部监督乏力,就政府监督来说,形式化的会计信息核查,税务稽查不到位以及执行力度不够如有法不依或执法不严、查处力度和打击力度不够等情况严重存在,都有可能导致有些企业钻了空子来谋取高额不当利益。社会监督主要是指注册会计师的监督,企业与会计师事务所是雇佣关系,这就有可能使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获取高额利益而可能与所服务企业勾结,提供虚假财务信息欺骗或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
(三)缺乏严厉惩治措施导致会计造假
最后,对会计造假行为缺乏严厉的惩治措施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低廉的造假成本以及高额的经济利润导致一些企业铤而走险。会计造假行为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危害资本市场,如果对会计造假行为的曝光披露与惩罚力度不够就不足以给违法分子敲响警钟,达不到震慑教育他人的目的。
三、会计造假手段分析
(一)虚假确认
通过虚假确认,提前确认会计收入,变造会计费用或将费用计入不当的会计期间来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这是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惯用的手段。如2012年深陷财务造假门的万福生科在收入上搞的是真的现金流,选择了虚增“在建工程”和“预付账款”项目,它的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还在建设中,这样做不至于招人耳目。至于预付账款,实际也只是走走过场资金最终并未流出。这种虚增收入的方法比简单用“应收账款”去虚增收入要高明得多。
(二)利用关联或关联方交易
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相互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一种商业交易行为。一方面由于关联方交易有其规范和合法性,关联企业可能通过高估资产或以高于或低于市场利率进行资金往来调节财务费用和利息收入来达到虚增收入目的,以收取或支付管理费,转嫁或分担费用如广告费以及资产重组来达到调节利润目的,通过构建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来调节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利用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
会计政策变更条件:法律法规要求变更 ,变更会计政策能提供更提供可靠更充分的计量。这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主观性同时也为上市公司提供了一定的政策变更的灵活性。上市公司通过追溯调整法或未来使用法对进行会计政策变更,通过追溯重述法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另外上市公司很可能对上期故意造成的重大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达到调整盈余的目的。
四、会计造假的防范措施及相关建议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完善《会计法》、《会计准则》、《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具体细则,提高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减少执行的伸缩性,减少会计造假的可能。只有加强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不断完善会计制度,明确会计监督、审计监督、执法监督的职责和权限,才能比较全面监控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抑制会计造假行为。及时制定出与惩处范围、方式方法等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处罚标准,增强可操作性,使会计造假的处罚有法可依,以此来约束会计人员以及高管人员行为。
(二)提高执行力,加大惩罚力度
要加大会计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提高处罚的执行力。不仅要对造假的上市公司还要对未尽责的保荐机构,审计单位,以及其他中介机构作出相应的处罚迫使其切实履行质量控制制度。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公司发起人,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的处罚力度。
(三)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政府监督、社会监督等外部监督
建立独立的、健全的内部审计机构和严密的内部审计制度。加强会计资料的定期与不定期的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一方面要切实发挥董事会的内部监督职能,要有具有一定财务知识的人员担任独立董事以保证对管理层、控股股东的约束,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同时要完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机制,提高信息透明度,注意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这样内部审计,监事会和独立董事,通过权力分配、权力制衡、信息披露等机制,在公司内部控制机制上减少会计造假的可能性。最后要求证券公司,税务部门,以及注册会计师履行自生职能,从外部减少造假行为,
⑹ 如何分析中国会计制度影响因素
大体有三个因素:一、会计法规制度因素 (二)判例法国家法律制度对财务报告质量的影响 三、宏观经济环境因素 会计工作作为一项社会管理工作,必须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会计工作领域发生了巨大变化,会计工作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在对外开放中逐步与国际接轨。会计改革取得的成效和会计工作的发展,是各级政府重视、社会各界支持和广大会计工作者努力进取的结果。但是会计工作在发展中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比如会计信息失真就是目前会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⑺ 13个行业会计制度是哪些
行业财务制度的十个行业:
一、企业会计准则;二、企业财务通则;三、工业企业财务制度;四、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五、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六、对外经济合作企业财务制度;七、旅游、饮食、服务企业财务制度;八、电影、新闻出版企业财务制度;九、运输企业财务制度;十、邮电通信企业财务制度;十一、农业企业财务制度。除去一、企业会计准则后十个是。
目前只有十个,没有十三个
⑻ 企业会计制度,准则怎么选择
⑼ 会计毕业论文写企业会计制度建立的研究大体应该怎么写,现在完全没有头绪
先不说内容,首先格式要正确,一篇完整的毕业论文,题目,摘要(中英文),目录,正文(引言,正文,结语),致谢,参考文献。学校规定的格式,字体,段落,页眉页脚,开始写之前,都得清楚的,你的论文算是写好了五分之一。
然后,选题,你的题目时间宽裕,那就好好考虑,选一个你思考最成熟的,可以比较多的阅读相关的参考文献,从里面获得思路,确定一个模板性质的东西,照着来,写出自己的东西。如果时间紧急,那就随便找一个参考文献,然后用和这个参考文献相关的文献,拼出一篇,再改改。
正文,语言必须是学术的语言。一定先列好提纲,这就是框定每一部分些什么,保证内容不乱,将内容放进去,写好了就。
参考文献去中国知网搜索,校园网免费下载。
企业会计制度,首先研究意义,其次我国会计企业制度建立的现状包括国家层面(政策、法律),企业层面(举一些大企业的例子、中小企业的例子),第三,不足之处,问题所在,第四,对策分析。
ok啦,合适采纳,多看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