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注册登记担保公司,对股东有什么要求
1、首先准备好注册资金,具体金额要求要看当地的规定。去年银监会、人民银行出台了一个文件,要求各商业银行认证合作的担保公司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一亿。
2、前置审批的要求是:要把验资报告、股东身份证明、成立申请书等上报当地金融证券办和经济委员会审批。
3、持上述批复文件和相关注册申请资料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4、做担保业务还需要有认同你公司的合作银行,还要多和银行沟通。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② 股东能否为公司担保
公司可以为他人或者股东提供担保,但应遵守特定的程序。
我国《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限额规定。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③ 大股东贷款担保小股东能否反对
律师: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占30%股份,另一名股东张某占70%的股份。前些日子,张某要求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考虑到公司利益可能受到损害,我不同意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但是张某却坚持认为他是大股东,可以有权决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请问:大股东能否有权决定公司为其本人提供担保?我可不可以否决该项担保决议?读者:杨波杨波读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6条的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由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由此可见,《公司法》对公司的担保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即公司要为股东提供担保,首先必须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并且该大股东不得参加该项决议的表决。因此,股东张某要求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行为,必须征得你的同意。否则,这项担保是无效的。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洪亮
④ 关于公司股东对外担保的问题
1、股东,以公司名义(履行了公司对外担保所有手续,包括法人签章)实施了对外担保,由于从法律意义上说对外担保形式是合法了,被担保方拥有合法依据,所以这种担保是有效的;除非这个担保存在恶意串通的法律证据,公司可依据向法院诉讼合同无效!
2、这个股东未经公司章程规定(对外担保是公司重大事项应由股东会来决定的)的程序,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担保,公司可追究这个股东的责任,如果这种担保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后果,公司可向法院诉讼追究其应负的责任;
3、需要说明的是,公司在内部管理上是有过错的,印章管理、财务管理、法定代表人和监事、其他股东在内部监督管理上都有一定的过错,没有严格履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一般来说这种担保是难以被撤销了,由于这种担保合同具有一定的合法性,法院一般也不支持撤销,因为是公司内部管理混乱引起的程序问题,不能影响社会责任的履行
⑤ 民营企业向融资需要股东担保吗有具体的法律依据吗
融资是否需要担保,主要看提供资金方是否有这个要求,如果对方有要求,那应当提供担保,否则对方可以不提供资金。可以是股东提供担保,也可以由其他企业担保,只要提供资金方认可就行。法律上主要受《担保法》约束。
⑥ 股东对外担保
如果股东以公司的名义,股份等对外担保,需遵守公司章程,对违法公司章程的担保行为,担保无效
如果以个人名义担保,则不需要
股份公司担保决议未经股东大会同意而无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五条: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就行表决。
显然公司章程可以另有规定,章程规定不经股东大会表决的也合法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一般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起诉;监事会有本法一百五十条规定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会会……向人民法院起诉;
……收到书面请求后拒绝起诉或者自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起诉会使公司利益遭受到无法弥补的损失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法院起诉。
以上是股东享有的诉权,股东要撤销公司一项决议,只有在该决议严重违反法定或章程规定的程序时才有可能。如果在该项担保的会议召开或表决过程中存在严重程序瑕疵,股东当然可以享有诉权,但如果只是程序问题则不能申请法院撤销,只能走以上所述的诉讼途径。
另外,尽管该项决议可能被撤销并进而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但都只能是公司内部的事,并不影响对外已作出的担保的效力,除非被担保人或担保权人存在明显恶意。